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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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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轩高科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其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国轩高科为其参股公司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国轩高科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上述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海通证券对国轩高科上述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0-033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星源”)、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新能源”)、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国轩”)、江苏建康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康汽车”)、安徽鑫大道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鑫大道”)及其子公司、安徽民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物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关联董事李缜先生、王强先生、张宏立先生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关系基本情况

  ■

  2、2019年度上述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合肥星源、电气国轩、中冶新能源已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上述公司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单位之间的交易均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合肥星源、中冶新能源采购产品,向建康汽车、安徽鑫大道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以及向电气国轩及其子公司出售原材料和产品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接受民生物业劳务服务,可充分利用其多年来在物业后勤行业的丰富经验,避免因新建厂区投入大量自有后勤服务团队,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促进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上述关联交易采用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1)该议案所涉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符合公司利益。

  (2)该议案所涉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它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对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发生的2020年度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需要,交易金额的确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公司审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和预计全年关联交易金额的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4、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且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0-034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资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子公司于2019年末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2019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清查,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54,204.78万元,明细如下表: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本公司将500.00万元以上应收账款,100.00万元以上其他应收款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可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对单项金额重大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组合2: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划分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

  组合1:根据以前年度按账龄划分的各段应收款项实际损失率作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组合2: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具体如下:

  ■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实际情况,本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4)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长期应收款逐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对单独测试未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长期应收款按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的5%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减值损失增加54,204.78万元,公司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减少54,204.78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有关法规进行的,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2019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19年度的经营业绩,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0-035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根据财政部《修订通知》的规定,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第一季度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利于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0-036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外文名称及外文名称缩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外文名称及外文名称缩写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外文名称和外文名称缩写,具体如下:

  ■

  公司此次变更外文名称和外文名称缩写,保证了企业标识的一致性,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国际化发展进程,塑造更好的品牌形象。本次变更外文名称后,公司法律主体未发生变化,公司外文名称变更前,以“Guoxuan High-tech Co.,Ltd.”名义开展的合作继续有效,签署的合同不受外文名称变更的影响,仍将按约定的内容履行。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中文名称、中文简称、证券代码保持不变。本次更名尚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0-037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说明

  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最新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二、修订内容(一)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述制度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1、《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

  3、《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

  4、《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

  5、《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

  ■

  二、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上述制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制度修订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修订说明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因修改内容较多,本议案不再逐条列明上述制度修改的条款,具体内容详见修改后的制度全文。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

  三、其他说明

  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0-040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投资者关系专用电子邮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电子邮箱更好地体现公司的品牌特点,公司将上述电子邮箱地址由“gxgk@hfgxgk.com”变更为“gxgk@gotion.com.cn”,原电子邮箱不再作为公司投资者关系专用电子邮箱。

  为方便投资者交流,现将公司联系方式列示如下: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599号

  邮政编码:230012

  公司网址:www.gotion.com.cn

  投资者咨询电话:0551-62100213

  传真号码:0551-62100175

  公司邮箱:gxgk@gotion.com.cn

  上述新邮箱地址自公告之日起使用。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办公地址、电话、传真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0-041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及整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及整改报告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金占用情况

  (一)资金占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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