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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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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2,135,74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成立于1994年,自成立以来一直扎根日化行业,目前是一家研发、生产、销售健康护理用品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洗发水、护发素、沐浴露、啫喱水及护肤品等。公司本着“创民族品牌,做百年名臣”的愿景,始终坚持“以消费者诉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卓越品质为保障”的理念,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天然”的高品质消费体验。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品牌包括“蒂花之秀”、 “美王”、 “初萃”、 “盈蔻”、 “高新康效”、 “依采”、 “绿效”、 “小琦琪”、 “利口健”、 “金狮”、“力效”等,产品覆盖头发头皮健康护理、皮肤健康护理、口腔健康护理以及家居护理等,其中“蒂花之秀”和“美王”为公司主打品牌,致力于为广大消费者提供高性价比产品。“高新康效”、“依采”、“绿效”品牌专注于为特定消费者提供具有特殊功效的针对性产品,如具有去屑、柔顺等功能的洗发水。“初萃”是公司近两年来的主推品牌,是针对性解决肌肤敏感问题护理产品。“力效”品牌专注于为消费者提供家居清洁类的产品。“盈蔻”是今年新品,产品甄选进口的鱼子酱原料为配方,从香型、产品功效到外观颜值、性价比,都致力于“民族高端洗护”的发展之本。

  (三)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物料需求计划制定采购计划,然后按照此采购计划进行采购。采购部对比多家供应商报价及技术指标后择优选择供应商,采购产品原料和包装材料等,依照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实施有效管理。

  公司采购业务的具体流程如下:

  ■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自主生产模式,按照产品设计要求和生产工艺要求采购原材料,根据生产计划,利用自有设备、人员、技术进行原液配制、乳化等生产流程,并参照销售情况不断调整生产计划,以合理控制库存。生产计划方面,在考虑安全库存因素的基础上,公司PMC部根据以往销售情况和未来市场预期统筹规划生产计划,生产部依照工艺标准,保证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产品生产计划。

  3、销售模式

  ①经销模式

  公司与经销商签订销售合同,以卖断方式向经销商销售产品,经销商在经销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区内销售给终端或下游经销商,再由下游向终端消费者销售。经销模式下,公司借助经销商的渠道资源开拓市场,可以起到迅速推广产品和提高效益的作用。公司产品主要通过各地区经销商覆盖大型连锁超市、各类商场、便利店、化妆品专营店等销售网点。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模式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95%以上。公司已通过经销模式成功布局沃尔玛、华润万家等知名商超,并形成覆盖全国近3.5万多家零售网点,多家连锁系统及区域性超市的销售网络。

  ②商超模式

  公司直接与各地区的大型商场、连锁超市签订销售合同并向其供货,由商场和超市直接向终端消费者销售产品。目前,公司商超模式主要为大润发和青岛利群等,报告期内公司商超模式的销售收入占比相对较小。

  ③OEM模式

  公司为其他厂家OEM生产和销售口腔用品等。占销售收入比例很低,对公司销售模式不构成较大影响。

  ④其他

  其他为嘉晟印务对外销售印刷品,主要客户为广东奥飞实业有限公司等,报告期内公司印刷品的销售收入占比相对较小。

  (四)行业地位

  公司创建于1994年,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健康护理用品的高新技术企业。20多年来,公司始终强化品牌发展战略,重视渠道建设,坚持技术创新、追求卓越品质的理念,目前公司已跻身国内健康护理用品行业的前列。

  公司的品牌发展战略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其中“蒂花之秀”,“美王”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近年来所获得的重要资质及荣誉如下表所列示: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度,世界经济延续温和增长,但动能有所放缓。主要经济体增长态势、通胀水平和货币政策分化明显,新兴经济体资本流出加剧,市场持续震荡,行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很多,风险挑战加剧。

  报告期内,面对日化行业中竞争加剧、电商零售、日化专营店等新兴业态发展及消费者对品牌粘性降低等不利因素,公司始终围绕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和战略规划,积极部署和落实业绩和管理持续改善工作,以人才发展和产品研发为工作重点,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强化董事会建设,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审议议案29项。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内部推行生产系统积分制管理试点,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完善和强化企业激励。同年,公司于广州白云区成立研发分支机构“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创新技术研发中心”,与广东工业大学轻工化工学院等高等院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有利于人才培养与引进。整合内外部资源,使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状况保持平稳有序的发展,市场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运营情况基本平稳,实现营业收入51,746.3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27%,主要系日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公司为适应市场主动调整传统流通渠道、优化渠道环节及经销商、调整部分产品结构等原因造成收入的减少,同时因渠道及产品调整,其相应的市场渠道投入和产品推广投入也有所收缩;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利润2,695.81万元,利润总额2,619.75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7.67万元,均较上年同期出现一定程度下降,主要是营业收入下滑,期末存货跌价准备增加,营业外收入下降所致。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公司对2019年度财务报表已按照通知进行修改。

  2)2019年,财政部分别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及债务重组准则对本公司无显著影响,公司已采用上述准则编制 2019 年度财务报表。

  3)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与影响

  2017年,财政部分别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会计准则,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四项会计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①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②金融资产减值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恰当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后续计量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在处置时不能转入当期损益。

  ④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对公司财务报表主要影响如下:

  1)金融资产减值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并将原在“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的金融资产减值准备重分类至“信用减值损失”

  2)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进行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于2019年1月1日公司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详见下表。

  ①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

  ②对母公司报表的影响

  ■

  公司将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2018年年末损失准备与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 2019年年初损失准备之间的调节表列示如下:

  1. 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

  2.对母公司报表的影响

  ■

  (2)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的变更。

  (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①合并资产负债表:

  ■

  ②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20-021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广会审字[2020]G19028210010号)显示,公司2019年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76,746.8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7,350,763.2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2019年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735,076.32元,加上年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97,109,479.20元,减去2019年6月17日派发2018年度现金红利8,142,383.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2,582,783.12元。

  鉴于公司2019年度经营及盈利状况良好,为了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提出如下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2,135,7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213,574.5元(含税);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和对投资者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有合法性、合规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20-023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正中珠江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授权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 2020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正中珠江的前身是由成立于1981年的广州会计师事务所与成立于1985年的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合并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0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0楼。

  正中珠江在2002年度获得首批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具有金融相关审计业务资格、代理记帐许可证,同时还具有国有企业经济鉴证(A类)资格、会计电算化验收公证和咨询业务资格、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会员、广州市股权交易中心会员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资格、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资质等多种业务资质。正中珠江过去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正中珠江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尚未使用。此外,正中珠江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8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正中珠江是HLB(浩信国际)成员所。

  2、人员信息

  正中珠江首席合伙人蒋洪峰,从业人员约700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正中珠江事务所合伙人2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有243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00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火旺,200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曾雪琼,200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3、业务信息

  正中珠江2018年度总收入4.7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08亿元。经由正中珠江审计的上市公司2018年报客户90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信息技术业、建筑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社会服务业、农、林、牧、渔业、交通运输、仓储业、房地产业等,相关上市公司 2018 年报资产均值约63亿元,正中珠江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正中珠江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刘火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年,曾雪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2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正中珠江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正中珠江拟委派冉红艳担任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冉红艳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9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项目,具备相关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正中珠江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等处罚措施。被证券监管部门出示警示函总计十份,目前一个审计项目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结案。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火旺近三年受到警示函一份,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未被立案调查。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曾雪琼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正中珠江进行了审查,认为正中珠江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较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提议继续聘任其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正中珠江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前审阅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体现了从事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为维持审计的稳定性、持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其聘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之日止。

  四、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5、正中珠江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20-024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日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完成期自2020年3月延至2021年3月。除前述变更外,其他事项均无任何变更。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05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3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56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5,721,60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905,303.2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7]G14011650498号”验资报告。

  ■

  上述项目中,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仍处于建设期,日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此前经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该项目的建设期由三年变更为四年,即由2019年3月延至2020年3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26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计划申请项目建设延期至2021年3月。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主要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日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自取得批复以来,公司管理层紧密关注市场变化趋势及日化先进生产技术动态,谨慎推进项目建设,目前,“日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在生产自动化、智能化程度日新月异的大环境下,基于对股东权益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综合考虑,公司积极探寻新的自动化生产流程及模式,努力提高生产效率、产品竞争力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日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建设完成日期由原定的2020年3月延长至2021年3月。

  四、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及项目实施情况,谨慎决定对“日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延期,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延期投产,是公司通过对募投项目市场行情、客观情况的变化判断而做出的合理安排,使募投资金发挥更高效益。募投项目延期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从长远来看,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和业务布局,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日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20-025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9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20-020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35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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