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20-02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康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夏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殷夏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减少164.03万元,减少69.01%,主要原因系期末持有商业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2. 预付帐款较上年末增加769.58万元,增加112.25%,主要原因系期末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3. 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增加54.60万元,增加38.21%,主要原因系期末应收暂付款增加所致。
4. 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17.28万元,增加93.29%,主要原因系期末预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5. 预收账款较上年末减少611.56万元,减少100.00%,主要原因系根据新收入准则及相关衔接规定,公司2020年1月1日将原计入预收款项的预收商品销售款不含税部分重分类调增至合同负债列报,将税额部分列入应交税费项目列报所致。
6. 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减少1642.64万元,减少70.12%,主要原因系本期发放上期应付职工薪酬所致。
7. 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减少576.38万元,减少51.86%,主要原因系本期缴纳上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以及期末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8. 递延所得税负债较上年末增加5.92万元,增加40.59%,主要原因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相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9.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579.42万元,减少98.63%,主要原因系上期转让控股子公司宁波米斯克精密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股权取得收益所致。
1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81.33万元,增加155.10%,主要原因系本期非有效套期保值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1.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457.16万元,减少969.17%,主要原因系本期计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12. 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5.25万元,减少1414.20%,主要原因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益减少所致。
13.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26.19万元,减少73.02%,主要原因系本期捐赠支出减少所致。
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480.51万元,减少56.59%;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0.02元,减少57.14%, 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转让子公司股权的收益计入投资收益而本期无此类收益所致。
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607.16万元,增加335.65%,主要原因系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较上年同期上升所致。
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150.64万元,减少156.64%,主要原因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以及上期收到转让控股子公司宁波米斯克精密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现金所致。
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502.57万元,减少60.95%,主要原因系上期增加项目贷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2月29日,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号楼三楼电镀车间发生火灾事故。经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火灾对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影响为15,739,884.00元。公司已就本次火灾事故涉及的资产损失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已受理公司报案,报告期内核损理赔工作尚未结束,保险理赔金额尚未确定,待公司收到相关理赔款项后将计入下期营业外收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2020年3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2020-015)。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郑康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20-023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出的变更,而非自主变更,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结合具体情况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新收入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相关衔接规定公司2020年1月1日将原计入“预收款项”的预收商品销售款不含税部分重分类调增至“合同负债”列报,将税额部分列入应交税费项目列报。
公司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20-024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申请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本公司”或“康强电子”)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补充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康强电子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整,并由全资子公司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强微电子”)为母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金源路988号
法定代表人:郑康定
注册资本:人民币37,528.4万元
成立日期:1992年06月29日
经营范围:制造和销售各种引线框架及半导体元器件,半导体元器件键合金丝和蒸发用金丝,键合铜丝,智能卡载带,提供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19年 12 月 31 日,康强电子资产总额155,706.10万元,净资产75,048.69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06,343.26万元,实现营业利润9,042.34万元,净利润8,174.99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康强电子资产总额155,159.77万元,净资产75,408.99万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总收入20,285.72万元,实现营业利润437.70万元,净利润360.2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康强微电子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2、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整的综合授信额度
3、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仍需与银行进一步协商后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认为此次担保是为补充康强电子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主业的进一步发展。本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康强微电子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其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康强微电子为本公司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康强电子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9,333.57万元,全部为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9年度报告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1.66%,本公司的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20-020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上午在各董事所在地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康定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逐项认真审议,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与正文》。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补充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2020年度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整,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20-021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各监事所在地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为3人,监事会主席周国华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逐项认真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