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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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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复合材料轻量化制品及新型智能机械装备企业,连续多年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对国内外资源的有效整合,构建了从复合材料装备、工艺、材料、模具开发、制品设计到制品生产的完整产业链。

  公司生产的复合材料制品主要包括汽车车身及零部件、复合材料建筑模板等轻量化复合材料制品,主要应用于汽车轻量化和建筑轻量化领域,并不断拓展新的应用领域。公司目前具备了LFT-D、SMC和HP-RTM等热塑及热固性工艺的玻璃纤维和碳纤维制品的生产能力。

  汽车轻量化方面,主要业务是开发和制造复合材料汽车车身及零部件,主要围绕LFT-D、SMC及HP-RTM等核心工艺,应用于以乘用车、商用车为主的外覆盖件、结构件及半结构件,已形成量产的产品主要有乘用车、商用车的外覆盖件、内结构件等汽车轻量化车身件和新能源汽车电池盒的外覆盖件,并将进一步扩大在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领域的广泛应用。目前,已批量配套了宁德时代、合肥国轩、宇通客车、科林、东风柳汽、欧拓等企业的电池盒、空调罩、底护板等产品,同时,已收到了吉利商用车、宁德时代、华晨宝马、合肥国轩、观致等大型企业的多个订单,并将陆续进入批量供货阶段。此外,依托公司自主研发的HE系列复合材料压机,配合专业的树脂注射工艺及模具设计工艺,公司已有两条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HP-RTM等快速成型工艺的碳纤维汽车车身零部件生产线投产并具备批量生产能力。

  建筑轻量化的主要产品是复合材料建筑模板,为国内首家开发生产,主要应用于综合管廊、地铁、高铁、公路、铁路等施工领域。复合材料模板相对于木模板,具有环保、可循环再利用,周转次数高,成型质量好的优点;相对于铝合金模板,具有性价比高、后期维护简单的优势;相对于钢模板,具有轻便快捷、保障施工安全的特点。该产品符合国家“以塑代钢、以塑代木”的政策,市场前景广阔。

  LFT-D工艺方面:公司自主研发具有知识产权的国内首条全自动在线长纤维增强热塑性复合材料模压生产线(LFT-D),应用于汽车轻量化、建筑轻量化等多个领域,较以往复合材料闭模加工工艺,热塑式LFT-D技术具有减少生产循环、重量轻、可回收和材料种类多的优势,同时增加设计自由度和汽车组件的可回收性,目前世界上仅有少数企业能制造。近几年,国内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对复合材料轻量化在新能源汽车整车上的应用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和巨大的需求。国内复合材料在汽车、航空、高铁等多个领域的广泛应用将会给公司HE系列压机及LFT-D生产线的销售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SMC工艺方面:利用公司自主研发的HE系列复合材料压机,采用SMC片状模塑料材料(sheet molding compound),热压成型各种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行业及轨道交通行业,具有轻质高强,耐化学腐蚀,膨胀系数小,尺寸精度高,设计性强,零件集成效果好等优势,且利用公司带有专利技术的四角调平功能的高精度压机,配合公司国内独有的IMC(模内喷涂)技术,使公司生产的汽车外饰件能够达到轿车级A级表面的效果,目前在全球范围内,仅有少数几家企业能够达到A-class级制造水平。

  HP-RTM工艺方面:公司成功研发首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HP-RTM(High Pressure Resin Transfer Molding)生产线。该工艺是近年来推出的一种针对大批量生产高性能热固性复合材料零件的新型RTM工艺技术,主要应用于汽车轻量化业务。HP-RTM工艺技术结合预成型、高压注射与树脂浸渍固化,实现低成本、短周期(大批量)、高质量的生产。公司开发的短周期HP-RTM工艺装备,覆盖了预成型、模压成型、后道加工等完整工艺过程,可获得优质成型表面质量,同时兼容碳纤维复材和玻璃纤维复材的短周期优质成型,满足了汽车工业等领域的大规模(小于5分钟)低成本量产需求。

  此外,公司是全球产品门类最多的液压成型技术和装备的供应商之一。公司生产的全自动液压机械(含生产线)包括LFT-D、SMC和HP-RTM等热塑及热固性工艺的玻璃纤维和碳纤维制品复合材料生产线、HE系列复合材料全自动液压机、HF系列墙材压机(含码跺及包装等整线设备)、HC系列耐火材料压机(含成品检测线等整线设备)、HP系列陶瓷砖全自动液压机及其生产线、HB透水砖全自动液压机及其生产线、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及其他配套机械设备。

  公司是国内最早开发复合材料成型装备的企业之一,自2010年引进、消化吸收欧洲先进的复材装备技术,并在国产化基础上逐渐开发适用于多种复材工艺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复材制品生产线,如LFT-D、SMC、HP-RTM及ACL等全自动生产线。公司高端复合材料生产线已成功出口北美、西欧等高端市场。

  公司生产的HF系列压机和加气生产线,是一种用于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专业墙材机械设备,主要利用废料包括粉煤灰、矿渣、建筑垃圾、淤泥等原料生产墙体材料(如标砖、空芯砖、加气块等)以及广场砖和人行道砖等。公司是目前我国墙材压机领域最大、技术最成熟的供应商,其HF系列墙材压机因设备产品性能稳定可靠,故障率低,获得“中国建材机械行业名牌产品”荣誉称号,市场占有率一直领先于竞争对手。

  公司生产的HC系列耐火材料全自动液压机,主要采用高铝矾土、菱镁矿、石墨等原料生产耐火砖,其具有自动化程度高、安全低噪少尘、节能、生产效率高等技术优势,引领了传统摩擦压机的变革,为节能减排、产能提升、装备升级改造、绿色环保等提供了可靠利器。目前,公司HC系列压机国内市场占有率稳居第一,已打入日本、东欧及中东市场,且销量逐年递增。

  HP业务是公司最早开发的业务之一,近年来国内受房地产不景气影响,建筑陶瓷产能过剩,国家加强环境治理,限制“三高行业”,陶瓷装备市场需求进一步萎缩。但在国家倡导“海绵城市”影响下,陶瓷透水砖压机有一定需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面对全球贸易争端、宏观经济下行、产业结构调整和汽车产业大幅下滑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仍然面临成本上升、毛利下滑等诸多困难和新的挑战。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坚定不移地聚焦主业,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及新产品的技术研发,巩固“两化”产品—轻量化制品、智能化装备的战略定位,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为公司未来的稳定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近几年,为紧跟国家政策步伐,汽车轻量化制品业务已成为公司发展的重要战略方向,依托公司在复合材料装备和工艺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公司自主研发的复合材料全自动液压机LFT-D和SMC生产线及HP-RTM生产线等能够极大满足汽车等现代大规模工业化生产行业对复合材料零部件大批量、高品质的汽车轻量化市场需求。报告期内,凭借成熟的技术工艺、稳定的生产效率及品质,公司已批量向宁德时代、合肥国轩、宇通客车、科林、东风柳汽、欧拓等客户提供电池盒、空调罩、底护板等多个汽车零部件产品,并取得客户对产品质量的高度赞赏。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源新材料通过技术对接,积极拓展LFT-D、SMC等成熟工艺及产品的应用及推广,加强对HP-RTM、PC-LFT等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不断开拓国内及国际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市场,以完善的管理体系、专业的研发团队及独立完成开发、生产到持续改进的运营体系,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及满意的服务。伴随新能源汽车普及和汽车排放的趋严,汽车轻量化势在必行。但在2019年受国家政策补贴下滑与大批量国五燃油车的抛售等因素的影响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与销量首次出现下滑趋势,产销量分别为124.2万辆和120.6万辆,分别同比下降2.20%和3.98%。在这样的行业大背景下,公司汽车轻量化业务开展得并不顺利。

  2019年5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 (2018年版)》中强调,北京市将强制禁止木制及竹胶模板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在民用建筑中使用。相对于其他类型的建筑模板,木制及竹胶模板在建筑模板行业中使用的覆盖面最广,占据市场份额约为70%以上;因此,发展复合材料新型建筑模板将是大势所趋。报告期内,参股公司易安特在巩固现有中国中铁、中国铁建等老客户合作关系外,继续加大对中国建筑、中国电建等新兴客户的开发力度。公司的建筑模板已实现在北京大兴机场、洛阳地铁、南京江北管廊、磨万铁路、雄安新区管廊等全国大型公共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并获得多家央企单位的实名推荐。公司秉承“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进行模板产品及配套工艺的研发与创新,有效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建筑成本,目标是为客户创造突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成为建筑模板领域的全体系解决方案专家。但是,受国家金融去杠杆政策和全球贸易争端的影响,公司下游客户所承接的PPP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停工或缓建情况,公司建筑模板销售业务也随之下滑;另一方面,随着国际贸易争端的全面升级,受牵连客户面扩大,部分国际经销商经营困难,国际业务的开展也受到了较大的影响。

  机械装备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发挥自身大型智能装备工艺综合技术的核心竞争优势及“利废、节能、减排、节人”的品牌“绿色”价值,不断探索及推动细分行业市场的升级改造,但是受国家降杠杆等政策影响,公司机械装备业务国内市场需求出现下滑,虽然公司通过积极维护新老客户关系,完善售前、售后服务等方式不断拓展海外市场,推动传统机械产品在海外新兴市场的销售,但仍然在销售中面临巨大挑战,影响了公司销售业绩。报告期内,公司多次参加国际展会及行业交流会,如2019年法国巴黎JEC国际复合材料展览会及2019年德国慕尼黑BAUMA展,向世界展现了公司在智能装备方面的最新研发成果及高品质的复合材料轻量化制品解决方案。继公司高端装备成功进入北美、西欧市场后,又成功开拓进入了日本市场。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降,营业成本因上年度募集项目结项本期摊销成本增加导致成本费用有较大幅度上升;报告期内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有较大幅度增加。以上综合原因使得本期亏损较上年有较大幅度增加。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发生重要要会计政策变更。

  ■

  其他说明:

  (1)财政部2017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存在重要影响的变化主要包括:

  A.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应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B.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该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

  C.新金融工具准则降低了套期会计的适用门槛,提升了套期会计的适用性,将套期会计和企业风险管理更加紧密结合。

  新金融工具准则具体政策详见附注 三、(十)和附注 三、(三十六)3。

  公司自 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追溯调整,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应会计报表项目变动详见附注 三、(三十六)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2)本次报表格式会计政策变更,除上述准则涉及项目变更外,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列示,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账款”与“应付票据”列示。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的期末余额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如下: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0-039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良光先生召集,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其中董事文东华先生委托董事郑新芝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郑新芝先生、文东华先生和陈冲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9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1,765.75万元,同比下降9.5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548.75万元,同比下降205.82%。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的独立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 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租赁公司融资的议案》。

  (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及租赁公司融资

  2020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新材料”)拟向以下银行、租赁公司融资,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授信额度、最高额融资额度、一般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业务。具体银行、租赁公司及拟申请融资额度如下:

  ■

  注: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家银行及租赁公司最终核定为准。实际开展融资业务合作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银行及租赁公司。

  2020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公司及海源新材料实际使用的融资额度将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整,办理的融资业务包括一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但不包含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融资业务将实行总余额控制,即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任何时点,公司及海源新材料向所有银行、租赁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业务总余额将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整。在上述期间内且公司及海源新材料向银行、租赁公司申请办理融资业务的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整的情况下,公司及海源新材料可连续、循环的向银行及租赁公司申请办理融资业务,银行借款具体期限不受上述期间限制。

  (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票业务

  为了提高银行承兑汇票使用率,降低财务成本,2020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公司及海源新材料拟向银行(包括但不仅限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票业务,使用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换小额银行承兑汇票。在上述期间内公司及海源新材料办理此项业务的总额控制在人民币10,000万元以内。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管理团队2020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需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股东大会决议与本预案有不一致的,按股东大会决议的分配方案作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料,其符合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资格。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公司各项审计任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与义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续聘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经审议,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0-040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生先生召集,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9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1,765.75万元,同比下降9.5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548.75万元,同比下降205.82%。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四、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租赁公司融资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的相关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该等对外担保是为了保证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其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实施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2020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八、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管理团队2020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九、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需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股东大会决议与本预案有不一致的,按股东大会决议的分配方案作相应调整。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备查文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0-042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2020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新材料”)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童游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李良光

  注册资本:人民币38,000万元

  主营业务:复合材料、玻璃钢制品及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配件的加工和销售。

  与公司的关系:海源新材料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2019年,海源新材料实现营业收入10,451.9万元,净利润-19,025.91万元;2019年末海源新材料总资产为71,084.21万元。

  2、买方信贷被担保人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一)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内容,2020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源新材料拟向银行、租赁公司融资,其中海源新材料实际使用的融资额度需要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担保的总额将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二)为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的担保

  在银行审批给公司的买方信贷授信额度下,公司客户向银行申请办理设备买方信贷业务贷款,客户办理该项贷款后将该款作为向公司购买设备的货款,公司为该客户的上述贷款承担保证金担保责任,按照客户按揭贷款额度向银行缴存保证金,保证金随客户按期还款而减少。公司担保期限为客户借款期限。

  公司买方信贷保证金担保将实行总余额控制,即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任何时点,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买方信贷业务保证金担保总余额将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整。在上述期间内,在银行审批的买方信贷授信额度下且公司为客户办理买方信贷业务提供的保证金担保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整的情况下,公司可连续、循环的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保证金担保。

  四、担保收益和风险的评估

  公司认为,海源新材料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公司战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其提供融资担保,能够保证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其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目前海源新材料生产经营正常,本次担保风险较小且处于可控状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买方信贷担保业务的开展有助于公司产品开拓市场,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但同时也存在设备回购的风险,因此公司在提供买方信贷业务担保时要求客户将设备抵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业务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公司为全资股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代表公司洽谈、签署为全资子公司及买方信贷业务提供担保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并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应按相关担保合同的约定由公司承担。

  六、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0,569.74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净资产的12.8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额为8,375.87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净资产的10.18%。公司对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累计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193.87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净资产的2.67%。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0-043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华兴所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该所担任公司2018、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2018、2019年度审计报告。

  根据华兴所的专业水平、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以及考虑会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拟续聘华兴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9年度公司给予华兴所的年度审计报酬为70 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华兴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1日起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9日,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主要经营场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5、业务资质:华兴所已取得证券期货从业资格、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华兴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7、投资者保护能力

  ■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兴所拥有合伙人33名、注册会计师252名(较上年增加35名)、从业人员总数504名,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52名。

  (三)业务信息

  华兴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1.73亿元,净资产金额1,000万元。2018年度,华兴所为3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3,341万元。所服务的上市公司资产均值约3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房地产业和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四)执业信息

  1、华兴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项目成员信息

  ■

  (五)诚信记录

  华兴所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2019年11月收到厦门证监局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8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一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希敏先生和孙露女士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等。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所在对公司2019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职,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华兴会计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该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华兴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的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华兴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查,华兴所的相关资料,其符合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资格。我们认为:华兴所在执行公司各项审计任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与义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续聘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2020年度续聘华兴所继续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审计委员会的提名,董事会同意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通过后方能实施。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0-045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0年5月21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5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8、现场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4月30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0-039)、《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0-040)、《关于2020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2020-042)、《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编号:2020-043)。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规定,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玲  郭苏霞

  联系电话:0591-83855071

  传真:0591-83855031

  邮箱:hyjx@haiyuan-group.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50101

  5、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9,投票简称:海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15,结束

  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股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注:

  1、在每个议案表决栏“同意”、“反对”、“弃权”内,选择一栏打“√”。本人(本单位)对于上述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0-046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20年4月30日停牌一天,并于2020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0年5月6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海源复材”变更为“*ST海源”;

  3、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

  鉴于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由“海源复材”变更为“*ST海源”;

  3、证券代码:仍为“002529”;

  4、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0年5月6日;

  5、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

  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款、第13.2.3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0年4月30日停牌一天,自2020年5月6日复牌之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公司采取措施改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维护公司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尽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主要措施如下:

  1、基于国家加大对基建项目的投资力度,延长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收等政策,推动复合材料建筑模板业务和汽车轻量化制品业务稳步增长的背景下,我司将发挥产品竞争优势,扩大营销思路,稳定市场地位,提高销售额。

  2、推进全面预算系统建设,对公司及子公司采购成本、生产成本、运营成本等的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加大目标责任考核、严控费用支出,降低运营成本,实现降本增效。

  3、抢抓市场机遇,拓展细分市场,提高精准定位市场的能力,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持续调整产品结构,优化设计、生产工艺,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使公司各类产品销量稳步提升,实现增收增效。

  3、优化组织架构,调整人员设置,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绩效考核,削减冗余机构支出,适当扩充技术开发创新和应用型人才、销售经营人才,在降低不必要的人力开支下前提下,优化人员配置降低经营成本。

  4、整合资源,盘活资产,充分利用暂时闲置产能,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盈利。

  5、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增加经营性现金流入,强化公司内部资金周转效 率,优化融资渠道,减轻财务负担,改善现金流,确保资金链安全。

  6、积极寻求多元化合作方式,通过引入优质资产或优质合作伙伴,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四、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电话:0591-83855071

  电子邮箱:hyjx@haiyuan-group.com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

  邮政编码:350101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0-047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日前收到公司总经理王加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加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王加志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王加志先生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独立董事核查,王加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王加志先生辞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其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加志先生的辞职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正常运作。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0-048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证券代码:002529)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0年4月27日、4月28日、4月29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0年1月3日披露《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一)(二)(编号:2020-003、004);2020年2月19日披露《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进展公告》(编号:2020-016);2020年3月12日披露《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进展公告》(编号:2020-026)、《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编号:2020-027)。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披露《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意向书〉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0-006),2020年3月3日披露《关于公司控股权转让终止的公告》(编号:2020-020)。

  3、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票遭遇平仓导致被动减持的公告》(编号:2020-007),公司于2020年3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海诚投资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24号)。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于2020年3月3日披露《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0-021),同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160号);2020年3月12日披露《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编号:2020-024);2020年4月22日披露《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编号:2020-036);2020年4月27日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编号:2020-037);2020年4月29日披露《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编号:2020-038)。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编号:2020-025);2020年3月14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编号:2020-029)。

  6、公司于2020年1月31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编号:2020-013);2020年4月9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编号:2020-033);2020年3月13日披露《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编号:2020-028)。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8、除上述所列事项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其他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9、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10、经查询,除上述所列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11、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声明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履行了关注、核实程序,特做出如下声明: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不存在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存在其他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2、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编号:2020-037)所列示的各项风险因素。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暂停股票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0-041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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