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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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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0-L03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燕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业务经营存在的相关风险因素,公司在本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就此做了专门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亚会A审字【2020】0737号),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从事煤炭贸易业务,通过向洗煤厂、煤炭经销商采购客户需求的各类高、中、低硫等煤种以赚取贸易差价。2019 年受世界经济格局变化、贸易摩擦、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世界煤炭市场下行压力加大,尤其是欧美地区煤炭产销预计将进一步收缩。同时,亚洲发展中国家由于自身经济和技术条件,仍将是新增煤炭需求的主力,对全球煤炭需求和价格提供支撑。2019 年受印尼煤炭低成本资源减少和国内消耗增加影响,出口量将小幅下降,俄罗斯、蒙古等国家出口将有所增加,澳大利亚供货量基本保持稳定,2019年的煤炭市场供需基本处于平衡状态。自供给侧改革以来,我国煤炭产量持续向优势资源地区集中,随着晋陕蒙运输条件的改善、以及坑口电厂等建设带来产地煤炭消费量增加,晋陕蒙地区在煤炭产销方面的核心地位得到持续的强化,煤炭行业呈现出向头部企业集中的趋势。中长期看,在全国煤炭产销量持平或微降的状态下,优势地区和龙头煤企凭借市场份额的扩张依然可以保持产销量的稳定或小幅增长,2019 年国家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煤炭产业结构优化,环境约束要求控制煤炭消费,工业结构调整也将减少能源消耗。公司自2019年开展煤炭贸易业务,目前处于发展阶段、体量较小,行业占比较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面对公司经营困难、立案调查、涉诉多起等种种困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齐心协力、迎难而上,对外积极开拓新业务、寻求战略合作伙伴引入新的资产注入等以实现公司可持续经营;对内优化治理机构、夯实内部管理、消除退市风险,通过内外双向并举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摆脱经营困境、降低运营风险;同时引入新的股东、优化股东结构、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实现公司持续经营。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32.67万元,实现净利润854.12万元。具体如下:

  1.业务拓展方面:

  (1)公司通过子公司第五季商贸开展煤炭贸易业务,按照总额法实现煤炭营收14,815.38万元,按照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746.00万元,实现营业利润748.71万元,实现净利润619.67万元,推动公司经营业务逐步发展;

  (2)公司积极寻求引入资产注入,通过子公司荆门物业接受龙智能源及广世天向公司无偿捐赠龙智物业98.9%股权,改善了公司的资产结构、优化了公司财务状况,同时通过龙智物业资产的无偿注入将在未来收取稳定租金来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健康可持续经营。

  2.内部治理方面。

  公司自2019年5月份开始陆续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改选,充实、优化公司治理机构,具体如下:

  (1)诉讼事项。公司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对公司所涉诉讼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明晰公司印章使用流程并严格执行以降低公司运营、内部治理风险,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就前期所涉诉讼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并就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相关案件已报公安、以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夯实内部管理。针对以前年度存在子公司屹立由失控等情形,公司积极通过诉讼维护正当权益,通过多举措、多途径努力沟通协调,最终在拿回对子公司屹立由控制权的同时追回公司应收回的业绩补偿款,维护了公司的正当权益;同时针对已失去控制的相关子公司,在无法联系相关当事人实现恢复控制的情况下,对相关失控参控股公司、无实质经营业务公司进行剥离,优化公司经营环境、减轻经营负担。

  (3)立案调查。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立案调查,推动公司被立案调查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截至目前,公司被证监会立案的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71519 号已结案,根据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告知书》【2019】119 号,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七项至第九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 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详见公司2019年7月18日、2019年11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被证监会立案的鲁证调查字2016020 号,公司已于2019年8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编号:处罚字〔2019〕114 号),根据该事先处罚告知书,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七项至第九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 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详见公司2019年8月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自此,公司可能因证监会立案事项而被实施退市的风险已基本消除。

  3.股东结构优化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在接受龙智物业股权赠与的同时,引入了资产捐赠方龙智能源以及广世天作为公司新的股东,实现了公司股东结构优化、有利于公司后续战略决策与发展。龙智能源及广世天作为一致行动人拟在龙智物业赠与股权完成工商变更日起 12 个月内,由其自身或者一致行动人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符合法律的方式增持不低于公司总股本5%的股票,2020年1月2日,公司收到龙智能源实际控制人李相阳先生的通知,其法律意义上的一致行动人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7,226,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11%,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2020 年 1 月 14 日,公司股东保成鼎盛与广世天公司唯一股东毕经祥共同出资设立了临汾天亿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龙智能源、广世天公司、保成鼎盛、李相阳、毕经祥、王健等相关各方已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且已成为公司表决权第一大股东,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概述: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公司需按照该文件的规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2017年3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2017年5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执行,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会计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按照财政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3)将原“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

  (4)将原“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

  (5)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7)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8)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将“其他收益”的位置提前。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概述: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通知”)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通知要求编制执行。 根据财会[2019]6 号通知规定的有关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本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会[2019]6 号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 号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项目。

  (3)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等。

  (4)利润表“研发费用”项目,增加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

  (5)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6)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三、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概述: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本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执行。其他未变更的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主要变更的内容如下: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主要变更的内容如下: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相关规定做好沟通工作。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荆门德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西龙智物业有限公司、凯烁(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报告期内处置的失控子公司天津德棉矿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宝煜峰科技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凯德科技有限公司、讯通网际(深圳)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北京晟通恒安科技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燕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20-L032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独立董事董运彦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20-L035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 2020 年与关联方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总金额不超过36,264.37 万元的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现第一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山西龙智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系兄妹关系,因山西龙智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李相阳先生于2020年1月14日起与宁波广世天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毕经祥先生、保成鼎盛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健先生形成一致行动人后所持有股权表决权比例为12.3%,成为公司联合第一大股东,从而导致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公司的关联方,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向前追溯12个月导致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子公司上一年度的交易也被算作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方介绍

  法定代表人:许贤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000751530248K

  住    所:临汾市襄汾县邓庄南梁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焦煤、煤焦油、粗苯;煤气发电;销售:洗精煤、生铁、稀有金属、钢材、钢板、木材、建材、五金交电、石材、有色金属、机电设备、硫铵、硫膏、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558,658万元,净资产257,150万元,营业收入386,106万元,净利润18,321万元。

  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系李佳容女士实际控制的企业,李佳容女士系公司联合第一大股东之一李相阳先生的妹妹。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李相阳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系公司联合第一大股东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 条关于关联自然人的规定,李相阳先生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市场信誉较高,具备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商品出售、房屋租赁业务属于正常经营往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合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更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该事项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和表决。

  2、独立意见

  该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六、监事会对公司预计 2020 年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该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20-L033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瑞德”)于 2020 年4 月 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况

  1、变更原因

  (1)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发布后,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19年6月10 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3、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7年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及2019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执行。其他未变更的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主要变更的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主要变更的内容如下: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主要变更的内容如下: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目的是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20-L034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8日,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亚太集团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请了亚太集团为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为实现公司2020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亚太集团为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决定亚太集团审计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 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子龙

  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2 日

  营业场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1 号楼(B2)座 301 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亚太(集团)成立于1984年,总部设在北京,相继在郑州、深圳、上海、天津、雄安、深圳、南京、广州等设立20多家分所。各分支机构在人力资源、项目承接与执行、执业标准与质量控制、信息系统方面对各分支机构进行统一管理,能够为客户提供全国统一、标准、便捷的专业服务。

  2011年,亚太(集团)加入了国际组织—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联盟 (CPAAI),在其框架下,共享资源,共同发展。

  亚太(集团)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亚太(集团)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多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 人员信息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019年12月31日):89人

  注册会计师数量:541人

  从业人员数量(2019年12月31日):2099人

  是否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人员数量:超过360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姓名:孙克山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从业经历:孙克山先生,男,执业注册会计师。2013年至今就职于亚太(集团),合伙人、天津分所负责人。先后组织或参与龙力生物、平煤股份、南坡A、格林美、中科创达等上市公司项目的财报审计、内控审计等专业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姓名:胡吉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从业经历:胡吉锋先生,男,执业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现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胡吉锋先生从事审计工作十年,广泛参与或主持了企业改制上市的前期策划、资产重组、发债以及其他财务咨询项目,包括龙力生物、金龙翔股份、深装总建设股份公司等上市审计项目。

  3. 业务信息

  亚太(集团) 2018 年度业务收入 6.0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5.35 亿元,证券业务0.84亿元。上市公司 2018 年报审计30 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业、邮政业和房地产业等。

  亚太(集团)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 执业信息

  亚太(集团)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孙克山(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1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胡吉锋: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年限5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邹泉水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信息如下: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邹泉水,男。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自2005年7月至今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10年以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组织和参与南玻A、科融环境、中弘股份、龙力生物、金亚科技等十多家上市公司项目审计、质量控制独立复核工作。

  5. 诚信记录

  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无

  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受到的行政处罚:无

  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近3年共收到行政监管函11份,均已按照要求整改完成,并向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受到的自律监管措施: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近三年受到的行政处罚: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近三年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2018年11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80号)1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近三年受到的自律监管措施 :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近三年受到的行政处罚: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近三年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 :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近三年受到的自律监管措施 :无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亚太集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亚太集团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一定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和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一定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20-L030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近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326,699.9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41,181.02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485元/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602,762,810.1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3,584,649.39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确认。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8,541,181.02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41,181.02元,加合并层面期初未分配利润-595,413,941.49元,2019年度合并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6,872,760.47元。其中母公司当年实现利润81,580.64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341,189,631.99元,2019年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1,108,051.35元。

  因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9-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9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转型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针对已发现的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缺陷、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所采取的应对消除措施合理、得当,可有效消除内部缺陷。

  具体内容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予以消除的说明》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重大影响已消除,同意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予以消除的说明》。

  《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予以消除的说明〉的意见》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和《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亚会A审字(2020)0737号)以及《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亚会A专审字(2020)0127号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和《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说明》,对2019年审计报告和2019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提出了有效的解决方案,并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消除、化解措施。监事会对董事会制定的相关化解、消除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措施进行了审核并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将积极配合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以尽快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和〈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说明〉的意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该事项无异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20-L029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近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纪晓文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就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情况、主要工作情况、2020年工作计划等向董事会进行了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326,699.9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41,181.02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485元/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602,762,810.1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3,584,649.39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确认。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9年年度报告》与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8,541,181.02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41,181.02元,加合并层面期初未分配利润-595,413,941.49元,2019年度合并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6,872,760.47元。其中母公司当年实现利润81,580.64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341,189,631.99元,2019年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1,108,051.35元。

  因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并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踏实工作,能够勤勉尽责,董事会拟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其报酬。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等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决定2020年5月21日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大厦12层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予以消除的说明》

  公司管理层和经营层在积极配合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工作基础上,重新梳理中喜审字[2019]1146号审计报告中所述的无法表示意见内容所涉及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业务的经济实质对上述事项重新确认和计量,公司已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影响,并出具了 2018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公司此前披露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经基本得以消除。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予以消除的说明》等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已经对 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和分析,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并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公司将继续规范公司治理,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和对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管理,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决策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杜绝发生违规情形,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说明》等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董事会已经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19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作了充分的沟通、了解,涉及事项与事实相符,公司已经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经营计划,公司将尽快消除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等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相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等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20-L031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2020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20年5月1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2020年5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大厦12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通讯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通讯方式以2020年5月20日下午16: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大厦12层证券部,邮编:100085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一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16502052227

  联系人:孙琛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72”,投票简称为“瑞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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