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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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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姚祖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淑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明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0-013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 2020年4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亚翔集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0-015)。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荣工建筑工程(重庆)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2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亚翔集成—关于公司收购荣工建筑工程(重庆)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6)。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亚翔集成—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17)。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0-014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0年4月2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 2020年4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俊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认真审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共表决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制度的有关要求,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核认为: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本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季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亚翔集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0-015)。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荣工建筑工程(重庆)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共表决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亚翔集成—关于公司收购荣工建筑工程(重庆)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6)。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0-016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购荣工建筑工程(重庆)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收购荣工建筑工程(重庆)有限公司100%股权

  ●交易金额:14,099.07万元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 个月公司与关联方亚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亚翔”)及荣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荣工”)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与其他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公司收购荣工建筑工程(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荣工”)可拓展业务机会、增强开展业务的协同效应,但整合尚需一定时间,整合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交易完成后重庆荣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为拓展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翔集成”)的业务机会、增强开展业务的协同效应,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台湾亚翔、台湾荣工合计持有的重庆荣工10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14,099.07万元。

  (二) 台湾亚翔持有公司53.99%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台湾荣工系台湾亚翔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台湾亚翔、台湾荣工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公司收购重庆荣工100%股权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荣工建筑工程(重庆)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9名董事中,关联董事姚祖骧、姚智怀回避表决,其他7名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审核意见。

  (四)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与其他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五)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亦需提交台湾亚翔、台湾荣工董事会审议。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台湾亚翔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亚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78年12月7日

  注册资本:新台币2,500,000,000元

  实收资本:新台币2,144,116,540元

  法定代表人:姚祖骧

  企业类型:台湾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139

  住    所:台北市内湖区内湖路一段120巷17号5楼

  经营范围:污染防治设备制造业、冷冻空调设备制造业、自来水管承装业、燃料导管安装工程业、配管工程业、电器承装业、电器安装业、冷冻空调工程业、电缆安装工程业、电梯安装工程业、消防安全设备安装工程业、自动控制设备工程业、照明设备安装工程业、电焊工程业、机械安装业、电脑设备安装业、通信工程业、电信管制射频器材装设工程业、室内装潢业、室内装修业、门窗安装工程业、室内轻钢架工程业、玻璃安装工程业、厨具、卫浴设备安装工程业、油漆工程业、防蚀、防锈工程业、仪器、仪表安装工程业、交通标示工程业、静电防护及消除工程业、核子工程业、保温、保冷安装工程业、电器批发业、其他机械器具批发业、污染防治设备批发业、电器零售业、其他机械器具零售业、国际贸易业、产品设计业、能源技术服务业、农作物栽培业、花卉栽培业、农产品加工业、蔬果批发业、农产品零售业、饮料店业、餐馆业、艺文服务业、游乐园业、资讯休闲业、竞技及休闲运动场馆业、一般旅馆业、除许可业务外,得经营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业务。

  实际控制人:姚祖骧、赵玉华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台湾亚翔总资产为新台币1,240,513万元,净资产为新台币772,277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新台币267,328万元,净利润为新台币49,90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台湾亚翔与公司的关系:台湾亚翔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 台湾荣工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荣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9年10月23日

  注册资本:新台币5,000,000,000元

  实收资本:新台币3,228,411,000元

  法定代表人:姚祖骧

  企业类型:营造业

  住所:台湾新北市汐止区大同路一段175号13楼

  经营范围:目前主要营业项目为金属结构及建筑组件制造、机械设备制造、自动控制设备工程、机械安装、综合营造业、投资兴建公共建设业等,及除许可业务外,得经营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业务。

  主要股东:亚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台湾荣工总资产为新台币1,050,498万元,净资产为新台币357,495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新台币587,826万元,净利润为新台币1,96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台湾荣工与公司的关系:台湾荣工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台湾亚翔。

  三、 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荣工建筑工程(重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798033388P

  住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镇西园二路98号4楼

  法定代表人:姚智薰

  注册资本:1847.75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7年3月12日

  营业期限:2007年3月12日至2057年3月11日

  经营范围:从事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凭资质许可方可执业)、咨询;从事建筑机械租赁(限自有产权);建筑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房屋建筑工程相关设备、构配件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服务。(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主要股东:台湾亚翔持有重庆荣工54.12%的股权、台湾荣工持有重庆荣工45.88%的股权。

  重庆荣工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

  重庆荣工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程序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 主要财务指标

  1、 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

  2、 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

  上表中2017年、2018年数据已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苏州东恒会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9年数据已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 交易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一) 评估方法

  本次交易定价以独立第三方评估数据为基础,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和资产评估”)评估,并出具了中和评报字(2020)第BJV2020号《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荣工建筑工程(重庆)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荣工建筑工程(重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了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本次评估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对重庆荣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二) 评估假设

  1、 一般性假设

  (1)交易假设:假设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产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假设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3)企业持续经营假设: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在可预见的将来持续不断地经营下去。

  2、 针对性假设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的经营者是负责的,并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3)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4)假设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5)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6)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7)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若将来实际情况与上述评估假设产生差异,将会对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产生影响。委托人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在使用本评估报告时充分考虑评估假设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三) 评估结论: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荣工建筑工程(重庆)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5,416.56万元,评估价值为 16,121.55 万元,增值额为704.99万元,增值率为4.57 %;总负债账面价值为2,072.48万元,评估价值为2,072.48万元,评估无增减值;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13,344.08万元,评估价值为 14,049.07 万元,增值额为704.99万元,增值率为5.28 %。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金额单位:万元

  ■

  其中,长期应收款增值率较高的原因为:

  重庆荣工长期应收款核算的是成都市新津花红堰投资有限公司的工程款,截至评估基准日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为13,499,241.61元,其中投资回报款为4,177,296.73元,工程款为9,321,944.88元,2019年度审计将工程款全部计提坏账准备,投资回报款按照5%计提坏账准备,总坏账准备金额为9,530,809.73元,因此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为3,968,431.88元。2020年1月22日,重庆荣工收到成都市新津花红堰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款9,321,766.03元,本次评估根据企业实际收款确定该项目工程款评估值,投资回报款预计风险损失按5%计提,以投资回报款账面余额扣减预计风险损失作为投资回报款的评估值。因此长期应收款评估值为13,290,197.91元。

  五、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和评报字(2020)第BJV2020号《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荣工建筑工程(重庆)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荣工建筑工程(重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载明的重庆荣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基础,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14,049.07万元,惟鉴于重庆荣工的经营积累、市场形象以及目标资产在股权交割日与评估基准日间可能存在的价值差异等因素,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重庆荣工100%股权的整体作价为人民币14,099.07万元。

  六、 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亚翔集成拟与台湾亚翔、台湾荣工签订了《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与亚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荣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工建筑工程(重庆)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作价、股权交割及交易价款支付

  1.1、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确定,重庆荣工100%股权的整体作价为人民币14,099.07万元,其中亚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持目标资产的交易价款为7,630.42万元;荣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持目标资产的交易价款为6,468.65万元。

  该转股价格系基于中和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编号为中和评报字(2020)第BJV2020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由协议各方协商确定。

  1.2、亚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荣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协议生效之后的一个月内分别将其持有的重庆荣工的54.12%、45.88%的股权过户至亚翔集成名下并办理完毕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3、在标的资产交割日之日起十五日内,亚翔集成向亚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现金/现汇支付2,308.33万元,向荣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现金/现汇支付6,468.65万元。

  1.4、上述交易价款支付后的剩余价款5,322.09万元按以下约定支付:

  经各方共同确认,台湾亚翔子公司成都翔生投资有限公司向重庆荣工借入5,000万元,年利率为4.75%,借款期限为2018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23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累计未偿付利息金额为322.09万元。亚翔集成就上述债权未偿金额(含本息共计5,322.09万元,简称未偿债权)作为应付台湾亚翔价款的保留款(以下简称保留款),暂不给付,嗣后按该未偿债权之获偿金额解除保留,即亚翔集成应付台湾亚翔价款的保留款按上述未偿债权之各次获偿金额的数额逐次给付(亚翔集成确认重庆荣工收到各笔偿还款后,于该笔偿还款之到款日起15日内给付台湾亚翔)。亚翔集成、台湾亚翔共同承诺,上述未偿债权、剩余价款于2020年12月31日分别给付完毕,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成都翔生投资有限公司就上述未偿债权未足额清偿完毕,亚翔集成应给付而尚未给付予台湾亚翔的剩余价款于2020年12月31日等额冲抵未清偿的未偿债权。

  上述冲抵事项,亚翔集成、台湾亚翔与重庆荣工、成都翔生投资有限公司另行签订《冲抵协议》。《冲抵协议》与股权收购协议构成同一整体,不可分割。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协议尚未正式签署,若最终公司与相关主体签署的正式协议条款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及时披露协议调整进展。

  七、 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重庆荣工主要业务为从事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公司主要业务为从事无尘、无菌净化系统、设备及其周边机电等,本次公司收购重庆荣工能够提升公司业务机会,增强公司开展业务的协同效应,交易符合商业逻辑,收购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收购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将进一步提升,符合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

  八、 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荣工建筑工程(重庆)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姚祖骧、姚智怀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1、 本次交易已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该评估机构除与公司有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 本次交易事项基于公司整体的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能力进一步提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有利于公司后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的审计及评估结果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对损害公司及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情形。

  3、 我们同意上述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三) 独立董事意见

  1、鉴于荣工建筑工程(重庆)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建筑工程资质,具有相应的市场经验和积累,本次收购能够提升公司业务机会,增强公司开展业务的协同效应,公司本次收购荣工建筑工程(重庆)有限公司符合商业逻辑,收购价格合理、公允,本次收购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将进一步提升,符合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决时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回避了表决。

  (四)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关于公司收购荣工建筑工程(重庆)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九、 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收购重庆荣工可拓展业务机会、增强开展业务的协同效应,但整合尚需一定时间,整合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交易完成后重庆荣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十、 备查文件

  1、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和评报字(2020)第BJV2020号《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荣工建筑工程(重庆)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荣工建筑工程(重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

  3、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0】002323号《荣工建筑工程(重庆)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4、 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收购重庆荣工100%股权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 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收购重庆荣工100%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0-017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5日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3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5日

  至2020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关于公司收购荣工建筑工程(重庆)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公司收购荣工建筑工程(重庆)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亚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亚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2日

  上午 9:30-11:30,下午13:30-15:30,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于会议召开当日13:00之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3号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3、登记办法: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3(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苏州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繁骏、钱静波

  联系电话:0512-67027000

  传真号码:0512-67027009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3号

  邮编:215126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929                 公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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