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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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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丙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杏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镜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比期初增加1198.35%,主要是本期公司于银行购买的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比期初增加48.85%,主要是本期公司增加以预付货款方式采购原材料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增加282.42%,主要是本期公司于银行购买的保本固定收益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66.65%,主要是本期公司口罩生产项目和高速节能婴用基材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5.预收账款比期初增加41.72%,主要是本期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6.应交税费比期初增加36.00%,主要是报告期末公司计提一季度应交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所致;

  7.其他流动负债比期初减少99.10%,主要是本期公司偿还1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8.长期借款比期初增加63.17%,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根据融资市场成本变化调整筹资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所致;

  9.年初至报告期末,其他收益同比减少44.84%,主要是本期公司确认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0.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同比增加222.16%,主要是本期对联营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1.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加32.14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变动增加所致;

  12.年初至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93.03%,主要是本期公司存货跌价损失增加所致;

  13.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收支净额同比增加36.06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减少所致;

  14.年初至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51.34%,主要是本期控股子公司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所致;

  15.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的税费返还的现金同比减少50.01%,主要是本期公司收到的出口退税减少所致;

  16.年初至报告期末,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31.86%,主要是上期原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合盈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所致;

  17.年初至报告期末,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减少55.82%,主要是上期原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合盈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所致;

  18.年初至报告期末,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60.05%,主要是上期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合盈置业有限公司支付营销服务费所致;

  19.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34.98%,主要是上期原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合盈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和服务费用所致;

  20.年初至报告期末,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增加97.34%,主要是本期公司口罩生产项目和高速节能婴用基材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21.年初至报告期末,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179.74%,主要是公司本期根据融资市场成本变化调整筹资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所致;

  22.年初至报告期末,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09.42%,主要是公司本期根据融资市场成本变化调整筹资结构,偿还短期借款和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23.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及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发生变化,主要是由于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的保证金变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华韩公司投资建设高速节能婴用基材项目

  2018年7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高速节能婴用基材项目的议案》。华韩公司投资建设高速节能婴用基材项目,主要生产低克重印刷透气薄膜。项目总投资12,885.4万元,其中本公司投资金额2,369.33万元,按本项目设备要求规划设计在本公司所属的佛山三水工业园建设厂房,建成后按市场化原则租赁给华韩公司使用;华韩公司投资10,516.07万元,用于生产设备投资等。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新增低克重印刷透气薄膜4,800吨/年。(项目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已完成厂房建设、主设备采购,部分设备已到位,准备进行安装。

  (2)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系统项目

  2019年7月15日,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系统项目的议案》。公司拟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系统项目和动力锂离子电池研发中心。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6月29日、2019年7月16日、2019年9月2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系统项目的议案》,拟终止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系统项目。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3)公司与上硅所合作成立石墨烯研发中心项目

  2016年,公司与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以下简称:上硅所)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共同成立石墨烯动力锂离子电池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石墨烯研发中心”),致力于石墨烯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高分子膜材料的应用研究及产业化工作。为了发挥公司新材料产业优势,加大高分子膜材料的研发孵化力度,石墨烯研发中心将致力于石墨烯纳米复合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工作。石墨烯具备高导热、高导电、高强度、高比表面等特性,将石墨烯与传统材料复合,可提高材料性能,石墨烯纳米复合材料的应用领域包括卫生用品表面抗菌阻隔病菌处理、滤材、滤膜抗菌阻隔病菌功能等,石墨烯纳米复合抗菌材料可达到“吸附存储-光催化分解模式”去除TVOC(有机气态物质总量)的目的,可多次重复使用,长期有效。公司将与上硅所合作进一步推动石墨烯纳米复合抗菌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助力公司新材料产业技术升级。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黄丙娣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0-31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6日以电话通知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总部三楼会场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丙娣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董事6人,独立董事周荣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以通讯方式表决,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周荣先生、于跃女士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系统项目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终止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周荣先生、于跃女士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确定召开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0-33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文件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其他未变更的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新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0-34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终止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9年6月28日、2019年7月15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佛塑科技”)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二○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系统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设立项目公司,致力于先进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项目公司拟投资107,609万元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系统项目和动力锂离子电池研发中心(以下简称“项目”、“该项目”)。2019 年 9月20日,项目公司广东省佛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以上内容详见2019年6月29日、7月16日、9月2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系统项目的议案》,公司拟终止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系统项目的投资建设。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目前状况

  项目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注册设立,实缴注册资本6,700万元,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项目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三、终止项目的原因

  鉴于目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全球供给侧需求侧受到较大冲击,经济下行压力和市场风险加剧,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将给项目实施带来较大不确定性,结合公司的既有优势和产业定位的进一步优化,公司将集中资源更加专注于“新材料-高分子材料”产业发展,拟终止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系统项目。

  四、终止项目的后续安排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终止后,公司将对项目公司实施清算注销。2020年原为项目筹建布局期及投入期,终止该项目将会减少本年度原本因投资该项目发生的费用支出,不会对公司现有的业务、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负面影响。

  公司及项目公司因该项目累计投入约2,752万元,其中,2019年度累计投入2,322万元,2020年累计已投入约430万元。2019年度项目发生的费用支出2,322万元已全部在公司2019年度报表中反映,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发生调整或修正,2020年度累计已发生的费用支出约430万元按照会计准则计入当期损益,不会对本年度业绩构成重大影响,预计项目终止后不再增加费用。上述费用是项目筹备及项目公司的开办费、工资、人才引进费用、办公费用及人员相关费用等合理正常的费用。

  公司将继续坚持技术创新、精细化管理、资本运作“三轮驱动”的经营策略,依托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立足自主创新,加大相关新材料的技术攻坚及市场推广力度,加快发展高端功能性薄膜,以公司的偏光膜、粗化电工膜、超薄型电容膜、安全型电容器用金属化膜、透气膜、无孔防水透湿膜、复合塑料编织材料等核心产品在细分市场的领先地位为基础,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同时,按照省政府关于建设广东省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生产保供体系的要求,公司将加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关键材料研发生产,加强与相关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加大膜材料研发孵化力度和产业化进程,提升“平战结合”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和医疗物资的重要材料的供给能力,着力形成公司新的增长点。

  终止该项目涉及的后续事项,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拟终止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系统项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审议,项目终止不会对公司现有的业务、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专注于“新材料-高分子材料”产业发展。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0-35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举行。应出席会议监事4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4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0-36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二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确定召开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11: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8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7号三楼会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拟终止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系统项目的议案》

  以上审议事项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关于拟终止投资项目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3.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会议召开前出示上述有效证件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二)登记时间:

  2020年5月12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3:30时—17:30时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5号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励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5号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邮政编码:528000

  电话:0757-83988189     传真:0757-83988186

  (二)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本公司将于2020年5月12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973,投票简称:佛塑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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