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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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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领益智造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精密制造企业,努力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精密智造解决方案。公司产品解决方案跨度大、门类全、品类多,从基础材料到精密零组件,再到核心器件及模组,均可持续满足客户多元化、多样性和即时性的需求。其中,基础材料包括磁材、模切材料及陶瓷应用等;精密零组件包括模切、冲压、CNC、注塑、印刷、组装等;核心器件与模组则包括线性马达、无线充电、充电器、软包配件、键盘、散热模组、5G射频器件、结构件等。相关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车载工控、智能安防、智能穿戴、智能家居、新能源汽车、医疗、航空航天等领域。公司以“智造引领世界、努力成就梦想”为使命,树立“以现代管理理念、持续追求卓越、成为全球领先的精密智造企业”的愿景,力争将公司产品打造成为相应行业细分领域的全球前三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91,582.3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29%;实现利润总额220,150.7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8.0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9,417.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8.60%。其中,领益科技板块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6,352.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4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1,200.53万元,较原承诺业绩的186,094.62万元多55,105.91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29.61%。

  领益智造将全球最先进的技术转化为中国智造的推动力,运用人工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到自动化生产的工业整体解决方案,结合自主研发的多种类、多功能的数控化、自动化设备,建设技术装备水平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智能生产车间,成功打造高效的现代化智慧工厂。通过MES(制造执行系统)和QMS(品质管理系统)对生产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具备故障自动报警和诊断分析功能,实现了产品制造智能化。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91,582.3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29%。公司2019年全面停止经营大宗商品贸易,剔除大宗商品贸易收入、贸易及物流业务收入的影响后,本期较上期增长16.15%。

  2019年公司实现主业制造业经营净利润199,842.94万元,上年同期金额为162,471.55万元,本期较上期增长23.00%。受以下因素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9,417.95万元,上年同期金额为-67,989.64万元,本期较上期增长378.60%,具体说明如下:

  (1)子公司深圳市东方亮彩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亮彩”)2017年度未完成承诺业绩,东方亮彩部分原股东应补偿公司的股份尚处于质押状态未能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根据会计准则将其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报告期公司股票价格上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金额为95,454.75万元。上年同期公司股票价格下跌,该因素的影响金额为-73,560.25万元。

  (2)报告期末,公司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66,243.20万元。

  (3)公司计划处置子公司深圳市帝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赛尔康股权除外)及广东江粉高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调整产业结构,聚焦于最有发展潜力的产业和行业。剥离过程中固定资产及售价与净资产的差额等损失总计35,470.85万元(此金额不包括商誉减值准备)。

  (4)本期处置子公司江门江粉电子有限公司、广东中岸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市合力通电子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江粉霸菱磁材有限公司,共计产生投资损失4,165.69万元。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国家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将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项目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重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

  2)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a. 在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b. 在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c. 在利润表中,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新设子公司为苏州领镒精密技术有限公司、领先科技(东台)有限公司、LingYi iTech Investment(HK) Limited、Salcomp Technologies India Private Limited;

  股权收购子公司Salcomp Plc及其子公司、LITE-ON MOBILE INDIA PRIVATE LIMITED、绵阳市维奇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绵阳伟联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转让原持有的江门江粉电子有限公司、广东中岸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市合力通电子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江粉霸菱磁材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

  另外,公司报告期内注销领胜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东台市富焱鑫五金产品有限公司、深圳领益纳米智造有限公司、深圳前海钱柜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0-040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94,179,510.1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73,315,981.1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7,331,598.12元,加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96,721,034.55元,2019年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32,705,417.61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若实施利润分配可能会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窗口产生冲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短期经营状况,为保证公司非公开项目的顺利实施,兼顾公司现有及未来投资资金需求、经营资金周转及其他重大资金安排,满足新冠疫情下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19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19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新冠疫情下公司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为保证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度及现金流情况,择机考虑利润分配事宜,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对目前公司融资项目进度及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客观判断,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及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及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说明。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0-041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同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3、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及财政部于2006年10月30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本公司将在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产生的累计影响,调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变更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利用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0-042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20年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0年将与关联方深圳市博弛电子有限公司、苏州市博圳兴电子有限公司、成都市博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门杰富意磁性材有限公司、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江门江粉电子有限公司、东莞市金日模具有限公司、江门马丁电机科技有限公司、昆山江粉轩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发生购销产品、租赁资产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1,502.00万元。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曾芳勤、刘胤琦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联股东领胜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领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于2019年4月完成对广东中岸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股权转让手续,于2019年2月28日完成对江门江粉电子有限公司的退股变更手续。股权转让及退股后,江门市中岸进出口有限公司、江门市江海区外经企业有限公司、江门江粉电子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再持有上述公司股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注2:上述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与预计总额之间未存在重大差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差异金额未达到需要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的标准。

  注3:关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披露的《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以及2019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增加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6)。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井绵三路8号

  法定代表人:曹阳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5月16日

  经营范围:粉末冶金制品、汽车零件(不含发动机)、家电零件及相关新材料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国家限制和禁止及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40%股权。

  (二)江门杰富意磁性材有限公司

  住所: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岛桥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SUZUKI AKIRA

  注册资本:45,000万日元

  成立日期:2004年4月15日

  经营范围:电子行业元器件专用材料磁性产品的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江门杰富意磁性材有限公司33.33%股权。

  (三)江门马丁电机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江门市高新区龙溪路274号1栋扩建第1层部分(自编102),第2、3层整层

  法定代表人:吴捷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5年4月11日

  经营范围:设计开发与生产经营电机(包括直线电机、平面电机、稀土永磁电机等)及其驱动系统、电机制品、五金制品、电子产品。(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门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江门马丁电机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

  (四)昆山江粉轩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玉山镇环庆路2588号原创企业基地工业区6号6号房

  法定代表人:孔祥国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1月7日

  经营范围:磁性材料、导热材料、电子元器件、绝缘材料、粘胶剂、润滑剂、清洗剂、气动元件、五金交电、电线电缆、电动工具、机电设备、通讯器材、汽摩配件、工量刃具、仪器仪表、建筑材料、陶瓷制品、橡塑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电脑及配件、机械设备、办公设备、文体用品、包装材料、工艺礼品(不含金银)、玩具、金属材料、阀门、管道配件、轴承、制冷设备、压缩机及配件、电子产品的销售;五金制品的加工及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门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昆山江粉轩磁性材料有限公司40%股权。

  (五)深圳市博弛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皇岗公园街捷讯大楼三楼305室

  法定代表人:陆滨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21日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子材料、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品)的销售及其他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及人才中介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芳勤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

  (六)苏州市博圳兴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珠江南路378号天隆大楼315室

  法定代表人:陆滨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9月12日

  经营范围:销售:电子产品、电子材料、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品);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国内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深圳市博弛电子有限公司持有苏州市博圳兴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

  (七)成都市博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温江区花都大道西段9号“融信智慧广场”2栋1单元13层1308号

  法定代表人:陆滨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6月17日

  经营范围:网上销售及销售:电子产品、电子材料、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品);国内贸易代理服务;国际贸易代理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组织策划各类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深圳市博弛电子有限公司持有成都市博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八)江门江粉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鹤山市共和镇东平路01号3座(一址多照)

  法定代表人:余侠莹

  注册资本:68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5日

  经营范围:铁氧体磁性材料元件及其制品、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原持有江门江粉电子有限公司50.73%股权。2019年2月公司完成对江粉电子的退股变更手续,江粉电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江粉电子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九)东莞市金日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日模具”)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合顺路14号

  法定代表人:蔡小兰

  注册资本:12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26日

  经营范围:加工、销售:模具、五金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原持有东莞市金日模具有限公司60%股权。2020年3月公司完成对金日模具的股权转让手续,金日模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金日模具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由此构成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业务合同约定了合理的结算周期。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计价方式及交易价格在遵循独立交易原则下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公允定价,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关于2020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决议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查阅公司前述关联交易的相关材料,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2020年全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2020年预计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0-043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一)目的及金额

  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含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0年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计划,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62.6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授信银行

  本次申请授信的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银行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游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其他海外银行。

  (三)授信品种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打包放款、进口押汇、出口押汇、贴现、信用证、保函、承兑汇票等。

  (四)授信涉及的抵押事项

  为保证上述授信事项的顺利开展,公司拟以苏州领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领益科技有限公司、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的房产抵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以东莞盛翔精密金属有限公司的房产抵押给国家开发银行;拟以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江益磁材有限公司的房产抵押给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抵押房产以公司与授信银行最终确定的房产为准。

  (五)授信期限

  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其他说明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期限、业务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及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0-044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04,816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被担保公司法人及其授权代表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签署相关担保合同及办理相关事项。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5022号亚莲好时达工业厂区厂房3栋7楼A区

  法定代表人:曾芳勤

  注册资本:11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7月6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外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新型电子元器件、导电材料、导热绝缘材料、屏蔽防辐射材料、光学材料、高分子薄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工业机器人及核心零部件、自动化设备、视觉系统、软件开发生产及销售;金属元件精密加工及表面处理、高精密磨具、功能性模组研发生产及销售;生产经营新型电子元器件、手机以及电脑配件。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要单体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0-036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7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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