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068                           公司简称:博通集成

  一、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ZHANG PENGFEI、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琇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洪振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达30%以上情况及原因说明:

  ■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达30%以上情况及原因说明:

  ■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达30%以上情况及原因说明: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力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力同科技有限公司(两原告以下统称“力同公司”)诉被告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宏科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纠纷一案,于2018年10月30日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号为(2018)粤03民初3902号。力同公司以侵犯其第ZL200710077178.6号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涉案专利”)为由,要求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宏科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侵权,并共同承担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7,970.2478万元。另力同公司以财产保全为由,申请冻结公司银行存款贰千万元,该项受限资产受限对公司经营不产生重大影响。

  该诉讼目前尚在审理中。根据相关律师的专业判断,有较大可能性无需承担力同公司主张的损害赔偿,因此不计提预计负债。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临2020-023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SHU CHEN先生主持,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一季报全文及正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验成果和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临2020-022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41幢会议室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一季报全文及正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