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39 公司简称:ST狮头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赵冬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巩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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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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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3月31日,公司与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昆汀科技”)实际控制人方贺兵、刘佳东、方林宾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拟通过支付现金及表决权委托等方式取得标的公司的控制权,具体交易对方及交易方案以相关交易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截止至本报告报出日,各方尚未最终就本次交易达成一致并签署正式协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临2020-013)。
经公司与有关各方测算,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正在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本次重组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临2020-026)。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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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ST狮头 公告编号:临 2020-024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狮头股份”)第八届董事会于2020年4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ST狮头 公告编号:临 2020-025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于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邹淑媛女士召集,与会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ST狮头 公告编号:临2020-026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大资产重组概述
2020年3月31日,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与方贺兵、刘佳东、方林宾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各方就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及表决权委托等方式取得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汀科技”、“标的公司”)控制权的事项达成初步意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临2020-013)。
二、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经公司与有关各方测算,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正在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鉴于本次重组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