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分为两大板块,一是新能源材料业务,主要是基础锂盐和稀土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二是中(高)密度纤维板的生产与销售、林木种植与销售。
(1)新能源材料业务
公司锂盐业务由子公司致远锂业实施,设计产能为年产4万吨锂盐,技术先进成熟,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储能、石化、制药等领域。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储能领域市场异军突起,3C等电子产品消费量的持续增加,锂电池行业需求旺盛,为锂盐产品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及发展机会。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盛屯锂业100%股权的收购,其控股子公司奥伊诺矿业主要从事锂辉石矿的采选和锂精矿的销售业务,其生产的锂精矿销售给致远锂业用于锂盐生产。
公司稀土业务由子公司万弘高新实施,通过综合回收利用废旧磁性材料生产稀土氧化物,年处理废旧磁性材料的设计产能为6,000吨,产品以氧化镨钕为主,并涵盖氧化钆、氧化钬、氧化镝、氧化铽以及其他含稀土元素氧化物,主要应用于永磁材料、催化剂、玻璃、陶瓷、硬质合金等领域,产能规模、技术水平和产品线丰富程度在国内均居于前列。
(2)人造板业务
公司人造板业务拥有5条代表当今国际先进水平的进口中(高)密度纤维板生产线(分别位于广东省的封开县、清远市以及辽宁省台安县、河北省邱县和湖北省南漳县),皆位于国内林木资源较为丰富、靠近市场和交通便利的省市县。主要产品为“威利邦”牌中(高)密度纤维板,先后被评为“广东省优质产品”、“广东省名牌产品”和“国家免检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家具行业、门业、强化木地板及其他室内装修、装饰行业等领域。公司中(高)密度纤维板年生产能力超过100万立方米,是全国大型中纤板生产企业之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五-44、第十二节-十六-1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度,面对内外部不断变化的经济形势,公司保持战略定力,通过继续扩建锂盐产能,收购上游锂矿资源,持续加大新能源材料领域的投入,大力推进新能源材料业务的开展。公司继续调整和巩固人造板业务,提升品牌影响力,做优做强。同时,公司加强了现金流管理,确保了公司健康稳定运营。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88,340.44万元,同比增长17.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53,794.82万元,同比增长10.86%。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7,879.22万元,同比下降9.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24.06万元,同比下降154.66%。
(一)新能源材料业务
2019年度,致远锂业在原有1.3万吨碳酸锂、氢氧化锂产能的基础上,新建成1万吨碳酸锂生产线,并迅速顺利达产,使公司的锂盐总产能规模居于国内前列。致远锂业碳酸锂、氢氧化锂生产线目前生产运行情况良好,产品品质稳定,已满足公司核心客户的要求,并获得越来越多优质客户的认可。公司已经与美国雅保、巴莫科技、厦门钨业、容百科技等行业领先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2019年6月15日,公司与巴莫科技签署了6年8.43万吨锂盐产品供应的战略合作协议,为锂盐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威锂业金属锂项目目前仍在继续推进,预计2020年下半年首期产能将建成并开始投入生产。公司将陆续建成比较完善的基础锂盐产品体系。
报告期内,受经济环境变化、新能源汽车补贴下滑等因素的影响,锂盐价格持续下跌。致远锂业生产锂盐1.36万吨,同比增长142.04%,实现收入72,818.23万元,同比增长199.15%,净利润1,687.72万元,同比增长321.60%。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了盛屯锂业100%股权,从而获得了奥伊诺矿业持有的业隆沟锂辉石矿采矿权和太阳河口锂多金属矿详查探矿权。业隆沟锂辉石矿已于2019年11月投产,原矿生产规模40.50万吨/年。奥伊诺矿业产出的锂精矿将全部销售给致远锂业用于锂盐生产。公司通过收购上述优质的锂矿资产,强化了公司在锂产业链的布局,提升了锂矿原料的保障力度,降低原料成本,提升公司锂盐产品的竞争力。
报告期内,万弘高新根据公司制定的稀土业务经营方针,主动控制稀土贸易业务,避免稀土产品过大的价格波动增加经营风险;更加专注于稀土综合回收利用业务,加强成本控制,提升工艺水平,降低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使得经营更加稳健。报告期内,公司稀土业务实现扭亏为盈,其中万弘高新实现营业收入22,370.61万元,同比下降62.50%,实现净利润135.90万元,同比增长110.44%。
(二)人造板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面对不利的国内外环境,积极调整和巩固人造板业务经营策略,继续围绕做优做强人造板业务的发展战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公司继续加强品质管理,加强研发创新,提升工艺水平,提升产品品质,提升产品品牌形象及竞争力;二是深化客户导向的营销理念,加强终端客户销售力度,提升终端客户销售占比和服务力度,增强经营的稳定性;三是继续调整和优化管理体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四是通过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效能。
报告期内,公司中纤板产量100.97万m3,同比下降7.81%;销量97.61万m3,同比下降7.05%;营业收入151,757.39万元,同比下降8.81%;净利润5,061.84万元,同比下降72.04%;毛利率为15.13%,同比下降1.84%。
公司始终将“致力于成为全球锂电新能源材料领先企业”作为战略目标,保持战略定力,将继续加大锂盐材料领域的投入,积极推动2万吨产能的建设进度。公司将紧紧围绕“资源、规模、品质、客户”开展各项工作,增强资源储备、扩大产能规模、提升产品品质、服务核心客户,争取早日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24.06万元,同比下降154.66%,主要系公司纤维板业务受国内房地产等市场环境的影响,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销售费用同比上升39.99%;同时2019年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上升139.72%,公司锂盐业务受市场环境变化,锂盐产品价格相比去年同期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导致公司相关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下降,公司对相关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五-44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上述调整对2009年末净资产的影响为-1,600,000.00元,对2009年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600,000.00元;对2010年末净资产的影响为-1,826,976.56 元,对2010年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826,976.56元;对2011年末净资产的影响为-8,176,782.60元,对2011年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4,749,806.04元;对2012年末净资产的影响为-23,413,780.68元,对2012年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5,236,998.08元;对2018年末净资产的影响为-66,915,004.16元,对2018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43,501,223.48元。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
本报告期内减少子公司:
■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天广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1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天广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陈潮、赵如冰、丘运良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名独立董事的2019年度述职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7,879.22万元,实现利润总额-6,676.2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24.06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1元/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88,340.4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53,794.82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确认。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年年度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合并)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240,634.67元,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25,509,373.65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00元,加上公司(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7,890,160.58元,2019年度末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12,380,786.93元{2019年度末公司(合并)实际可供分配利润-90,556,397.46元}。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性和流动资金的正常需要,公司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2019年度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全部结转到下一年度。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议,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确保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0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自授信申请被批准之日或签订授信协议之日起)。
本项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协议等文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履行公司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审批程序后具体操作各项授信业务品种。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在下属子公司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156,000万元,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及授权期限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投资期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为止,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0]518Z0127号),2019年度盛屯锂业合并报表中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5.4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0.13万元,低于2019年度承诺的净利润-608.84万元,差异金额为66.59万元,盛屯锂业未实现2019年度业绩承诺。盛屯锂业在2019年度内生产并实现了产品销售,2019年度全年亏损金额大于过渡期内发生亏损金额,盛屯集团及姚雄杰先生需按照《关于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2019年度补偿承诺》就盛屯锂业2019年的亏损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全额补偿。
独立财务顾问就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关于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的公司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缩股、配股、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四)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五)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本公司已发行的 A 股股份。
2、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公司拟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500万股(含),占公司总股本的0.67%;且不超过1,000万股(含),占公司总股本的1.34%。
2018年10月24日至2019年2月18日期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4,331,358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81%,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8%(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总股本增加)。
上述两次回购股份的合计数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缩股、配股、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数量、方式等;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4、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5、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及处置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邓婷女士为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内控鉴证报告强调事项整改的议案》 ;
《董事会关于内控鉴证报告强调事项整改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已实施完成,由于上述新增股份的发行,公司注册资本由535,343,457元增加至743,934,058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本变动情况以及最新修订的《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同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的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公司章程》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及《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1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7,879.22万元,实现利润总额-6,676.2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24.06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1元/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88,340.4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53,794.82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确认。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较好地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及有待完善的主要方面;针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反映的相关问题,公司应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进行整改。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0]518Z0127号),2019年度盛屯锂业合并报表中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5.4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0.13万元,低于2019年度承诺的净利润-608.84万元,盛屯锂业未实现2019年度业绩承诺。盛屯锂业在2019年度内生产并实现了产品销售,2019年度全年亏损金额大于过渡期内发生亏损金额,盛屯集团及姚雄杰先生需按照《关于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2019年度补偿承诺》就盛屯锂业2019年的亏损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全额补偿。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同时提醒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十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 2020-038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华股份”)定于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17:00时举行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威华股份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威华股份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威华股份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天广先生;独立董事丘运良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邓伟军先生;财务总监王琪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9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50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639,457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4.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8,431,990.7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934,692.7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7,497,298.0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1月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120016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9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9,972,369.03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41,595,509.53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204,733.92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和募集资金账户所在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国海证券、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以及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所在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上述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资金已经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加强对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2018年12月,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注销。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12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03)。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2月27日、2018年3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年综合回收利用万吨废旧磁性材料生产线建设升级改造项目”的投资进行优化调整,将尚未投入该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13,891.28万元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另一个募投项目:“年产2万吨氯化锂、1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及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23)。
2019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方案调整及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致远锂业“年产2万吨氯化锂、1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及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的建设方案调整为“年产1.5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及2.5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并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19年6月调整为2020年6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4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方案调整及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0)。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统筹安排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事项,提高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拟在下属子公司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156,000万元,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
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组织实施相关事宜、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签署担保事项相关法律文件。上述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及授权期限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担保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其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且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90,511万元,占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5.66%;其中公司对参股公司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5,846万元,公司对所属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84,665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1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对投资品种进行严格评估,选择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
5、有效期
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为止。
6、决策及实施方式
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7、公司与拟提供投资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短期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短期、低风险的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自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下转B78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