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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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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271,510,2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19年,公司进一步深化转型战略,以电力电子技术为基础,结合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致力于构建数字化和场景化的智慧电能生态系统,在云计算基础服务、高端电源以及新能源三大领域,以数据中心、金融、轨道交通、工业、光伏、储能、充电桩等行业为基准,深入各细分领域的应用场景,了解客户需求痛点,形成了各产品线及销售部门,为各行业客户提供电力电子产品及系统服务。

  公司当前产品、解决方案及服务主要应用于云计算基础服务、高端电源以及新能源三大业务领域。

  1、云计算基础服务业务(“云基”业务)

  在5G商用步伐提速,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背景下,2019年公司云基业务保持稳定的增长势态。公司自成立科华恒盛云集团以来,数据中心运营管理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形成了包含数据中心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IDC整体解决方案,以及IDC运营维护及增值服务在内的数据中心全生命周期服务。

  公司数据中心产品方案业务,主要包括模块化UPS电源、电池箱、配电柜、动环监控系统、模块化数据中心、集装箱数据中心等产品及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公司根据行业趋势及市场需求,结合对客户应用场景的深度理解,研发生产的微模块数据中心产品在客户处得到了广泛应用,为打造具有国际一流竞争力的数据中心提供助力,如中国电信南京(吉山)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上海移动临港云计算中心、南京江北某云计算数据中心等。公司数据中心整体建设解决方案业务,即包含数据中心机房规划、设备方案、工程建设、机房环境搭建等在内的数据中心整体建设工程业务。公司已获得A类机房等级认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备案等资质,满足了客户对数据中心安全可靠、快速建设的需求。

  目前公司在北、上、广等地拥有5个大型自建数据中心,无论在地理位置还是在硬件设施均具有突出优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建成机柜数2万余个,客户范围覆盖政府、金融、互联网等各个领域,并持续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得益于公司对数据中心整体电力能源系统多年来的深入了解和专业运营管理经验的积累,通过深入匹配公司客户的需求,公司自主建设的数据中心整体运营效率进一步提升,为用户提供高品质的IDC基础服务及多样化的增值服务,数据中心运营服务质量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

  2、高端电源业务

  公司自1988年成立以来,始终深耕电力电子行业。2019年,公司高端电源业务在金融、通信、公共、轨道交通、工业等领域均取得了明显增长,公司高端电源产品及系统服务主要包括UPS电源、EPS电源、高压直流电源、核级UPS电源、动环监控、电源配套产品及系统解决方案服务等,公司以电源系统整体为出发点,为客户提供满足其真实需求的电源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实现客户以及公司的价值创造。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及方案助力杭州地铁5号线、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厦门地铁2号线等开通试运营,为各地区乘客出行提供电源系统保障。在机场领域,公司能源综合监控解决方案入住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为机场运营实现一级负荷供电系统智能化、高效化的管理。

  3、新能源业务

  公司新能源业务包括储能、光伏、充电桩等可再生能源应用领域,主要产品包含光伏逆变器、光伏离网控制器、储能变流器、离网逆变器、充电桩及充电模块等产品及相应配套系统解决方案服务等。在储能方面,储能作为综合能源系统的枢纽,是公司新能源业务未来的发展重点,公司已在发电侧、电网侧、用电侧以及微网储能等领域进行布局,满足客户及市场对于稳定、高效、绿色电能的需求。报告期内,公司中标华润电力鲤鱼江电厂12MW储能调频项目,与大型能源企业合作进一步升级,是公司在发电侧储能的里程碑项目。同时,2019年公司新能源海外市场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印度成功推动200MW光伏电站并网项目,助力国家“一带一路”重点项目文莱PMB石化项目。在充电桩领域,2019年公司充电桩业务实现利润增长,中标了厦门公交集团充电场站等项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报告过程中,经自查发现:数据中心建设过程中通过集成商采购的部分集成产品包括来自于集团内部的产品,该内部交易存在未实现毛利未完全抵消的情形,导致自建工程存在部分未抵消的成本。经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公司对存在未实现毛利的采购成本进行了认真仔细核查并进行追溯调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公司提出“打粮食、造血液”的战略方针,始终围绕“以客户为中心”,聚焦“智慧电能生态管理”战略,紧跟时代和行业的变化,融入客户场景,为客户创造更高更优的价值。在市场拓展方面,在高端电源、数据中心综合服务及新能源三大业务领域通过把握市场机遇,深入产品应用场景,了解客户需求,优化业务模式,实现了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在企业运营管理方面,通过在事业部管理、产品研发、供应链等部门进一步推动精细化管理,组织效率实现提升,公司产品制造成本、销售成本等多方面成本明显改善。同时加强在人才管理系统方面的优化,员工积极性和企业活力得以激活。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69,308,154.60元,同比增长12.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2,229,454.82元,同比增长362.32%。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9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7,163,887.78元,同比增长174.06%,主要原因是:由于2019年公司各项业务稳步增长,同时,公司加强了对成本费用管控及应收款项的管理,实施降本增效各项举措,回款率提高,公司利润同比增长。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五之44(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报告过程中,经自查发现:数据中心建设过程中通过集成商采购的部分集成产品包括来自于集团内部的产品,该内部交易存在未实现毛利未完全抵消的情形,导致自建工程存在部分未抵消的成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存在未实现毛利的采购成本进行了认真仔细核查并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了相关财务数据。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审议通过,公司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具体可详见公司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中第十六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十二节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20-021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二十五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二十五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 个月)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类投资品种。

  (二)决议有效期

  上述决议的有效期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三)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二十五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投向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部门财务中心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应对其进行核查。

  5、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人民币二十五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二十五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二十五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二十五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二十五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五、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短期理财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对投资进展情况继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20-022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发展,公司的外币结算业务日益增加,为了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并基于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使公司更专注于生产经营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以充分利用外汇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变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外汇交易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主要的结算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

  三、业务期间、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2020年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总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交易文件。业务期间为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需要依照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及期权费外,不需要投入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来进行的,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同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因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付款(回款)期限和付款(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供应商)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套期保值交割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2、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3、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付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付款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间内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九、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20-023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广州科云数据中心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东科云辰航计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云辰航”)拟为科云辰航向国开行厦门分行融资事项提供以下担保:(1)公司以2,000万元存单提供质押担保;(2)科云辰航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4,166.22万元)作为动态质押担保。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截止会议召开日,相关担保合同尚未正式签署,待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上述议案后将授权公司董事长签订相关协议。

  4、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科云辰航计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建宾

  注册资本:30,000万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房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房设计服务;电力电子技术服务;代收代缴水电费

  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区环岭路16号(1)栋1号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科云辰航资产总额86,578.18万元,负债总额75,424.35万元,净资产11,153.83万元,营业收入8,102.57万元,利润总额67.08万元,净利润127.93万元。以上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为80%,刘焕鉴持股比例为20%(公司与刘焕鉴先生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广东科云辰航计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国开行厦门分行无关联关系。同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国开行厦门分行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保证公司广州科云数据中心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科云辰航向国开行厦门分行融资事项提供如下担保:

  1、公司以2,000万元存单提供质押担保;2、科云辰航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4,166.22万元)作为动态质押担保。

  (二)本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银行签订相关合同。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4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实际担保总额为230,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05%;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210,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7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经审核,同意公司对科云辰航提供担保事项。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保证公司广州科云数据中心项目的顺利开展,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有利于促进公司数据中心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保证公司广州科云数据中心项目的顺利开展,该事项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20-024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期限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事项于2020年4月28日经公司2019年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集票据池质押融资、票据托收、票据托管、票据贴现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产品。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将所持有的商业票据质押给合作银行,并形成对应的票据池额度,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可以开展具体融资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所质押的票据到期后,合作银行进行托收,票据托收款项进入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中,形成票据池保证金,并入票据池额度继续为票据池业务项下具体融资业务提供担保。

  2、合作银行: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财务中心根据具体业务需求对比各银行业务条件后汇报公司董事长审批确定。

  3、额度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票据池业务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已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上述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4、业务期限: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5、担保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票据池额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也可以互为担保,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6、票据质押率:在具体业务开展过程中,根据具体合作银行及票据池业务项下具体融资业务品种的不同而具体确定。

  7、业务费用:合作银行收取票据池业务项下开展具体融资业务的相关业务费用。其余费用的收取,根据具体合作银行及票据池业务项下具体融资业务品种的不同而具体确定,或免于收取其余费用。

  8、票据的置换、解除:若票据池业务项下具体融资业务已结清,合作银行可解除已结清具体融资业务项下对应的已质押票据及释放对应的票据池保证金。同时,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也可新增质押票据用于增加票据池额度或置换出已质押票据及票据池保证金。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所持有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相应增加。基于此,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将部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办理票据池质押融资、票据托收、票据托管、票据贴现等业务。选择符合条件的应收票据,完成票据入池质押操作,同时,合作银行将依据入池票据及票据池保证金的情况核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的票据池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在征得本公司同意后,可利用此票据池额度开展具体融资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减少现金支付,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票据池业务项下具体融资业务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上述保证金账户,对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性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将票据先进行质押,然后合作银行依据票据价值、票据质押率及票据池保证金的情况确定票据池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可在上述票据池额度项下开展具体融资业务,所质押的票据及票据池保证金对上述业务形成了初步的担保功能。因此,票据池业务的担保风险相对可控,风险较小。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做好对接工作,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对各类商业汇票的管理成本,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该事项履行了截至目前所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与银行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3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20-025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的相关经营现状,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2019年度对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商誉、存货等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商誉、存货等,公司拟对2019年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11,235.88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表: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按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的组合方法,2019年度计提坏账准备3,116.18万元,主要是应收款项增加及个别应收款项按单项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增加所致。

  (二)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等相关要求,本公司聘请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并购北京天地祥云科技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于2020年4月23日出具了“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北京天地祥云科技有限公司商誉相关资产组估值项目估值报告”(卓信大华估报字(2020)第8411号),根据估值报告结果,北京天地祥云科技有限公司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在估值基准日的可收回价值71,700.00万元,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合计金额为79,615.11万元,可收回金额小于商誉与资产组的合计金额,本公司溢价收购北京天地祥云科技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存在减值情况,本公司对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915.11万元。

  (三)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19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73.19万元,本期转回68.60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期末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三、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1、重要假设及其理由

  根据本次估值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的特性,以及估值现场所收集到的企业经营资料,本次收益预测基于以下假设前提、限制条件成立的基础上得出的,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估值人员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估值结论的责任。

  (1)假设估值基准日后被估值单位持续经营。

  (2)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3)假设估值基准日后被估值单位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4)假设公司保持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经营范围、方式及产品结构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5)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6)假设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7)假设和被估值单位相关的利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8)公司的现金流在每个预测期间的中期产生,如在一个预测年度内,现金流在年中产生,而非年终产生。

  (9)假设天地祥云与合作企业签订的协议、订单可以按照计划完成。

  (10)公司所处行业大环境、基本政策无重大变化,即市场销售不会因大环境的变化而急剧下降,或因政策干预而大幅萎缩。

  (11)假设估值基准日后被估值单位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先进性保持目前的水平,现有的核心研发人员及管理团队在预测期内能保持稳定。

  (12)假设天地祥云生产经营中所需的各项已获得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在未来年度均能获得许可。

  (13)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整体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北京天地祥云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与商誉相关的资产及负债账面价值。具体内容如下表:

  商誉资产组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次认定的商誉资产组包括北京天地祥云科技有限公司和四家全资子公司上海天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维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云谷新动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天地祥云(香港)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成都天地祥云科技有限公司,天地祥云对其持有51%股权,其资产与商誉无关,不纳入资产组。

  3、可收回金额

  在估值假设及限定条件成立的前提下,北京天地祥云科技有限公司的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价值71,700.00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11,235.88万元,减少2019年利润总额11,235.88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和其他有关法规进行的,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2019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19年度的经营业绩,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八、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九、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20-026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概述

  1、因业务发展的需要,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0年度与关联方思尼采实业(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尼采”),上海成凡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成凡”)存在部分必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900万元。

  2、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二)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0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思尼采、上海成凡在采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方面将产生关联交易,预计2020年度交易情况如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思尼采实业(广州)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区环岭路16号

  法定代表人:蔡汉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8891.4842万元

  经营范围:其他家具制造;家具设计服务;包装装潢设计服务;家具批发;家具零售;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2、财务数据: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思尼采资产总额136,822,876.43元,负债总额53,407,727.26元,净资产83,415,149.17元,公司实现净利润3,171,497.54元(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思尼采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本公司与该关联方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大部分交易类型为公司向思尼采购商品、接受服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

  (二)上海成凡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云汉路979号2楼

  法定代表人:蔡汉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云计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服务,自有设备租赁,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经审计,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上海成凡资产总额73,261,911.93元,负债总额68,556,475.25元,净资产4,705,436.68元,公司实现净利润-294,563.32元。

  3、关联关系:上海成凡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60%),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本公司与以上关联方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上海成凡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能够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与思尼采及上海成凡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参照发生交易时向其他客户采购或销售同类产品及服务的价格确定,以确保关联销售交易价格公允。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交易各方业务合作关系较为稳定,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符合市场化定价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发生交易时具体签署。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1、我们在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进行了客观的了解。此项关联交易预计将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进行审议。2、本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论证,为董事会提供了可靠的决策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20-027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提供审计等工作,聘用期一年。有关对审计机构的费用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承办分支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更名而来,成立于2018年12月18日,注册地址为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A区14楼a单元19室,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共有合伙人106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共有注册会计师860人,较上一年净增375人;包括注册会计师在内,总计有2,853名从业人员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8,157.19万元;2018年度业务收入共计69,904.03万元;2018年承担110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合计收费11,245.3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工程地产(含环保)、软件和信息技术、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其资产均值为73.48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亿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该所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自成立以来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3年内,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收到1份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即2017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8号。除此之外,该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20-016

  (下转B69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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