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林俊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孝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倩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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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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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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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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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其中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的波动(主要为51信用卡股价波动),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8.05亿元,致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6.72亿。而剔除该因素的影响,本期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2亿,比上年同期的3.02亿增加1.11亿,同比上升36.73%。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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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20-027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的要求,公司现将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0年1-3月,公司未新增土地储备;因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新开工面积24.95万平方米,同比减少41.81%;新竣工面积4.2万平方米,同比减少77.20%;合同销售面积16.36万平方米,同比增加21.19%;合同销售收入25.65亿元,同比增加20.59%;结算面积9.88万平方米,同比增加19.32%;结算收入9.88亿元,同比增加17.20%。
二、截至2020年3月末,公司出租房地产楼面面积为15.53万平方米;2020年1-3月,公司取得租金总收入2097.55万元。
以上数据为阶段统计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与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0208 公司简称:新湖中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