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魏明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劲松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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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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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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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集团货币资金为人民币2,687,749,258.57元,较年初下降34%,主要是本集团一季度使用货币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集团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1,659,998,554.98元,较年初增长444%,主要是本集团一季度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3、应收账款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集团应收账款为人民币1,780,105,247.60元,较年初增长35%,主要是上年末集中回款及因疫情影响回款进度所致。
4、应收股利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集团应收股利为人民币145,299,659.10元,较年初下降51%,主要是本集团一季度收到投资公司分配的股利所致。
5、长期应收款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集团长期应收款为人民币54,787,330.07元,较年初增长100%,主要是本集团子公司一季度发生对外委托贷款所致。
6、短期借款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集团短期借款为人民币647,913,443.04元,较年初增长30%,主要是本集团一季度增加短期银行借款所致。
7、合同负债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集团合同负债为人民币62,291,463.28元,较年初增长82%,主要是本集团一季度预收港杂费增加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集团应付职工薪酬为人民币97,987,299.84元,较年初下降59%,主要是本集团一季度支付了上年度末提取的职工花红所致。
9、应付利息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集团应付利息为人民币1,610,807.52元,较年初增长60%,主要是本集团一季度计提应付利息所致。
10、应付股利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集团应付股利为人民币122,259,503.57元,较年初下降49%,主要是本集团一季度支付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11、长期应付款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集团长期应付款为人民币66,578,833.33元,较年初增长105%,主要是本集团一季度新增企业间借款所致。
12、销售费用
2020年一季度,本集团销售费用为人民币0.00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00%,主要是2020年一季度本集团尚未发生相关费用所致。
13、财务费用
2020年一季度,本集团财务费用为人民币138,598,598.61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1%,主要是2020年一季度本集团存量外币资金规模同比下降,同时受国际外汇波动影响综合所致。
1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020年一季度,本集团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人民币-313,132.00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25%,主要是2020年一季度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波动所致。
15、信用减值损失
2020年一季度,本集团信用减值损失为人民币15,434,462.87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41%,主要是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增加及账龄变动影响综合所致。
16、营业外收入
2020年一季度,本集团营业外收入为人民币1,968,012.88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8%,主要是2020年一季度本集团收客户违约金所致。
17、营业外支出
2020年一季度,本集团营业外支出为人民币136,509.43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1%,主要是本集团子公司去年同期支付理赔款所致。
18、所得税费用
2020年一季度,本集团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58,898,432.07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3%,主要是2020年一季度本集团扣除合联营企业投资收益等非纳税项目外,应纳税所得额同比增加所致。
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0年一季度,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38,652,761.21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10%,主要是2020年期本集团贸易业务收缩,使对外付款同比减少同时收回以前年度账款综合所致。
2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0年一季度,本集团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267,451,324.20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51%,主要是本集团一季度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导致现金流出,及去年同期因银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到期引起的现金回流使同比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高综合所致。
2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0年一季度,本集团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234,623,918.54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1%,主要是去年同期本集团偿还债务规模较大所致。
22、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020年一季度,本集团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人民币684,580.18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1%,主要是去年同期本集团所持外币规模较大,同时受国际汇率波动影响所致。
23、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0年一季度,本集团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1,694,360.09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8%,主要是本集团一季度散杂货、拖轮业务量增加,同时偿还贷款使利息支出同比下降,汇率变动使汇兑损失同比减少,财务费用同比降低;另外受疫情影响,滚装板块业务量大幅下滑,一定程度上削减了利润的增长,在上述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本集团一季度经营业绩表现良好。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码头业务吞吐量
以下为2020年第一季度本集团码头及物流业务吞吐量数据,该等吞吐量数据是基于本集团拥有权益的所有相关公司的合计数据,不管本集团成员持有多少比例之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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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口岸的吞吐量是指: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本集团拥有15%股权)和秦皇岛港新港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本集团拥有15%股权)的合计吞吐量。
一季度,受公共卫生事件爆发影响,成品油、化工品需求锐减,原料、产成品库存高企,炼厂纷纷降低加工量加以应对,受此影响,油化品业务吞吐量同比小幅下降。
同时受疫情影响,集港货源不足,口岸外贸航线停跳班增加,环渤海内支线部分支线点减班或停班,对集装箱业务量产生较大影响。
受疫情影响,汽车产销两端业务开展均不及往期;同时,自2月起部分汽车企业复工复产,但由于零部件供给不足、人员流动大等原因,产业链供需仍未完全恢复,导致商品车转运量大幅下降。
因铁矿石贸易商执行去年订单计划,相关船舶于1-2月份集中到港,完成量同比增幅较大;同时受疫情影响,煤炭市场价格下降,集中采购煤炭的客户增多,加之主要客户相关工作安排了提前备煤,使煤炭转运量同比增幅较大;同期,公司积极争揽到钢材转运新货源,使得钢材转运量同比增加。
散粮码头玉米、大麦货种受疫情、下游需求减少以及物流受阻等因素影响,转运量有所下滑;外进大豆得益于贸易形势缓和的有利局势,集港量较同期大幅提升。
受疫情影响,国际邮轮业务取消,国际班轮旅客运输业务暂停,国内省际航线停航减班,同时高速公路2月17日至6月30日免收通行费、成品油价下降,公路成本降低,导致客运滚装码头的旅客及滚装车吞吐量均大幅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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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2020-017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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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4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1号大连港集团109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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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明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董事李建辉先生居住地在香港,因受疫情影响,无法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董事长魏明晖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罗文达先生居住地亦在香港,因受疫情影响,无法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独立董事王志峰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齐岳先生居住地在香港,因受疫情影响,无法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监事会主席贾文军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监事孔宪京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监事会主席贾文军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3、 公司列席高管:总经理孙德泉先生,副总经理台金刚先生、尹凯阳先生、罗东曦先生,安全总监张铁先生,董事会秘书王慧颖女士。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新增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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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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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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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股东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港湾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群力国际有限公司、布罗德福国际有限公司及关联基金经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670,847,747股应对议案1进行回避表决。
因部分关联股东由于外部原因对应回避表决的议案1投票,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因此,该等关联股东的相关投票不计入议案1表决情况表内。
鉴于上述普通决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超过二分之一,上述决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敦渊、金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2020-018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第(二)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3次会议
会议时间:2020年4月29日
会议地点:大连港集团109会议室
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20年4月15日,电子邮件。
应出席董事人数:8人 亲自出席、授权出席董事人数:8人
董事李建辉先生居住地在香港,因受疫情影响,无法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董事长魏明晖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罗文达先生居住地亦在香港,因受疫情影响,无法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独立董事王志峰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明晖先生召集和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dlport.cn)。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dlport.cn)。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玉米、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期货交割库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散装粮食板块的业务发展,同意本公司向大连商品交易所申请设立玉米、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期货交割库。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董事会决议;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1880 股票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2020-019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监事会第(二)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五届监事会2020年第2次会议
会议时间:2020年4月29日
会议地点:大连港集团108会议室
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20年4月15日,电子邮件。
应出席监事:5人 亲自出席、授权出席监事:5人
监事齐岳先生居住地在香港,因受疫情影响,无法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监事会主席贾文军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监事孔宪京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监事会主席贾文军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文军先生召集和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0 票。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dlport.cn)。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dlport.cn)。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上网公告附件
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2020-020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家分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注册,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本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连分所(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大连分所”)承办。安永华明大连分所于2006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注册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80号裕景国际中心28层。安永华明大连分所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亦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拥有从业人员7974人,其中合伙人162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人,较2018年12月31日增长302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000人。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2018年度业务收入人民币389,256.3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7,094.16万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74家,收费总额人民币33,404.48万元,资产均值人民币5,669.00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保险已涵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7日由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号警示函,以及于2020年2月24日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36号警示函,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天晴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 自2005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14年执业经验,在IPO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及港口行业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拟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张明益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1991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28年执业经验,在IPO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港口行业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拟任项目签字会计师薛伟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11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8年执业经验,在IPO上市审计、年报审计等方面具丰富经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本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3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人民币80万元,合计人民币418万元。收费金额根据2020年预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与2019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核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职业经验,作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在公司以往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公司审计的需要,同意将该议案提请第五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对2020年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全票通过《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审计师的议案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外部审计师,并同意将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三)审核委员会意见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1880 公司简称:大连港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