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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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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长刘肇怀、董事张衍锋、董事王戈、董事刘新宇、独立董事郑德珵、独立董事任德盛、独立董事张力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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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 主要业务概述

  公司是智慧城市、智慧园区和智慧家庭解决方案提供商、建设商和运营服务商,实施智慧城市“物联网”和互联网运营服务(“人联网”)相结合的“人物互联”战略,深耕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平台、区块链等核心前沿技术,致力于打造领先的研究院,为公司业务提供软硬件产品、解决方案、系统集成能力和运营服务能力,经营业务涵盖智慧园区、智慧安防、智能交通、智能楼宇、智慧工地、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旅游、智慧政务、智慧家庭、互联网营销等多个智慧城市信息化建设场景。公司提供智慧城市顶层管理平台软件、业务相关子模块、摄像机、视频存储器、光纤传输设备等智慧城市系统解决方案和软、硬件产品;公司承接智慧城市、智慧园区等项目系统集成总包和分包业务,以及项目建设完成后的运维和运营业务;同时还提供数字营销为核心的互联网增值服务。公司客户包含政府、工商业和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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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业务定位于中高端的差异化服务,旗下拥有英飞拓(Infinova)、March Networks、Swann、新普互联(Sinponet)四大品牌。业务遍及中国、北美、欧洲、澳洲、南美、印度、中东等,具有成熟的全球化研发、运营、销售网络体系。公司也连续多年入选A&S《安全自动化》“全球50强”,连续获“中国安防十大品牌”荣誉、2019年荣获“致敬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安防卓越企业奖”、 粤港澳大湾区“智慧城市最佳行业案例金奖”和“智慧城市示范园区金奖”等荣誉。

  国内业务主要通过英飞拓智能、英飞拓系统和新普互联三个子公司经营。英飞拓智能集研发、制造、产品营销、系统集成、运营服务于一体,经营智慧城市业务,也是与深投控及其关联公司业务协同的主体,英飞拓智能的全资子公司(任用)拥有完整的行业全资质。英飞拓系统以系统集成平台型业务(“拓英计划”)为核心,基于“拓英计划”开展系统集成、采购供应链、解决方案和运营服务,创新业务包括智慧政务、智能交通、多媒体运营、智能社区运营等。新普互联经营数字营销,倡导“网络营销精细化运营”理念,注重发展多屏和跨平台用户营销运营的能力,已经从“流量营销”发展成为以数据为基础面向用户运营的互联网营销企业。三家子公司通过提供智慧城市的解决方案、建设、运营、服务来联结、协同和融合。

  公司的海外业务主要在北美、欧洲、澳洲、南美、印度、中东等区域开展,主要通过位于加拿大的March、澳洲的Swann和英飞拓智能海外部经营。March是北美银行行业和连锁零售行业的专业安防第一品牌,主营业务为专业安防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在银行、运输、教育、零售连锁店和一般商业/工业市场提供以视频为中心的商业智能解决方案和服务。March的注册地和总部均设在加拿大安大略省渥太华市,主要业务开展地在以美国为主的北美区域。Swann是民用安防DIY(自装)市场的知名品牌,是英飞拓集团智慧家庭业务的主要部分,主营业务为民用安防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运营服务。Swann为住宅和小型企业市场提供以视频安全为中心的智能家居和安防生态系统服务,其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圣菲斯普林斯和澳大利亚的墨尔本经营有自己的仓库、生产中心和售后中心。Swann的注册地在澳大利亚,其产品管理团队位于香港,主要业务开展地在美国、澳洲、英国。英飞拓智能海外业务(Infinova品牌)有研发,营运和销售,目前业务以销售产品为主,逐渐向数据运营延伸。它的业务主要在政府基础设施和工商业设施的视频监控市场,业务地域主要在印度和中东。其中英飞拓环球协助参与Swann公司智能家居运营服务管理平台软件的开发业务。

  2019年12月,深投控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深投控战略投资并控股公司旨在打造总部位于深圳的智慧城市行业龙头企业,将公司拥有的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区块链等技术应用到标杆项目里。截至2019年底(未经审计),深投控注册资本约276亿元,资产总额约6,997亿元,2019年营业收入约1,968.2亿元,净利润约246.9亿元。

  (二) 主要产品及业务能力

  公司提供智慧城市顶层管理平台软件以及多个主要智慧城市子模块系统解决方案和软、硬件产品;公司具备系统集成能力,以及项目建设完成后的运维和运营能力。公司的主要产品及业务能力描述如下。

  1、智慧城市顶层管理平台软件

  智慧城市建设从顶层规划,聚焦区县级综合管理解决方案,以“城市一体化”为主线,以“惠民、善政、兴业”三类应用为宗旨;以视频、GPS、手机应用、信号灯和智能多功能杆等基础设施感知为基础;融合互联网、物联网、通信网,三网合一;建设智慧城市运营中心,整合现有各类计算资源,以信息共享为抓手,建立以人口、法人、宏观经济、空间地理信息等四大核心数据库和各委办局专业数据库为基础的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体系,对外提供统一的城市运营大数据服务;为城市运营管理提供信息化基础支撑,给城市管理提供政务信息发布平台,为企业办事提供网络预约和线上办理服务,为民众生活提供出行信息查询、医疗门诊预约和生活缴费等便捷服务。智慧城市顶层管理平台软件下面链接若干业务模块,诸如智慧政务、智慧园区、智慧安防、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教育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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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智慧园区解决方案

  智慧园区解决方案以促进产业培育和产业发展为核心目标,通过构建产业生态共享平台和产业大数据分析平台,将政府、产业资本、园区运营方以及入驻企业的信息孤岛打通,形成“四位一体“的产业资源整合,包括提供配套的金融扶持、股权合作、土地规划、政策规划、创新服务以及对应的产业配套服务,构建园区良性循环的产业生态体系。

  公司智慧园区方案是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通过特色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构建智慧园区的物联中台、业务中台和数据中台,实现园区基础设施智能化、运营管理高效化和公共服务便捷化。通过加强各类感知设施建设,包括视频监控、门禁、停车场、访客、梯控、能源、园区信息采集装置、楼宇内消防烟感照明水电等各类智能监测设备和管理系统,利用数字孪生技术将园区的物理空间和产业生态进行数字化和虚拟化,实现园区更透彻的感知控制、更全面的互联互通、更有效的资源共享、更安全的信息保障、更协作的业务应用环境。

  公司智慧园区解决方案以园区综合服务平台为载体,有效集成和管理园区各类服务资源,包括产业配套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以及商业配套服务等,为园区入驻企业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发展空间。

  通过智慧园区建设,提供产业升级、招商引资、环境管理、安全生产、能源管理、应急处理等服务,聚集产业资源,促进产业发展,构建智慧化的运营服务体系和产业生态体系,形成园区运营和产业发展的数据沉淀,为园区的产业促进和产业培育提供有力数据决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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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智慧工地解决方案

  公司智慧工地解决方案以构建集约、高效、智能的新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为目标,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移动互联网、GIS/BIM等先进技术,打造全时空、全覆盖、全要素、全感知的智慧工地云平台,实现工地安全态势的全面掌控。

  智慧工地平台围绕“人、机、料、法、环”五大要素,推出智能监控、无感实名、电子监工、智慧围栏、危大预防、智慧运维、多维预警等七大智能应用体系,统一智慧工地建设标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提高安全生产决策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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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智慧医疗解决方案

  公司智慧医疗解决方案着力于国家医疗体制改革引导方针,以夯实县乡村医疗从业机构一体化管理为目标,形成“以患者为中心”、“以居民为根本”和“以行政为支撑”的医疗卫生理念,通过更深入的智能化、更全面的互联互通、更透彻的感知,实现居民与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医疗设备之间的互动,构建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的智能化医共体服务体系。

  通过建设基于居民健康档案的区域医疗信息中心,利用最先进的物联网技术,整合现有卫生信息资源、覆盖区域内城市圈卫生系统,形成信息高度集成的医疗卫生信息网络系统。

  建设区域协同医疗管理系统,区域远程医疗诊断平台、区域电子病历系统、区域医学影像系统、区域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区域预约挂号系统、区域医患交流平台等智慧医疗体系架构,强化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最终建设成实用共享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为。

  智慧医疗体系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系统的分析、科学的决策、优化的管理,通过有效的数据挖掘,为卫生管理部门对区域内的医疗资源的规划、各类疾病的控制、健康教育的宣传、慢病的防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援、保障与处理等工作提供科学、及时的辅助和支持。

  5、智慧安防产品

  公司自研自制全系列多类型的安防产品,包含摄像机,视频光纤传输设备,视频存储设备,边缘计算设备,5G多感知设备、视频管理软件等等。随着安防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升级,智慧安防已成为行业主流,应用于智慧城市、雪亮工程、智能交通等中高端领域。在人工智能方面,公司专注于人脸识别和视频结构化两个方向,结合行业需求快速实现产品化,智能结构化一体机 、视频结构化NVR实现量产。边缘计算系列产品,包括人脸抓拍、人脸识别、行为分析和视频结构化分析全系列发布。在5G技术应用方面,公司推出5G多感知摄像机,支持WIFI探针、GPS定位、环境监测等模块,实现多种类型的感知数据采集。在视频超高清应用方面,公司率先推出安防行业亿级像素超高清拼接摄像机。在大数据平台上,公司持续投入产品研发,引进并行加速搜索引擎,建立高效的数据索引,实现海量数据秒级检索。通过安防业务的数据进行关联挖掘,实现行人、车辆特征刻画和聚类分析,人车关联分析等深度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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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智慧家庭行业

  在智慧家庭行业,公司开发云平台,将传统的安防业务部署在互联网云端,实现快速、简单的视频管理和数据运营服务。该平台支持海量安防设备的接入,例如摄像机、DVR/NVR,可视对讲门铃等设备;也支持智能开关、门窗传感器、移动侦测传感器、智能门锁等智慧家庭设备。该平台融合人工智能各项技术,可以实现智慧家庭陌生人闯入自动报警、人脸识别、声音识别、物体识别等智能化功能。公司为全球民用客户提供领先的产品和服务。产品范围包括:多功能的智能锁,工业级移动5G路由器、5G安全帽,5G便携式视记录仪,拥有4K高清、4G无线、WIFI、5G移动布控球等功能的智能摄像机,提供云端管理、移动终端APP管理、个人及家庭视频存储的家居安全服务。公司产品可以与亚马逊(Alexa和Echo)、谷歌(Chrom Cast和Google Assistant)、苹果等智能家居产品对接,形成业务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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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互联网营销行业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普互联是百度KA五星核心服务商,个性、精准化、平台化的体验式数字营销高端服务商,专注于互联网营销解决方案、内容营销、搜索引擎及社会化媒体用户营销解决方案,致力在“网络营销精细化运营”及相关产业的技术研发、应用实践、企业服务与用户管理等领域有更多的积累和创新。目前新普互联的业务类型涵盖媒体代理业务、电商大数据商业化业务、全案品牌营销业务、软件定制化开发业务四大类。

  公司取得了主流搜索平台(百度、360、搜狗、神马等)行业或核心代理资格,获得百度综合业务的前三市场份额、百度信息流业务的第一市场份额,并与腾讯、网易、趣头条、一点资讯、今日头条、快手、抖音、和国内主流手机厂商及应用下载平台展开营销推广业务合作。借助5G政策和短视频爆发的契机,积极布局针对优质广告主的全案营销,增强了自身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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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SaaS为基础的RMR业务

  公司提供SaaS(软件即服务),收取RMR(复发的每月收入)。主要用户是大型连锁小商铺,例如连锁快餐店,以及智能家居用户等。

  9、其它业务模块

  公司还提供智慧城市其它子模块,例如智能交通、智能楼宇、智慧政务、智慧教育、智慧建筑、智慧旅游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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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智慧城市、智慧园区和智慧家庭解决方案提供商和建设运营服务商。2019年,公司维持较高的研发投入,推出了一系列新一代智能新产品,大幅提升了项目集成能力和数字营销的业务能力。通过持续不断地推进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优化营销网络,提高生产效率,完善技术服务体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深投控,公司和深投控将实现资源互补、强强合作,打造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和服务的龙头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51,146,473.16元,同比增长11.25%;利润总额78,088,649.67元,同比下降47.89%;净利润73,143,909.06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093,950.34元,少数股东损益-1,950,041.28元),同比下降47.62%。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化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详见“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为“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详见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导致合并范围的变动:

  1.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市仁用电子系统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智能”)向王瑞君、赖美珍支付现金不超过5,600万元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市仁用电子系统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深圳市仁用电子系统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8日完成了股权转让及工商变更,更名为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公司自2019年1月8日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本公司因新设立子公司导致合并范围的变动:

  1.英飞拓投资系本公司于2019年1月6日设立的法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MA5FFT414B,注册资本为10,000万人民币。

  2.英飞拓运营系本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设立的法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MA5FTDRM5H,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

  3.海南普菲特系本公司之子公司新普互联于2019年2月19日设立的法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60000MA5T86WH5M,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

  4.深圳百思互联系本公司之子公司新普互联于2019年11月8日设立的法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MA5FX8LPXL,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肇怀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0-021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在公司六楼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9年年度报告》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0-023)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章节和“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郑德珵先生、任德盛先生、张力先生、赵晋琳女士(已离任)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报告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751,146,473.16元,同比增长11.25%;实现利润总额78,088,649.67元,同比下降47.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093,950.34元,同比下降45.90%。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536,209,706.95元,同比增长19.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775,399,713.17元,同比增长3.2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9,799,550.9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62,360,323.67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进行分配的原则,2019年度,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2,360,323.67元。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的相关规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24)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2020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2020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5),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6),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伟视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上海伟视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7),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伟视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关于上海伟视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详见2020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8),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9),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0),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王戈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监事会审议并发表了意见,详见2020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0年4月)》,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1),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2020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编号:2020-032)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0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33),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0-022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在公司六楼8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曙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华元柳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9年年度报告》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0-023)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751,146,473.16元,同比增长11.25%;实现利润总额78,088,649.67元,同比下降47.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093,950.34元,同比下降45.90%。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536,209,706.95元,同比增长19.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775,399,713.17元,同比增长3.2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24)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真实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均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的规定执行,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5),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6),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19年度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伟视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上海伟视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7),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8),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8),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0),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预计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1),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投资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期限为12个月以内(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十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编号:2020-032)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0-024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一)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222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2,743,628股新股。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110,914,45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51,999,998.12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和股份登记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8,915,978.5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33,084,019.60元。

  截至2016年8月1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72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合计使用 707,917,725.40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5,820,557.1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95,288,853.83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56,808,314.47元。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产生净收入的金额为267,738.44元,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金额为82,240,012.59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107,674,045.23元。

  (二)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修订后的《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14年10月1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连同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共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2016 年8月26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12月21日,公司连同深圳英飞拓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软件”)、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9年7月18日,公司连同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系统”)、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备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印花税和中介费共计915,978.52元,扣除上述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33,084,019.60元。

  *2、该账户系本公司增加一个实施主体英飞拓软件后,英飞拓软件于2016年12月19号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3、该类账户为本公司开立的理财产品账户,详见本专项报告一、(三)、8。

  *4、该账户系本公司增加一个实施主体英飞拓系统后,英飞拓系统于2019年7月5号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募投项目“平安城市全球产业化项目”、“互联网+社会视频安防运营服务平台项目”和“全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均已终止,尚未产生效益。 “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已做调整,已投入部分为研发环节,无法准确归结所产生的效益。“智慧城市信息化建设项目”处于建设阶段,尚未产生效益。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用途变更情况

  本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平安城市全球产业化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平安城市全球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一个实施主体,增加为本公司和英飞拓软件两个实施主体。英飞拓软件负责项目的研究与开发活动,其前期已发生投入拟由募集资金置换并通过本公司向英飞拓软件增资的方式完成资金注入,英飞拓软件形成的与“平安城市全球产业化项目”的相关研发成果或资产供本公司使用。本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英飞拓软件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本公司保荐机构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见《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平安城市全球产业化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105)》,刊登于2016年11月0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6年11月03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2016年12月21号,本公司与英飞拓软件、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新增英飞拓环球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一个实施主体,增加为本公司和英飞拓环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环球”)两个实施主体。未来本公司将主要负责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中产品的生产环节,英飞拓环球主要负责研发环节。本次新增英飞拓环球为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用于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的整体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仅智能家居的研发方式由自主研发变更为自主研发及委托第三方进行研发,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新增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公司保荐机构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见《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新增英飞拓环球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120),刊登于2017年12月1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16日、2018年9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平安城市全球产业化项目”、“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互联网+社会视频安防运营服务平台项目”、“全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智能”)作为实施主体,同意将“平安城市全球产业化项目”、“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全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延期至2019年8月31日。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保荐机构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3)》,刊登于2018年8月1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公司于2019年7月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2019年 7 月 19 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回报,根据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的投入,使用“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28,253.59 万元(不含募集资金到账后的利息收入)用于投资“智慧城市信息化建设项目”,同时新增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系统”)为实施主体。本公司保荐机构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9-094)》,刊登于2019 年7月4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8,253.59 万元向英飞拓系统提供借款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对英飞拓系统借款方式投入智慧城市信息化建设项目,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本公司保荐机构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2019 年7月18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 2019 年7 月19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英飞拓: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        公告编号:2019-105)》。

  本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平安城市全球产业化项目”、“互联网+社会视频安防运营服务平台项目”、“全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延期至2020年8月31日。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保荐机构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本公司于2019 年11 月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6年非公开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的相关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平安城市全球产业化项目”、“互联网+社会视频安防运营服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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