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08,284,0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热力生产,所生产的电力全部输入湖北电网,热力主要供给当地企事业单位。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可控总装机容量为375.51万千瓦,其中火电359万千瓦,风电14.35万千瓦,生物质2.16万千瓦。公司装机容量占湖北全省发电装机容量7,862.06万千瓦(含三峡2,240万千瓦)的4.78%,公司火电装机容量占湖北全省火电装机容量3,156.83万千瓦的11.37%。报告期内,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完成发电量188.61亿千瓦时,占湖北全省全年发电量2,972.87亿千瓦时的6.34%,同比增加17.68亿千瓦时,增长10.34%。全年完成售热量979万吉焦,同比增加26.13万吉焦,增长2.74%。
预计2020年全国新增装机1.2亿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投产8,700万千瓦,装机比重进一步提高,全国火电利用小时将呈现下行趋势。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将造成显著不利影响,由于疫情结束时间尚不明朗,影响程度还无法准确预测。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0年1月2日,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评级为AA+,“20长源01”债项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结果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湖北省宏观经济运行稳中有升,全社会用电需求旺盛,用电量实现稳定增长。全省全社会用电量2,214.30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42.87亿千瓦时,增长6.90%。全年来水量总体少于去年同期水平,各主要流域来水除汉江流域较去年同期增加四成外,长江干流、清江流域来水较去年同期偏少一至三成。水电(含三峡)全年共发电量1,356.9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7.77%,主力水电厂中,三峡电站全年发电963.8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69%;葛洲坝电厂全年发电189.4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21%;水布垭、隔河岩电厂全年分别发电22.70亿千瓦时、18.3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6.96%、32.76%;丹江电厂全年发电29.0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1.64%。非统调水电厂全年共发电76.8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0.51%。2019年,全省火电厂共发电1,485.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27%。火电发电量占全省全社会用电量的67.08%,有力支撑了全省电力正常供应。2019年,全省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3,856小时,同比减少79小时,其中水电3,692小时,同比减少313小时;火电4,793小时,同比增加268小时;风电1,960小时,同比减少199小时。全年统调火电机组利用小时4,978小时,同比增加349小时,为近8年来最高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发电量188.61亿千瓦时,售热量979万吉焦,机组利用小时5,120小时,同比增加488小时。
2019年国内煤炭市场供需总体平衡,价格涨跌幅度同比大幅缩小,价格总水平在合理区间内波动。一季度受大型煤企的矿难事故影响,煤炭供应量下降,价格小幅上涨。进入二季度后,随着煤矿生产正常,煤炭先进产能稳步释放,煤炭铁路运输能力持续增加,煤炭市场价格弱势调整,总体稳定。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完成年度入炉综合标煤单价742.47元/吨,同比下降32.79元/吨。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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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公司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本公司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9月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作出了修订,本公司已根据其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主要变化如下:
A、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行项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行项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B、新增“应收款项融资”行项目;C、列报于“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行项目的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D、明确“递延收益”行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行项目; E、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自“其他收益”行项目前下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行项目后,并将“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列于“资产减值损失”行项目之前;F、“投资收益”行项目的其中项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本公司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申请,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煤业的破产申请已被人民法院受理,其资产已于报告期内正式移交破产管理人,公司对其不再享有控制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报告期末,河南煤业及其全资子公司安兴煤业、兴华煤业已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和2020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9、2020-004)。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0-043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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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电大厦5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17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勤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做出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年度报告》中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第五节“重要事项”有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0-045)。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第十节“公司治理”有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实现营业收入736,610.74万元,发生营业成本617,657.68万元,税金及附加7,604.4万元,管理费用7,942.91万元,财务费用19,517.78万元,资产减值损失1,270.68万元,信用减值损失418.27万元,资产处置损失126.26万元,其他收益303.38万元,投资收益-562.62万元,营业外收支净额1,857.46万元,实现利润总额83,477.86万元,同比增加53,669.34万元;实现合并口径净利润59,126.08万元。2019年度,公司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5170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8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33,016.57万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46,622.76万元,减去计提2019年度的盈余公积3,301.66万元和2018年利润分配6,649.70万元后,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9,687.97万元;2019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7,298.83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同意以2019年末总股本1,108,284,080股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6元(含税),共计分红金额为17,732.55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财务审计业务过程中,能保持独立审计原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会议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经双方协商,确定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总额不超过70万元。审计期间,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发生的业务差旅费和住宿费等由其自行承担。以上费用的支付,不会影响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严格按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4名关联董事杨勤、赵虎、袁天平、薛年华回避了表决,出席董事会的5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规定(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2:50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电大厦5楼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47)。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编号:2020-048)。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0-044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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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电大厦5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17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如轩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0-045)。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十节“公司治理”有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长源电力公司2019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同意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33,016.57万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46,622.76万元,减去计提2019年度的盈余公积3,301.66万元和2018年利润分配6,649.70万元后,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9,687.97万元;2019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7,298.83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同意以2019年末总股本1,108,284,080股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6元(含税),共计分红金额为17,732.55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会议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经双方协商,确定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总额不超过70万元。审计期间,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发生的业务差旅费和住宿费等由其自行承担。以上费用的支付,不会影响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指引要求,在报告期内持续开展内部控制规范化建设的工作,并对公司所有纳入评价范围的经济业务与事项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公司在所有重大经济活动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同意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严格按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张立东先生作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会议同意将该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编号:2020-048)。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立东:男,1963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职董事。先后在武警水电指挥部工程处、电力生产处、电力机电处、工程项目管理局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在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任工程建设部水电处副处长,在国电新疆分公司(国电新疆电力公司)任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国电精河水电开发公司筹建处主任、国电艾比湖流域开发公司总经理,在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任工程建设部副主任、水电与新能源发展部副主任,在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水电产业运营管理中心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与董事杨勤、赵虎、袁天平、薛年华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持股37.39%)推荐人选,此外与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通过指定网站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0-046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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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9年财务概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016.57万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46,622.76万元,减去计提2019年度的盈余公积3,301.66万元和2018年利润分配6,649.70万元后,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9,687.97万元;2019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7,298.83万元。
二、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9年末总股本1,108,284,08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6元(含税),本次分配股利金额为17,732.55万元,占公司2019年实现的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比例为30.95%。本次不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2.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该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3.在本方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未发现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4.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周彪、汤湘希、汪涛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及相关说明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证券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0-047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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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2:50;
(2)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0年5月29日上午9:15~下午3:00;
(3)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4)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国电大厦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0-045)。
2.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十节“公司治理”有关内容。
3.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年度报告》第九节“公司治理有关内容”有关内容。
4.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3、046)。
6.关于续聘 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3)。
7.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4)。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内容。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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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登记日证券商出具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0年5月28日(星期四)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国电大厦2911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按本通知附件2的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在会前提交公司。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娟,电话:027-88717133、88717136,传真:027-88717134,电子邮箱:djcydl@sina.com。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6,投票简称:长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无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上午9:15~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名称: ,
持股性质: ,数量: ,
2.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3.对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019年度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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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