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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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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以客车为主兼顾零部件产品的开发、制造和销售。客车产品涵盖从5米到18米不同系列各种档次,用途主要为公路、公交、旅游、团体、校车等细分市场。公司经营以订单为主线,实施客户化定制。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坚持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发展。

  客车行业易受国家政策的影响,易出现政策性波动。由于当前国家补贴政策对国内新能源客车的逐步退坡,客车行业总体处于逐步下滑阶段,公司在行业内排名靠前,属于客车行业主流企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受行业新能源政策再次退坡影响,行业需求进一步下降,市场有效需求不足。根据中国客车信息网统计数据,行业6米以上客车销售143721辆,同比下降12.1%,只有海外出口市场受“一带一路”政策拉动出现一定增长。2019年客车行业销量集中度进一步提高,行业竞争加剧。

  报告期内,面临国内外宏观环境和行业严峻的发展形势,公司主动调整业务战略布局,抢抓市场机遇,精准理解客户需求,产品结构不断优化,高端化、大型化转型加快。全年累计销售客车15038辆、实现销售收入67.4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94%、10.9%;实现净利润3307.19万元,同比下降9.57%。

  在技术研发方面,公司全面提速科技创新步伐。围绕市场结构转型和核心竞争优势,相继推出了智能化高端旅游大巴、全新一代N系列公交平台、7米-12米全系列燃料电池客车平台、镁合金轻量化客车等创新产品。紧跟汽车产业能源化、智能化、网联化三大变革趋势,自主掌握了燃料电池发动机集成技术、动力电池安全控制技术、智能驾驶线控底盘及控制决策技术、车联网平台基础技术等下一代智能网联客车新型核心技术。

  对未来发展的展望:

  2020年传统客运市场需求将有所下降,加上新型肺炎疫情扩散影响,导致国内车辆更新计划延期或取消,海外出口订单减少,市场存量竞争更加激烈,预计2020年客车行业整体需求量将出现持续下滑。

  在市场机遇方面,随着中国持续扩大开放,共商共建共享“一带一路”,都将赢得新的出口商机;各省市陆续出台客车行业购车优惠政策、蓝天保卫战、环境治理要求,新能源汽车刚需仍有空间;旅团、校车、高端商务、景区用车、城乡、物流车市场仍有较大市场空间。

  公司2020年计划销售2万辆,实现销售收入73亿元。主要措施如下:

  1、打赢市场攻坚战:加强一线城市市场开拓、加大海外市场开拓力度;继续保持新能源行业优势,拓展旅团、校车、客运市场;整合营销资源,构建大服务平台,增强一体化协同发展。

  2、做好产品车型升级:瞄准未来发展趋势、对标一流找差距,加大投入集中优势资源,提高正向开发能力,打造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

  3、提升组织保障能力:坚持客户导向、价值创造导向,基于核心业务优化组织结构、制度流程,并用信息化手段巩固。

  4、加强成本管控:持续开展“挖潜降耗、降本增效”活动,制定年度降成本目标与具体推进计划,加强过程调度、严格监督考核,确保降成本目标落到实处。

  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对客车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制定针对性的应对方案,在风险可控的前期下,推动业务有序开展。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趋势,继续深耕细分市场,抢抓市场机遇,减少疫情影响冲击。同时,公司内部成立疫情防控组织,确保公司生产运营正常开展。

  2、受新能源补贴退坡影响,新能源客车市场需求可能存在下滑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新能源客车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掌握新能源客车核心技术,不断降低新能源客车成本;深入研究新能源客车商业模式创新,逐渐从销售产品向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转型,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和产品附加值。

  3、客运市场可能继续受高铁、民航、私家车的影响,市场需求存在进一步萎缩的风险。

  应对措施:加强对市场需求的研究和分析,针对不同的细化市场打造有竞争力的产品,加大旅团产品等盈利能力强的产品研发和推广,加快市场布局和资源投入,提升市场占有率;积极占领细分市场,如高端商务车、城乡一体化用车等。

  4、出口市场受贸易摩擦、主要经济体经济下滑、汇率变化等,存在不确定风险。

  应对措施:加强海外市场和客户风险评估,对可能出现的贸易保护,及时制定应对策略;整合集团内外部资源,聚焦核心市场,实现出口业务更大突破;拓展海外融资能力,海外提升海外业务金融服务水平。

  5、受汽车排放标准升级、原材料价格波动和国内劳动力成本上升影响,可能增加公司各项成本的风险。

  应对措施:继续开展降本增效工作,加强采购、生产、销售、管理费用等关键环节的成本管控,加大对重大费用项目的控制;同时,通过优化设计、定额管理、规范化采购等措施降低成本。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前述准则,并根据前述准则关于衔接的规定,于2019年1月1日对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相应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编号:2020-029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二次董事会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9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销售新能源客车的国家补贴资金大部分尚未到位,预计将给公司的资金需求带来较大压力。为保证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2019年暂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表示认可,认为: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健康发展的需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也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详见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申传东、李树朋、吴汝江未参与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关于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2019年度的部分应收账款和存货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012.90万元,对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合计为14,537.46万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根据国家财政部有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公司2019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同意支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85万元,并聘任其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详见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9年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汝江未参与表决;

  十三、关于公司2020年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了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2020年拟向下列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振兴路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亿元,有效期一年;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振兴路支行申请下游供应链业务综合授信额度2亿元,有效期一年;

  2、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东昌府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13亿元,有效期一年;

  3、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有效期一年;

  4、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铁路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4亿元,有效期一年;

  5、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3亿元,有效期一年;

  6、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亿元,有效期一年;

  7、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89亿元,有效期一年;

  8、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2亿元,有效期一年;

  9、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4亿元,有效期一年;

  10、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亿元,有效期一年;

  11、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有效期一年;

  12、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75亿元,有效期一年;

  13、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有效期一年;

  14、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有效期一年;

  15、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亿元,有效期一年;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银行商用车辆按揭额度人民币3亿元,有效期一年;

  16、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7亿元,有效期一年;

  17、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5亿元,有效期一年;

  18、向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开发区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亿元,有效期一年;向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开发区支行申请法人工程机械与营运车按揭贷款人民币2亿元,有效期一年;

  19、向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亿元,有效期一年;

  20、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有效期一年;

  21、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5 亿元,有效期一年。

  上述向金融机构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127.57亿元,用于办理短期贷款、长期贷款、商业及银行承兑汇票、国际及国内贸易融资、信用证开立、保函开立、票据质押融资、供应链融资等综合授信项下的业务。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增加8亿元汽车回购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增加汽车回购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5月26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20-025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于2020年5月26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19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261号本公司一楼104会议室。

  二、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7、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增加8亿元汽车回购担保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编号:2020-029),在审议第6项议案时,公司控股股东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表决;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代表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和持股凭证。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翠萍、赵磊

  联系电话:0635-8322765

  联系传真:0635-83228905

  2、会议费用:参与现场会议股东及委托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57”,投票简称为“中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盖章):

  注意:授权委托书还应当注明如下信息:

  1、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20-027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届二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动情况。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健康发展的需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也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2019年度的部分应收账款和存货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012.90万元,对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合计为14,537.46万元。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已基本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九、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20-023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 号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16 号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通知的要求,公司应当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收入的会计政策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与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相关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 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 付账款”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合并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将合并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 收到的现金”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专项储备”项目。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变更的主要内容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 16 号)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变更,本次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十届二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20-022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通客车”)于 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经营状况,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和存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17,012.90万元。

  具体如下: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考虑包括客户的财务经营情况、预计客户回款的数额与时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信用风险组合的划分、以历史损失率为基础同时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而确定的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一系列因素。公司本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15,147.60万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增加39.19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增加1,016.53万元,合计增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6,203.32万元。

  2、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属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公司综合考虑存货状态、库龄、持有目的、市场销售价格、是否已有合同订单等因素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并与存货账面价值进行比较,2019年度按照各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09.58万元。

  三、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总额17,012.90万元,对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合计为14,537.46万元。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 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20-021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十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申传东、李树朋、吴汝江在相关事项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届时关联股东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通集团)须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2、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中通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注册资本12,0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中华路9号。法人代表:宓保伦;经营范围为:客车(含电动客车、专用汽车、车载罐体挂车)制造销售;商用车销售、汽车底盘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含电器仪表及蓄电池)制造销售;汽车类生产与检测类设备的生产、安装、销售及维修。公交客运、物流运输、宾馆服务、旅游、汽车维修、汽柴油、润滑油零售;房地产开发、重钢结构、轻钢结构、多次高层钢结构及网架的生产、销售、安装;土木工程建筑、资质范围内自营进出口业务(以上设计前置审批许可项目的,限分、子公司经营)。(以下经营项目凭资质证书经营)大型钢板仓、储备库、研发、设计、建设;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研发、设计、施工。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通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占公司总股本的21.07%,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9年末,中通集团的总资产为1,627,071万元,净资产135,70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49,130万元,净利润4,080万元。2020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采购原材料及油料。中通集团多年来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2、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山东省交工集团)

  (1)基本情况

  山东省交工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中通集团的控股股东,注册资本18,500万元,注册地址:济南市济洛路168号。法定代表人:李树朋;经营范围:客车、专用车、工程机械、钢结构的生产制造与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及技术咨询;机械维修;设备及物资供销(不含专营专卖产品)、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信息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省交工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中通集团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9年末,山东省交工集团总资产为19,541.90万元,净资产为3,370.1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9,746.29万元,净利润为-528.88万元。2019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钢材。山东省交工集团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

  3、聊城中通新能源汽车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新能源”)

  (1)基本情况

  聊城中通新能源汽车装备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2000万元,注册地址: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中华北路9号。法定代表人:段东升。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专用汽车、车载罐体、挂车、汽车底盘、汽车零部件(含电器仪表及蓄电池)的制造、销售;汽车类生产与检测设备的生产、销售;商用车销售。汽车制造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城市及农村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水域保洁服务;公厕保洁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养护。环保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厂房租赁、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不含期货、证券及相关业务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不含消费储值卡等相关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上述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通新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中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9年末,中通新能源的总资产为85,713万元,净资产为17,26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69,633万元,净利润为1,556万元.2020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中通新能源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4、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潍柴动力)

  (1)基本情况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93387.3895万元。经营范围:内燃机、液压产品、新能源动力总成系统及配套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维修、进出口;自有房屋租赁;钢材销售;企业管理服务(以上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潍柴动力与山东交工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同为山东重工集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3,683,167.45万元,净资产为6,977,472.54万元,营业收入17,436,089.25万元,净利润1,190,700.71万元。2020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其采购客车发动机等零部件。该公司为国内主要发动机制造商,业绩优良、信用度良好,为公司常年合作伙伴。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5、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为潍柴动力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25679万元,经营范围:汽车变速器、齿轮、轴件等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服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潍柴动力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624,098.48万元,净资产为988,494.02万元,营业收入1,510,800.23万元,净利润132,748.42万元。2020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其采购客车变速箱等零部件。该公司为上市公司潍柴动力的控股子公司,是国内主要汽车变速箱制造商,信用度良好,为公司常年合作伙伴。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6、山东通洋氢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经营范围:电驱动系统、燃料电池发动机、氢能装配、新能源作业车(包括纯电动及燃料电池的叉车、场地车、场地作业车等)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且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该公司担任董事、本公司监事在该公司担任监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69,619.80万元,净资产为7,568.99万元,营业收入18,129.38万元,净利润-787.41万元。2020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其采购生产客车所需电控电机系统等零部件。该公司为生产客车所需电控电机系统的主要供应商,控股股东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度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7、潍柴(扬州)亚星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的控股股东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与山东交工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同为山东重工集团。注册资本10,084.52万元,经营范围:客车客车底盘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汽车零部件研究开发、制造、销售及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汽车技术、业务等咨询服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重工集团控股的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之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3,887.78万元,净资产为5,347.28万元,营业收入20,240.92万元,净利润60.21万元。2020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其采购客车零部件以及销售零部件。该公司是国内商用车及零部件生产制造商之一,信用度良好,为公司合作伙伴,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

  8、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的控股股东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与山东交工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同为山东重工集团。注册资本22,000万元,经营范围:客车、特种车、农用车、汽车零部件的开发、制造、销售、进出口及维修服务。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经营)。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重工集团控股的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之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19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505,464.25万元,净资产为20,204.03万元,营业收入197,319.12万元,净利润1,312.27万元。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其销售空调、座椅等客车零部件。该公司是国内主要客车整车制造商,为A股上市公司,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

  9、德州德工机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山东交工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同为山东重工集团,注册资本4,679.00万元,注册地址德州经济开发区百得路南蒙山路东侧,法定代表人江奎。主营业务装载机、筑养路工程机械及零部件研制、生产、销售、维修、租赁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房屋租赁;搬运装卸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重工集团为其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之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81,107万元,净资产36,08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9,868万元,净利润283万元。2020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其采购客车零部件。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

  10、中国重汽集团济南豪沃客车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山东交工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同为山东重工集团,注册资本58,0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章丘市潘王路19777号,法定代表人刘培民。主营业务客车、客车底盘及零部件生产、加工;进出口业务;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汽车工业技术服务;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及零部件的批发;车用气瓶安装业务(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重工集团为其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之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9.63亿元,净资产-4 亿元,主营业务收入8.05 亿元,净利润-7.16亿元。2020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其销售客车座椅。该公司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

  11、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与我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山东重工集团,注册资本160,000 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西路 40-1 号;法定代表人:吴汝江;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以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重工集团为其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之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山东重工财务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为: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45,743.2万元,资产总额为3,215,093.6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0,926.4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76,766.44 万元。

  公司在山东重工财务有限公司为下游客户办理按揭贷款购车业务,为国内客车生产企业所普遍采用的一种销售模式,该公司具有相关业务资质和风险控制能力,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12、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与我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山东重工集团,注册资本:110,000万元,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D座13层;法定代表人:申传东;经营范围:融资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销售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建筑材料;项目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重工集团为其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之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81,177.30万元,净资产128,089.32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37,276.64万元,净利润6,317.2万元。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公司在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下游客户办理按揭贷款购车业务,为国内客车生产企业所普遍采用的一种销售模式,该公司具有相关业务资质和风险控制能力,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2)关联企业定价政策和依据,有国家定价标准的,适用国家定价标准,没有国家定价标准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公司通过招标的方式,已与上述关联方已签署采购协议,具体数量和金额将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实施。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均汽车零部件及原材料采购,采购价格不高于市场价,且大部分都是采用招标方式进行的。

  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定价均按照公司统一对外销售价格确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3、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劳务服务往来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并通过招标方式的确定交易价格。

  由于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且其中大部分关联交易均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使公司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并了解了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后,发表了以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正常业务往来,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后,同意该等议案的实施并发表了以下意见: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等交易属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正常业务往来,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十届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 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公告编号: 2020-028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以及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2019年度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85万元人民币,包括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3,600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23家境内分所。

  信永中和已加入 ShineWing 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国际)会计网络,为 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的核心成员所。信永中和是第一家以自主民族品牌走向世界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埃及、马来西亚、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德国、台湾、泰国设有 13 家境外成员所(共计 56 个办公室)。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目前在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Bulletin(国际会计公报,简称 IAB)公布的国际会计机构全球最新排名位列第 19 位。

  信永中和济南分所成立于2009年9月10日,系信永中和在国内设立的23家分支机构之一。负责人为郝先经,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001号中国人寿大厦南楼17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1025970317734,已取得山东省财政厅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363705)。

  信永中和济南分所的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信永中和济南分所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已按信永中和统一的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

  2、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2月29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679人,从业人员数量533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路清,中国注册会计师,自1989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自2009年至今在信永中和济南分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三十余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路清,现兼任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的独立董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超,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9年至今在信永中和济南分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十多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 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73,0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44,6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9,700万元。

  截止2020年2月29日,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70个(含港股),其中,A股项目289个、H股项目13个,A+H项目9个,A+B项目4个,B股项目1个,港股项目(不含H股)54个。

  4、执业信息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路清,中国注册会计师,自1989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自2009年至今在信永中和济南分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三十余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路清,现兼任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的独立董事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詹军,中国注册会计师。自1994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以来,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内控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业务,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二十余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超,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9年至今在信永中和济南分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十多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六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均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6、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8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已连续1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9 年度年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 较好地完成了2019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3.公司于2020 年4 月27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3、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编号:2020—024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汽车回购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8亿元汽车回购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解决在公司产品销售过程中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客户的付款问题,进一步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扩大市场份额,公司通过与银行或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为客户购车提供按揭贷款、承兑汇票及融资租赁服务等业务合作模式,同时,公司为客户购买本公司产品而申请金融机构按揭贷款、承兑汇票或融资租赁服务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通过该种合作,公司可以实现及时回款。对于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承兑汇票或融资租赁服务中达到回购条件的逾期客户,公司通过催收、法律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大部分客户通过催收不会形成最终风险。公司成立有专门法务机构及各营销办事处在客户所在地采取控制风险措施,使公司所承担的风险降到最低。

  该事项已经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和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担保额度为22亿元人民币。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所需按揭贷款客户也日益增多,公司拟将汽车回购担保额度由22亿元增加到30亿元。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信誉良好且具备金融机构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客户。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按照合作协议,公司负责向合作金融机构推荐资信良好的购车借款人,双方督促贷款人按照协议的要求履行其应承担的义务。

  2、贷款的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的约定逾期三期未偿还贷款时,公司以预付回购款的形式代借款人垫付所欠合作金融机构的贷款本息。达到回购条件的,公司无条件回购金融机构对借款人的债权或借款人的车辆。

  公司客户因购买本公司汽车产品而申请银行汽车按揭贷款时,本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汽车回购担保。担保额度由原来22亿元人民币增加至30亿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汽车回购为国内比较普遍的汽车按揭贷款方式,该项业务的实施有利于拉动公司销售收入的增长,同意该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为下游客户提供购车按揭回购担保总额度为30亿元,占公司 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9.53%。其中需承担汽车回购责任余额为18.61亿元。

  因客户按揭担保贷款逾期,公司代垫款余额为4242.54万元。除此之外,无其他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公告编号:202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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