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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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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80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0-038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0年度具体审计业务情况与立信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自与公司合作以来,在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9年度,公司给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报酬为67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0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7.06亿元。2018年度立信为近1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18年底,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杜小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廖慕桃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张宁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具备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具备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有效执行了审计程序,能够真实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续聘期限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0年度相关审计费用。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80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0-039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珠海纳思达打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达打印”)的经营需求,为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同意公司为纳思达打印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以下简称“本次担保”)。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担保概述

  为支持纳思达打印的经营需求,为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公司拟为纳思达打印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含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权质押担保、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质押担保。

  本次融资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并签署与本次担保相关协议文件,最终的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过本次授权的担保额度,本次融资担保额度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珠海纳思达打印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5月29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栏港区平沙镇升平大道东839号2栋二楼A区206室25号

  法定代表人:严伟

  注册资本:101,389.2043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1R3PF4X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各种类集成电路产品及组件、计算机外设及其部件、相关软件产品;提供信息及网络产品硬件、软件、服务和解决方案;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激光打印机、多功能(传真)一体机、复印机及激光硒鼓、碳粉,墨盒、墨水、墨盒外壳,色带、带框、电脑外设等打印机耗材及上述产品的配件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的配件产品的加工和销售;项目投资;项目管理;互联网销售电子产品及其配件组件;科技中介服务;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等;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纳思达打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

  (三)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09,905.55万元,负债总额6,978.9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1,978.97万元),净资产102,926.58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313.01万元,净利润-313.01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0年3月31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142,032.39万元,负债总额39,070.7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34,070.74万元),净资产102,961.65万元;2020年1-3月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03万元,净利润-0.0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 本次拟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次融资担保额度为根据纳思达打印经营发展需要拟定的额度,担保方式包含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权质押担保、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质押担保。

  本次融资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纳思达打印的经营发展需要,为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公司已建立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对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的监控,掌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及担保风险情况,本次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本次融资担保额度。

  五、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审批总额为1,341,828.24 万元,实际使用总额为876,538.63 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32.54%、151.91%,其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审批总额为1,341,828.24万元,实际使用总额为876,538.63万元。

  截止目前,公司、纳思达打印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 风险措施

  公司纳思达打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无不良贷款记录,公司持有其78.9039%的股权,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拥有实际控制权,纳思达打印经营稳健,资信情况良好,本次担保为开展经营项目所需,公司为本次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纳思达打印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另一位股东珠海科创恒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21.0961%,未按股权比例进行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

  七、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为控股子公司珠海纳思达打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系根据其自身的经营需求进行的,为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本次融资担保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如实对外披露担保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事项,并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80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0-040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22号”及“财会[2019]16号”通知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因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下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 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修订通知》。

  3、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并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修订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修订通知》的主要内容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主要调整如下:

  (1)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

  2、财务报表格式的调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关于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财会[2017]22号”及“财会[2019]16号”通知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80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0-042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美国研发中心”和“美国再生耗材生产基地项目”,并将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合计41,606.4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10月11日《关于核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03号)核准,公司获准向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鸿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八个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640,23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7.74元。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32,499,980.2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5,247,830.00(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7,252,150.20元。其中491,187,486.98元用于智能化生产改造项目,658,191,232.56元用于美国再生耗材生产基地项目,257,873,430.66元用于美国研发中心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8110901012600622031专用账户。

  截止2017年12月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6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722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2015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15年11月18日召开的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16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16年12月28日召开的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17年5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140,725.22万元,对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智能化生产改造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49,118.75万元,“美国再生耗材生产基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65,819.12万元,“美国研发中心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25,787.34万元。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8年1月18日、2018年2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截至2018年6月12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本金及收益均已收回。

  2020年2月29日、2020年3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其中使用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06)。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购买理财产品。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1,927.2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智能化生产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将募集资金456.78万元置换预先支付本次非公开相关发行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8年8月10日、2018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对激光打印机的战略布局,以及中美贸易争端对原募投项目“美国再生耗材基地项目”实施造成的不确定性,将原募投项目“美国再生耗材基地项目”变更为“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一期工程首期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纳思达打印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50,000万元购买工业用地以及对应的厂房基础建设。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变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五)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美国研发中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5,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2019年5月16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8月10日、2018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美国再生耗材基地项目”变更为“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一期工程首期项目”后暂时闲置的15,819.12万元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2019年5月16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延长使用1.5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延长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美国研发中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延长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美国再生耗材基地项目”闲置募集资金15,819.12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延长使用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关于延长使用1.5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2020年4月27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余额为人民币108,485.55万元。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中账户合计余额72,257.97万元,与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余额人民币相差36,227.58万元,差异的原因为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收益人民币1,405.9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人民币3,185.62元,转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819.12万元。

  三、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终止募集资金项目

  单位:万元

  ■

  (二)终止募集资金项目原因

  “美国研发中心”和“美国再生耗材基地项目”是公司基于当时的市场前景和战略发展计划制订的,受目前全球疫情影响及前期中美贸易争端等因素的影响,上述项目的实施和推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截至目前,上述项目尚未投入资金,投资进度不及预期,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较低。为了保障投资的稳健性及投入产出效果,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布局需要,综合考虑市场环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美国研发中心”和“美国再生耗材基地项目”,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1,606.4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专项账户余额划转至公司其他账户等相关事宜。

  四、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美国研发中心”和“美国再生耗材基地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发展变化审慎做出的,公司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能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可以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助力,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说明与承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一)本次拟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一年;

  (二)本次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三)本次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承诺在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美国研发中心”和“美国再生耗材生产基地项目”,并将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合计41,606.4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发展变化审慎做出的。公司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能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可以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助力,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融证券认为,公司此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发展变化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发行人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项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此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80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0-04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9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公司拟举行 2019 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公司定于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约调研”小程序举行2019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约调研”小程序参与本次说明会。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纳思达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纳思达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纳思达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严伟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剑洲先生、副总经理程燕女士、技术负责人丁励先生、财务负责人陈磊先生、独立董事唐天云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80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0-045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是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购买标的公司(1)由彭可云、赵炯、王晓光、赵志奋、保安勇、濮瑜、王骏宇、珠海中润创达打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珠海中润靖杰打印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2)由赵志祥、袁大江、丁雪平、珠海诚威立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珠海欣威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3)由周欣、林辅飞、珠海横琴新区拓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珠海市拓佳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

  2、本次交易公司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及中国证监会核准通过。是否调整本次交易方案或终止本次交易、是否获得上述批准以及完成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有关的议案,并与交易对方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公司在披露发行股份购买预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将每三十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公司于2020年4月7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说明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仍在积极地推进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80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0-033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汪东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关联董事就关联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邹雪城先生、谢石松先生、唐天云先生、刘纯斌先生向公司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会计报表的有关规定编制完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309号)。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4,330,183.09元,实现母公司净利润 226,524,896.15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2,652,489.6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41,028,221.54元,减去公司上年度的现金股利分红85,058,501.32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59,842,126.75元。

  鉴于公司整体负债率偏高、且有重大投资事项(高栏港基地项目)并考虑全球疫情不可抗力风险带来的不确定性,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063,349,9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预计本次利润分配将派送现金106,334,999.90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19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2019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9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0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0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汪东颖先生、汪栋杰先生、严伟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0年度具体审计业务情况与立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珠海纳思达打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达打印”)的经营需求,为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公司拟为纳思达打印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含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权质押担保、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质押担保。本次融资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并签署与本次担保相关协议文件,最终的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过本次授权的担保额度,本次融资担保额度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22号”及“财会[2019]16号”通知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20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布局,在目前全球受疫情影响及前期中美贸易争端的背景下,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美国研发中心”和“美国再生耗材生产基地项目”,并将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合计41,606.4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专项账户余额划转至公司其他账户等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5月20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提交的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0-043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年度股东大会,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决议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应提交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审议《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第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次会议审议第8项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信息披露业务中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要点,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的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8:30-11:30,14:30-17:30;

  2、登记方式和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在2020年5月19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证券部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文第2点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剑洲、武安阳

  联系电话:0756-3265238

  传真号码:0756-3265238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证券部

  邮编:51906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2180

  (2)投票简称:纳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0年5月14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002180纳思达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0-03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阳云先生主持,关联监事就关联事项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报告期内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依法审议、见证、检查、监督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的讨论和决策,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执行情况。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会计报表的有关规定编制完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309号)。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4,330,183.09元,实现母公司净利润 226,524,896.15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2,652,489.6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41,028,221.54元,减去公司上年度的现金股利分红85,058,501.32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59,842,126.75元。

  鉴于公司整体负债率偏高、且有重大投资事项(高栏港基地项目)并考虑全球疫情不可抗力风险带来的不确定性,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063,349,9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预计本次利润分配将派送现金106,334,999.90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对公司2019年度报告签署专项审核意见及书面确认意见。

  《2019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9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0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违规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0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和资产资金的安全与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主席曾阳云、监事李东飞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回避表决导致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 50%,监事会对本议案不形成决议。因此,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珠海纳思达打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达打印”)的经营需求,为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公司拟为纳思达打印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含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权质押担保、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质押担保。本次融资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并签署与本次担保相关协议文件,最终的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过本次授权的担保额度,本次融资担保额度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专项审核意见及书面确认意见。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20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能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可以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助力,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5月20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提交的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80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0-036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原名称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2019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9月17日《关于核准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24号)核准,公司获准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成电路基金”)、珠海玫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玫澋”)、吕如松、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纳科技”)四个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6,603,221股。其中集成电路基金认购股份24,402,147股,珠海玫澋认购4,880,429股,吕如松认购4,880,429股,赛纳科技认购2,440,216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49元。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49,999,998.29元,扣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8,566,164.1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1,433,834.13元。其中50,000.00万元用于“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剩余22,143.38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专用账户。

  截止2015年9月28日,上述配套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9月28日出具的 “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572号”《验资报告》审验。

  (2)2015年9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124号文《关于核准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资评报(2015)沪第0181号”《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打印机耗材业务资产组价值评估报告》,赛纳科技持有的耗材资产组收购价为人民币2,250,000,000.00元,公司以新增股份的方式支付耗材资产组的全部收购价款,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0.49元,公司向赛纳科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9,809,663股。

  根据公司与赛纳科技签署《资产交割确认书》,上述耗材资产组已于2015年9月23日完成交割手续。

  2015年10月8日,公司向赛纳科技发行的109,809,663股股份,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已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上市手续,股份发行完毕。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10月11日《关于核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03号)核准,公司获准向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南山鸿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八个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1,640,230股。其中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股份5,587,599 股,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认购10,814,708股,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购9,661,139股,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认购5,371,304股,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认购5,227,108 股,深圳南山鸿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5,227,108股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227,108股, 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购4,524,156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7.74元。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32,499,980.2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5,247,830.00(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7,252,150.20元。其中人民币491,187,486.98元用于智能化生产改造项目,人民币658,191,232.56元用于美国再生耗材生产基地项目,人民币257,873,430.66元用于美国研发中心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专用账户。

  截止2017年12月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06日出具的 “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722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累计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9,117.91万元,本报告期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788.51万元,其中:用于支付购买赛纳科技的耗材资产组本报告期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5,000.00万元;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本报告期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26.88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820.66万元;8位自主架构CPU和32位指令架构通用CPU集成电路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本报告期共使用募集资金4,189.01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914.21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报告期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143.38万元;智能化生产改造项目本报告期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22.67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673.75万元;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一期工程首期项目本报告期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749.95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565.91万元;美国再生耗材生产基地项目本报告期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万元;美国研发中心项目本报告期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38,750.68万元,其中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余额为人民币30,265.13万元,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余额为人民币108,485.55万元。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07,861.58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差异人民币30,889.10万元,差异情况如下: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44001642035053013366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人民币0.01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44050164203500001633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人民币30,934.01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44050164203500001184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人民币4,669.59万元,三个账户合计余额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余额人民币30,265.13万元相差人民币5,338.48万元,差异的原因为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收益人民币1,434.19万元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人民币3,904.29万元。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811090101260062203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人民币48,634.10万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8110901012100744625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人民币23,623.87万元,两个账户合计余额72,257.97万元与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余额人民币108,485.55万元相差36,227.58万元,差异的原因为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收益人民币1,405.9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人民币3,185.62元,转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819.12万元。

  (三)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使用情况

  1、2007年公司IPO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60号”文核准,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曾用名,以下简称“万力达”)由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境内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3.88元。本次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4,3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825,748.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9,494,252.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07年11月1日全部到位,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会所验字(2007)第0620450206号”《验资报告》审验。

  截止2012年9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

  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877.84万元(包括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981.00万元)已于2015年4月23日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6年12月28日,募集资金账户完成销户,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3.88万元(为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2014年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资金募集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7月23日证监许可[2014]732号文《关于核准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万力达与赛纳科技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万力达置出资产作价为人民币398,920,180.00元,赛纳科技置入资产作价为人民币2,753,732,238.00元,置入资产交易价格超出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人民币2,354,812,058.00元,由万力达向赛纳科技发行股份购买,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4元,万力达向赛纳科技发行股份279,006,168股。

  2014年8月7日,赛纳科技置入资产已过户至万力达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珠核变通外字[2014]第zh14080500324号”《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手续已办理完毕。

  2014年9月15日,万力达向赛纳科技发行的279,006,168股股份,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已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上市手续,股份发行完成。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9月1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41035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的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二)监管情况

  公司于2015年9月1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珠海分行”)及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在建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公司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及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在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公司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与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建行珠海分行、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已在建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与珠海纳思达打印科技有限公司、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已在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19年7月2日与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建行珠海分行、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已在建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8位自主架构CPU和32位指令架构通用CPU集成电路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后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和协议约定的行为。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8位自主架构CPU和32位指令架构通用CPU集成电路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后,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在建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44050164203500001633。公司已于2019年7月2日将募集资金余额339,888,448.53元划款至上述专户中,实行专户存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788.5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本报告期产生效益17,719.89万元,已累计产生效益26,741.68万元;智能化生产改造项目本报告期产生效益393.43万元,已累计产生效益771.38万元;8位自主架构CPU和32位指令架构通用CPU集成电路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尚在建设期,尚未产生效益;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一期工程首期项目尚在建设期,尚未产生效益;美国再生耗材生产基地项目暂未开始实施,15,819.12万元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美国研发中心项目暂未开始实施,其中25,000.00万元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进行单独的财务评价,项目实施后的效益主要体现为缓解公司的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新设投资项目的议案》,将“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投资规模调整为18,060.54万元。另新增募投项目“8位自主架构CPU和32位指令架构通用CPU集成电路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投资规模为31,939.46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 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新设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

  2、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8年8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对激光打印机的战略布局,以及中美贸易争端对原募投项目“美国再生耗材基地项目”实施造成的不确定性,将原募投项目“美国再生耗材基地项目”变更为“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一期工程首期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纳思达打印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50,000万元购买工业用地以及对应的厂房基础建设。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 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

  3、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同时为便于募集资金项目的核算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8位自主架构CPU和32位指令架构通用CPU集成电路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4、公司于2020年2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同时为便于募集资金项目的核算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8位自主架构CPU和32位指令架构通用CPU集成电路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变更为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极海半导体有限公司。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先期投入金额925.71万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月2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038号”《关于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16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审计,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财务顾问对此事项无异议。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已完成。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化生产改造项目,截至2018年3月31日先期投入累计金额1,927.25万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4月2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284号”《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审计,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927.25万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40,819.12万元。具体如下:

  1、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美国研发中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18年7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9年5月16日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美国再生耗材基地项目”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5,819.12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18年8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9年5月16日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延长使用1.5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延长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美国研发中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长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美国再生耗材基地项目”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5,819.12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0年4月27日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19年12月31日,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和8位自主架构CPU和32位指令架构通用CPU集成电路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的投入;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智能化生产改造项目、美国再生耗材生产基地项目、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一期工程首期项目、美国研发中心项目。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对董事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延长对董事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延长对董事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止2018年2月23日,以上理财产品均已按期收回。

  2、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止2018年6月12日,以上理财产品均已到期收回。

  3、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其中使用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购买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9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编制单位: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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