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0-16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南京港华膜式燃气表摊销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南京港华膜式燃气表摊销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577-2012膜式燃气表》第7.5.1,“以天然气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即膜式燃气表的安全使用期限可以达到10年。
公司认为有必要对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港华”)膜式燃气表摊销年限的会计估计进行调整,根据南京港华膜式燃气表使用情况,重新确定了膜式燃气表的使用寿命,将膜式燃气表的摊销期限由原来的一次性摊销调整为10年(120个月)摊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变更介绍
拟对膜式燃气表摊销年限进行变更,变更前膜式燃气表摊销为一次性摊销,变更后膜式燃气表摊销年限为10年。变更前后膜式燃气表摊销相关的会计估计如下:
■
(三)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四)变更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 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九条,企业对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会计估计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2020年及以后年度的财务报表将会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南京港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577-2012膜式燃气表》7.5.1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全面、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对南京港华膜式燃气表摊销年限会计估计予以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南京港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577-2012膜式燃气表》7.5.1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使公司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南京港华膜式燃气表摊销年限会计估计予以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南京港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577-2012膜式燃气表》7.5.1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对南京港华膜式燃气表摊销年限会计估计予以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0-12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2日(星期三)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南京港华膜式燃气表摊销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南京港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577-2012膜式燃气表》7.5.1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全面、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南京港华膜式燃气表摊销年限会计估计予以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关于控股子公司南京港华膜式燃气表摊销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0-13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4月22日(星期三)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全部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南京港华膜式燃气表摊销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南京港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577-2012膜式燃气表》7.5.1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对南京港华膜式燃气表摊销年限会计估计予以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关于控股子公司南京港华膜式燃气表摊销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421 证券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