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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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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层面2019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且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52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均为“A”,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所需满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均已达成,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符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律师的法律意见

  1、众合科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众合科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除第一个等待期尚未届满外,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成就;众合科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除第一个限售期尚未届满外,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激励计划之公司层面业绩完成情况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37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要求,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如期出具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1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综合考虑其2019年度审计报酬的基础上决定其2020年度审计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3年12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1992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年12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业务资质: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股企业审计业务、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事务所、英国财务汇报局(FRC)注册事务所等。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上年末,职业风险基金累计已计提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以上,相关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能够承担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否

  2、人员信息

  ■

  3、业务规模

  ■

  4、执业信息

  项目成员信息:

  ■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从事过证券业务多年,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

  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5、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体如下:

  ■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因此,我们对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38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保证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部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的良性发展,拟与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集团”)及其子公司(含子公司下属公司)、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科技”)及其子公司(含子公司下属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浙大列车智能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众合霁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0年度上述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27,860.00万元,2019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27,210.25万元。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关联董事赵建、史烈、潘丽春、陈均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钱明星、宋航、姚先国、李国勇对上述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2020年预测关联交易金额已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5所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因此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关联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及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大网新”)

  (1)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2401室

  (2)法定代表人:赵建

  (3)注册资本:337,026,000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1年6月6日

  (5)统一信用代码:913300007291218006

  (6)经营范围: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信息服务除外);电子、通信及自动化控制技术研究、开发和服务,上述相关工程配套的电子、通信及自动控制产品及设备销售,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交通技术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研究开发、工程管理服务、设计与投资咨询;培训服务(国家设置专项行政许可项目除外);科技园规划咨询、开发运营服务和技术推广服务。

  (7)财务状况:截至本公告日,网新集团2019年财务审计工作尚未完成。

  (单位:人民币元)

  ■

  (9)构成关联关系的说明:截至本公告日,网新集团通过其控股子公司,控制本公司19.02%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网新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10)履约能力分析:公司与该公司形成的交易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其承接工程分包业务及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其租房、接受进口代理及代管服务、设计及评估服务,该公司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管理能力强,财务状况稳定,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公司因承接工程业务对其形成的债权最终成为坏账的可能性较低。

  2、公司名称: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科技”)

  (1)住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一路18号浙大网新软件园A楼1501室

  (2)法定代表人:史烈

  (3)注册资本:1,055,218,720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1994年1月8日

  (5)统一信用代码:91330000143002679X

  (6)经营范围:对外承包工程(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计算机及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工程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及产品的制造、销售;网络教育的投资开发;生物制药的投资开发;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承接环境保护工程,自有房屋租赁,建筑智能化工程、机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状况:截至本公告日,网新科技2019年财务审计工作尚未完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构成关联关系的说明:网新科技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10.43%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网新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9)履约能力分析:本公司与该公司形成的交易系公司及子公司向其采购设备,该公司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以往的交易能够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采购设备等,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

  3、公司名称: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机电”)

  (1)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1501室

  (2)法定代表人:陈均

  (3)注册资本:300,000,000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1年08月30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1990394K

  (6)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转让及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设备、电子设备、电力设备的销售;电力自动化系统、通信系统的开发、工程承接及技术咨询;环境保护工程、市政工程、电力工程、交通工程和建设工程的承接、工程总承包、工程招投标代理和工程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除外)。

  (7)财务状况:截至本公告日,网新机电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

  (8)关联关系:网新机电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均系本公司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网新机电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9)履约能力分析:本公司与该公司形成的交易系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其分包机电业务,该公司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以往的交易能够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

  4、公司名称:浙江浙大列车智能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列车智能化公司”)

  (1)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1201室

  (2)法定代表人:舒旭云

  (3)注册资本:20,000,000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4年04月09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096531745B

  (6)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轨道交通产品、轨道交通安全检测技术;服务: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状况:截至本公告日,列车智能化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

  (8)关联关系:列车智能化公司董事郑爱平女士系公司监事会主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列车智能化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9)履约能力分析:本公司与该公司形成的交易系本公司向其采购研发成果,该公司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研发能力较强,经营正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5、恒启电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称“恒启电子”)

  (1)住所:苏州高新区建林路666号二区(9幢)

  (2)法定代表人:贺冬

  (3)注册资本:4,165,000美元

  (4)成立日期:2003年10月10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753217992G

  (6)经营范围:研制、生产高端路由器,千兆网络交换机软件和硬件等相关系列产品及集成,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应技术和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状况:截至本公告日,恒启电子2019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

  (8)关联关系:恒启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的合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恒启电子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9)履约能力分析:本公司与该公司形成的交易系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其采购设备,该公司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6、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进出口”)

  (1)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801-3室

  (2)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3)注册资本:1,200,000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6年7月5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909634762

  (6)经营范围:经营进出口业务,工程项目设备采购,经济技术交流服务。

  (7)财务状况:截至本公告日,众合进出口2019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

  (8)关联关系:众合进出口是公司关联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合进出口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9)履约能力分析:本公司与该公司形成的交易系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其采购原材料,该公司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管理能力强,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7、浙江中民玖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中民玖合”)

  (1)住所: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6号245室

  (2)法定代表人:韩立

  (3)注册资本:10,000,000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5年8月6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350132812D

  (6)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7)财务状况:截至本公告日,中民玖合2019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

  (8)关联关系:中民玖合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众合投资有限公司的合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民玖合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9)履约能力分析:本公司与该公司形成的交易系本公司子公司接受其劳务咨询服务,该公司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8、浙江大学

  (1)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2)法定代表人:吴朝晖

  (3)开办资金:1,929,230,000元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70095016Q

  (5)宗旨和业务范围:培养高等学历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哲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教育学类、理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法学类、工学类、农学类和医学类学科高等专科

  (6)关联关系:浙江大学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2019年7月8日因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浙江大学已不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未满12个月,故浙江大学仍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7)履约能力分析:本公司与该公司形成的交易系本公司接受其技术服务,浙江大学为国家教育部直属高校,是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科研创新能力较强,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本部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定价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二)协议签署情况

  1、2018年,公司子公司与网新集团及其子公司和实际控制的公司签署了《租赁合同》。公司子公司承租关联方位于杭州市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5层的物业用于办公,租金支付方式:按季支付。

  2、2017年,公司与网新集团及其子公司和实际控制的公司签署了《租赁合同》。公司子公司承租关联方位于杭州市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6层的物业用于办公,租金支付方式:按季支付。

  3、其他采购合同待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74,310.00万元。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上述关联交易是持续的,并且于双方是互利互惠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主营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情况

  1、2019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

  金额,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公司与关联方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市场需求和业务开发进度的判断,较难实现准确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差异并不影响公司业务开展和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我们事前对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情况进行了核

  实,认为公司所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确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预计依据是充分的,交易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经初步审核,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在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

  1、2019年度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根

  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公司与关联方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市场需求和业务开发进度的判断,较难实现准确预计。差异并不影响公司业务开展和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后续的关联交易预计应谨慎预测,尽量缩小预计和实际发生的差异。

  2、2020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产生,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是合法的,关联董事就该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39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互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发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市场融资功能,满足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或其他信用机构融资业务提供信用担保。经初步测算,公司2020年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互保额度共计44.50亿元,各子公司具体额度如下表:

  ■

  公司于2020年 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互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宋航、钱明星、姚先国、李国勇对上述事项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担保及互保额度已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所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标准,因此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授权期限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被授权人)签署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超过上述额度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需根据情况另行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拟分配担保额度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轨道”)

  1、成立时间:2006年7月17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90991629A

  3、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4、住所:杭州市滨江区网新双城大厦4幢 14 楼

  5、法定代表人:赵勤

  6、经营范围:轨道交通工程、交通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咨询服务,设备采购,轨道交通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和安装服务,经营进口业务(不含分销),计算机系统集成。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拥有其 100%的股权,众合轨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

  9、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浙江海纳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纳”)

  1、成立时间: 2002年9月12 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87429442466

  3、注册资本:5,800 万元人民币

  4、住所:开化县华埠镇万向路5号

  5、法定代表人:陈均

  6、经营范围:生产:单晶硅及其制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单晶硅及其制品,半导体元器件;批发、零售:单晶硅及其制品,半导体元器件(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业务。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拥有其 100%的股权,浙江海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

  9、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浙江海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拓环境”)

  1、成立时间:2007年9月17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86652373287

  3、注册资本:5,202万元人民币

  4、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路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1501室

  5、法定代表人:楼洪海

  6、经营范围(业务性质):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计、安装、调试:水处理工程(凭资质经营);销售:环保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品);服务: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凭资质经营),劳务派遣。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通过拥有60%股权的子公司众合达康控制海拓环境,关系结构图如下:

  ■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

  9、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四川众合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四川智控”)

  1、成立时间:2017年04月19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6MA6CNH780H

  3、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4、住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凤凰大道666号8号楼3单元

  5、法定代表人:赵勤

  6、经营范围(业务性质):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转让及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工程技术、电力自动化系统技术、通信系统技术的开发及咨询服务;轨道交通工程的设计、施工、咨询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研究、制造;计算机设备、电子设备、电力设备、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金属材料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拥有其59.40%的股权,四川智控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关系结构图如下:

  ■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

  9、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五)苏州科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环”)

  1、成立时间:2009年07月28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6925831461

  3、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4、住所:花桥镇商务大道99号1号楼1001-1010室

  5、法定代表人:唐新亮

  6、经营范围(业务性质):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海水淡化处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保工程及园林景观工程的设计;市政工程和环保工程的施工及运行管理;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玻璃钢制品、塑料工业配件的开发、销售、安装、调试;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环境污染防治设备、节能设备、生物菌种、催化剂、填料、水处理药剂的生产加工、销售。(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通过拥有60%股权的子公司众合达康苏州科环,关系结构图如下:

  ■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

  9、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六)江西科环工业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科环”)

  1、成立时间:2008年1月14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300669786228R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白源(萍乡市安源区新型工业化产品基地)

  5、法定代表人:唐新亮

  6、经营范围(业务性质): 生物滤料、化工填料、内循环污水处理设备生产、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西科环系公司控股孙公司,关系结构图如下:

  ■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

  9、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七)浙大网新(香港)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香港)众合轨道”)

  1、成立时间:2009年12 月22 日

  2、注册号:1404079

  3、注册资本:300 万美元

  3、住所:RMS 1116-19 SUN HUNG KAI CTR 30 HARBOUR RD WAN CHAI HONG KONG

  5、董事:王国平,何昊

  6、经营范围(业务性质):一般贸易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拥有其 100%的股权,为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

  9、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八)众合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投资(香港)”)

  1、成立时间:2013年12月27日

  2、注册号:2017365

  3、注册资本:10万美元

  4、住所:RMS 1116-19 SUN HUNG KAI CTR 30 HARBOUR RD WAN CHAI HONG KONG

  5、董事:薛仕诚 何昊

  6、经营范围(业务性质): 对轨道交通、节能环保、清洁能源项目的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与转让,机电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日用百货的销售。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众合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拥有其100%的股权,众合投资(香港)系公司控股孙公司。关系结构图如下:

  ■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

  9、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九)萍乡市科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萍乡科环”)

  1、成立时间:2004年3月29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300759960664U

  3、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4、住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府前路建材局大楼5楼

  5、法定代表人:唐新亮

  6、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萍乡科环系公司控股孙公司。关系结构图如下:

  ■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

  9、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十)浙江众合达康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达康”)

  1、成立时间:2019年8月26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MA2GPPLF62

  3、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胜联路888号106室

  5、法定代表人:楼洪海

  6、经营范围(业务性质): 环境工程、环保工程、市政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的设计、施工;销售:环保设备;服务: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凭资质经营)、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除危险废物)、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海水淡化处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系公司拥有60%股权的子公司。关系结构图如下:

  ■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

  9、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十一)浙江众合智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智控”)

  1、成立时间:2020年4月1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MA2H38PP8W

  3、注册资本: 5,000万人民币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胜联路888号109室

  5、法定代表人:赵勤

  6、经营范围(业务性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2020年4月成立的公司,目前暂没有财务状况。

  9、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以上担保额度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根据各自经营需要测算,并与被担保方债权人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确定以各级子公司实际发生的业务为依据,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2、被担保方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情况:

  (1)众合轨道、浙江海纳、网新(香港)众合轨道、众合投资(香港)及众合智控系公司全资子(孙)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

  (2)海拓环境与苏州科环的互保,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

  (3)海拓环境、苏州科环为浙江达康的全资子公司,浙江达康对两家公司的担保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

  (4)公司与控股子(孙)公司四川智控、浙江达康、海拓环境、苏州科环之间为互保,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

  (5)江西科环、萍乡科环为苏州科环的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情况。

  3、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

  4、担保额度可用于被担保人对外融资等各类负债。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同时,除全资子(孙)公司外,四川众合智控其他股东以最高额股权质押担保方式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进一步控制公司的担保风险。

  以上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额度,主要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实施对资金的需求量而定,本次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经济规模,公司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风险可控;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及战略发展的需要。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本次担保之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80,262.72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2.31%;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对外担保余额为 87,049.3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19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4.88%;本次担保事项通过审议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35,000 万元人民币,占 2019年12 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54.47%。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40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与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互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基于双方经营所需,拟与关联方——网新机电及其全资子公司众合进出口建立互保关系,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具体额度如下表:

  ■

  公司于2020年 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一致通过了《2020年度与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互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关联董事赵建、史烈、潘丽春、陈均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宋航、钱明星、姚先国、李国勇对上述事项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互保额度已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所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标准,因此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授权期限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关联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及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被授权人)签署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超过上述额度要求提供的担保,需根据情况另行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拟分配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1990394K

  3、注册地: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1501室

  4、法定代表人:陈均

  5、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系结构图如下:

  ■

  8、关联关系说明:

  网新机电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陈均先生现任众合科技副董事长;且网新机电原是众合科技第二大股东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尚科技”)(注:2019年8月5日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网新机电100%股份转让给杭州霁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尚科技系众合科技母公司浙江浙大网新集团全资子公司,故形成关联交易。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

  10、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1、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801-3室

  2、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3、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6年07月05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909634762

  6、经营范围:经营进出口业务,工程项目设备采购,经济技术交流服务。

  7、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系结构图如下:

  ■

  8、关联关系说明:

  众合进出口系网新机电的全资子公司,网新机电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陈均先生现任众合科技副董事长;且网新机电原是众合科技第二大股东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尚科技”)(注:2019年8月5日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网新机电100%股份转让给杭州霁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尚科技系众合科技母公司浙江浙大网新集团全资子公司,故形成关联交易。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

  10、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以上互保额度是公司与网新机电及其子公司根据各自经营需要测算,并与被担保方债权人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及形式的确定以公司实际发生的业务为依据设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与网新机电及其子公司众合进出口的互保,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1、关联担保原因:根据公司与网新机电及其全资子公司众合进出口业务的实际资金需要,建立互保关系有助于促进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求;

  2、董事会认为:网新机电及其全资子公司众合进出口信誉良好,运作正常,偿债能力良好,一致同意互保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反担保情况:公司与网新机电及其子公司众合进出口的互保,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为网新机电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关联担保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上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鉴此,董事会同意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独立董事意见

  1、我们事前对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0年度与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互保的议案》进行了核实,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公司与网新机电及其全资子公司互保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有助于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促进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循环,促进公司业务做大做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等程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以上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鉴此,同意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本次担保之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80,262.72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12.31%;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对外担保余额为 87,049.37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4.88%;本次担保事项通过审议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35,000 万元人民币,占 2019年12 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54.47%。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41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1月22日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供应链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机电”)共同设立浙江众合霁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网新机电持有60%股权,公司持有40%股权。为解决供应链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支持供应链公司发展壮大,公司为供应链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为保障公司利益,公司为供应链公司提供担保的同时,由供应链公司另一股东网新机电以其持有的供应链公司股权以最高额股权质押担保方式为上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公司于2020年 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一致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关联董事赵建、史烈、潘丽春、陈均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宋航、钱明星、姚先国、李国勇在认真审核上述事项后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额度已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所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标准,因此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授权期限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关联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及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被授权人)签署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超过上述额度要求提供的担保,需根据情况另行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拟分配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众合霁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众合霁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MA2H38P388

  3、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胜联路888号110室

  4、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5、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股东关系结构图如下:

  ■

  8、关联关系说明:

  网新机电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陈均先生现任众合科技副董事长;且网新机电原是众合科技第二大股东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尚科技”)(注:2019年8月5日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网新机电100%股份转让给杭州霁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尚科技系众合科技母公司浙江浙大网新集团全资子公司,故形成关联交易。

  9、浙江众合霁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目前暂无财务状况。

  10、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以上担保额度是与被担保方债权人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确定以被担保方拟实际发生的业务为依据,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2、被担保方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情况:

  供应链公司另一股东网新机电以其持有的供应链公司股权以最高额股权质押担保方式为上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3、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

  4、担保额度可用于被担保人对外融资等各类负债业务。

  五、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公司为解决供应链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满足其持续发展需要提供的担保。

  3、反担保情况:供应链公司另一股东网新机电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公平、对等,并由网新机电以其持有的供应链公司股权以最高额股权质押担保方式为上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公司为供应链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关联担保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以上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鉴此,董事会同意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独立董事意见

  1、我们事前对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0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核实,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公司为供应链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促进公司业务做大做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等程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以上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鉴此,同意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本次担保之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280,262.72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12.31%;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 担保对外担保余额为 87,049.37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4.88%;本次担保事项通过审议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35,000 万元人民币,占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54.47%。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42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下午13:00召开。经会议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保概述

  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本次责任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

  3、责任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每年的事故赔偿限额)

  4、保险费额: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全体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请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降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以及引发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为其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发展。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43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经2020年4月28日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定于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14:30在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事项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14:3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9:15—15:00

  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听取《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2、会议议案:

  ■

  (一)议案情况

  1、议案(5)、(8)、(9)、(10)、(1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7)、(9)、(10)、(11)、(12)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二)披露情况

  议案(1)至(13)业经2020年4月28日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4)业经2020年4月28日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三)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或信函。股东参加会议登记的时候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3日下午收市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不包括期间的非工作日)。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

  邮政编码:310052

  电 话:0571-87959003,0571-87959026

  传 真:0571-87959026

  联 系 人:何俊丽葛姜新

  (二)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4月28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25

  2、投票简称:众合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性质: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对可能增加的临时议案是否有表决权:有□    否□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议案意见栏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44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并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没有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较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了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八)关于苏州科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苏州科环2019年累计实现利润低于承诺利润,承诺人需按协议约定向本公司以先股份后现金的方式进行补偿,补偿事项产生的相关收益将计入公司当期营业外收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条件,同意公司为47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260万股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二)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53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416万股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三)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同意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四)关于设立员工激励基金的议案

  关联监事沈方曦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非关联监事全票赞成通过,同意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2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回避1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五)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45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2019年度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及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及方法

  报告期末,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难以按单项工具进行评估计量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方法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或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19年度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存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依据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222.8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主要明细说明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二)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三)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四)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

  (五)存货跌价准备

  ■

  四、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14,222.81万元,将减少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8,836.14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46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0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公司定于 2020年5月6日(星期三)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办 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具体方式如下:

  1、时间:2020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 15:30

  2、嘉宾: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何昊先生,董秘何俊丽女士,战略发展部、营销中心总经理 邱奎

  3、接入方式:

  (1)中文:023-63623333

  (2)国际:+86-23-62737100

  (3)参会密码:740778117

  上述电话会议接受卖方参会,如需参加请提前告知外呼接入,会议实行白名单制度,东北证券机构签约客户如不在白名单请提前申请添加或外呼接入。

  4、投资者也可扫描如下二维码,通过每市、同花顺、约调研端口同步接入。

  ■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47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无偿捐赠及减持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合科技”)于2020年4月29日收到公司第六大股东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教育”)的《关于捐赠和出售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决定》。目前网新教育持有公司股份11,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17%,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3个月内(窗口期除外)通过二级市场(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82%;通过无偿捐赠的方式向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不少于740万股的众合科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5%。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网新教育持有公司11,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

  二、捐赠事项的主要内容

  1、捐赠事项概述:

  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为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回馈社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3个月内(窗口期除外),拟通过无偿捐赠的方式向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不少于740万股的众合科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5%),用于支持浙江大学的教育科研事业和人才培养。

  2. 受赠方简介:

  (1)名称: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

  (2)性质:非公募基金会,属慈善组织

  (3)成立日期:2006年7月27日

  (4)理事长:任少波

  (5)基金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校友活动中心

  (6)宗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工作融入到基金会运行发展的全过程中。汇八方涓流、襄教育伟业,全面支持和推动浙江大学的建设和发展。

  (7)业务范围:(一)支持浙江大学教学和科研设施建设;(二)支持浙江大学人才引进,包括聘请世界知名学者来校讲学等;(三)按照相关规定,资助优秀教师和在校学生出国(境)交流及召开国际学术会议;(四)设立奖教金、奖学金,资助在校贫困学生;(五)支持与学校教育事业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相关的项目。

  3、捐赠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三、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战略规划调整。

  2、股份来源:股权转让;

  3、减持方式:通过二级市场(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3个月内(窗口期除外)。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预计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82%。若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内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无偿捐赠股份及减持股份及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股份及捐赠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前述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网新教育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决定减持的具体时间和数量。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2020年3月25日,公司第二大股东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众合科技6.42%的股份,已通过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月1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浙江朗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众合科技5%股份转让给朗讯信息,5%转让给网新机电,目前已通过浙大网新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相关股权转让手续尚未完成。上述股权转让手续完成,以及本次减持股份及捐赠股份计划完成后,众合科技2020年员工持股平台将成为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

  四、备查文件

  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捐赠和出售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决定》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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