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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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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的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等。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其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能依法承担因执业过失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就拟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机构,2020年度审计项目预计将主要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以下简称“深圳分所”)人员执行。深圳分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100 - A座34楼,邮编为518001,有执行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二)人员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于2019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为220人,从业人员数量为9,80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26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

  (三)业务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8年度)总收入为人民币51.7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9.13亿(包含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5.90亿元)。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2,166家,其中A股上市公司数量为77家。

  普华永道中天服务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住宿和餐饮业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普华永道中天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姚文平先生(项目合伙人)和裘小莹女士,何国辉先生为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其从业经历如下:

  姚文平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1996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20多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

  裘小莹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2002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近18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

  何国辉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及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1989年起从事审计业务,服务过众多企业,为多家国内大型企业、香港及美国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包括上市及年审、并购重组等。具有近31年的审计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

  (五)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姚文平先生、裘小莹女士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处分记录。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普华永道中天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在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照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我们认为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美的集团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聘任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8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和要求,自2020 年1月1日起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企业采用新的会计政策,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改变原会计政策,按照新的会计政策执行。依据上述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现行相关会计政策作出变更。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新收入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实行日期

  (一)变更内容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变更实行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编制会计报表,不追溯调整2019年度可比数,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9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2022年度为公司及董监高等相关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3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总部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刘敏女士主持,经会议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暨“美的集团全球合伙人计划”之第六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

  1、《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暨“美的集团全球合伙人计划”之第六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基于面向未来长期的发展和治理,构建创新的核心管理团队持股的长期激励机制,将有效推动与促进公司“经理人”向“合伙人”的身份转变,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与核心管理团队利益的充分结合,有利于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持股计划的情形;

  3、同意公司实施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暨“美的集团全球合伙人计划”之第六期持股计划。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暨“美的集团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三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

  1、《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暨“美的集团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三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基于面向未来长期的发展和治理,在原有机制基础上,吸收“全球合伙人”的企业家精神,进一步构建创新的核心管理团队持股的长期激励机制,通过向更多的管理层赋予持有人权利义务,将有效推动与促进公司“经理人”向“合伙人”的身份转变,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与核心管理团队利益的充分结合,有利于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持股计划的情形;

  3、同意公司实施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暨“美的集团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三期持股计划。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对公司主要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在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等情况下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资金周转效率,符合公司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十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外汇资金衍生产品业务投资的专项报告》;

  十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0年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专项报告》;

  十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十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与顺德农商行相关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该项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2020年4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0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十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及自身特点,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2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于2020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总部召开现场和视频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方洪波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听取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本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3,685,619,000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368,562,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486,212,000元,减去已分配的利润8,553,897,000元,实际可分配利润为23,249,372,000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6,999,467,315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2,286,257股)的股本总额6,957,181,0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6元(含税),派发现金共计11,131,489,692.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有效,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合理回报的重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草案摘要同时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激励计划。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1,425名激励对象授予6,526万份股票期权,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6,526万股,占美的集团已发行股本总额的0.9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办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及未行权标的股票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

  (10)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草案摘要同时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激励计划,公司拟向对经营单位和部门承担主要管理责任的高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授予限制性股票。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520名激励对象授予3,418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3,418万股,占美的集团已发行股本总额的0.4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确认激励对象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

  (3)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相关必需的全部事宜;

  (4)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的全部事宜;

  (5)因公司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以及回购价格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6)在出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7) 办理因激励计划实施导致股本变动涉及的《公司章程》的修订、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在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在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决议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暨“美的集团全球合伙人计划”之第六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联董事方洪波先生、殷必彤先生、顾炎民先生已回避表决。(《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暨“美的集团全球合伙人计划”之第六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草案摘要同时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完善治理机制,改善与创新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薪酬激励结构,建立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推动核心管理团队主动承担公司长期成长责任,实现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提升公司整体价值,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实施第六期全球合伙人持股计划,参与该持股计划的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总人数为17人,计提的专项基金为18,41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六期美的集团全球合伙人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方洪波先生、殷必彤先生、顾炎民先生已回避表决;

  为保证本次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具体如下:

  (1)授权董事会办理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决定持股计划专项基金提取的比例;

  (3)授权董事会对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办理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6)授权董事会对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方、托管机构的变更作出决定;

  (7)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实施年度内,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对持股计划作相应调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暨“美的集团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三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暨“美的集团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三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草案摘要同时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完善治理机制,改善与创新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薪酬激励结构,建立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推动核心管理团队主动承担公司长期成长责任,实现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提升公司整体价值,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实施第三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参与该持股计划的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总人数为46人,资金来源为公司计提的专项基金和高层部分绩效奖金合计为9,75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美的集团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具体如下:

  (1)授权董事会办理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决定持股计划专项基金提取的比例;

  (3)授权董事会对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办理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6)授权董事会对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方、托管机构的变更作出决定;

  (7)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实施年度内,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对持股计划作相应调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何剑锋先生已回避表决(《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十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十九、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二十、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外汇资金衍生产品业务投资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外汇资金衍生产品业务投资的专项报告》);

  二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0年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展2020年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专项报告》);

  二十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二十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与顺德农商行相关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与顺德农商行相关关联交易的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项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在为本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财务与内控审计工作。本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与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2020年4月)》(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修正案(2020年4月)》和《公司章程(2020年4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0年)》(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0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0年)》(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0年)》);

  二十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0年)》(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0年)》);

  二十九、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十、《关于2020-2022年度为公司及董监高等相关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2022年度为公司及董监高等相关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含在下属子公司任职)购买2020-2022年度的责任保险。年度购买的董监高责任险保费总额每年不超过16万美元,年度保险责任限额8,000万美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管理层,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三十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定于2020年5月22日下午14:30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15日。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1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鼓励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5月20日 17:00 前)与公司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等防护用品,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

  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B501会议室。

  9、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统计时,将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并听取《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二)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19年度报告摘要同时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五)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本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3,685,619,000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368,562,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486,212,000元,减去已分配的利润8,553,897,000元,实际可分配利润为23,249,372,000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6,999,467,315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2,286,257股)的股本总额6,957,181,0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6元(含税),派发现金共计11,131,489,692.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六)审议《关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草案摘要同时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七)审议《关于制定〈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草案摘要同时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十)审议《关于制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十一)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十二)审议《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暨“美的集团全球合伙人计划”之第六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暨“美的集团全球合伙人计划”之第六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草案摘要同时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十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六期美的集团全球合伙人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十四)审议《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暨“美的集团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三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暨“美的集团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三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草案摘要同时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十五)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美的集团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十六)审议《关于2020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2020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七)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与顺德农商行相关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与顺德农商行相关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八)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在为本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财务与内控审计工作。本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与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

  (十九)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2020年4月)》(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修正案(2020年4月)》和《公司章程(2020年4月)》);

  (二十)审议《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0年)》(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0年)》);

  (二十一)审议《关于2020-2022年度为公司及董监高等相关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2022年度为公司及董监高等相关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次会议共审议21项议案,第5项至第11项以及第16项、第17项、第19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独立董事管清友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的相关议案的投票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包括股权激励在内相关议案的投票委托征集函》)。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0年5月18日至5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

  (二)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3、登记地点:

  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

  4、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7-26637438

  联系人:犹明阳

  联系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

  邮政编码:528311

  电子邮箱:IR@midea.com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邮件时间为准)。邮件登记请发送后电话确认。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333

  2、投票简称:美的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一、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如下:

  ■

  二、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代理人有权____ /无权____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名称: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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