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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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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4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19年12月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评估和分析,其中对商誉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专项测试,对存在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另外,公司对部分已全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且预计长期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予以核销。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坏账准备、商誉等,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总金额为908.77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19年1 月1 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核销资产情况

  公司2019年度核销资产为应收账款17.64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的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二、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说明

  (一)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2019年度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404.71万元,主要是应收账款余额减少,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19年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996.01万元,主要是其他应收款余额增加,结合现时情况确定的各账龄段以及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二)一年内到期发放的贷款及垫款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19年度计提一年内到期发放的贷款及垫款减值损失329.80万元,主要是对于年内到期发放的贷款及垫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三)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19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5.00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四)商誉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①公司2017年收购智容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该收购事项形成商誉22,758.62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18,839.76万元。

  ②2019年北京融钰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北京瑞驰安信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该收购事项形成商誉22.67万元。

  经过对未来经营情况的分析预测,判断公司因收购而形成的商誉存在减值风险,公司聘请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的可回收价值进行了初步评估,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对各子公司资产组相关的商誉计提了相应的商誉减值准备:(1)公司2018年对智容科技计提了3,918.86万元减值准备,本期无需继续计提减值准备;(2)公司对瑞驰安信相关资产组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2.67万元;2019年度合计对商誉计提价值准备22.67万元。

  (五)核销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核销资产主要原因为:

  ①公司对客户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日照钢铁有限公司、武钢集团的应收账款超过信用期限较长,经公司回款努力后预计回款可能性较低,对相应应收账款进行核销。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08.77万元,本次核销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故本次核销对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没有影响。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将减少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839.83万元。

  四、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2019年度,公司无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一千万元的单项特别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资产核销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有关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

  八、备查文件

  1、《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1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该所为本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续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0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 成立于1985年9月,是在上海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原名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事务所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众华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

  执业资质:众华所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1000003),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57),并在美国PCAOB注册。

  众华所在北京、深圳、河南郑州、江苏南京、安徽合肥、广东广州、浙江杭州及浙江宁波、四川成都、云南昆明等地设立分所。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孙勇

  合伙人:41人

  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34人;总人数1045人。

  2019年初注册会计师人数296人,新注册54人、转入25人、转出41人;

  目前有307名注册会计师可签字盖章证券类报告,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人数698人。

  3、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收入:45,620.19万元

  2018年净资产金额:3,048.62万元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数:59家

  2018年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收入5049.22万元

  2018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房地产业等

  2018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均值:60.97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众华所自2004年起购买职业保险,不再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购买的职业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

  (1)刑事处罚:无

  (2)行政处罚:2次

  (3)行政监管措施:6次

  (4)自律监管措施:无

  (二)项目成员信息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莫旭巍,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1996年起从事审计工作,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在企业重组、资本运作、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年度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负责及签字的项目主要有光大嘉宝(600622)、融钰集团(002622)、安诺其(300067)、巴安水务(300262)、华微电子(600360)、华平股份(300074)、双星新材(002585)、锐奇股份(300126)、浦东建设(600284)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蒯薏苡,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从事事务所工作已15年,作为现场项目经理曾经全面负责双星新材(002585)的IPO上市、股权债券再融资、并购重组、股权收购、年报审计等审计工作;参与华平信息(300074)、巴安水务(300262)、融钰集团(002622)的改制上市工作;负责锐奇股份(300126)、爱建证券等项目的年度审计工作;负责数十家企业成功发行债券并在公开债券市场上市交易,现全面负责辅导3家IPO过程中的企业,特别熟悉企业财务核算及流程,在IPO、并购重组及发行债券工作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3、拟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红薇,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从事审计及内控咨询工作逾20年,证券业资格CPA, 在重大资本重组及IPO项目积累了丰富经验,担任过宝钢集团、一汽大众、慈文传媒年度审计,东航股份资产重组及以前年度审计、东航股份内控审计、乐惠IPO项目、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众多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金融公司项目负责人,拥有丰富的航空业体系、金融板块、影视板块以及大型生产设备公司审计实践经验。担任融钰集团(002622)、深圳市奥伦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博思堂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智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惠尔顿婴童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审计的质量控制复核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莫旭巍、蒯薏苡,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红薇符合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应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

  2、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续聘期一年。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续聘期一年。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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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4月29日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公司及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确保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合法合规有效运作。同时董事会还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各自的主要职责权限,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与运行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内部环境。

  2.组织机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结构;公司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并根据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规范运作。公司设立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和各相关专业管理部门的内控管理组织体系。

  3.发展战略

  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和机遇,公司坚持在稳定发展传统永磁开关业务的同时,逐步打造具有融钰特色的、基于产业场景的创新科技生态圈。结合公司多业务发展的战略布局以及业务板块化经营的需要,2019年度公司业务分为实业板块、创新科技板块、金融服务板块,三大板块业务互为依托。

  公司一直在努力提升集团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利润增加。同时,也在持续推动公司商业模式的创新和产业链的延伸,以进一步提升集团综合实力。

  4.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全面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涵盖了人力资源聘用、发展与培训、薪酬福利管理、绩效考核、员工离职和档案管理等多方面,不断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通过人力资源的管理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发挥团队精神。

  5.社会责任

  公司本着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员工权益保护等方面建立了相应的机制并有效执行。公司各单位贯彻“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开展有特色的文化活动,保证了职工权益,促进员工和企业和谐发展。

  6.资金管理

  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含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等)、《短期理财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等制度,形成了严格的资金审批授权程序,规范了公司投资、筹资和资金运营活动,有效地防范了资金活动风险,提高了资金效益。同时,采取不定期评价和核查的方式监督资金运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运行。

  7.重大投资管理

  公司在《公司章程》、《重大经营和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制度中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等对于重大经营和投资事项的决策范围、决策权限和程序、决策的执行及监督检查等内容。

  2019年度公司重大投资事项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由投资部负责对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论证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同时严格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8.采购与付款业务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等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建立了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各相关部门之间相互控制并在其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处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全过程。保障了采购与付款业务均经过严格审批与分层次授权,未出现违规采购、付款等情形。

  9.销售与收款业务

  公司制定了合理的销售政策,明确了年度销售目标、合同评审原则、定价原则、结算办法,建立了收入确认制度,对销售及收款做出明确规定,对产品销售与收取货款实行两条线管理。公司通过完善销售管理制度,对销售业务的主要环节进行了规范与控制,确定了适当的销售政策和策略,明确了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了不相容职位相分离,提高了销售工作效率,确保了销售目标的实现。

  10.生产与仓储业务

  公司根据各车间生产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度》、《生产准备过程管理规定》、《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定》、《安全防火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等制度,这些制度明确了生产作业的程序、主要内容、生产协作部门的职责及存货流转过程中的控制方法。在产品质量日常监测方面,公司专门制定了《产品质量统计分析管理规定》、《质量管理制度》、《工艺管理制度》等制度以确保产品质量。

  11.资产管理

  存货:公司根据《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存货内部控制制度,全面梳理存货业务流程,科学设置组织机构和岗位。明确规定存货相关业务活动的程序和制度,及时发现存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关注存货减值迹象,合理确认存货减值损失,不断提高公司资产管理水平。

  固定资产:公司全面理顺固定资产投资、验收、使用、维护、处置等业务流程,科学设置组织机构和岗位,明确了固定资产业务各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岗位分离要求。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科学合理,规范固定资产的验收、使用、维护的技术指标及操作要求。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法、税法、经济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固定资产成本核算、折旧计提方法,关注固定资产减值迹象,合理确认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保证固定资产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

  无形资产: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公司对无形资产的取得、使用、保全等业务流程进行全面理顺,并加强无形资产的保护,确保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法、税法、经济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统一核算无形资产成本、摊销等,保证无形资产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

  12.研究与开发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市场开拓情况和技术进步要求,科学制定工艺研发和产品开发计划,强化工艺研发和产品开发过程管理,规范工艺研发和产品开发等行为,促进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成果的有效利用;另外,公司从研发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验收、专利申请、成果保护及保密等方面,完善了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有效避免了研发活动中不必要的风险。

  13.工程项目

  公司规范、完善了工程预算、招标、施工、监理、验收等工作流程,对在建工程的立项、审批、建设,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安装、管理、处置等环节进行明确规定,2019年度进一步强化了工程建设全过程监控,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资金安全。

  14.财务报告

  公司按照《公司法》对财务会计的要求以及《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完整适合本公司经营特点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的操作规程,公司设立了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了高素质的会计人员,从财务上保证了公司整个运作体系的系统化、规范化。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遵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对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管理等各方面环节和记录进行有效控制。公司的ERP信息化应用及其相关制度的制订和有效执行,确保了会计凭证与记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了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和有效利用。

  15.关联交易管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保证了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平和公允性,有效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对关联方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程序、回避和信息披露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在关联方关系、关联交易的内容、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披露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了关联交易在“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的条件下进行,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2019年度公司未发生达到披露标准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交易定价等方面有不规范或违法违规的情形。

  16.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和内幕信息的范围、责任人以及相关的责任,有效的实现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规范管理。

  公司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是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重要手段。公司要求各业务部门对收集的各种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进行合理筛选、核对、整合,提高信息的有用性,并将与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公司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以及与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沟通和反馈。

  公司还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沟通平台,包括ERP系统、局域网即时通讯系统等,使各管理层级、各部门、各厂区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的信息传递更迅速、顺畅,沟通更便捷、有效。

  17.财务内部控制管理

  公司为控制财务收支、加强内部管理的需要,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符合本会司管理要求的财务制度体系,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了公司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建立健全了财务核算体系,真实完整地提供公司的会计信息,保证了定期报告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

  公司根据《会计法》等建立较为完备的会计核算体系,并建立了与财务会计核算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财务部在货币资金、费用、收入确认、固定资产、财务报告编制等方面均按公司的内控制度执行。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重要缺陷: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一般缺陷: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存在的迹象包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2019 年 2月 27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了《关于对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深证上〔2019〕89号)。2018年7月11日,融钰集团披露《关于与中核国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公司所披露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相关公告披露后,公司股价出现快涨快跌情形,同时公共媒体出现了关于公司违规行为的负面报道。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4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2.4 条、第 2.5 条和本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 修订)》第 1.3 条的规定。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4 月修订)》 第 17.2 条、第 17.3 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7.2 条、第 17.3 条的规定。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对公司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1、对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2、对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尹宏伟,总经理江平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督促相关人员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风险责任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公司治理,强化信息披露管理,更好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上级内部控制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新的组织架构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内控体系的建设,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及对风险的管控能力。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有力的保障了股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了监督审查并客观、独立的发表意见,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现将监事会在2019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以及会议的提案、议案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规范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二)2019年8月3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2019年10月3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依法规范运作,董事会运作规范、经营决策科学合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19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年度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19年度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公司未发生达到 披露标准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交 易定价等方面有不规范或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在对外担保事项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和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生产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0年工作展望

  公司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

  2019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了公司各项业务的稳妥发展,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经营管理上,董事会紧紧围绕公司总体发展目标,以全年经营计划为中心,保持了生产经营的稳健运行。现将公司董事会2019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目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持续推进改革和创新“双轮”驱动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明显,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不断增强。总体来看,我国综合国力迈上新台阶,大国发展基础不断巩固,实现高质量快速发展。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产业场景+大数据科技技术+金融服务平台”的产融结合模式,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稳步前行,在稳定发展永磁开关业务的同时,实现公司实业、创新科技及金融服务三大板块业务互为依托、协同发展。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55,321,874.62元、利润总额12,683,480.5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40,930.97元。2019年,公司主要工作如下:

  1、各板块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实业板块:永大电气作为公司重点发展的传统主营业务,2019年积极改善销售管理模式,以区域结合行业的销售管理模式为主,同时立足于国网公司和五大电力公司,在深耕原有行业基础上,加大清洁能源等相关行业营销。报告期内永大电气致力于24kV 磁悬浮列车专用配电高压真空接触器研制、经济化控制器设计、YDDLB 低压永磁真空断路器全系列升级产品研发、永磁断路器紧急分闸延时重动装置、12KV-1250A 高压永磁智能真空断路器等产品的研发,扩充了产品类别,形成了产品系列化,降低采购成本,同时提升了产品性能,提高了产品竞争力。

  创新科技板块:报告期内,智容科技完成了互联网+监管产品的项目研发,并已在河南地区上线使用;同时,智容科技对相关产品的技术架构进行了升级规划,并对所有产品线微服务架构进行了改造。智容科技在报告期内完成了工商业务产品线的整合更新迭代,推出了智慧市场监管平台V2.0。并完成了非公经济大数据云平台、智慧消防物联网项目、政务大数据应用平台、乡镇绩效考核评估系统等多个项目,未来随着智容科技研发的不断深入,智容科技相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及收益率预计可能会有所提升。

  金融服务板块:鉴于受宏观环境及因防范金融风险及降杠杆等监管政策持续深入影响,报告期内融钰信通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仅为维护原有存量业务,在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行业监管划归变更后,融钰信通及融钰华通将继续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统一管理,努力维护原有的存量业务,未来将不再拓展新的业务。

  2、重视成本管理,提升内部管控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成本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成本管理体系,严格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促使公司三大板块业务生产经营活动及管理工作合理化、规范化、高效化。同时严格按照公司及各板块管理制度,加强投资管理,强化对子公司的管控力度,对其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有效提高了公司的对外投资效果,促进子公司规范运营。

  3、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运营效率和管控能力,公司对自取得营业执照后存在未完全开展经营业务且未产生实质收益的相关子公司、孙公司及重孙公司进行清算注销处置。

  4、重视人才培养

  公司秉承“开放、务实、包容”的发展理念,加强各类人才的引进、发掘和培养。完善培训体系,制定重点培训项目,推动关键岗位人员的储备。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维护人才队伍稳定,优化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加强管理、技术、营销等中高级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团队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未来公司将不断强化人才建设,为公司自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证,同时也为公司带来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

  二、主营业务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集中在三大业务板块,即实业板块、创新科技板块、金融服务板块,各板块业务规范运营,稳步发展。现公司已经发展成为集生产制造、创新科技开发、金融服务等于一体的企业集团。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经营模式及主要业绩驱动因素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本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公司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战略布局优势:公司实业板块、创新科技板块及金融服务板块三大板块业务互为依托、协同发展,正在努力实现“产业场景+大数据科技技术+金融服务平台”的产融结合目标。

  公司一贯重视产品研发,在传统智能永磁开关领域进行深耕细作,使公司在关键技术指标上均优于同行,且产品系列丰富,规格齐全。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大电气在永磁开关产业链及上下游产业内积极寻找优势企业进行合作,拓宽销售渠道,目前已经在钢铁、化工、煤炭等行业耕耘多年,培育了一批忠诚度高的行业客户,并且销售区域已遍布全国。在国家电网公司、水务、环保、新能源等类型企业也均有所突破。公司全资子公司智容科技有限公司业务为大数据征信、云风控等领域,智容科技运用多年积累的丰富大数据征信信息及大数据分析技术与公司金融服务板块的商业保理、征信等相关业务发挥协同效应,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供应链金融服务。

  第二,管理及人才优势:根据各板块业务,公司建立了一套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引进了各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人才及团队。公司各业务板块的主要管理人员均有较长的行业管理经验,为公司长期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管理和组织保障,同时,公司在各板块逐步组建了一支良好的包括优秀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研发人员的团队,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奠定全方位的人才基础。这将进一步有效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第三,客户资源优势:公司实业板块及创新科技板块业务已拥有稳定的存量客户资源,实业板块在巩固原有客户资源的基础上积极的采取措施开拓新行业领域客户,三大板块在开展业务的同时,将相互协同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整合客户资源。

  第四,地域资源优势:为了减少公司地处东北而受到地理及气候等地域因素对公司的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目前已经在北京、上海、天津等发达城市进行了布局,如:在首都北京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融钰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营销总部和研发中心,能够充分的利用北京的地理和人文资源,为公司吸引高端人才、构建营销网络;子公司辰商软件地处上海,而上海作为我国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之一,在经济、社会、政府管理等方面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更多机遇;在天津市设立全资子公司融钰信通和融钰华通等举措,将借助京津冀一体化等政策优势,充分发挥地域优势资源推动公司发展。

  第五,技术优势:公司实业板块即传统业务永磁开关研发方面,公司拥有一支稳定且高水平的技术团队,他们一直专注于永磁开关产品的研发和创新,多年来积累了诸多宝贵和丰富的经验,未来他们将继续发挥专长,不断丰富公司产品类别、提升产品性能;在公司创新科技板块中,智容科技主要从事大数据应用,分析和挖掘的信息化建设工作,为政府及政府主管机关提供一流的大数据政务服务、物联网智慧应用以及数据分析应用软件及信息化全面解决方案,目前智容科技有限公司已经为包括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西省信息中心(大数据中心)、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抚州市政务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江西省工商联、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在内的多家单位开发了包括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江西省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基于物联网的企业信用名片系统、江西省一体化政务短信支撑平台、宜春市智慧消防物联网平台、宜春市智慧市场监管平台、网上工商联、智容数据融合平台以及智容政务大数据平台等多个产品。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未发生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不利影响的事项。

  四、公司未来发展展望

  (一)行业格局及趋势

  当前,我国发展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中央加快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国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坚定不移建设制造强国,为制造业转型指明了方向。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同时,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同时在中高端消费、创新科技、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等领域将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的金融科技行业发展潜力巨大,前景良好。实体产业与金融科技的充分融合是未来发展的主流趋势,也是构建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动力,当前形势下公司发展面临机遇和挑战。

  (二)公司发展战略

  “十三五”是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增速换挡、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重要五年,是企业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升级,推进自主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对新的形势,公司将以“十三五”发展规划为引领,继续稳步推动公司实业板块、创新科技板块、金融服务板块业务的协同发展,为实现“产业场景+大数据科技技术+金融服务平台”产融结合的目标而努力。集团在实业板块的布局重点是深耕细作公司传统主业智能永磁开关产业的同时,与目标领域内具有影响力的企业或龙头企业进行战略合作。集团在创新科技领域的布局聚焦于大数据的挖掘与分析。目前,集团通过旗下子公司智容科技有限公司发展征信及大数据分析,借助上海辰商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完善大数据分析平台,推动公司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发展,集团金融服务板块将立足并服务于实体经济。综上所述,公司在实业、创新科技、金融服务三大业务板块基础上立足于实体产业创新科技服务平台。

  (三)2020年经营计划和具体措施

  2020年公司将密切跟踪相关行业市场需求,聚焦主要行业客户战略转型的新机遇,继续强化管理,提质增效。主要是做好如下几方面:

  (1)商业模式方面:牢固树立质量优先、效益优先的理念,加强营销力量,提高员工素质,强化区域管理和网点建设,稳固客户关系,提高顾客满意度;捕捉市场机遇,挖掘客户需求,拓展产品的应用领域和空间,加大新产品的研发及销售力度;抓住“一带一路”发展机遇,扩大对外开放;加强供应链管理,探索重要供应商战略合作方式;做好节能减排,成本控制,提高企业竞争力。

  (2)管理方面: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在保持现有执行流程基本框架的基础上,公司会根据自身发展阶段不断完善优化公司管理结构,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和规范管理要求的提升,加强对各子公司要实施经常性的指导、审计和监督,加强监管子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跟踪问效制,按时进行跟踪,确保工作运行规范有序,以提升公司管理效率,达到整合公司优势资源及优化公司人员配置的目的,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管理质量及效率的提升,切实提高公司各层面的执行力,确保公司的持续稳步健康发展。

  (3)人力资源方面:坚持人才队伍培养,在稳定现有人才的基础上,重点引进管理、科研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对潜质较好,发展空间较大的中青年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加大培养力度,加大对科研及人才引进方面的投入,加大对创新研发方面的鼓励措施,提高学术水平。同时继续引进和培养人才,为公司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及打造创新科技服务平台做好人才储备。

  (4)品牌建设方面:报告期内,为树立企业文化,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增加社会各界对公司的认知程度,也为方便广大投资者通过新媒体平台了解公司动态,公司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及公司门户网站,为广大投资者及客户了解公司信息提供了便利。2020年度公司将继续以此为契机,加大力度进行品牌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司门户网站的建设,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加强对公司业务人员培训,使公司产品和品牌的发展并驾齐驱,为实现未来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四)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在自身发展及构建创新科技服务平台的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金融环境、政策环境及被投资主体的经营环境的影响。应对措施:公司在战略转型过程中始终坚持严格的风控管理和科学的投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各项规章制服规范运作,严格执行公司《重大经营和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必要的时候聘请专业机构严格把关,确保公司战略的稳步落实和执行,最终成功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五、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情况

  根据 2020 年 4 月 29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高层领导十分重视并积极承担社会公共责任,首先,公司在注重“产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工作的同时,通过对生产过程、环境保护和危险源辨识等各环节的严格管控,有效促进了公司产品质量的提高、生产安全的保障、节能降耗的实现和行业竞争力的提升。其次,公司对日常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隐忧进行识别,并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管理、残障人士的劳动就业、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采取了相应的举措,具体情况如下:

  1、节能减排:积极引进先进技术、改进设备和工艺,逐渐淘汰高耗能设备;

  2、环境保护: 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对环境基本无污染,但公司仍然十分重视环境保护,持续进行环境保护宣传;

  3、安全管理:规范安全操作,安装完善的消防及防爆设施,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4、残障人士的劳动就业:合理安排相对简单的工作岗位、安排帮扶对象、提供完善的劳动防护工具、提供合理的薪酬及福利保障;

  5、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公司注重社会价值的创造,自觉把履行社会责任的重点放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上,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努力创造和谐公共关系。公司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地方教育、文化、科学、卫生、扶贫济困等方面给予了必要的支持。

  七、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及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

  (一)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全体董事均出席会议,依法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成员6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董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义务,并在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各自的职能和作用,在公司的经营战略、重大决策、实施董事会决议、指导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保持高管人员的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对《〈股权转让与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转让中远恒信100%股权事宜进行了审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提名陆璐女士为公司总裁候选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对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董事(非独立董事)、经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5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的审计工作规程》等规则的要求, 对公司2018年度报告、2019年季度报告、2019半年度报告、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3、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关注公司运作,独立履行职责,在公司的制度完善和重大决策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宝贵的专业性建议,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和分析,严肃讨论,并出具了客观、独立、公正的独立董事意见,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通过的事项及重大事项进展进行后续追踪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4、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公司经营情况、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保障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实行有效监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确保投资者平等的信息知情权,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2)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不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认真对待外部来访、深交所互动易回复、电话沟通等方式,提高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效率,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主动地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和股东大会投票创造条件,董监高也积极参与股东大会,与中小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交流,使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到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

  (二)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0年,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董事会将继续带领公司做好经营管理的各项工作,争取较好地完成公司各项经营指标,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董事会还将根据资本市场规范要求,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同时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开展,保障广大股东的利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合并报表范围及审计

  1、2019年度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北京融钰科技有限公司、融钰创新投资(深圳)有限公司、融钰华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钰信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智容科技有限公司、宁波融钰博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北京陆陆捌科技有限公司、融钰(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审计: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于2020年4月29日出具了众会字(2020)第035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目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持续推进改革和创新“双轮”驱动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明显,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不断增强。总体来看,我国综合国力迈上新台阶,大国发展基础不断巩固,实现高质量快速发展。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产业场景+大数据科技技术+金融服务平台”的产融结合模式,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稳步前行,在稳定发展永磁开关业务的同时,实现公司实业、创新科技及金融服务三大板块业务互为依托、协同发展。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55,321,874.62元、利润总额12,683,480.5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40,930.97元。2019年,公司主要工作如下:

  1、各板块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实业板块:永大电气作为公司重点发展的传统主营业务,2019年积极改善销售管理模式,以区域结合行业的销售管理模式为主,同时立足于国网公司和五大电力公司,在深耕原有行业基础上,加大清洁能源等相关行业营销。报告期内永大电气致力于24kV 磁悬浮列车专用配电高压真空接触器研制、经济化控制器设计、YDDLB 低压永磁真空断路器全系列升级产品研发、永磁断路器紧急分闸延时重动装置、12KV-1250A 高压永磁智能真空断路器等产品的研发,扩充了产品类别,形成了产品系列化,降低采购成本,同时提升了产品性能,提高了产品竞争力。

  创新科技板块:报告期内,智容科技完成了互联网+监管产品的项目研发,并已在河南地区上线使用;同时,智容科技对相关产品的技术架构进行了升级规划,并对所有产品线微服务架构进行了改造。智容科技在报告期内完成了工商业务产品线的整合更新迭代,推出了智慧市场监管平台V2.0。并完成了非公经济大数据云平台、智慧消防物联网项目、政务大数据应用平台、乡镇绩效考核评估系统等多个项目,未来随着智容科技研发的不断深入,智容科技相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及收益率预计可能会有所提升。

  金融服务板块:鉴于受宏观环境及因防范金融风险及降杠杆等监管政策持续深入影响,报告期内融钰信通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仅为维护原有存量业务,在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行业监管划归变更后,融钰信通及融钰华通将继续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统一管理,努力维护原有的存量业务,未来将不再拓展新的业务。

  2、重视成本管理,提升内部管控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成本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成本管理体系,严格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促使公司三大板块业务生产经营活动及管理工作合理化、规范化、高效化。同时严格按照公司及各板块管理制度,加强投资管理,强化对子公司的管控力度,对其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有效提高了公司的对外投资效果,促进子公司规范运营。

  3、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运营效率和管控能力,公司对自取得营业执照后存在未完全开展经营业务且未产生实质收益的相关子公司、孙公司及重孙公司进行清算注销处置。

  4、重视人才培养

  公司秉承“开放、务实、包容”的发展理念,加强各类人才的引进、发掘和培养。完善培训体系,制定重点培训项目,推动关键岗位人员的储备。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维护人才队伍稳定,优化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加强管理、技术、营销等中高级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团队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未来公司将不断强化人才建设,为公司自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证,同时也为公司带来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及变动情况

  单位:元

  ■

  (1)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单位:元

  ■

  (2)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

  (3)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

  ■

  (4)行业分类情况

  单位:元

  ■

  (5)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

  (6)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一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30%或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况。

  公司前五名其他供应商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公司主要供应商中未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

  (7)费用情况

  单位:元

  ■

  (8)研发情况

  1、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关公司研发情况:

  (1)2019年度所进行的研发项目有:

  24kV 磁悬浮列车专用配电高压真空接触器研制、经济化控制器设计、YDDLB 低压永磁真空断路器全系列升级产品研发、永磁断路器紧急分闸延时重动装置、12KV-1250A 高压永磁智能真空断路器研发。

  (2)研发目的:

  24kV 磁悬浮列车专用配电高压真空接触器研制:其该产品主要应用于国内磁悬浮列车的供电网络中,作为供电切换使用,其要求产品的分合闸速度快、寿命长、稳定、可靠性高等特点。目前,国内唯一的上海磁悬浮列车供电线路主要采用的施耐德进口产品,存在费用昂贵、供货周期长、维护保养受限等缺点。因此,国内规划建设青岛磁悬浮列车线将全面推荐优先选用国产化产品作为主导设计思想。

  经济化控制器设计:本项目为配套24kV磁悬浮高压真空接触器进行研发设计的控制器。该产品在借鉴现有产品的基础上,对控制器使用重新定位为简单、可靠,满足真空接触器的高寿命的动作要求。内部器件选择上更加耐劳,该款控制器原理简单,成本低廉。

  YDDLB 低压永磁真空断路器全系列升级产品研发:完善产品功能,提高生产工艺水平。对断路器内部进行重新的模块化设计,调整内部器件布局,统一固定及移开式断路器的结构形式(即移开式拆除底盘车就是固定式),全新研制了底盘车、联锁及推进机构,优化了控制器及脱扣器部分控制原理,增加了脱扣器LED 位置指示功能和脱扣器智能语音报警功能。

  永磁断路器紧急分闸延时重动装置:保证电力系统重要负荷的可考分闸。本产品研制主要解决断路器本体分闸控制回路失效造成断路器拒分问题,作为一种后备跳闸装置。同时,该装置具有告警输出、告警指示、合闸闭锁等功能。该装置安装在仪表室内,可作为正常采购时的第二套分闸回路使用(类似于弹操的第二分闸线圈进行选配),也可用于已经使用断路器的改造增加功能,其现场仅需进行简单改造,安装方式简易,操作简单。该项目已经作为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进行申请批报。

  12KV-1250A 高压永磁智能真空断路器研发:针对未来产品智能化,满足产品数字化、网络化功能,增添故障自诊断,隐患报警提示功能等。

  (3)项目进展:

  除了12KV-1250A 高压永磁智能真空断路器还需进一步完善,其他项目皆已经完成。

  (4)拟达到的目标:

  扩充了产品类别,形成了产品系列化,降低采购成本。同时提升了产品性能,提高了产品竞争力。

  (5)对未来发展的影响:随着开关公司研发产品不断进入市场,预计未来公司业绩会有一定提升。

  2、公司全资子公司智容科技研发情况:

  (1)2019年度所进行的研发项目有:

  互联网+监管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智慧市场监管平台、非公经济大数据云平台、智慧消防物联网项目、政务大数据应用平台、乡镇绩效考核评估系统。

  (2)研发目的:研发新产品,适应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

  (3)项目进展:项目皆已完成

  (4)拟达到的目标:不断完善优化系统功能,拓展市场、稳定客户,为企业带来源源不断的收益。

  (5)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随着智容科技研发的不断深入,智容科技相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及收益率预计将会有所提升。

  ■

  (9)资产、负债重大变动情况

  ①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单位:元

  ■

  (10)现金流情况

  单位:元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78.9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处置子公司,广告服务业务、咨询业务收入规模减低,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少较多。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81.3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广告服务业务、咨询业务规模降低, 导致购买商品、支付职工薪酬等现金支出较少较多。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经营规模降低,导致职工薪酬、税费等现金支出较上期减少较多。

  4、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80.92%,主要原因为:上期公司处置闲置不动产,资产处置现金流入较大。

  5、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85.6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对外投资现金支出较上期减少较多。

  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较多,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借款筹资净额减少所致。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7.7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经营规模降低,导致职工薪酬、税费等现金支出较上期减少较多;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现金流出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资产减值准备计提908.77万元;

  2、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折旧计入当期损益829.91万元;

  3、报告期内,无形资产摊销计入当期损益566.53万元;

  4、报告期内,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计入当期损益517.11万元;

  5、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收益138.72万元;

  6、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报废损失41.78万元;

  7、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损失4.92万元;

  8、报告期内,财务费用3,910.9万元;

  9、报告期内,投资收益5,602.88万元;

  10、报告期内,应收款减少3,578.98万元;

  11、报告期内,应付款减少3,552.66万元。

  四、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一)报告期公司会计政策发生变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财报格式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财报格式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

  2、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3、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施行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2019年1月1日起至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新债务重组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交易,应根据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新债务重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 月1 日之前发生的交易,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按照修订财报格式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2、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明确准则的适用范围。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即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首选进行会计处理。

  3、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4、《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2)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 “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对“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二)报告期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报告期内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三)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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