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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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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乔宝龙对本报告放弃书面确认。理由:现季报披露未能如实详尽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董事张明华对本报告放弃书面确认。理由:本人不签字的原因,因对2020年度一季度报告书面确认书的内容不了解不清楚。

  请投资者予以特别关注。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叶继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娄青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                                                   单位:元

  ■

  2、利润表变动情况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                                                单位: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9年7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鄂证调查字201904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3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编号:2019-056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已分别于2019年8月2日、2019年9月3日、2019年10月9日、2019年11月5日、2019年12月3日、2020年1月3日、2020年2月4日、2020年3月3日、2020年4月2日披露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编号:2019-066号、编号:2019-077号、编号:2019-086号、编号:2019-096号、编号:2019-107号、编号:2020-002号、编号:2020-013号、编号:2020-018号、编号:2020-020号)。截止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仍在进行中,尚未有结论意见。

  2、2019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公司全资孙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19年7月23日经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核批准。公司全资孙公司珠海市春晓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晓房地产”)与珠海恒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虹投资”)签署《资产转让协议》,恒虹投资将其拥有的位于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南路2001号一层商场转让给春晓房地产,双方确认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89亿元,该资产已于2019年1月15日完成过户手续。公司全资孙公司珠海市桥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桥石贸易”)与珠海中珠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商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中珠商贸将其拥有的位于珠海市香洲区上华路2号17栋一至三层商场转让给桥石贸易,双方确认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13亿元。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9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19-057号)。该资产已于2020年1月20日完成过户手续。公司全资孙公司珠海市泽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泓公司”)与前海顺耀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6.3亿元的价格收购前海顺耀祥所持中珠商业30%的股权,该部分股权不存在权利限制,并已于2019年5月27日取得《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变更为泽泓公司。

  3、因战略转型期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交易出售子公司股权形成历史往来欠款,初始本金为98,943.7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因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已偿还17,281.87万元,剩余本金及利息合计为88,771.45万元;2019年5月,中珠集团及关联方通过现金偿付38,034.00万元,剩余50,737.45万元;经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中珠集团还款计划为:于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2亿元,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剩余部分,若2019年年底前资产处置或资金回笼进展顺利,中珠集团将提前清偿完毕。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未偿还2019年12月31日到期的2亿元欠款。公司已于2020年1月2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还款情况的进展公告》(编号:2020-001号),明确提出将就待归还款项向法院起诉或采取其他法律手段,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目前起诉资料在陆续准备中,已在网上申请立案2起,现尚未收到正式立案受理通知书。同时,为保证还款得到实质性效果,公司将继续督促中珠集团与项目收购方沟通,以保证对剩余股权转让款直接支付给中珠医疗,目前事项还在协商中。

  4、2019年9月,因中珠医疗为关联方潜江中珠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中珠”,曾为中珠医疗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发生在控股期间,股权转让后形成关联担保)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潜江分行”)1.9亿元贷款及利息提供担保,而潜江中珠未能及时履行偿债义务,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导致建行潜江分行对潜江中珠、中珠集团、中珠医疗提起诉讼。截至目前,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汉江中院”)已累计执行金额195,467,115.02元,出具了《执行裁定书》及《结案通知书》,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全部执行完毕。为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鉴于潜江中珠未能及时履行偿还义务,且中珠集团未能履行对潜江中珠的担保及对公司的反担保义务,致使中珠医疗冻结财产被强制执行,公司已启动向中珠集团、潜江中珠追偿的法律程序,现已收到正式立案受理通知书。详见公司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编号:2019-080号)、《中珠医疗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编号:2019-109号)、《中珠医疗关于公司诉讼结案的公告》(编号:2020-022号)。

  5、2019年4月19日,公司因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浙商银行返还保证金5,000万元的存款本息。法院立案后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于2019年10月17日出具《民事判决书》((2019)粤01民初469号),判决公司诉讼理据不足,对诉讼请求予以驳回。公司已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高级人民法院确认《承诺函》无效并判令浙商银行退还履约保证金,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为保证上市公司利益,2019年5月,中珠集团通过珠海西海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将现金5,000万元汇到公司账上,作为资金安全保障的措施,以消除公司该违规担保事项可能造成的担保损失;如果法院判定该违规担保无效并判令浙商银行退还履约保证金,该笔款项将直接转为归还上市公司欠款。

  6、2018年11月19日,杭州忆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忆上”)、杭州上枫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杭州上枫”)、江上因与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浙江高院”)提起诉讼。2018年12月21日,公司就上述案件向浙江高院提起反诉,请求判令江上、杭州忆上、杭州上枫返还定金5000万元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并由其承担诉讼费用。浙江高院对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并于2019年11月19日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18)浙民初67号),一审判决公司诉讼理据不足,驳回公司反诉请求。截止目前,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已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最高法民终137号),暂未接到开庭通知。

  7、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医疗”)因存在未履行有效的审议程序,于2019年1月2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权利质押合同》,约定由一体医疗提供人民币2亿元的储蓄存款对关联方深圳市画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画仓投资”)向建设银行贷款1.9亿元提供银行存单质押担保,导致形成违规担保。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自查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19-034号)、2019年5月30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编号:2019-051号)、2019年6月20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编号:2019-054号)。2020年2月18日,公司收到一体医疗发来的《告知函》,画仓投资已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2020年1月22日归还建设银行贷款共计1.9亿元。同时,经一体医疗向建设银行申请,已于2020年2月18日解除一体医疗在建设银行2亿元银行存单质押及对画仓投资1.9亿元的对外担保。

  8、公司获悉2017年10月一体医疗存在为一体集团及其关联方民间借贷提供担保情形,经公司自查:一体集团、一体正润及刘丹宁女士确认民间借贷担保事项存在,并就上述事项出具《情况说明》如下:“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刘丹宁于2017年10月13日向个人借款2000万元。上述借款由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该借款用途为补充一体集团流动资金,该笔借款于2018年4月底前归还本金1000万元及相应利息,剩余本金1000万元及相应利息于2019年12月到2020年4月21日还清。除此之外,不存在一体医疗为一体集团、一体正润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而未披露的情况,不存在一体集团、一体正润其他占用一体医疗、中珠医疗资金未披露的情况。”截止目前,相关方已提供有关资料,公司就上述事项还在进一步核实中。

  9、2020年1月8日,公司与广州灌浆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灌浆岛”)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拟以总价人民币11,128万元的价格转让公司所持广州新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广州新泰达的股权。广州新泰达其他股东黄文林已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股权尚未完成过户手续,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9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所持广州新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编号:2020-006号)、2020年1月17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编号:2020-010号)。

  10、因控股股东中珠集团、实际控制人许德来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拟于2020年2月17日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中珠集团持有的公司56,926,989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86%。截止目前,上述拍卖已暂缓。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0-009号)、于2020年2月25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编号:2020-015号)。

  11、因股东西藏金益信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益信和”)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根据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2019)沪0101执7034号)以及海通证券的违约处置报告,海通证券将协助黄浦区人民法院通过二级市场按照市价卖出金益信和所持公司股票3,262,220股,占公司总股本0.164%。2020年2月11日,依据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金益信和所持公司股份2,32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17%。根据上述司法裁定,金益信和将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继续减持剩余的933,700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47%,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020年3月9日,金益信和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93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47%,本次减持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完成后,金益信和持仍有公司12,308,095股,占公司股本的0.617%。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6号)及2020年3月12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9号)。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因战略转型期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交易出售子公司股权形成历史往来欠款,初始本金为98,943.7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因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已偿还17,281.87万元,剩余本金及利息合计为88,771.45万元;2019年5月,中珠集团及关联方通过现金偿付38,034.00万元,剩余50,737.45万元;经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中珠集团还款计划为:于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2亿元,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剩余部分,若2019年年底前资产处置或资金回笼进展顺利,中珠集团将提前清偿完毕。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未偿还2019年12月31日到期的2亿元欠款。公司已于2020年1月2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还款情况的进展公告》(编号:2020-001号),明确提出将就待归还款项向法院起诉或采取其他法律手段,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目前起诉资料在陆续准备中,已在网上申请立案2起,现尚未收到正式立案受理通知书。同时,为保证还款得到实质性效果,公司将继续督促中珠集团与项目收购方沟通,以保证对剩余股权转让款直接支付给中珠医疗,目前事项还在协商中。

  2、公司与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金益信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以及于2016年1月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鉴于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未完成承诺业绩,补偿方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应补偿公司股份数为17,423,025股,需返还给公司的分红收益合计为435,575.63元。截止本报告期末,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一直未能配合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公司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并于2019年2月28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粤03 民初722号)。截止目前,一审已判决。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编号:2020-023号)。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简称: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20-029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1、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以电话、传真或邮件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1票,弃权1票,回避0票。

  董事乔宝龙对此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在未出具2019年审计报告的情况下,公司披露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可能对公司造成风险。

  董事张明华对此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对表决议案的内容不了解不清楚,所以选择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

  (二)审议通过 《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1票,弃权1票,回避0票。

  董事乔宝龙对此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现有季报披露不够详实,未能如实详尽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董事张明华对此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对表决议案的内容不了解不清楚,所以选择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下属孙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为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治理架构,整合公司资源,降低企业管理成本,拟注销孙公司新疆中珠泽恩经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及注销澳门仁方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并拟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1票,弃权2票,回避0票。

  董事乔宝龙对此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注销孙公司与母公司之间财务情况不清楚,对上市公司业绩和经营造成的影响不明确。

  董事张明华对此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对表决议案的内容不了解不清楚,所以选择弃权。

  独立董事曾金金对此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注销孙公司非董事会权限。

  详见《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下属孙公司的公告》(编号:2020—031号)。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20-030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1、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以电话、传真或邮件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收监事表决票3张,实收监事表决票3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决议内容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2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证发〔2020〕23号)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未经审计的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2020年一季度报告及相关议案后认为:

  1、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2020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2020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2020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2020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及保密规定的相关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2020年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20-031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下属孙公司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根据经营实际需要,为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治理架构,整合公司资源,降低企业管理成本,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下属孙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孙公司新疆中珠泽恩经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泽恩”)及注销孙公司澳门仁方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门仁方”),并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有关注销事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注销孙公司基本情况

  (一)中珠泽恩基本情况

  1、名称:新疆中珠泽恩经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住所: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工业园区霍尔果斯瑞鑫农副产品收购有限公司1栋研发综合楼一楼154室

  3、法定代表人:朱旭婷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7年09月14日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经济、管理、信息、会计、税务、法律咨询与服务。

  8、股权结构:横琴中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有中珠泽恩100%股权,中珠医疗持有横琴中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61.59%股权。

  9、中珠泽恩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澳门仁方基本情况

  1、名称:澳门仁方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澳门南湾湖景大马路810号财神商业中心大厦19楼D座

  3、法定代表人:珠海中珠仁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100万元澳门币

  5、成立日期:2017年03月07日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项目投资;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药品进出口销售;技术推广服务;计算器系统服务;软体发展;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资料处理;互联网资讯服务。

  8、股权结构:珠海中珠仁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澳门仁方99.9%股权,自然人马剑持有澳门仁方0.1%股权;中珠医疗持有珠海中珠仁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70%股权。

  9、澳门仁方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注销孙公司的原因说明

  中珠泽恩主要依托母公司横琴中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客户资源,提供与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工作,公司为优化产业结构和治理架构,整合资源配置,缩短管理链条,降低企业管理成本,提升运营效率,经审慎考虑,决定注销新疆中珠泽恩经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澳门仁方自成立至今一直未开展实质性业务,现公司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升运营效率,经过审慎考虑,决定注销澳门仁方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三、注销孙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中珠泽恩与澳门仁方的业务规模占公司总体比重较小,中珠泽恩注销时留存收益将转回横琴中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澳门仁方自成立至今一直未开展实质性业务;上述两家孙公司注销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注销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合并报表财务数据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20-032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预计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将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1月18日、2020年4月8日、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珠医疗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编号:2020-012号)、《中珠医疗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编号:2020-021号)、《中珠医疗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编号:2020-028号),现就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经公司财务部测算及已披露的未经审计的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披露的《中珠医疗关于2019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编号:2020-011号)及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中珠医疗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

  二、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将出现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原预约披露日期为2020年4月30日,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无法按期出具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22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证发〔2020〕23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议案》,决定将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预约时间延期至2020年5月30日。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披露的《中珠医疗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告》(编号:2020-025号)。

  公司2019年度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9年年报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20-033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偿还代偿款本金195,120,385.83元及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无法确定,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公司诉讼及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因潜江中珠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中珠”)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潜江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被强制执行。为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公司行使追偿权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珠海中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近日,公司收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珠海中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粤04民初47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申请的基本情况

  1、原告: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东省珠海市迎宾南路中珠大厦六楼

  2、被告一:潜江中珠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湖北省潜江市杨市办事处章华南路特1号

  被告二: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东省珠海市迎宾南路中珠大厦十七楼

  3、受理法院: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4、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的案件事实及请求

  (一)案件事实与理由

  因潜江中珠与建行潜江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建行潜江分行对潜江中珠、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中珠医疗提起诉讼。公司于2019年9月6日披露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编号:2019-080号)。

  经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潜江中珠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建行潜江分行支付借款本金18,9691,264.41元及利息,支付律师费7万元;判决中珠医疗、中珠集团及许德来分别在3亿元限额内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案件受理费1,015,491元、保全费5,000元由潜江中珠、中珠医疗、中珠集团及许德来共同负担。

  上述判决书生效后,因潜江中珠、中珠医疗、中珠集团及许德来均未能在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建行潜江分行向法院提起了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案号为(2019)鄂96执278号。

  在该案的执行程序中,中珠医疗代潜江中珠偿还款项195,120,385.83元,中珠集团代潜江中珠偿还款项10,382.84元,潜江中珠自己偿还款项336,346.35元,合计195,467,115.02元。至此,(2019)鄂96民初1895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2020年4月1日,(2019)鄂96执278号案件执结。

  2016年12月1日,中珠集团因中珠医疗为潜江中珠向建行潜江分行的贷款提供担保而向中珠医疗提供了全额反担保。现中珠医疗已履行了保证责任,对此,潜江中珠作为主债务人理应向中珠医疗承担清偿责任,中珠集团作为反担保人也应对潜江中珠的还款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中珠医疗履行担保责任后,多次向潜江中珠、中珠集团追索,未果。现中珠医疗为维护自身权益,特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提起本案诉讼。

  (二)请求事项

  1、请求判令潜江中珠向中珠医疗偿还代偿款本金195,120,385.83元;

  2、请求判令潜江中珠向中珠医疗偿还利息1,665,930.99元(以实际还款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利率分笔计算,自还款之次日暂计至2020年4月15日,要求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3、请求判令中珠集团对潜江中珠的上述债务向中珠医疗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两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无法确定,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公司诉讼及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对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20-034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自查对外担保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获悉2017年10月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为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民间借贷提供担保情形。经公司自查,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刘丹宁女士确认民间借贷担保事项存在,并就上述事项出具《情况说明》。该事项公司还在进一步核实中。

  2、上述违规对外担保事项若未消除,将可能导致公司承担相关担保义务。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获悉2017年10月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医疗”)存在为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集团”)及其关联方民间借贷提供担保情形。现将自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自查情况

  经公司自查:一体集团、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正润”)及刘丹宁女士确认民间借贷担保事项存在,并出具《情况说明》如下:“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刘丹宁于2017年10月13日向个人借款2000万元。上述借款由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该借款用途为补充一体集团流动资金,该笔借款于2018年4月底前归还本金1000万元及相应利息,剩余本金1000万元及相应利息于2019年12月到2020年4月21日还清。除此之外,不存在一体医疗为一体集团、一体正润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而未披露的情况,不存在一体集团、一体正润其他占用一体医疗、中珠医疗资金未披露的情况。”

  截止目前,相关方已提供有关资料,公司就上述事项还在进一步核实中。

  二、目前整改情况

  一体医疗高管人员已更换,相关工商变更资料已完成;刘丹宁女士不再任职一体医疗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中珠医疗已派出相应人员担任,加强对一体医疗管控,规范运作。公司将继续核实上述事项,并采取相关措施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上述违规对外担保事项若未消除,将可能导致公司承担相关担保义务。

  后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公司代码:600568公司简称:中珠医疗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且与最终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不存在重大差异。

  董事乔宝龙对本报告放弃书面确认。理由:未审计财务数据可能对公司造成风险。

  董事张明华对本报告放弃书面确认。理由:本人不签字的原因,因对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书面确认书的内容不了解不清楚。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2019年主要经营数据。

  1.3 公司负责人叶继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公司代码:600568                                                 公司简称:中珠医疗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77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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