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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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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乔德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声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林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为2,816,742,528.99元,较上年末增长15.77%,主要系向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银行的借款增加;应付职工薪酬为31,926,695.00元,较上年末下降62.86%,主要系本期支付了上年末奖金及工资;营业收入本期432,945,663.9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44%;主要系汕头、章丘、博白、四会项目分别自2019年3月、4月、5月、11月开始运营;财务费用本期为93,622,027.0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35%,主要系借款增加;其它收益本期19,867,867.4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6.55%,主要系宁河项目上年收到2,000.00万元环保奖励资金,本期无相应补贴;所得税费用本期24,263,742.3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6.25%,主要系常州项目利润总额同比显著增加导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1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3136),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公司将于2020年5月31日前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0-016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直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莱州海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蓝洋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洋环保”)以1元的价格受让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莱州海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87.5%的股权,受让完成后蓝洋环保向莱州海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注入资本金17,500万元。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莱州海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贷款利率定价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量固定资产贷款及剩余有效期超过一年的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价变更为:不超过央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或不超过五年期以上LPR加减相应基点(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不超过一年期LPR加减相应基点),存量贷款转换后初始实际执行的利率不高于转换前执行的利率;同意公司将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尚未落实的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价变更为:不超过央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或不超过五年期以上LPR加70基点。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0-017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莱州海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蓝洋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洋环保”)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莱州海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87.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受让对价为人民币1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目标公司存在项目建设延误,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的风险,项目投产后存在垃圾供应量不足、热值较低以及国家产业、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目标公司资金结构,满足地方政府经济发展及外资引进需要,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拟转让目标公司87.5%的股权。为进一步做大做强主业,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莱州海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蓝洋环保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交易对方持有的目标公司87.5%的股权,受让对价为人民币1元。2020年4月29日,蓝洋环保与交易对方、目标公司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相关政府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82254509X

  成立时间:2008年12月4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崧秋路9号

  法定代表人:焦学军

  注册资本:41,796.24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及环保设施的投资、开发、设计、建设(凭相关资质证书开展业务活动),生活废弃物的清运、转运、处理和处置(含餐厨垃圾),道路机械清扫保洁、冲刷、喷雾压尘、冬季除雪、清除非法小广告,环卫清洁服务,农林生物质能的研发、开发、投资和建设,农林生物质处理专用设备的研发,农林生物质技术咨询、交流,环境工程、化工专业领域内的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环境工程设备成套安装,销售环境工程设备、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设备租赁,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实业投资,工程建设管理服务。

  主要股东:上海磐信昱然环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59.00%)、龙吉生(持股11.01%)、上海康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0.00 %)、朱晓平(持股7.62 %)。

  2019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莱州海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3MA3RN0LN40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城港路街道北苑路财富大厦1012、1013室

  法定代表人:邱林

  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固体废物治理;销售:炉渣、炉渣砖、砂石、金属制品、建材;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污泥处理;垃圾场管理;垃圾处理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

  营业期限:2020年3月30日至2050年3月29日

  2、股权结构

  ■

  以上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3、业务概况

  根据《莱州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PPP项目合同》及其承继协议,目标公司拥有山东莱州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PPP项目(以下简称“莱州项目”)特许经营权。莱州项目采用BOT+委托运营模式方式,即新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BOT方式,既有城乡垃圾转运和收运业务为委托运营方式。莱州项目计划建设一座1500吨/日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规模1000吨/日,采用2×500吨/日的焚烧线,配置2×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建设80吨/日餐厨垃圾预处理线,一期处理能力30吨/日;建设80吨/日污泥干化车间,一期处理能力30吨/日;配套新建600吨/日的渗沥液处理车间,一期规模400吨/日。

  项目合作期为30年,其中新建垃圾焚烧发电部分的建设期不超过2年,其余为运营期;垃圾转运和收运部分的运营期为8年。垃圾焚烧处理费单价为51元/吨。

  莱州项目估算投资额为5.8亿元,2017年获得可研批复,2018年获得环评批复,已完成PPP项目财政部入库手续,目前尚未开工。

  4、财务及资产评估概况

  经北京正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截至2020年3月31日,目标公司总资产为20万元,总负债为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0万元。

  评估机构北京三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目标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3月31日,目标公司资产总计为20万元,负债总计为0万元,净资产为20万元,评估后净资产较账面净资产无增减。

  四、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交易方案

  交易对方同意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向蓝洋环保转让其持有目标公司87.5%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17,500万元人民币(对应的实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0元);蓝洋环保同意从交易对方受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87.5%的股权及其对应的包括出资义务在内的所有股东权利和义务。协议生效且满足先决条件的20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履行实缴17,500万元人民币的出资义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各股东出资额及股权比例如下图所示:

  ■

  2、变更登记手续

  目标公司承诺,协议生效后10日内,按照协议的约定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所需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蓝洋环保、交易对方需全力配合目标公司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工作。

  若目标公司未按协议约定按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且逾期超过30天仍无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蓝洋环保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单方终止协议。

  3、过渡期损益及目标公司管理

  过渡期目标公司发生的损益由蓝洋环保承担,过渡期内目标公司签署合同以及资金支出应取得蓝洋环保书面同意。

  4、争议解决

  凡因协议引起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收购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作为深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产业的环保企业,公司致力于做大做强主业,巩固行业地位。本次收购将为公司增加1500吨/日的处理能力,有利于扩大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规模,有利于促进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的提升。

  六、风险分析

  目标公司存在项目建设延误,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的风险,项目投产后存在垃圾供应量不足、热值较低以及国家产业、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公司A股代码:601330                         公司简称:绿色动力

  公司H股代码:1330                          公司简称:绿色动力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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