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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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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975                                     公司简称:招商南油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保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申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雪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

  备注:

  1、货币资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报告期内收到出售至境外的5艘油轮退税款所致;

  2、预付款项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为报告期内预付船舶保险费增加所致; 

  3、合同资产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为报告期内根据新收入准则将符合条件的应收账款重分类至合同资产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报告期内预缴企业所得税所致;

  5、预收账款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为报告期内根据新收入准则将符合条件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所致;

  6、合同负债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为报告期内根据新收入准则将符合条件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所致;

  7、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余额变化所致;

  8、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报告期内应缴增值税增加导致税金及附加相应增加所致;

  9、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应付融资租赁款及借款减少导致财务费用减少;

  10、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报告期内获得出售至境外的5艘油轮退税款所致;

  11、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抵扣境外投资损失使应纳税所得额减少导致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1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获得出售至境外的5艘油轮退税款,同时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等综合影响所致;

  13、少数股东损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4、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报告期内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汇率变化所致;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出售至境外的5艘油轮退税款所致;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船舶建造款同比增加,同时上年报告期内收到3艘液化气船舶出售款等综合影响所致;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MR船舶融资租赁款同比减少,同时上年报告期取得借款等综合影响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法律诉讼

  (1)2015 年 10 月,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舜天)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扬洋化工运贸有限公司(简称:扬洋运贸)提起诉讼,称扬洋运贸在未收回全套正本提单的情况下,允许非正本提单持有人将涉案货物全部提走,导致其未能收回货款。 江苏舜天要求法院判令扬洋运贸赔偿其货物损失 1,217.43 万元及其利息。

  2018 年 3 月,扬洋运贸收到武汉海事法院(2015)武海法商字第 01635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扬洋运贸和第三人盐城市苏普尔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赔偿江苏舜天货物损失 1,217.43 万元及 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自 2015 年 5 月起至还清日止的利息。 后扬洋运贸提起上诉,湖北省高院于2019年5月22日开庭审理了本案。9月11日,扬洋运贸收 到了湖北省高院(2019)鄂民终682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诉讼所涉本金和利息均已支付。

  (2)2020年4月,扬洋运贸收到南京海事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和民事起诉状,原告TL HOLDINGS CO.,LTD将扬洋运贸作为第二被告,就港口作业纠纷提起诉讼,索赔因宁化419轮19045航次约1,000吨异丙醇在江阴华西码头卸货后污染导致的损失约371万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尚未开庭审理此案。

  2、股份回购

  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履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重新上市时做出的关于回购股份的承诺,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自有资金或者其他自筹资金,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3.96元/股的价格回购股份,拟动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2020年3月23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4月14日,公司完成了本次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81,283,6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回购最高价为2.55元/股,回购最低价为2.37元/股,回购均价为2.46元/股,回购资金总额199,999,582.26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0年4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81,283,681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增加,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获得出售至境外的5艘油轮退税款影响所致。

  ■

  证券代码:601975           证券简称:招商南油          公告编号:临2020-022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6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根据回购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2020年4月14日,公司完成了本次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81,283,6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2020年4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81,283,68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4日和4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1349556628

  名称: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324号油运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保良

  注册资本:494211.6343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3年9月8日

  营业期限:1993年9月8日至******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支流省际油船运输;国际船舶危险品运输;台湾海峡两岸间海上直航不定期货物运输;国际船舶管理;汽油、煤油、柴油批发;油轮船舶机务、海务管理;船舶检修、保养;船舶买卖、租赁、营运及资产管理;船舶技术服务、修理;工业生产资料、燃料油、润滑油、沥青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特此公告。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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