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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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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唐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春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春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公司董事、总裁杨宁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20年2月24日向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递交辞呈,辞去公司总裁职务。杨宁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披露的2020-L0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经公司董事长唐军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独立董事认可,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2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请常立铭先生为公司新任总裁。

  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0年2月27日的2020-L04、L05号公告。

  2、股东减持计划

  公司于2019年9月9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燕赵发出的《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北京燕赵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41,563,3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4%),其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不超过22,497,3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9%),如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北京燕赵将不再是我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19年9月10日的2019-L68号公告。

  公司于2020年1月9日收到北京燕赵的《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2020年1月9日,北京燕赵较上述减持预披露公告中披露的减持时间已过半,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0年1月9日,北京燕赵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0股,未作减持。

  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0年1月10日的2020-L01号公告。

  2020年4月9日,北京燕赵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司收到《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减持计划期满暨完成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4月9日,北京燕赵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41,563,3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4%。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0年4月9日,北京燕赵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0股,未作减持。本次减持与北京燕赵于2019年9月9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

  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0年4月10日的2020-L06号公告。

  3、拟聘任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报酬合计不超过14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不超过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30万元。本次公司拟聘任的2020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可以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0年4月21日的2020-L12号公告。

  4、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过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2019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19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3,282,234.48元、资产减值准备13,734,708.67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次计提减值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为,减少2019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17,016,943.15元,减少净利润人民币17,016,943.15元。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0年4月21日的2020-L13号公告。

  5、变更会计政策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编制 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无需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0年4月21日的2020-L14号公告。

  6、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权益变动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ETERNAL PROSPERITY DEVELOPMENT PTE.LTD.(以下简称“EPDP”)与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于2020年4月28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及相关交易文件。

  根据《转让协议》及相关交易文件,EPDP拟将其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29.12%股权,即21,840万股上市公司的A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以及标的股份的全部权益转让给京基集团。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转让交易对价总额为人民币1,441,440,000元,相应标的股份单价为6.6元/股。本次股份转让的先决条件为取得深交所合规性确认。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EPDP,上市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EPDP将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京基集团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1,840万股A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12%,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陈华先生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0年4月29日的2020-L16号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L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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