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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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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郁敏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晓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682         证券简称:锦和商业         公告编号:2020—004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 2020 年 4 月 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0 年4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郁敏珺女士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聘蒋雷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王晓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李虹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上述新聘任人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独立董事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3 亿元(含 1.53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

  对该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蒋雷霆,男,中国国籍,1971年5月出生,学士学位。蒋雷霆先生曾任上海锦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锦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海甬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王晓波,男,中国国籍,1971年2月出生,学士学位。王晓波先生曾任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通用(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3682         证券简称:锦和商业         公告编号:2020—005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 2020 年 4 月 17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0年 4 月 29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秀凤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3 亿元(含 1.5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82         证券简称:锦和商业         公告编号:2020—006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等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5号”《关于核准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450万股,发行价格为 7.91 元/股。公司股票于2020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37,800万元增加至47,250万元人民币,公司主体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变更情况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

  除以上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2018年11月9日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2019年10月16日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上述《公司章程》第三条、第六条、第十九条的修改及公司主体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已授权董事会在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等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本次《公司章程》其他条款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82         证券简称:锦和商业         公告编号:2020—007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53亿元人民币(含 1.5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4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9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47,495,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5,278,000元,上述款项已于2020年4月15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4月15日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4月1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93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越界金都路项目、智慧园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

  3、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投资额度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拟定的理财产品购买计划使用不超过 1.53 亿元(含 1.5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6、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该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

  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4 月 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

  该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3 亿元(含 1.5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议案确定的内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3682                             公司简称:锦和商业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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