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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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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6,585,14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以“创新即时诊断、引领智慧医疗”为经营宗旨,主要从事POCT快速诊断试剂与快速检测仪器的自主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多年持续研发投入,公司构建了以全血滤过技术、多重抗体标记技术、胶体金炼制技术、化学发光磁酶免疫技术为核心的技术平台以及高通量智能POCT定量检测平台,形成了覆盖感染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肾脏疾病、糖尿病、妇产科优生优育、健康体检六大领域20余类疾病检测的产品线,公司产品目前已应用于国内各级医院、卫生服务中心、社区门诊、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中。

  (二)主要产品或服务的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POCT快速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POCT快速诊断试剂与快速检测仪器,其中快速诊断试剂分为感染性疾病系列、心脑血管疾病系列、肾脏疾病系列、糖尿病系列、妇产科优生优育系列、健康体检系列等六大类。

  ■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等均通过公司采购中心统一采购,公司向供应商采购的情况如下:

  ①原材料:公司原材料主要为向供应商采购的用于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等,其中公司快速诊断试剂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抗体抗原及相关材料、硝酸纤维素膜等,公司快速检测仪器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电脑、工业主板、触摸屏等相关硬件以及触摸屏、打印机、电源等仪器组件。

  ②外购件:公司外购件主要为向供应商采购的卡盒、包装盒、铝箔袋、说明书、塑胶件等需要单独进行设计和定做的非标准化物件。

  ③外协件:公司外协件主要为外协单位生产并经公司根据要求组织验收的按键板、LED灯板与3G兼USB接口板等。

  ④产成品:公司代理的产成品为向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采购的诊断仪器与诊断试剂等可直接对外出售的产品。

  公司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劳务均由本公司员工在生产车间中提供。除少部分代理产品外,公司自产的半成品与产成品均在生产车间中加工形成,不存在向供应商采购劳务、自产半成品与产成品的情况。

  (2)供应商遴选与考核

  公司为了从源头上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设计了严格的供应商遴选及考核机制,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录,由采购中心负责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对于新供应商,由采购中心进行初步筛选,产品评鉴合格后由采购中心、生产中心、质量中心填制《供应商试样管理表》,再将其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采购中心至少每半年就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质量、交期、价格、配合度、技术支持等进行后续考核,填制《供应商评审记录表》,对其资格持续跟踪,淘汰不合格供应商。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主要供应商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同业竞争关系、其他利益安排。

  (3)采购流程

  每月物控中心根据产品生产计划以及原材料安全库存生成采购计划,下达至采购中心,采购中心从合格供应商资料库中选择合适的供应商,根据协商好的价格、付款条件、货期、质量保证条件等签订采购合同。公司质量中心根据《来料检验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对来料物资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合格品入库。如出现不合格品则由采购中心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方式根据产品本身的供销特点,分为备货生产和按单生产。备货生产主要通过对成品库存的分析设定安全库存进行提前生产入库,适用于半成品、订单较多的产品。按单生产主要根据签订的销售合同进行产品生产,适用于订单较少的产品。

  生产计划是物控中心依据公司与营销中心销售部共同核定的产品安全生产量以及销售部制定的销售预测,综合参考生产周期、物流周期、采购周期、生产各工序人员操作配比、仓储空间、产销平衡等因素共同制定,分为试剂生产计划以及仪器生产计划。生产中心对生产计划进行分解,组织物料,并落实具体工作。

  生产中心将质量检验贯穿于生产全过程中,严格按照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相关标准进行管理,且由质量中心进行全程监控,保证了产品质量的稳定。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经销和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营销管理体系,设置了营销中心专门负责经销商的发展、培训和管理工作,协助经销商对终端客户提供产品技术服务,并通过客户的反馈需求不断完善自身产品;与此同时,公司组建了一支精干的销售团队,不断加大对国内各级医院、卫生服务中心、社区门诊等医疗机构直销业务的开发力度。

  (1)经销模式

  公司制定了《经销商选择与审核规程》,对经销商进行严格筛选。区域销售经理对意向经销商的经营资质、经营能力、市场信誉度等进行初审合格后填制《经销商档案表》并提交区域总监审核,区域总监审核通过后由销售内勤复审进行备案后方可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协议》。公司在《经销协议》中设定的条款均为格式条款,如果经销商对格式条款提出修改意见,或者其经销价格低于《产品报价表》,销售内勤需将《经销协议》提交总经理审批后方能签订。

  营销中心为每个经销商单独建立《经销商客户档案表》,至少每年对经销商的经营效率、付款及时性、专业性、配合度、成长能力进行考核评价,进行经销商分级,填制《经销商分级登记表》,加大对优质经销商的支持力度,淘汰不合格经销商。

  (2)直销模式

  公司开发了部分终端医疗机构采用直销的方式进行销售。在直销模式下,公司与终端医疗机构或其指定的配送商签订框架协议,就销售价格、结算方式、退换货等销售政策进行约定。当终端医疗机构有采购需求时,由终端医疗机构或其指定的配送商向营销中心提交采购订单,确定具体的采购品项、数量和型号,公司及时安排向客户发出商品。公司根据直销客户的回款政策授予不同的信用期,一般情况下信用期为1年以内。

  二、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所处行业是体外诊断行业里的细分行业——POCT快速诊断试剂。

  体外诊断行业是医疗器械行业的一个分支,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知识密集、资金密集型的高技术产业,是传统工业与生物医学工程、电子信息技术和现代医学影像技术等高新技术相结合的行业。体外诊断在疾病预防、诊断、监测以及指导治疗的全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现代疾病与健康管理不可或缺的工具。近年来,在各种新技术迅速发展以及大部分国家医疗保障政策逐渐完善的环境下,体外诊断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已成为医疗市场最活跃并且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目前,全球体外诊断市场增速最快的来自于新兴市场,虽然中国、印度、巴西等新兴市场占据的份额较小,但由于人口基数大、经济增速快以及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近几年医疗保障投入和人均医疗消费支出持续增长,体外诊断作为新兴产业拥有良好的发展空间,正处于高速增长期。

  POCT属于体外诊断行业的细分领域,随着医学的诊断和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急诊部门、监护室、手术室、环保和食品卫生监测、法医以及军事检验均需要通过体外诊断获取更加快速准确的数据。传统的检验医学在实现自动化以后,检验质量和速度虽有了明显的提升,但由于分析过程当中仍存在复杂的操作步骤,难以在短时间内得到检验结果。POCT不需要专业临床检验师操作,可以省去样本处理、样本送检、设备检测、数据处理以及数据传输等诸多步骤,直接快速地得到结果,为患者在最佳时间窗口就诊创造条件,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凭借其使用便捷、应用范围广泛的特点,POCT不断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目前已成为体外诊断行业发展最快的细分领域之一。

  我国POCT市场起步较晚,尚处于发展初期,整体市场规模较小,医院等终端渗透率较低,因而存在广阔的潜在市场。目前我国体外诊断产业仍处于成长期,国内行业集中度较低,主要为试剂厂商,且大部分为中小企业,产品品种少,厂家数量多。国内主要的POCT生产厂家主要有万孚生物、基蛋生物、瑞莱生物和本公司等。

  公司主营产品为POCT快速诊断试剂与快速检测仪器,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公司收入规模持续增长,已经成为国内体外诊断领域,尤其是POCT领域主要供应商之一,在该细分领域已经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以“成为中国POCT领航者”为发展愿景,以“创新即时诊断、引领智慧医疗”为经营宗旨,坚定不移地执行“以高新技术为先导、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为核心、以生产为基础、以营销网络为支撑”的发展战略,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优化产品结构,强化服务质量,以将公司打造成为“一家为医疗机构提供创新领先医疗产品服务的龙头企业”的目标而努力。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115.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1%。其中,1、快速诊断试剂实现营业收入16,167.81万元,较上年度增长5.06%;2、快速诊断仪器实现营业收入449.2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2.34%,主要是新产品的仪器平台在上年已有一定的积累,故本年度的仪器销售金额和毛利率均有所下降;3、检验服务实现营业收入603.43万元,较上年度增长60.05%,主要是子公司检验业务规模扩大;4、代理产品实现营业收入 67.10万元,比上年度下降91.87%,主要是公司优化产业结构,加大对自主产品的投入,代理业务占比逐渐减少;5、软件产品和技术服务营业收入分别为436.62万元、391.38万元,软件销售和技术服务自2018年下半年开展业务以来,规模增长显著。

  2019年,公司净利润4,250.6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1.9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52.5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2.39%,主要是本年度公司规模扩大,导致本年度较上年度的运营成本及人力支出增加。

  报告期内实现的新突破及具体开展的重点工作如下:

  1、助力推动胸痛中心建设

  根据国家卫计委印发的《胸痛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多省、市卫计委相继发文推动胸痛中心建设。公司针对胸痛中心建设中的各类问题进行分析和整合,实现了一整套完备的胸痛中心全面解决方案,成立了8大专业帮扶团队,成为国内首家提供胸痛中心从前期帮扶、方案设计、软硬件产品一体化实施整体服务的IVD企业,开创了胸痛中心建设的“明德模式”。

  在2019年度第二批次胸痛中心认证单位专家初审和网审结果通知中,由公司帮扶的医院顺利通过胸痛中心总部审核,成功实现帮扶一家,通过一家的帮扶目标。在湖北、江苏等地,公司帮助建设的多个胸痛中心项目已成功运行。

  2、“卒中云桥”工程建设

  “卒中云桥”工程是公司急危重症智能化救治体系建设的组成部分(同期还有胸痛中心、心电网络等),依托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关键技术,立足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临床路径、绿色通道等惠民政策,解决危急重症患者全流程防治质控管理的难题,打通一条从患者到专科团队的VIP救治通道,早发现、早治疗、早康复,搭建出一座让患者走向健康的生命之桥。

  公司“卒中云桥”工程在多家医院实施以来,优化了救治流程,提升了就医效率,挽救了无数危重患者生命,并助力多家医院实现并通过国家高级卒中中心认证,获得了卫生主管部门、医疗机构及患病群众的高度认可。

  3、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推动技术产品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了多款新产品如用于血气分析的PT1000湿式血气分析仪、ST-2000干式血气分析仪,采用磁微粒化学发光法的CF-10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定量分析仪,以及国内首款SAA化学发光法检测试剂血清淀粉样蛋白A(SAA)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以上产品的出现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增强了公司的竞争能力。

  公司持续的研发投入得到了良性产出,报告期内,公司取得授权专利13件,软件著作权6件,其中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外观设计专利6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专利59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23项,外观设计专利23项。

  此外,公司取得的产品注册证书数量为31件,其中一类注册证书1件,二类注册证书30件。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产品注册证书103件,其中一类注册证书8件,二类注册证书91件,三类注册证书4件。

  2019年,公司被武汉市科学技术局评为2019年度「优秀」科技创新平台。

  4、有效利用募集资金,合理改变募投项目建设

  公司首发上市募投项目的规划时间较早,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加上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发现目前的市场条件与当初设想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收益的市场条件存在一定差异,为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及收益最大化,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规划以及项目投资风险和回报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适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及项目投资进度等内容。在此过程中,公司保证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规定,谨慎逐步投入,充分发挥投入资金的效益。

  5、规范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这标志着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迈上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方面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本次通过认证的范围有:体外诊断仪器、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全自动免疫定量分析仪、免疫定量分析仪、化学发光诊断试剂、分子诊断试剂、血气分析专用试剂包的生产、销售的知识产权管理。

  6、控股子公司广东明志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开业

  广东明志医学检验实验室是一家专业从事基因检测等医学检验服务的第三方独立医学检验机构,在荧光定量PCR、免疫组化、分子病理、一代测序、高通量测序(NGS)技术平台上开展了数百项检测项目,业务涵盖个体化用药、遗传疾病诊断、病原体诊断分型、肿瘤性疾病风险评估、诊断及靶向治疗等多个领域。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司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前一报告期下降32.39%,主要是报告期费用支出较前一报告期增幅较大。公司一直秉承自主创新的发展道路,持续加大对研发项目的投入,不断优化现有产品,推出新产品,为了更好的配合新老产品的销售,公司不断优化营销团队,导致报告期研发费用支出、销售费用支出明显增加,同时,随着公司规模逐渐扩大,人力成本和日常运营成本也有所增加。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一)新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调整:

  1、资产负债表

  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2、利润表

  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调整“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列报顺序。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对报告期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对报告期对武汉光谷博润二期生物医药投资中心的投资,依据持有目的,在“其他权益工具”列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莉莉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8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1942002847

  发证时间:2019年11月28日

  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自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合格当年起三年内,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鉴于公司2019年已根据相关规定暂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7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公司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莉莉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19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作的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9)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861,319.99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186,132.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5,574,572.62元,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母公司利润为193,274,216.51元。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经营策略,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如下:

  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66,585,1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分配利润6,658,514.7元,占2019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7.67%%,剩余未分配利润31,016,673.29元结转下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分配比例可能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审计机构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E10189号),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0)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审计机构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E10188号),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24)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陈莉莉女士、王颖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5月21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6)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第五次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19-026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此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15-15:00。

  5、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8日。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1.2期22栋1层1室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1、《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袁天荣女士、赵曼女士及邓鹏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2、《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且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2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3、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1.2期22栋1层1室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国家股股东、法人股股东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5月20日下午16: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云、刘光辉

  联系电话:027—87001772传 真:027—65521900

  邮编:430075邮箱:mdswdsh@163.com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932,投票简称:明德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在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1.2期22栋1层1室会议室召开的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 托 日 期:       年    月   日

  (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8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英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9)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在总结2019年度经营情况及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结合2020年度的经营目标、市场开拓及发展规划制定的财务预算报告客观、合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861,319.99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186,132.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5,574,572.62元,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母公司利润为193,274,216.51元。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经营策略,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如下:

  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66,585,1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分配利润6,658,514.7元,占2019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7.67%%,剩余未分配利润31,016,673.29元结转下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分配比例可能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5、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自查表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在日常支付中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各募集资金的审批、支付,跟踪资金流向,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严格按照监管制度执行,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0)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24)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自身及关联人主营业务的协同合作,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第三次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0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0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46,28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0,416,569.1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7,770,357.8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2,646,211.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0,416,569.15元股款由主承销商、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扣除承销费和尚未支付的保荐费19,268,862.41元(不含税)后,将剩余募集资金321,147,706.74元于2018年7月5日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其中:应扣除的发行费用8,501,495.4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2,646,211.31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7月5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18】第0046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为便于募投项目管理,2018年7月11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12,646,211.31元分别转入4个募集资金分项目专户。实际转入312,646,200.00元,少转入11.31元,2018年7月11日募集资金分项目账户情况如下: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存入结构性存款10,000.00万元(内容详见2019年9月30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公司以募集资金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存入结构性存款10,000.00万元(内容详见2019年10月10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用账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2018年7月26日,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9年8月22日、2019年9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适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及项目投资进度等内容。根据以上决议内容,2019年9月1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重新做了分配,并注销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签订的相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因工商银行机构调整的原因,截止2019年11月5日,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中国工商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除签署协议的乙方由中国工商银行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变更为工商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之外,其他内容不变。

  2019年8月22日、2019年9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不存在违反监管协议的行为。本公司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年度未出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表附表1。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2019年8月22日、2019年9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适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及项目投资进度等内容。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9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 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5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日常经营需要,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拟新增与关联方EasyDx Inc.(以下简称“易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现就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做如下说明: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莉莉、王颖女士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0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EasyDx Inc.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TAX-ID:82-2414873

  住所:2656 Patton Road, Roseville, MN 55113

  企业性质:C Corp.

  成立日期:2017年7月25日

  股权结构:

  ■

  经营范围:Design, Development, Manufacture, Distribution and Servicing of Point-of-Care Blood Analysis Systems and Disposable Cartridges for Professional In-Vitro Diagnostic Use

  (Refer to the ISO Cert)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易度总资产为1,903,389美元,净资产为-1,102,866美元;收入为$2,592,630美元,净利润为-3,498,651美元。

  2、关联关系

  武汉德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武汉德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易度98.2%的股权,易度为武汉德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易度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较为稳定,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以及供货的及时性均符合公司的要求,具有良好的交易信用和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同期市场价格确定,遵守公允定价原则,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在实际交易中与关联方按日常订单进行采购及销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涉及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且该等交易遵守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该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该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自身及关联人主营业务的协同合作,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开展业务实际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3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1、新财务报表格式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新收入准则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3、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其中新收入准则变更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按照财政部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2、新收入准则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规定执行。

  3、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的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或者未到执行日期的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相关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有关规定。

  (五)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和股东权益的影响比例不会超过5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新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调整:

  1、资产负债表

  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2、利润表

  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调整“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列报顺序。

  (二)新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新金融工具准则

  1、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方面

  (1)以企业持有的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及企业管理该等资产的业务模式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权益工具投资一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资产减值方面

  金融资产减值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以便更加及时、恰当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按照《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相关要求编制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二)新收入准则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7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莉莉女士,独立董事袁天荣女士,财务总监周芸女士,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周云先生,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卫明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1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该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通过委托理财所参与的金融理财计划,投资方向主要为我国金融市场上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

  4、投资授权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方案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除低风险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以外的其他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4,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理财产品,拟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在该额度的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现金流量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4,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

  (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上述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宜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2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7.06亿元。2018年度立信为近1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顺利,中国注册会计师,权益合伙人。2004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大中型中央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的年报审计及挂牌、IPO等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15年,201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崔云刚,中国注册会计师、澳洲公共会计师,授薪合伙人。2002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大型央企、国企、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审计、内控审计及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17年,2014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余文琪,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项目经理。2015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担任过IPO审计、上市公司现场审计负责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5年,2015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除项目合伙人2018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以外,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其他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在以前年度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履行审计职责。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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