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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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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集团通过内生式与外延式双向发展,以“资本+创新”为双轮驱动,逐步构建以“证券为核心,投资为纽带,科技为支撑”的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各业务板块在金融领域的作用,实现资金、技术与资产的有效链接。本集团着力打造“赋能实体经济、助力科技创新”的核心能力,将本集团建设成为专业、创新、开放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报告期,本集团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证券业务、投资业务、金融科技业务。

  (1)证券业务

  a. 业务类型及经营模式

  本集团证券业务运营实体为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及其下属企业国盛期货、国盛资管、国盛弘远。本集团证券业务类型涉及经纪与财富管理、投资银行、投资与交易、资产管理、资本中介等,其中:1)经纪与财富管理业务,即为个人和机构客户提供证券经纪和期货经纪服务,推广和销售证券及金融产品,提供专业化研究和咨询等服务,赚取手续费、佣金及相关收入;2)投资银行业务,即为机构客户提供包括股票承销保荐、债券承销、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新三板推荐等金融服务,赚取承销费、保荐费、财务顾问费及相关收入;3)投资与交易业务,即从事权益类、固定收益类、直接投资类、衍生类产品及其他金融产品的交易和做市业务,赚取投资收益;4)资产管理业务,即根据客户需求开发资产管理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包括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专项资产管理业务以及基金管理业务等,赚取管理费、业绩报酬及相关收入;5)资本中介业务,即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行权融资等资本中介服务,赚取利息及相关收入。

  报告期,本集团证券业务的业务类型和经营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b. 行业发展情况及本集团所处行业地位

  我国证券行业在多个驱动因素下稳步发展,驱动因素主要包括:

  (1)资本市场日益完善,融资功能提升。中国资本市场的规模增长及结构优化是中国证券业发展的基本驱动力。中国资本市场整体发展,尤其是直接融资的增长,为中国证券业带来了重要发展机遇。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体现了国家对资本市场以及证券行业发展的重视。

  (2)居民财富规模扩大,财富管理需求快速增加。在过去三十年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驱动下,中国居民财富规模不断扩大。2019年,中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733元,同比增长8.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359元,同比增长7.9%。人均收入的提高带来了对财富管理及其他金融服务需求的上升。

  (3)资本市场改革政策陆续落地。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施行新《证券法》,创业板、新三板、股指期货、再融资、并购重组、分拆上市等领域新规陆续发布,为券商业务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4)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与国际化进程加快。外资评级机构获准进入中国市场、在华外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限制全面取消,海外投行先进商业模式和业务经验加速引入,将打破国内现有的资本市场竞争格局,为本土证券公司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本集团证券业务依赖于中国经济增长、居民财富积累及资本市场的发展及表现,如,股票、债券和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的发行规模、投资规模及交易规模等重要因素的发展与表现。这些重要因素受经济环境、监管环境、投资者情绪以及国际市场等多方面影响,整体趋势呈现出螺旋式上升态势。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下发的证券公司经营数据排名(未经审计),国盛证券2019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及2019年末总资产、净资产行业排名分别为第50位、59位、51位、55位,在全部133家券商中处于中上游水平。

  (2)投资业务

  a. 业务类型及经营模式

  本集团投资业务指的是除证券业务板块外集团内各主体对集团外企业股权投资及投资管理业务。本集团投资业务投资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能源、医疗健康、消费升级等,投资区域涵盖境内、境外。

  股权投资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权,即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权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投资是境内股权投资平台,全资子公司香港投资、国盛环球是境外投资平台。

  投资管理指下属运营实体通过担任管理人参与投资项目并取得投资管理收益。公司全资子公司弘大嘉豪在报告期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公司境内投资管理业务运营实体,负责管理其发行的基金产品。

  本集团开展对外投资的目的,一是取得股权投资收益或者投资管理收益,二是从被投资单位以及合作投资单位之间寻求协同效应,扩展本集团资本、服务以及创新能力的延伸与覆盖范围,为以外延方式将本集团建设成为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创造条件。

  b. 行业发展情况及本集团所处行业地位

  近年来,由于国内金融行业去杠杆、银行等募资通道受阻、加强风控等各项政策推动,机构募资难度加大。资本寒冬背景下,投资者进一步提高甄选和风险控制要求,倾向于流入大型知名的头部机构,中小机构募资难度加大,募资两极分化日益严峻。政策方面,财政部、税务总局推广税收抵扣优惠政策全国范围实施,同时也推动了早期科技项目和创业投资市场的发展。

  随着行业优胜劣汰进程的推进,利好政策逐渐发挥效力,监管力度不断加强,未来市场将会不断规范健全,机构和企业将迎来较好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本集团于2015年启动股权投资业务,目前部分项目已陆续进入投资回报期;本集团于2019年获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投资管理业务将稳步推进。

  (3)金融科技业务

  a. 业务类型及经营模式

  本集团金融科技业务运营实体为全资子公司极盛科技。极盛科技紧密围绕集团各主体业务需求,支持集团金融科技格局的规划、搭建与发展。

  b. 行业发展情况及本集团所处行业地位

  金融科技是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信息化技术和金融的深层融合,通过各类科技手段革新传统金融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改变金融服务的运作方式,解决金融行业的本质问题——即资金在短缺方与盈余方的高效流通。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的加速发展,科技创新成为引领经济新常态的“第一动力”。金融科技蓬勃兴起,不断催生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成为推动我国金融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为金融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创新活力。

  本集团于2017年启动金融科技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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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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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前海发展、前海远大、凤凰财鑫、凤凰财智四家有限合伙企业控制公司。根据前海发展、前海远大、凤凰财鑫、凤凰财智的《合伙协议》,相关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有权就合伙企业的日常运营、投资决策、变更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接纳新合伙人或同意现有合伙人追加出资等重大事项作出决策,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事务。故此,前海发展、前海远大、凤凰财鑫、凤凰财智的普通合伙人能够有效控制相关合伙企业。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16国盛金:2019年6月21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2019年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发行人发行的“16国盛金”债项信用等级维持“AA+”。该等级代表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低。本次评级结果与上一次评级结果相比无变化。

  16国盛01:2019年6月21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2019年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发行人发行的“16国盛01”债项信用等级维持“AA+”。该等级代表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低。本次评级结果与上一次评级结果相比无变化。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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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全球经济增长持续放缓,创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新低。中国经济下行压力显著增加,全年GDP增速6.1%,较上年回落0.5个百分点,但仍明显高于全球经济增速。报告期本集团坚持战略引领,布局长远发展,着力打造“以证券为核心,投资为纽带,科技为支撑”的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期内(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总收入约16.70亿元、同比增长37.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0.95亿元、同比增长117.49%;期末总资产337.31亿元,总负债221.5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15.77亿元,资产负债率65.67%。2019年主要工作和经营情况总结如下:

  (一)证券业务

  2019年国内证券市场整体活跃度较上年有所提升。根据Wind数据,截至2019年末,上证综指、深证成指、中小板指和创业板指较2018年末分别上涨22.30%、44.08%、41.03%、43.79%;年内沪深两市股基成交额136.58万亿元,同比增长35.98%;年末两市融资融券余额1.02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4.88%。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2019年度经营数据(未经审计),2019年度证券行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5.37%、净利润同比增长84.77%。2019年度,国盛证券实现营业收入18.59亿元、同比增长203.1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8亿元、同比增长262.30%(合并、证券行业报表口径)。

  1、投资研究业务

  在强调专业投行能力的背景下,“研究力”逐渐成为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报告期,国盛证券投资研究业务延续高速发展势头,全年签约机构客户108家,公募佣金分仓收入跻身第一梯队;海外客户开发取得实质进展,成为贝莱德、富达等数十家全球著名投资管理机构的长期合作伙伴;研究领域实现全产业覆盖,全年发布研报约3,800篇,路演13,000余场;在杭州、珠海、苏州等地举办的大型策略会参会投资人及上市公司数量刷新行业记录。2019年研究所首次参加新财富评选,获得“本土最佳研究团队”第7名、“最具影响力研究机构”第7名、“最佳销售服务团队”第2名等3个团体奖项,以及多个最佳分析师奖项。

  研究业务的快速发展有效提升了国盛品牌知名度和企业影响力,为经纪业务带来发展红利,对行业市场排名提升起到关键性作用,为公司向财富管理转型提供有力支撑,并有效促进投资银行等业务协同发展。

  2、证券经纪与财富管理业务

  围绕向财富管理转型的战略和业务目标,报告期通过加强团队建设、优化分支机构建设、强化业务培训、推进部门协作与业务协同等开展工作。

  期内经纪业务条线坚持“线上优化、线下强攻”的策略,加强销售团队和投顾团队建设,打造“U投顾”“投研直通车”等服务,加大揽客力度;启用全国统一客服电话,统一标准化话务,实现柜面业务、非现场开户业务、线上受理等业务统一纳入集中审核。

  分支机构建设方面,持续推进“把营业部建设成为拓展综合业务终端”战略实施,提升分支机构的获客能力和服务水平。2019年基本完成分公司的区域布局,对经营指标优异的分支机构进一步授权,大力引进及更换分支机构负责人、增加营销人员,围绕新员工引导培训、员工专业培训以及干部管理与领导力培训三条主线开展培训工作,努力补充各方面知识、政策,实现机构业务实质性突破。分支机构全年完成承揽债权类、财务顾问类、资管类项目合计14个,收入结构逐步多元化。

  截至年末,国盛证券客户托管总资产1,140.5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0.24%,其中2019年新开户新增资产187.88亿元,较上年增长83.17%;2019年度日均股基成交额45.73亿元,较上年增长47.80%,全年平均股基市场份额4.0857%。,首次扭转下滑势头,较上年增加0.3422个千分点。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下发的证券公司经营数据排名(未经审计),国盛证券2019年度经纪业务净收入行业排名第42位,较上年上升14位。

  3、投资银行业务

  公司以固定收益作为盈利突破口,并逐步构建并购重组为特色的投行业务。

  期内固定收益业务积极寻找适合现状的业务品种,将金融债和财务顾问作为重点培育,全年债券承销规模超过130亿元,同比增长545.78%。报告期完成历史首单绿色金融债、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永续绿色金融债等创新项目,实现金融债产品全覆盖,金融债承销规模59.93亿元,实现16笔财务顾问费收入,收入结构进一步多元化,形成公司/企业债券、金融债券承销业务、财务顾问业务协同并进的经营态势。

  期内权益类投行业务储备数量继续提升,涵盖IPO、科创板、再融资、新三板精选层及其他非通道类业务。

  4、资本中介和证券投资业务

  资本业务对证券公司的资产获取、风险定价和主动管理能力具有较高要求。报告期国盛证券抓住政策和市场机会,开辟、丰富融资渠道,通过发行收益凭证、新增银行授信、积极争取转融资和回购拆入等方式,年末融资增长17.82%。同时坚持稳健的风险偏好和经营策略,提高重资本业务的准入门槛,优化证券持仓、担保比率、集中度,资产抗风险能力稳步提升。在确保资产质量的前提下,资本中介和证券投资业务收入均大幅增长。

  2019年度新开融资融券账户3,190户,较上年增长243.75%;受益于全国性布局,江西省外分支机构增势迅猛,规模占比由41%增长至63%;运用投资业务的协同效应,实现融券业务的首单突破。报告期资本中介业务日均总规模65.86亿元,较上年增长35.79%。

  权益和债券投资业务把握阶段性行情机会,适时调整投资组合品种和投资组合总规模,加强套利变现能力,择时择市进行多次减仓套利,加强波段操作,提高投资组合盈利能力;同时努力探索多种交易策略,降低业绩波动,稳定资本收益率。

  5、资产管理业务

  逐步落实资管新规,应对行业变革做好调整发展,报告期国盛资管努力提升主动管理业务比重,提高固定收益产品管理规模,进一步丰富主动管理产品类型,推出量化FOF、股票多头管理、资产证券化等产品,争取到银行、企业和社团的委托投资业务,成功进入一家股份制银行代销准入白名单。报告期标准化资产管理计划存续规模增长243.33%,非标准化资产管理计划存续规模下降24.45%。主动管理产品规模提升超过300%,占比达到43.50%。智臻和智馨两只固定收益类主动管理产品在2019年度券商固收类资管产品中收益率位居前列,为公司赢得良好口碑。

  6、期货经纪业务

  2019年是期货业务全面转型升级元年。国盛期货成建制引进优秀团队和行业专才,短时间内在规范经营、业务开拓、人才引进等方面有了重大改观。报告期完成总部由鞍山迁址到上海、上线行业一流CTP主系统等工作,在创新结构化产品、股票互换融资、场内融券、做市业务、期权对冲等多个创新业务方面进行布局,河南分公司成立仅3个月,引进权益保证金超1亿元,超过国盛期货历年总和。

  7、运营大中台建设

  坚持科技赋能促发展,报告期持续建设运营大中台,优化业务保障系统,实现审核办理业务全集中。期内建设和持续优化BOP集中运营平台,覆盖账户类、权限开通类等各类高频业务类型;通过网厅改造,实现非现场审核类和现场办理类平台的集中和统一;完成智能审核平台一期建设,集成OCR识别、人脸识别、语音识别等金融科技关键技术,成为业内首家实现非现场开户实时智能见证审核的公司。报告期,“全渠道智能客服平台”荣获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电子化》杂志社2019年度“金融科技渠道创新突出贡献奖”,国盛证券荣获金融界领航中国2019年“中国证券公司杰出金融科技奖”、2019年度东方财富风云榜“年度最具科技创新力券商”等荣誉。国盛通APP荣获券商中国2019年“券商APP综合服务满意奖”、金融界领航中国2019年“中国证券公司杰出APP奖”等奖项。

  (二)投资业务

  受宏观经济金融环境以及监管政策影响,2019年中国股权投资市场活跃度继续下降。报告期,公司更为审慎地选择投资标的并主动适度放缓投资节奏、降低单个项目的投资规模;在投资项目管理模式上,公司更加积极地参与被投单位经营决策,通过委派董事参与被投单位经营管理,持续深化与被投企业的合作,帮助被投企业做大做强。

  报告期,公司在传统战略投资和财务投资的基础上,通过“资本+科技”赋能科技创新类企业,与证券业务投行部协作拓展项目资源,开展多个拟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并完成部分项目的股权投资,取得苏州梧桐汇智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梧桐汇智)20%股权、至本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56%股权、沿海惠融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下称惠融科技)10%股权以及宁波梅花天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梅花天使)12.5%股权,公司分别向梧桐汇智、惠融科技、梅花天使委派董事参与经营管理。

  随着投资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更加深入地总结、梳理投资业务发展模式,确立逐步由自有资金投资转向投资管理的发展策略,同时加强风控管理,确保投资业务稳步推进。报告期公司投资管理业务平台弘大嘉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70187。其担任管理人的首支基金产品深圳弘大智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20年3月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为SJT772;其担任管理人的第二支基金产品张家港弘大创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0年4月完成工商登记。本次弘大嘉豪获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以及两支基金产品相继设立,为公司发展投资管理业务,逐步形成以私募股权投资为主、自有资金投资为辅的投资格局创造了条件。

  投后管理方面,投资团队重新梳理投后管理流程,优化投后档案资料管理,提高投后管理效率;持续跟进QD等项目投后管理工作,在获悉QD股权结构、公司股东地位发生重大变化后及时与该公司沟通委派董事事宜并于年内完成委派,实现直接参与QD经营管理,为后续深化合作打下基础。

  (三)金融科技业务

  报告期极盛科技继续围绕证券业务需求开展信息技术服务,提升证券业务信息化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期内重点推进国盛研究所APP研发、国盛通APP二期研发、国盛证券全年品牌运营与APP运营活动的定制化设计与开发、行情大数据等项目。在服务证券业务的同时,极盛科技也积极开展其他自主研发项目,期内与香港华港财富集团共同研发高端私人银行业务数字化平台。

  极盛科技定位为一家金融科技公司,重视知识产权体系构建。年内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通过ISO27001:2013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ISO20000:2018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截至年底共获软件著作权证书30项,申报中软件著作权2项,申报中专利1项。

  报告期极盛科技(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收入3,714.48万元,均为向集团内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实现净利润-5,363.14万元。

  报告期,公司积极推进业绩承诺补偿诉讼事项解决。公司聘请专业法律团队积极应诉,于2019年2月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令雪松信托按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履行差额补偿义务。在2019年12月收到法院关于驳回雪松信托的起诉和公司的反诉之管辖权裁定后,公司迅速组织应对,并在法定期限内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期内公司及聘请的法律团队积极研究分析案件情况,做好案件庭审准备,同时全面研究市场业绩承诺补偿案例、跟进学习最新法律法规。

  另外,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具体情况敬请查阅“第五节 重要事项”之“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本集团收入或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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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公司证券业务受证券市场波动影响,存在一定的周期性。

  5、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6.70亿元,同比增长37.79%,主要系证券业务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同比增长导致;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95亿元,同比增长117.49%,主要系证券自营业务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证券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增长以及转换QD核算方法导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公司未发生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况,但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具体说明如下: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集团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集团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由于本集团金融资产占比较高,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对集团财务报表产生较大影响,主要如下:①金融资产分类方法的改变导致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比例提高,增加了利润表的波动性;②新金融工具准则使用“预期信用损失法”确认减值准备,该方法与根据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相比,能够更全面、更具前瞻性地对各项金融工具进行减值准备计提;③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导致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范围扩大、规模增加,部分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使用第二、第三层次输入值,要求本集团更为科学合理地开展金融工具估值工作。

  本集团2019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的财务报表附注之“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三十九)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2)执行新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本集团自2019 年6 月10 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根据准则的规定对于2019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进行调整。

  本集团执行新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报告期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本集团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3、核算方法变更

  报告期公司转换对QD投资的核算方法,详见年报全文第五节之“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收购取得多专科技100%股权,自2019年5月起纳入合并范围。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杜力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0-025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换QD项目核算方法的公告

  ■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暨2019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换QD项目核算方法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19年12月13日起将对Qudian Inc.(下称QD)投资的核算科目由交易性金融资产转换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如下:

  一、转换核算方法的原因

  2019年以来QD股权结构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在QD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影响、其他5%以上股东减持、QD业务经过快速发展后业务方向将要发生重要转变的阶段,公司主动选择继续持有并考虑更直接、深入地参与QD管理。2019年1月至11月,公司对QD的持股从4.49%升至5.03%,股东位次从第六名升至第二名,成为QD除其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唯一5%以上股东。2019年12月13日公司派出人员成为QD董事,作为QD六人董事会成员之一,参与QD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决策。公司具有长期持有QD股权的意图,2019年12月进一步公开承诺锁定1年。

  基于上述业务变化,经论证并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公司认为自2019年12月13日派出董事生效日起公司能够对QD实施符合会计准则定义的重大影响,决定自2019年12月13日起将对QD投资的核算方法由交易性金融资产转换为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QD为纽交所上市公司,依据美国证监会和纽交所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QD财务数据的披露可能与公司核算时间存在一定的时延。公司将在年度财务核算使用QD当年经审计或者经其审计委员会确认并披露的数据,但在暂时无法取得QD相关期间财务数据作为核算依据时,公司季度财务核算将采用QD上一季度的披露数据作为核算依据。

  二、本次转换核算方法的合理性说明

  经内部论证、聘请中国和开曼群岛(简称开曼)注册律师就QD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权力划分出具意见、查阅中国和国际会计准则、公司内部审议等工作程序,并在与年审机构反复沟通后,公司认为,公司自2019年12月13日派出董事生效日起能够对QD实施重大影响,公司自该日起将对QD投资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并按权益法核算是恰当的。公司的理由如下:

  1、根据会计准则,重大影响体现为公司对被投资单位QD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

  2、QD是根据开曼《公司法》在开曼注册的企业。根据其章程,QD董事会负责管理和实施公司的业务,可行使法律或公司章程未要求股东在股东大会上行使的所有权力,包括与公司业务管理有关的权利和其他方面的权利,且股东大会不得审议仅为董事会职权范围内事项。QD股东大会除审议开曼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约定的有限事项外,公司绝大多数决策权力都归董事会享有。QD的董事(包括公司派出董事)根据其公司章程的规定拥有参与QD重要事项(包括财务和经营政策)决策的权力。公司通过派出人员进入QD董事会,派出董事拥有对QD重要事项参与决策的权力,公司能够对QD施加符合会计准则定义的重大影响。

  3、公司具有对QD的重大影响,主要表现为公司向QD派出董事并通过该名董事享有和行使参与QD财务和经营政策决策的权力,其次还包括公司长期持有意图以及公司是QD除实际控制人外唯一的5%以上股东等背景。

  三、本次转换核算方法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以QD 经审计的2019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作为转换日核算依据,本次转换增加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200,565,802.38元,增加公司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200,565,802.38元。

  基于公司对QD投资核算方法,年审机构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年审机构认为公司对QD能实施重大影响时点的判断不恰当,该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构成重大影响,主要影响为本年度对QD股权投资确认的相关损益。年审机构认为,“上述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在重大方面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主要为:2019年度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增加157,420,802.71元,营业外收入减少200,565,802.3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95,206,095.24元变为52,061,095.57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由-114,340,458.63元变为43,080,344.08元。”

  年审机构还认为,上述事项同时对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有效性产生影响,对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出具了保留意见鉴证报告。年审机构在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保留意见事项段中描述:根据获取的证据,我们认为公司对QD能实施重大影响时点的判断不恰当,应从2016年10月初始投资时采用权益法核算,该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构成重大影响。上述缺陷影响了会计核算准确性及与之相关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年审机构的专项说明以及公司董事会说明请见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暨2019年度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0-027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年审机构)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007798号),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情况

  被投资单位Qudian Inc.(下称QD)作为开曼注册公司,董事会享有该公司的绝大多数决策权力。因QD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于2019年11月成为其除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唯一5%以上股东,位居第二。公司有意更加深入地参与QD经营决策,于2019年12月13日向QD派出董事,在其6人董事会里拥有1席,能够参与其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决策。基于此业务变化,经过反复论证并经内部审议程序,公司自2019年12月13日起将原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QD股权转换为长期股权投资并按权益法核算。

  年审机构认为公司对QD能实施重大影响时点的判断不恰当,该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构成重大影响,主要影响为本年度对QD股权投资确认的相关损益,并据此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公司对上述保留意见的说明

  公司不认同年审机构对QD核算方法的意见。具体说明如下:

  (一)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综合《会计准则》《准则应用指南》以及《国际会计准则》有关长期股权投资-重大影响相关内容,公司理解:

  1、重大影响适用于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行为;

  2、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该等权利还不足以控制或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3、企业应在准则提供的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通过一种或者几种情形来判断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二)公司相关情况

  1、公司变更QD核算方法的背景

  自2016年10月初始投资至2018年12月31日,因公司不具有充分的参与QD财务和经营政策决策的权力,公司对QD不具有重大影响。其间,公司对所持QD股权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在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将该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2019年以来,QD股权结构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在QD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影响、其他5%以上股东减持、QD业务经过快速发展后业务方向将要发生重要转变的阶段,公司主动选择继续持有。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公司对QD的持股从4.49%升至5.03%,股东位次从第六名升至第二名,成为QD除其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唯一5%以上股东。2019年12月13日公司派出人员成为QD董事,作为其6人董事会成员之一,参与QD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决策,以实现更直接、深入地参与QD管理的目的。同时,公司具有长期持有QD股份的意图,2019年12月进一步公开承诺锁定1年。基于上述业务变化,经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和论证,公司决定自2019年12月13日派出董事生效日起将对QD投资的核算科目由交易性金融资产转换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2、公司不存在滥用会计政策或其他主观恶意的情形,相关转换提升了公司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根据会计准则和相关指引,低于20%股权的权益法适用本身是一个需要结合各种情形进行判断的问题。公司严格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对转换QD项目核算方法进行了必要且充分的公司内、外部论证,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审议程序,不存在滥用会计政策的情形和其他主观恶意情形。

  3、公司认为,将2019年12月13日作为公司能够对QD实施重大影响的时点相比于其他时点更为恰当。

  自2016年10月起至2018年12月31日及至转换日,公司及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未曾向QD或其境内协议控制实体派出董事,也未与QD的其他股东签署联合推荐董事、表决权委托等类似安排的法律文件。公司基于会计核算规则、未有派出董事约定和未派出董事事实以及上市公司法人独立原则未在其他时点确认重大影响,相关安排是恰当的。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年审机构认为,“上述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在重大方面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主要为:2019年度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增加157,420,802.71元,营业外收入减少200,565,802.3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95,206,095.24元变为52,061,095.57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由-114,340,458.63元变为 43,080,344.08元。”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该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时公司已设计、执行并维护了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或错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不认同年审机构关于公司能对QD实施重大影响时点的意见并认为公司相关时点判断是恰当的。

  五、消除保留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及时间

  本次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2019年及以前财务报表的影响无法消除,其中对2019年度净利润影响金额为-43,144,999.68元,对后续年度财务报表不再产生影响。

  由于本次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为年审机构认为公司对QD权益法核算的确认时点错误并应予更正,而公司不认同年审机构意见并未予更正,本次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性质决定本次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无法消除。2019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加强与投资者、债权人、监管机构等相关方面的沟通,准确说明公司与年审机构的分歧,强调该分歧与造假、欺诈、滥用会计政策以及其他主观恶意无涉,强调双方分歧的技术特征,充分说明公司的判断依据和事实,将公司的非标意见性质与其他公司的非标意见性质相区别,尽力减少年审机构与公司本次判断分歧带来的负面影响。

  特此说明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0-028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年审机构)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保留意见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4467号),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基本情况

  被投资单位Qudian Inc.(下称QD)作为开曼注册公司,董事会享有该公司的绝大多数决策权力。因QD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于2019年11月成为其除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唯一5%以上股东,位居第二。公司有意更加深入地参与QD经营决策,于2019年12月13日向QD派出董事,在其6人董事会里拥有1席,能够参与其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决策。基于此业务变化,经过反复论证并经内部审议程序,公司自2019年12月13日起将原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QD股权转换为长期股权投资并按权益法核算。年审机构认为公司对QD能实施重大影响时点的判断不恰当,该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构成重大影响,主要影响为本年度对QD股权投资确认的相关损益,并据此对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年审机构认为,上述事项同时对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有效性产生影响,对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出具保留意见鉴证报告。年审机构在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保留意见事项段中描述:根据获取的证据,我们认为公司对QD能实施重大影响时点的判断不恰当,应从2016年10月初始投资时采用权益法核算,该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构成重大影响。上述缺陷影响了会计核算准确性及与之相关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二、该事项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公司不认可年审机构上述对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并认为该事项不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产生影响。

  公司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公司对上述事项的说明

  (一)公司不认同年审机构对QD核算方法的意见

  1、公司转换QD核算方法的背景

  自2016年10月初始投资至2018年12月31日,因公司不具有充分的参与QD财务和经营政策决策的权力,公司对QD不具有重大影响。其间,公司对所持QD股权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在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将该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2019年以来,QD股权结构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在QD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影响、其他5%以上股东减持、QD业务经过快速发展后业务方向将要发生重要转变的阶段,公司主动选择继续持有。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公司对QD的持股从4.49%升至5.03%,股东位次从第六名升至第二名,成为QD除其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唯一5%以上股东。2019年12月13日公司派出人员成为QD董事,作为其6人董事会成员之一,参与QD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决策,以实现更直接、深入地参与QD管理的目的。同时,公司具有长期持有QD股份的意图,2019年12月进一步公开承诺锁定1年。基于上述业务变化,经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和论证,公司决定自2019年12月13日派出董事生效日起将对QD投资的核算科目由交易性金融资产转换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2、公司与年审机构就公司能够对QD实施重大影响的时点判断存在分歧

  根据会计准则和相关指引,低于20%股权的权益法适用本身是一个需要结合各种情形进行判断的问题。公司基于客观业务事实,经过反复论证并遵守了会计准则和相关应用指南,认为2019年12月13日公司派出董事起可以对QD实施重大影响。因为双方存在判断分歧,公司未接受年审机构意见进行差错更正,导致年审机构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

  3、公司不存在滥用会计政策或其他主观恶意的情形

  公司严格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转换QD项目核算方法不存在滥用会计政策的情形和其他主观恶意情形,且经过了必要的公司内、外部论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审议程序。

  (二)该事项不影响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有效性

  年审机构认为,“上述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在重大方面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主要为:2019年度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增加157,420,802.71元,营业外收入减少200,565,802.3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95,206,095.24元变为52,061,095.57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由-114,340,458.63元变为43,080,344.08元。”基于相关确认时点差异导致公司2019年归母净利润减少45.32%的情形,年审机构认定该差错构成重大错报,并认定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年审机构认定公司重大错报是基于公司就确认时点问题与其存在判断差异并认定公司错误,但公司不认为自身对确认时点的判断存在错误。

  综合上述(一)、(二),公司认为,年审机构因认为公司对QD能实施重大影响时点的判断不恰当而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看法不能成立。在没有充分的规则依据、事实依据以及分析论证的情况下,年审机构形成公司对QD相关核算判断不恰当且相关核算判断不恰当影响了公司内控有效性的结论,公司认为不妥。

  四、董事会、监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一致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该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时公司已设计、执行并维护了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或错报。董事会不认同年审机构关于公司能对QD实施重大影响时点的意见并认为公司相关时点判断是恰当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如前所述,公司认为该事项不能说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公司将继续加强对《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及财务报告编制管理,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公司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文件,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目标。

  特此说明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0-029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以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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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暨2019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以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集团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计划,具体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充分利用公司及集团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存在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其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平衡资金调度中的收益与成本。

  2、投资品种

  (1)国内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优先选择保本型理财产品;

  (2)证券公司发行的保本型受益权凭证;

  (3)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是国内基金管理公司公开发行的货币基金、债券型基金;

  (4)债券逆回购;

  (5)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包含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性公司债、金融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各类在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挂牌交易的标准化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

  3、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总额不超过60.90亿元,各经营单位在授权有效的投资期限内及各自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其中:(1)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4亿元;(2)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6亿元;(3)国盛弘远(上海)投资有限公司0.90亿元。

  资金来源为各单位自有资金。

  4、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2020年以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生效日起至2021年度以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生效前一日。

  二、预计的风险因素和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因素

  (1)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政策变化、宏观经济周期、利率波动等因素影响较大,不确定因素较多;(2)流动性风险:购买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标的存在无法提前赎回或及时变现从而造成流动性不足;(3)操作风险:可能存在因技术系统或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合理预留企业正常运营资金,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投资理财;(2)中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理财产品发行人及管理人情况、理财资金最终投向、流动性匹配等因素谨慎选择理财工具;(3)高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安排专人实时监控理财工具及市场环境,发现任何不利影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对理财业务进行单独财务记账,实时监控账户信息;严格控制资金投入高风险理财产品规模。

  三、预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安排,目的是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提升闲置资金收益,降低资金调度成本。公司管理团队在取得相关授权的情况下开展投资理财,预计能一定幅度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集团下属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投资理财事项拟定风险控制措施,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本次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进行本次投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暨2019年度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0-030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债权投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融出资金等资产以及商誉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各类资产减值的可能性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对部分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019年度共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9,536.18万元,转回各类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675.12万元,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861.06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的比率为0.26%,占净资产的比率为0.77%。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规定。2019年度公司计提及转回的各类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公司计提及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为-9,536.18万元,转回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对2019年度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为675.13万元。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0-032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部分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下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部门通知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相应变更会计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通过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新收入准则将对收入确认模型、收入确认时点产生广泛影响。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数据。此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0-035

  债券代码:112485             债券简称:16国盛金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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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诉讼基本情况

  2018年11月,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雪松信托)就《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对公司等三人提起侵权之诉;2019年2月,公司提起反诉,请求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江西高院)判令雪松信托依《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履行业绩承诺差额补偿义务;2019年12月,江西高院作出《民事裁定书》(下称本裁定),其经审查认为公司与雪松信托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均订有仲裁条款且合法有效,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裁定驳回雪松信托的起诉和公司的反诉。

  上述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刊登的《诉讼公告》、2019年3月1日刊登的《诉讼进展公告》、2019年8月15日刊登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之“第五节重要事项”的“八、诉讼事项”、2020年1月2日刊登的《诉讼进展公告》。

  二、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等三人已于2020年1月6日向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本裁定,指令江西高院继续审理本案本诉及反诉;2020年1月8日,公司收到江西高院寄达的雪松信托《上诉状》,雪松信托请求最高法院撤销本裁定,指令江西高院审理本案。

  2020年4月28日,公司收到最高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0)最高法民终358号),江西高院已将一审案卷及上诉状报送最高法院,经审查,最高法院决定受理公司上诉。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涉及争议的有权管辖机构尚待最高法院裁定,相关诉讼尚未进入实体审理阶段,公司目前暂无法预测最终的争议解决机构、诉讼进程及最终结果,也暂无法评估相关诉讼给公司带来的影响。

  有关《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争议解决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留意公司后续信息披露。

  四、备查文件

  1、公司《民事上诉状》;

  2、雪松信托《上诉状》;

  3、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0-024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暨2019年度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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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暨2019年度董事会会议书面通知及补充通知分别于2020年4月18日、27日、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上午10:00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杜力先生召集、副董事长张巍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转换QD项目核算方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草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年审机构)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净亏损36,843,507.22元,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9,641,194.91元,减去当年分配上年股利0元,再减去会计政策变更调整9,537,699.45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3,259,988.24元。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以及项目投资。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2019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对2019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以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母公司)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债券投资、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具体如下:

  ■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经营资金需求及各银行资金成本选择使用各家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205,000万元总融资额度的前提下,调整在各银行的实际融资额度,并签署相关具体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1涉及的《关于转换QD项目核算方法的公告》,议案3、7涉及的《2019年度报告》《2019年度报告摘要》、年审机构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议案4涉及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议案5涉及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年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议案8涉及的《对2019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及年审机构出具的专项说明,议案9涉及的《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议案10涉及的《关于2020年度以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公告》,议案12涉及的《公司章程修正案》,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暨2019年度董事会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编号:2020-034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书面通知和补充通知分别于2020年4月18日、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上午11:4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强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监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全体监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全体监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在日常经营中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具备合理性、完整性及有效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2019年度内部控制在公司经营的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业务经营的正常进行,有效地控制了经营风险。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4、全体监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年审机构)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净亏损36,843,507.22元,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9,641,194.91元,减去当年分配上年股利0元,再减去会计政策变更调整9,537,699.45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3,259,988.24元。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以及项目投资。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

  5、全体监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9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全体监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对2019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该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时公司已设计、执行并维护了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或错报。监事会不认同年审机构关于公司能对QD实施重大影响时点的意见并认为公司相关时点判断是恰当的。

  7、全体监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该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时公司已设计、执行并维护了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或错报。监事会不认同年审机构关于公司能对QD实施重大影响时点的意见,认为公司相关时点判断是恰当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年度报告》《2019年度报告摘要》《对2019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及年审机构出具的专项说明、《对2019年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0-031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20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上午11:10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杜力先生召集、副董事长张巍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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