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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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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113                 公司简称:金能科技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秦庆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吉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吉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2020年3月12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披露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0),2020年4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6)。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48,12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0%,最高成交价为9.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5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78,293.02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庆平、王咏梅夫妇及一致行动人秦璐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保持对发行人控制权及发行人战略决策、日常经营的相对稳定性,在锁定期满且不违背其他限制的条件下,除为投资、理财等财务安排需减持一定比例股票外,无其他减持意向;本人每年减持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末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25%。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进行减持的,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披露公告;本人实施具体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并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或减持期限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以上承诺尚在履行期,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的现象。

  2、股东秦桂芳、马承会、马海艳、张晓辉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以上承诺尚在履行期,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的现象。

  3、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建文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以上承诺尚在履行期,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的现象。

  二、公司制定的股价稳定预案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6个月内,若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则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

  自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应在5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告知稳定预案履行义务人;董事会决议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相关预案履行义务人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由公司回购股票: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就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全体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票作出决议,该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2)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公司承诺:单一会计年度内,某次稳定股份措施实施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将按照上述规定再次履行回购计划。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单次增持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3)公司董事会公告增持股份预案后3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产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终止增持公司股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1)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2)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的薪酬总额的20%;(3)公司董事会公告增持股份预案后3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产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终止增持公司股份。

  4、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允许的措施

  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以上预案自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有效。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以上承诺尚在履行期,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的现象。

  三、 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意向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庆平、王咏梅夫妇及一致行动人秦璐承诺:

  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保持对发行人控制权及发行人战略决策、日常经营的相对稳定性,在锁定期满且不违背其他限制的条件下,除为投资、理财等财务安排需减持一定比例股票外,无其他减持意向;本人每年减持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末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25%。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进行减持的,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披露公告;本人实施具体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并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或减持期限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以上承诺尚在履行期,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的现象。

  2、国投协力、国投创新承诺:

  在锁定期届满后,本机构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谨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逐步减持;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机构每年减持的股票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末本机构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100%。本机构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本机构实施具体减持的,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并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或减持期限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以上承诺尚在履行期,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的现象。

  3、复星创富承诺:

  在锁定期届满后,本合伙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谨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逐步减持;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合伙企业每年减持的股票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末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100%(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其减持股票期间,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本合伙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本合伙企业实施具体减持的,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并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或减持期限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以上承诺尚在履行期,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的现象。

  四、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庆平、王咏梅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秦璐分别向本公司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双方及双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竞争的业务,未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的股份、股权或任何其他权益。

  2、为避免未来双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为避免未来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双方/本人作出如下承诺:

  在双方单独或共同控制发行人期间/在本人作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双方及双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地以下列形式或其他任何形式从事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直接或间接从事炭黑、冶金焦炭、对甲基苯酚、山梨酸、山梨酸钾、白炭黑等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投资、收购、兼并从事炭黑、冶金焦炭、对甲基苯酚、山梨酸、山梨酸钾、白炭黑等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或经济组织;(3)以托管、承包、租赁等方式经营从事炭黑、冶金焦炭、对甲基苯酚、山梨酸、山梨酸钾、白炭黑等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或经济组织;(4)以任何方式为发行人的竞争企业提供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或帮助。

  3、为了更有效地避免未来双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双方/本人还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和合法的决策程序,合理影响双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以避免形成同业竞争;

  (2)如双方及双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机会,而该业务机会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双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双方/本人应于发现该业务机会后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不劣于提供给双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条件优先提供予发行人;

  (3)如双方/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出现了与发行人相竞争的业务,双方将通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和合法的决策程序,合理影响双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相竞争的业务依市场公平交易条件优先转让给发行人或作为出资投入发行人。

  4、如违反上述承诺,双方/本人将承担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本承诺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在双方/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的股份的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以上承诺尚在履行期,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的现象。

  五、规范关联交易出具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庆平、王咏梅夫妇向本公司出具《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在双方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双方及双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含公司)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公司的资金及其他任何资产,并将尽量减少或避免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2)对于不可避免的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双方及双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含公司)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双方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3)如违反上述承诺,双方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以上承诺尚在履行期,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的现象。

  2、持有本公司5%以上权益的股东秦璐女士、国投协力、国投创新向本公司出具《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在本人(或本企业)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期间,本人(或本企业)及本人(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含公司)将尽量减少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2)对于不可避免的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或本企业)及本人(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含公司)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本人(或本企业)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或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以上承诺尚在履行期,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的现象。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测本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该预测并不构成本公司的业绩承诺,投资者应充分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6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 主要产品的平均售价情况

  ■

  (三) 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

  (四) 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7债

  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

  业绩及分红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2019年业绩及分红说明会以网络方式举行,公司管理层就公司2019年业绩及分红相关事宜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说明会于2020年4月29日(周三)下午15:00-16:00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进行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秦庆平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王忠霞女士,财务总监刘吉芹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以网络提问形式,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参会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

  五、会议主要内容

  本次2019年业绩及分红说明会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2019年业绩及分红说明会会议内容

  1、业绩还行,怎么股价如此难堪,似乎还没涨过?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影响股价因素除公司业绩和基本面外,还受宏观经济、行业形势、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会持续做好经营管理及项目建设,以更好的业绩回报股东。

  2、是否为了如此低价增发,故意打压股价,如此低了,还要80%增发,未免吃相太难看了吧?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0年4月18日),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故公司发行价格符合证监会要求。自2017年5月公司上市以来,受宏观经济及化工行业周期影响,公司股价出现下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秦庆平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公司价值充满信心,全额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利于向市场以及中小股东传递积极信号。

  3、公司第四季度为何不进行利润分配?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为实现金能转型升级并增厚公司业绩,公司在青岛投资建设新项目,该项目的资金需求较大,且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的现金分红总额已达到《公司章程》的分红比例规定,为了保证公司青岛项目的顺利进行,决定公司2019年第四季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谢谢!

  4、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于公司未来的盈利影响如何?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实现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短期内可能会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但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达产,将充分发挥公司的竞争优势,预计将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厚利润水平和每股收益。

  5、贵司是化工行业,根本不采煤,为何还弄到煤炭采掘行业,现在煤价大跌,对公司是利好吗?青岛项目投产前景有信心吗?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相关行业分类,公司属于C25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煤炭为公司主要原材料,且全部对外采购,煤价大跌会降低公司生产成本,增加公司利润。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与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签署了《金能科技新材料与氢能源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项目总投资203亿元,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已于2018年12月底奠基开工,正在按计划建设中,计划2021年4月份左右投产,其中仅可转债募投项目建成后就可形成90万吨/年丙烷脱氢及48万吨/年绿色炭黑的产能,副产的氢气可满足50万辆新能源汽车的使用量,达产后预计实现销售收入104亿元,利润总额13.4亿元。

  6、首发行价13块,债转股价11.4元,定增价7.61元,股价也由上市30左右到现在9元,公司的战略是怎样的?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影响股价因素除公司业绩和基本面外,还受宏观经济、行业形势、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未来将专注化工行业,以煤化工与精细化工为基础,石油化工为重点,做好化工的科学整合,走差异发展之路,力求在化工领域内做到专业、数一数二。发展战略具体内容如下:

  (1)循环经济战略:持续优化整合产业链条,高效利用能源和资源,打造经济循环式的生产模式,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2)技术创新战略: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为创新平台,坚持学习创新与自主创新并重,完善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机制,壮大创新队伍,推动技术进步,促进产业升级,让技术创新成为公司持续发展的引擎。

  (3)品牌提升战略:扎实做好品牌定位及品牌规划,提升企业家品牌影响力,赋予企业品牌更多新内涵,打造以品质为核心的差异化产品品牌,在相互促进中提升企业品牌价值。

  (4)人才发展战略:遵循“批判主义”理念,持续完善企业文化,畅通五大晋升通道,包容与使用结合,培养与引进并重,打造一支优秀团队。

  (5)资本运营战略:在企业可支配资源最佳化的基础上,通过多种形式,完成资源的有效整合,形成互补和协同效应,实现企业效益增长与价值增值。

  7、1650元煤炭价位亏本吗?谢谢!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煤炭为公司主要产品焦炭的原材料,2019年度公司焦炭毛利率为16.81%。

  8、对于股价持续下跌,真的太难受了。20多买的。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的心情我们非常的理解,我们作为实体企业,首先要做好公司的生产经营,自上市以来,也取得了较好的业绩。为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在青岛建设新材料及氢能源综合利用项目,项目目前正在紧锣密鼓的建设中,且将会在2021年4月份左右投产。另外,我们将进一步做好信息披露及相关宣传工作,让市场能够更全面、更客观的了解我们公司,感谢您的关注。

  9、介绍一下青岛项目现在的建设进度,未来效益预期?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青岛新材料与氢能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项目已于2018年12月底奠基开工,正在按计划建设中,计划2021年4月份左右投产。其中可转债募投项目90万吨/年丙烷脱氢及48万吨/年绿色炭黑达产后预计实现销售收入104亿元,利润总额13.4亿元。

  10、做高性能PP,不再原有的青岛项目规划里吗?为何还要增发?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45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项目是包含在青岛新材料与氢能源综合利用项目里的,此项目总投资398,659.56万元,尚有资金需求。

  11、同行业2020年一季度报告多数不理想,不知公司第一季度盈利怎么样?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春节及疫情期间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组织良好,第一季度报告会在4月30日进行公告,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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