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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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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46,199,19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业和金属制品业。业务范围主要有:

  1、房地产业

  房地产开发为公司主要业务和利润来源,公司产品以刚需及改善性住房为主,主要产品、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开发项目主要分布在武汉及周边、成渝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等区域,其中武汉为重点区域。报告期内,公司先后15年获得“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称号。(中国指数研究院评选)

  2、金属制品

  金属制品业在主营业务中的占比较小,主要产品为子午轮胎钢帘线、PC钢绞线、钢丝、钢丝绳等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子午轮胎、高速公路及桥梁的预应力工程以及运输、通讯、航空、航海、电力、煤炭、建筑、石化、农业等领域,产品覆盖80多个品种、1000多个规格,为中国金属制品主要生产基地之一。

  3、其它产业

  公司其他业务主要是商业运营项目,商业运营作为公司经营形态的有效补充,主要集中在武汉内环,以购物中心、商业街区为主。代表项目“群星城”集生态、剧场、艺术、智能、家庭等五大特色于一体,成为武汉别具一格的商业综合体。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公司聘请了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对公司债券进行定期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根据中诚信证评于2019年6月出具的信用等级通知书(信评委函字[2019]跟踪1027号,公司的信用等级为AA。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公告(2019)》。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30亿元公司债券未进行信用评级。

  报告期内,公司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时对公司进行主体评级与上述债券评级不存在评级差异情况。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全国市场分析

  报告期内,房地产行业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基调,各个区域市场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进行调控,因城施策的政策逐步实施,市场整体平稳发展,没有出现大的风险。 销售价格上,全国房地产价格整体稳定,销售面积上,一二线城市总体保持增长,三四线出现下滑,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总体保持了去年的水平。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 2019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 17.16亿平米,同比下降 0.1%;销售金额 15.97万亿元,同比增长 6.5%。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 13.2万亿元,同比增长 9.9%;房屋新开工面积 22.7亿平方米,同比增长 8.5%。

  中国指数研究院统计,2019年全国300个主要城市住宅类用地供应面积同比增长4.7%,成交面积同比增长7.4%。下半年后,土地市场逐渐降温,土地底价成交和流拍现象明显增加,四季度平均溢价率下降至8.6%,全年成交溢价率与去年基本持平。

  土地方面,行业渐趋理性,品牌房企凭借资金实力,拿地区域逐渐向基本面好、风险较小的一二线城市聚集,行业格局由高增长、高周转向稳增长、控风险转变。

  融资方面,资金监管未放松,融资渠道仍然受限。报告期末,全国主要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4.8%,增速同比回落5.2个百分点。

  (二)武汉市场分析

  武汉作为国家中心城市,成为兵家必争之地,百强房企中超半数已落户武汉,竞争异常激烈,并购和合作拿地日渐增多,国资房企出手踊跃。2019年的世界军运会,让武汉在世界舞台绽放魅力,在经济、产业、人口、交通等方面全面升级,武汉楼市出现量价齐涨,市场表现可圈可点。

  政策方面,监管措施更加细化、"一城一策"长效机制逐步实施,从限价政策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存量房交易、公积金新政等方面,保证了市场的稳定和健康。作为全国21个“一城一策”试点城市,武汉已经完成了相关实施方案,并获国务院批复。

  土地方面,武汉市场热度较高,2019年武汉累计推出地块328宗地块,土地供应面积1,993万㎡,规划建筑面积4,387万㎡。其中,居住类用地供应156宗,规划建面3,323万㎡。从成交金额看,据中指研究院统计,2019年武汉土地出让金额1,766亿元(包括居住商办等),创造历史新高,位居全国城市第五。从价格上看,居住类楼面地价涨至5,845元/㎡,同比上涨24%,明显快于房价涨幅,全市宅地成交溢价率也由2018年3.74%提高至11.7%,高于全国300城平均水平。

  住宅方面,2019年,武汉住房成交20.91万套和2,346万㎡,同比分别增长25%和29%,一举成为全国住房销售套数与销售面积双料冠军,且连续9年位居中国城市销量前三位。

  价格方面, 2019年,武汉市场价格小幅上涨,主城区销售套数占到总量的56%,较2018年的47%提高了9个百分点,主城区区域优势明显,房价出现了结构性上涨。

  “三旧”改造方面,根据湖北省政府印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十三五”期间,湖北省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110万户左右,到2020年,全面完成国有工矿棚户区、垦区危旧房改造,基本完成城镇棚户区改造,作为湖北省的旧改标杆企业,公司抓住武汉城市发展机会,积极推动武汉城市更新。

  其他产业方面,金属制品业面临的市场格局年度内基本没有发生变化,在主要产品钢帘线方面,贝尔卡特、兴达等龙头企业依靠自身技术优势垄断高端市场,在行业产能利用率不到70%的情况下,供需结构矛盾难以化解,中低端产品的竞争依然激烈,导致产品价格持续处于低位,行业盈利水平提升困难。钢丝、钢丝绳、pc钢绞线等其他常规产品也面临着一样的市场竞争格局,短期内难以改变现状。

  综合来看,国家不会为了实现短期的经济增长,而放弃“房住不炒”的长期政策,坚持房地产调控预计仍将持续,一城一策的逐步实施,对后续市场的走势影响将逐步显现。对于公司项目主要所在地的武汉来说,围绕打造新一线城市与国家中心城市目标,武汉明确提出未来5年新增住房1.5亿平方米,“一城一策”长效机制开始落地,限价不再一刀切,依托于合理的产业布局、广阔的发展空间、丰富的高校资源,优厚的国家政策,武汉楼市也将在调整中迎来新的更大机遇。

  (三)报告期内经营及战略实施情况

  2019年,公司坚持“现金流为王”的指导思想,坚决用好增量,盘活存量,加快武汉项目的拆迁和推盘节奏,积极推进外地项目的建设和跟踪力度,稳步推进全国化战略。公司2019年销售收入和销售回款均实现较大幅度增长,为公司后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及战略实施情况主要有:

  1、加大拆迁,盘活存量。2019年,公司加大与区、街、村、社区等各个方面的协调力度,加大了拆迁力度,确保实现了和平村的整村验收以及姑嫂树村、三角路村、红桥村及汉阳风貌区等拆迁工作顺利推进,为上述项目后续开发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2、加快销售力度,提高去化速度。2019年,公司销售形势良好,住宅项目整体去化在90%以上,实现经营性现金流入163亿元,经营性现金净流入65亿元。福星华府、东湖城等项目持续热销。存量资产盘活加快推进,车位、商铺、公寓等存量产品基本实现去化目标。

  3、加强项目管控,确保施工安全。项目的管控水平决定着项目的开发速度、工程质量和最终效益,公司继续实行中心管控模式,完善了工程建设计划集中评审机制,成立了计划运营中心和工程管理中心,实现项目的全过程控制,保证了在建项目的安全推进和进度管控。2019年,公司项目销售目标按期完成,全年新开工面积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4、拓宽融资渠道,增强流动性。公司扩宽融资渠道,不断提高资金管理的计划性和精细度,保证现金流稳定。2019年,公司银行授信额度168亿元,用信额度84亿元,

  5、发挥品牌实力,扩充辐射范围。2019年,公司继续推进品牌建设,获得了市场和客户的一致认可。

  2019年1月6日,以“大国广厦 美好生活——致敬改革开放40周年CIHAF中国住交会20年纪念活动”为主题的中国房地产行业领袖年会在北京召开,大会组委会授予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城市更新领先品牌”大奖。

  2019年3月19日,“2019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研究成果发布会暨第十六届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家峰会”在北京举办。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第14次获得“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称号,并荣获“2019中国特色地产运营优秀企业-城市综合运营”奖。

  2019年5月23日,2019中国房地产上市公司TOP10研究成果发布会在北京举行。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荣获“2019值得资本市场关注的房地产公司”,并再次蝉联“沪深上市房地产公司财务稳健性TOP10”称号。

  2019年8月7日于海南举行的“2019博鳌房地产论坛”,观点指数研究院发布了“2019中国地产风尚大奖”,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荣膺“2019中国地产风尚大奖”,入选2019中国年度投资价值地产企业TOP30。

  2019年9月10日,中国房地产TOP10研究组主办的“2019年中国房地产品牌价值研究成果发布会暨第十六届中国房地产品牌发展高峰论坛”,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蝉联“2019中国房地产公司品牌价值TOP20(混合所有) ”和“2019中国房地产城市更新领先品牌”奖项,品牌价值达125亿元。

  2019年10月31日,由中国房地产报、中国房地产网、中房智库主办,以“壮丽70年 奋斗新时代”为主题的“2019中国好房子标准研讨会&中国房地产品牌官百人论坛”在北京召开,公司以多年来在城市“三旧”改造方面的突出表现及行业影响力,入选“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中国房地产功勋企业(首批)品牌榜。

  2019年,公司经营取得一定突破,全国化战略稳步推进,经营效益逐步显现。公司需要进一步巩固武汉区域市场份额,发挥旧改经验,锐意进取,积极参与外拓市场的城市更新,稳步扩大区域外市场规模,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金属制品业方面,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狠抓绩效考核和成本管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产品成本有了明显的下降,产品毛利率企稳回升,产品竞争力得到提升。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累计土地储备情况

  ■

  主要项目开发情况

  ■

  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

  主要项目出租情况

  ■

  融资途径

  ■

  福星惠誉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阶段性抵押贷款担保,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担保累计余额为441,799.02万元,上述担保为阶段性担保,即从商品房承购人与银行签订按揭合同至商品房承购人两证(房产证与土地证)办妥并将商品房他项权证交付银行之日止。因尚未发生由于担保连带责任而发生损失之情形,该担保事项将不会对福星惠誉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发展战略和未来一年经营计划

  (一)公司发展战略

  房地产行业已经从增量竞争、全方位竞争进入到存量竞争、寡头竞争,从高速发展进入到高质量发展的格局。面对经济结构的持续转变,城市化进程不断深化,以及人口结构的变迁等因素,公司紧紧围绕“强化核心优势、聚焦重点区域、深化全国布局、完善产业生态”为核心的战略方针,进一步强化“城中村改造”核心优势,立足武汉,聚焦粤港澳。路线图上,继续以武汉为主,优先布局广州、宁波、西安、成都等重点一、二线城市,深化全国布局,扩大品牌影响力。同时,不断完善产业生态,推动产城融合项目进展,实现公司与城市的长久协同发展,为股东、客户、员工和社会不断创造价值,实现“造福社会,共同富裕”的企业宗旨。

  金属制品业以经济效益为主线,提升内控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生产线智能化水平,扩充海外市场,以精品拓市场,以诚信立品牌,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和盈利水平。

  (二)2020年经营计划

  2020年注定是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采取统筹规划、加快去化、量入为出、合理布局、现金为王的策略,把握经营节奏,确保现金流安全,同时稳妥推进土地拓展,发挥三旧改造经验,实现外部市场的重大突破。

  1、在战略布局方面

  一是做好研判,建立和完善土地市场研究体系,估测此次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对政策环境、消费格局的长远影响,加大对目标区域的土地政策和土地市场的深入研究,特别是棚户区新政、产城融合等产业新政,做好中长期规划,及时调整外拓战略。

  二是把握重点,把拓展的重心放在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等主要城市群,紧紧围绕这几大城市群进行战略布局;充分发挥“三旧”改造的经验,加快一级土地拆迁整理,保证充足开发供应。

  三是确保安全,量入为出,做好投融资工作,保持投融资的安全和弹性,控制经营风险。

  四是谋求转型,将战略格局从做大做强到做专做优,寻找可以和地产协同发展的新产业,注重差异化发展、走精品化和可持续发展之路。

  2、在经营管理方面

  一是做好疫情过渡期的应对措施,增强免疫力,提高抗风险能力,减少疫情给经营带来的影响。

  二是加快房地产产品去化和项目建设力度,加快城中村存量地块的改造拆迁与开发报建力度,加快项目建设速度。

  三是加快广州等重点地块的跟踪力度,加快项目的落地。

  四是加快金属制品业的智能化改造,提高生产效率,充分利用国家出口退税政策,扩大外贸出口比例,做到提质增效。

  3、在品质管控和产品结构调整方面

  一是加强产品创新力度,提升产品竞争力。尤其是加大设计创新力度,大力提升设计能力,不断丰富项目产品线,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二是加大项目管控和检查力度,弘扬工匠精神。公司重视提升规范化、标准化施工能力与水平,加大项目综合检查力度,保障项目精益求精。

  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发展展望

  未来世界充满着不确定性,房地产对于中国和民众有着特殊性,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可预见的将来,房地产预计仍将维持稳定发展格局。2020年,面对疫情等不利因素,公司将继续坚持既定战略,前端加强拓展和拆迁,后端加快销售和回款。未来,在城市更新方面,采用“多点布局、重点跟进”的策略,争取外地项目有重大突破;在开发方面,继续以住宅开发为主,稳住武汉大本营,基本完成剩余的拆迁任务;在销售方面,紧跟市场形势,适时采取“以价换量”策略,稳步增加现金流;在资金方面,扩宽融资思路,量入为出,保持现金流稳定。

  (二)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宏观经济周期的风险。房地产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主要的经济增长点,房地产市场的需求波动与国民经济周期性波动关系密切。在宏观经济周期的上升阶段,房地产行业的投资和市场需求两旺;在宏观经济周期的下降阶段,市场需求萎缩,房地产企业的经营风险增大、收益相应下降。如果公司未来不能较好地把握宏观经济形势、顺应宏观调控政策导向,积极主动地调整经营战略、优化项目结构,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房地产市场调整的风险。在经历较长一段时间的快速发展后,我国房地产市场逐渐进入分化调整的阶段,国内部分地区房地产库存过高、周转减缓。公司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动态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发展战略应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整。未来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将如何变化及其对房地产市场将带来怎样的影响均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我国房地产市场因需求疲软、宏观调控等因素导致的调整长时间持续,房地产行业的整体业绩将会受到冲击,进而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销售风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市场需求日趋多元化和个性化,购房者对房地产产品和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销售情况受项目定位、规划设计、营销策划、销售价格、竞争楼盘的供应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不能保证所开发的产品完全符合市场需要并且销售顺畅。

  项目开发风险。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需要接受国土资源、规划、城建、环保、交通、人防、园林等多个政府部门的审批和监管,以上因素使得公司对开发工程的进度、质量、投资、营销的控制难度较大,一旦个别环节出现问题,可能会直接或间接地导致项目开发周期延长、成本上升,造成项目预期经营目标难以如期实现。

  获取土地储备的风险。土地是房地产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是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基本前提。目前我国各城市土地出让均已采用公开招拍挂方式,这种政策有利于规范房地产市场,促进行业有序发展和公平竞争,但是加大了公司进行土地储备的竞争压力,使公司竞买土地时面临更多不确定性。同时,土地招拍挂后要求开发商须付清所有土地出让价款后才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使公司的地价支付周期大为缩短,加大了土地储备的资金压力。

  土地闲置风险。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针对闲置土地的处置政策,加大了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目前公司的土地资源储备中不存在构成土地闲置的情形,公司也将一如既往严格在政府规定的时间内实现项目的动工开发,但是,如果由于开发能力不足,导致项目未能按规定期限动工开发或者开发进度减慢,仍将使公司面临土地闲置处罚甚至土地被收回的风险。

  管理和融资风险。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资产规模持续增长。由于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公司管理工作的复杂程度也将随之增加。如果公司不能妥善、有效地解决好规模扩张后存在的管理缺陷,公司的管理能力不能适应公司高速发展的要求,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将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规模化与融资能力需匹配。房地产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充足的现金流对公司的运营和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随着货币政策的变化和金融市场的不断收紧,公司的融资也面临较大压力,而公司的经营规模的扩大又要求公司的融资节奏加快,两者叠加将对公司的融资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不可抗力风险。严重自然灾害以及突发性公众卫生事件会对公司财务、人员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针对上述风险因素,公司将紧跟政策导向,继续加强对宏观政策的跟踪研究,通过加快战略布局,调整产品结构,强化开发节奏,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加强人才引进等手段,积极应对各种风险。

  在土地储备上,加强对拿地区域地块的调研力度,坚持短中长战略相结合,以灵活多样的方式提高拿地效率,控制拿地风险;在产品设计上,贴近市场需求,着力提升设计能力与水平,强化设计管理,保证产品品质,彰显公司优质品牌形象;在技术创新上,加大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力度,加快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和应用,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在服务上,强调责任感,不仅要对客户、投资者负责,也要对利益相关方负责,对社会负责,不仅要关注城市的发展,也要关注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在经营管理上,加强向先进企业的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在内控治理上,加强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减少内控风险;在财务安全上,优化债务结构、科学匹配投融资额度;在人才储备上,加强专业人才的引进,加强关键岗位的培训和锻炼,提高专业水平;在生产流程上,加强原材料的采购管理和工程招投标管理,降低生产(开发)成本,同时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创新工艺流程,狠抓节能降耗、提高自动化水平,提升产品竞争力;在销售上,加快建设和销售力度,加快资金回流速度。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公司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本公司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1、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持有的部分非交易性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本公司持有的部分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其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本公司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其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本公司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因此,本公司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该等应收票据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类别,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有5家,分别为:海口福星惠誉置业有限公司、贵阳福星惠誉置业有限公司、荆州银山地产有限公司、襄阳福星银湖置业有限公司、广州番禺福星惠誉置业有限公司。

  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有7家,分别为:青岛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河南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武汉汉正福星地产有限公司、福星智慧家(深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福星智慧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华亿嘉科技有限公司、荆州银山地产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0-013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10时在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其中独立董事夏新平、吴德军,董事张守华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少群先生主持,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7,631,326.4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860,177,042.83元,减本期已分配的利润96,246,247.4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61,562,121.90元。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相关权利。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946,199,191股(2019年年末总股本962,462,474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16,263,2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4,619,919.1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截至当日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时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9〕10号》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9〕10号》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编制了专项报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鉴证意见。

  公司出具的《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建设并已验收交付,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约39,018.30万元(含利息及尚未支付的工程尾款和质保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对于尚未到期的合同款项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将予以继续支付,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决定金融机构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流动资金的需要,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项目及权限范围内,结合短期流动资金的需要,代表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金融机构综合业务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2020年4月29日至2021年4月28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审批公司土地竞买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房地产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便于公司实际运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单笔成交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范围内审批公司土地竞买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审批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各项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做出相关决议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新增担保额300亿元范围内由董事会(董事长)审议批准公司为子公司(合并范围内所有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被担保人及额度内,单笔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授权由公司董事长审批,且实际提供担保时,再根据公司与贷款方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授权审批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额的议案》;

  据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将与关联方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湖北福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福星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020年,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将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78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度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额的公告》。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谭少群、冯东兴、张景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选举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谭少群先生、冯东兴先生、张景先生、赵曼女士、冯德雄先生、夏新平先生、谭奇材先生、冯俊秀先生、汤文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其中,赵曼女士、冯德雄先生、夏新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且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仍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关于选举谭少群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选举冯东兴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选举张景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选举谭奇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选举冯俊秀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选举汤文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关于选举赵曼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选举冯德雄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选举夏新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20年5月20日(周三)14:30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谭少群先生:生于1968年,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在读,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策划师。现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兼任公司控股股东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全国劳动模范,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理事,湖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湖北省第十一届党代表,湖北省慈善总会常务理事,湖北省妇女儿童基金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武汉市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谭少群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327,4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董事候选人谭奇材先生为直系亲属关系,与其他董事不存在关联关系。

  冯东兴先生:生于1967年,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在读,高级经济师、高级策划师,历任公司主管会计、财务科长、审计科长、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兼任公司控股股东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湖北省房地产经济学会副会长,新财富金牌董秘评选专家委员会委员,汉川市第六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常委。冯东兴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429,756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景先生:生于1978年,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武汉银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兼任公司控股股东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全资子公司福星银湖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景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065,7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赵曼女士:生于1952年,经济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城乡社区社会管理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中共湖北省委十大改革智库之一“湖北省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民政部“部校共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基地主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民政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养老机构协会会长。现任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曼女士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冯德雄先生:生于1963年,管理学博士、武汉大学战略管理博士后。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武汉智源雄略管理顾问公司执行董事。冯德雄先生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夏新平先生:生于1965年,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夏新平先生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谭奇材先生:生于1992年,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公司控股股东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智慧家生活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谭奇材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10,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长谭少群先生为直系亲属关系,与其他董事不存在关联关系。

  冯俊秀先生:生于1980年,中共党员,华中科技大学EMBA在读,高级会计师。历任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会计、财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兼任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冯俊秀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833,4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汤文华先生:生于1981年,中共党员,本科学历,MPAcc在读,高级经济师。先后在公司企划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任副科长、科长、副部长、部长,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兼任公司证券及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部长。汤文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12,6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候选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0-014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14时在武汉市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谭才旺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重大决策科学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项目完全一致,没有发生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损害部份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5、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6、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为本公司2019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的无解释性说明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制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登记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报告期内,公司无内幕交易行为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到位、有效。

  8、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承诺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如下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9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审批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做出相关决议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新增担保额300亿元范围内由董事会(董事长)审议批准公司为子公司(合并范围内所有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事项是为了满足担保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和履约担保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符合公司利益,同意将上述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额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交易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承诺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本届监事会提名,李俐女士、肖建明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简历附后),任期3年,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经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勇方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俐女士:生于1979年,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管理中心总监、人力资源中心总监,现任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行政管理中心总监、工会主席。李俐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肖建明先生:生于1974年,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电力工程工程师。曾任湖北青山热电厂技术主管、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部门主任、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属招投标公司及热电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监察审计中心总监。肖建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李勇方女士:生于1978年,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01年进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工作,现任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高级经理。李勇方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上述候选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0-015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审批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做出相关决议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内(授权期)新增担保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内审批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被担保人及额度内,单笔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授权由公司董事长审批。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审批的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累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

  2、董事会、董事长对如下担保事项拥有审批权:

  (1)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保证担保以及公司子公司对外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且在授权期限内,担保增加额累计不超过300亿元;

  (2)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抵押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持有性物业等),单笔担保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在授权期限内,担保增加额累计不超过300亿元;

  (3)公司在授权审批担保事项时,每个被担保对象在授权期内的担保净增加额不超过50亿元。

  3、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批准的由董事会决定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对单笔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公司董事长审批。

  4、董事会、董事长在授权期限和范围内审议担保事项时,被担保方应提供反担保措施。

  5、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具体担保合同审查办理。

  6、预计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拟分配担保额度如下:

  ■

  7、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明细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下转B65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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