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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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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79,646,92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汽车底盘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覆盖乘用车和商用车底盘控制系统两大领域,拥有底盘前后悬架系统、汽车电子控制系统、气压制动系统、液压制动系统、离合器操纵系统等多个产品系列。公司以汽车主动安全技术为基础,以汽车电控系统产品为发展重点,布局新能源汽车、高级驾驶员辅助系统(ADAS)、无线充电领域;主要配套车型覆盖商用车、乘用车制动系列全线产品,包括轿车、MPV、SUV、皮卡、各类微车、中重卡、轻卡、公交客车、旅游客车、新能源车等多种车型。

  公司始终坚持“提高科创能力、实践资本运作、全面战略营销”的经营治理方针,以汽车电控系统产品为发展重点,在北京建立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研发中心,完成了气压/液压ABS、EBS、商用车电子稳定系统(ESC)的研发及量产化,完成电子驻车系统(EPB)、电控空气悬挂系统(ECAS)、电子驻车制动系统(EPB)等汽车核心电子产品的开发及整车匹配测试;铝合金副车架已经开始配套主机客户;无线充电产品项目获得了北汽新能源定点项目,一汽红旗A样项目;电制动(EMB)产品正在进行场地路试;高级辅助驾驶系统(ADAS)项目在研发测试中。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2,226.72万元,同比减少0.41%,主营业务成本178,141.01万元,同比增加4.65%,主要系公司销售的产品结构比变动所致;期间费用38,702.45万元,同比增加 0.47%;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强化经营管理,持续推进产品技术升级,推进生产智能化、信息化的实施,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和改进工艺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和生产效率,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持续推进“准时、正确、高效、安全、成本”基础管理工作的实施,围绕主业做好生产经营,完善管理体系的建设,加强质量、成本管理,优化生产管理,开源节流,提高经济效益。

  2、公司始终坚持“提高科创能力、实践资本运作、全面战略营销”的经营治理方针,实施自主研发结合国际高端技术引进战略,专注新能源汽车、电子电控、轻量化底盘、智能驾驶等汽车高新技术领域;依托公司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流动站的平台,加大研发经费及先进试验、检测、测试设备的投入,完成了汽车电子产品ABS、EBS、ESC、EHB、EPB等汽车电子产品在黑河的冬季标定试验。

  3、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规范企业运营。公司建立健全并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标准,对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进行了优化,强化了公司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加强内幕信息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

  4、以战略营销目标为工作核心,加强营销队伍建设,积极开发中高端市场,完善产品市场和营销团队的建设,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

  ■

  母公司

  ■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公司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诸暨市万安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机械)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存续方继续存在,万安机械作为被吸收方于 2019年10月注销企业法人资格,万安机械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由公司享有和承担。

  2、公司于2019年3月设立全资子公司万安汽车技术(欧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16,390,000HUF,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全部出资,从2019年3月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公司于2019年7月设立控股子公司青岛海通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0,000.00元,公司持有的股权比例为55%,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出资5,500,000.00元,占期末实收资本的55%,从2019年7月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6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陈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24,911.52万元,同比下降0.2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07.35万元,同比增长494.53%。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073,481.63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675,846.16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442,207,255.86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51,604,891.33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度末公司总股本479,646,9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7,964,692.60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经核查,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等各项活动均严格按照内部控制规定进行,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形成了规范的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能够满足公司当前经营管理和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详见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确认及2020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董事、高管2020年度的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2020年向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50,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的授信方式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商票贴现、信用证、贸易融资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提议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诸暨万宝机械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房地产抵押、保证担保;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安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泵业”)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质押担保。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质押担保。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诸暨市万强机械厂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向诸暨市万强机械厂采购部分产品配件并提供产品委托加工业务,2020年意向采购合同金额总计为1,800万元,意向委托加工销售合同金额总计为150万元。

  陈利祥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诸暨市万强机械厂实际控制人袁陈炳的父亲袁文达为陈利祥的妹夫。

  关联董事陈锋、陈江、俞迪辉回避了表决。

  16、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安徽万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因安徽万安汽车与安徽万安环境共用一个变电站,该变电站位于安徽万安环境厂区内,安徽万安向安徽万安环境支付工业用电费,2020年预计500万元。安徽万安将厂区内职工宿舍部分房间出租给安徽环境使用,预计租金10万元/年,租赁期三年,租赁费共计30万元。

  陈锋、陈永汉、俞迪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兼任万安集团董事,陈江、傅直全为万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关联董事陈锋、陈永汉、陈江、俞迪辉、傅直全回避了表决

  17、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江万安其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20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由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向浙江万安其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其弗”)采购电动空压机产品及配件,2020年预计金额为1,000万元。

  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向万安其弗销售铸件产品,2020年预计关联销售金额200万元。

  陈锋、陈永汉、俞迪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兼任万安集团董事,陈江、傅直全为万安集团董事。

  关联董事陈锋、陈永汉、陈江、俞迪辉、傅直全回避了表决

  18、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向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弹簧产品及配件,2020年意向采购合同金额总计为1,200万元。

  陈锋、陈永汉、俞迪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兼任万安集团董事,陈江、傅直全为万安集团董事。

  关联董事陈锋、陈永汉、陈江、俞迪辉、傅直全回避了表决。

  19、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博胜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与万安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博胜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租用万安集团有限公司闲置的厂房用于生产经营,租赁期3年,每年租赁费预计150万元/年,租赁费总计450万元。

  陈锋、陈永汉、俞迪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兼任万安集团董事,陈江、傅直全为万安集团董事。

  关联董事陈锋、陈永汉、陈江、俞迪辉、傅直全回避了表决。

  2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7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黎慕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24,911.52万元,同比下降0.2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07.35万元,同比增长494.53 %。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073,481.63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675,846.16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442,207,255.86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51,604,891.33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股本479,646,9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7,964,692.60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合理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等各项活动均严格按照内部控制规定进行,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人员2019年度薪酬确认及2020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监事人员2019年度的薪酬,详见《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监事2020年度的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按时出具各项专业报告,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且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银行理财产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诸暨万宝机械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房地产抵押、保证担保;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安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泵业”)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质押担保。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质押担保。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诸暨市万强机械厂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向诸暨市万强机械厂采购部分产品配件并提供产品委托加工业务,2020年意向采购合同金额总计为1,800万元,意向委托加工销售合同金额总计为150万元。

  1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安徽万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因安徽万安汽车与安徽万安环境共用一个变电站,该变电站位于安徽万安环境厂区内,安徽万安向安徽万安环境支付工业用电费,2020年预计500万元。安徽万安将厂区内职工宿舍部分房间出租给安徽环境使用,预计租金10万元/年,租赁期三年,租赁费共计30万元。

  1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江万安其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20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由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向浙江万安其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其弗”)采购电动空压机产品及配件,2020年预计金额为1,000万元。

  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向万安其弗销售铸件产品,2020年预计关联销售金额200万元。

  1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向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弹簧产品及配件,2020年意向采购合同金额总计为1,200万元。

  1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博胜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与万安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博胜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租用万安集团有限公司闲置的厂房用于生产经营,租赁期3年,每年租赁费预计150万元/年,租赁费总计450万元。

  1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8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因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万安”)与安徽万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环境”)共用一个变电站,该变电站位于安徽环境厂区内,安徽万安向安徽环境支付工业用电费,2020年预计金额为500万元。安徽万安拟将厂区内职工宿舍部分房间出租给安徽环境使用,预计租金10万元/年,租赁期三年,租赁费共计30万元。

  (2)由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拟向诸暨市万强机械厂采购部分产品配件并提供产品委托加工业务,2020年意向采购合同金额总计为1,800万元,意向委托加工销售合同金额总计为150万元。

  (3)由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拟向浙江万安其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其弗”)采购电动空压机产品及配件,2020年预计金额为1,000万元。

  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盛隆”)向万安其弗销售铸件产品,2020年预计关联销售金额200万元。

  (4)由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拟向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纬科技”)采购弹簧产品及配件,2020年意向采购合同金额总计为1,200万元。

  (5)由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博胜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胜部件”)租用万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集团”)闲置的厂房用于生产经营,租赁期3年,每年租赁费预计150万元/年,租赁费总计450万元。

  2、关联关系

  安徽万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博胜部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万安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环境为万安集团控股子公司;诸暨万强实际控制人的父亲袁文达为公司控制人之一陈利祥的妹夫;万安集团直接持有万安其弗35%,浙江万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万泽基金”)(万安集团对万泽基金的出资比例为84.90%)持有万安其弗25%股权,万安集团合计持有万安其弗60%的股权,万泽基金持有华纬科技9.99%的股权。

  鉴于上述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单笔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联董事回避情况,回避表决的董事姓名、理由和回避情况:

  上述议案实施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制度。

  审议安徽万安与安徽环境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陈锋、陈永汉、陈江、俞迪辉、傅直全回避了表决。陈锋、陈永汉、俞迪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兼任万安集团董事,陈江、傅直全为万安集团董事。

  审议公司与万安其弗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陈锋、陈永汉、陈江、俞迪辉、傅直全回避了表决。陈锋、陈永汉、俞迪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兼任万安集团董事,陈江、傅直全为万安集团董事。

  审议公司与诸暨万强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陈锋、陈江、俞迪辉回避了表决,该三名董事为亲属关系。

  审议公司与华纬科技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陈锋、陈永汉、陈江、俞迪辉、傅直全回避了表决。陈锋、陈永汉、俞迪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兼任万安集团董事,陈江、傅直全为万安集团董事。

  审议博胜部件与万安集团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陈锋、陈永汉、陈江、俞迪辉、傅直全回避了表决。陈锋、陈永汉、俞迪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兼任万安集团董事,陈江、傅直全为万安集团董事。

  3、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名称:安徽万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江

  (2)出资金额:15,050万元(人民币)

  (3)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

  (4)成立时间:2010年10月21日

  (5)经营范围:承接环境治理、建筑安装工程;建筑用、民用、特种管材及管件、模具、机械部件、生产所需原辅材料制造、研发、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6)股东构成:

  ■

  (7)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经审计):

  ■

  (8)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万安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5.86%的股权),万安集团为安徽环境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安徽环境68.11%的股权),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安徽环境为公司关联法人。

  2、关联人名称:诸暨市万强机械厂

  (1)法定代表人:袁陈炳

  (2)出资金额:1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诸暨市店口镇小山坞村(陶家坞1号)

  (4)成立时间:2002年7月9日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范围:加工自销;机械配件、汽车配件、五金配件;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7

  (下转B75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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