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系具体从事铁岭新城区22平方公里土地一级开发以及铁岭新城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工作的城市综合运营商。主要经营业务即土地一级开发、新城区供水、污水处理、户外广告传媒、出租车运营及物资批发和零售等,其中土地一级开发业务为公司的主营业务。在土地一级开发业务方面,公司受铁岭市政府和铁岭市土地储备中心的委托,对铁岭市政府依法通过收购、收回、征收等方式储备的土地,组织实施拆迁、补偿安置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做到“九通一平”、使该等土地达到可出让条件,经国土部门验收后由铁岭市土地储备中心统一划拨或出让,公司按照与铁岭市政府签订的《土地一级开发合作协议》之约定享有土地划拨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在城市运营业务方面,公司通过招拍挂程序获得铁岭市新城区相关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后,经营铁岭市新城区供水、污水处理、出租车运营、广告传媒业务;在物资批发和零售业务方面,公司主要从事取暖煤炭经销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土地一级开发和城市运营业务以及相应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物资批发和零售业务为本报告期新开展业务。

  (2)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2019年,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调控政策仍然以稳为主、稳中趋紧,“房住不炒”仍是主基调,各地有效落实“一城一策、因城施策”的长效机制,因城施策更加灵活,多地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优化房地产相关政策。同时政治局会议提出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加强对房地产金融的管控,建立起“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公司土地一级开发区域铁岭市新城区位于辽宁省北部地区的四线城市,铁岭市新城区高起点规划,高品质建设,环境优美,绿化覆盖率达45%、水系面积达27%,是一座适宜人居的北方水城。随着城市配套功能的日臻完善,吸引人气逐渐聚集,新城区房地产市场景气度不断提高。虽然铁岭市并非人口流入地区,但改善型住房的刚需会对新城区房地产前端的土地一级开发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参照披露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的“14铁岭债”已到期兑付,未进行跟踪评级。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1)公司面对的市场环境及经营情况

  ①公司面对的市场环境

  2019年,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调控政策仍然以稳为主、稳中趋紧,“房住不炒”仍是主基调,各地有效落实“一城一策、因城施策”的长效机制,因城施策更加灵活,多地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优化房地产相关政策。同时政治局会议提出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加强对房地产金融的管控,建立起“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公司土地一级开发区域铁岭市新城区位于辽宁省北部地区的四线城市,铁岭市新城区高起点规划,高品质建设,环境优美,绿化覆盖率达45%、水系面积达27%,是一座适宜人居的北方水城。随着城市配套功能的日臻完善,吸引人气逐渐聚集,新城区房地产市场景气度不断提高。虽然铁岭市并非人口流入地区,但改善型住房的刚需会对新城区房地产前端的土地一级开发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未来新城区土地市场虽不会呈暴发性增长,但会有平稳上升的趋势。铁岭新城区商品房未实行限购政策,住房销售以改善型为主,价格稳中有升,成交面积较上一年度有较大幅度增长,多家新开楼盘推出新产品且销售情况良好。公司所在区域近三年房地产销售情况及价格对比详见下表:

  铁岭市新城区近三年房地产销售情况

  ■

  铁岭新城区近三年房地产价格对比

  单位:元/㎡

  ■

  (注:以上房地产销售面积数据来源于2018年12月及2019年12月铁岭市统计局统计月报)

  ②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带领下,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公司开发整理土地挂牌出让102.91亩,供水等城市运营业务随着铁岭新区入住人口增加持续好转,贸易公司业务取得进展,到期债务按时偿还,风险有效化解,公司规范稳定运行。同时政府招商引资的万达广场项目正式落地铁岭新城区并开始建设,该项目对完善铁岭新城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具有重大意义,对于提高区域板块发展空间、提升铁岭新城区土地价值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563,887.06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311,639.4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13.49万元,由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低,2019年度亏损8,520.78万元。

  (2)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①主要经营模式和经营业态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土地一级开发、城市运营及物资批发和零售。在土地一级开发业务方面,公司受铁岭市政府和铁岭市土地储备中心的委托,对铁岭市政府依法通过收购、收回、征收等方式储备的土地,组织实施拆迁、补偿安置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做到“九通一平”、使该等土地达到可出让条件,经国土部门验收后由铁岭市土地储备中心统一划拨或出让,公司按照与铁岭市政府签订的《土地一级开发合作协议》之约定享有土地划拨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在城市运营业务方面,公司通过招拍挂程序获得铁岭市新城区相关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后,经营铁岭市新城区供水、污水处理、出租车运营、广告传媒业务;在物资批发和零售业务方面,公司主要从事取暖煤炭经销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土地一级开发和城市运营业务以及相应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物资批发和零售业务为本报告期新开展业务。

  ②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

  公司是铁岭市新城区唯一一家土地一级开发和城市综合运营商,同时除铁岭市新城区外,如果铁岭市其他地块选择土地一级开发商,在同等条件下,铁岭市政府承诺将优先选择公司。

  (3)公司规划平整土地面积及收入分成比例

  ①公司规划平整土地面积

  公司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地处辽宁省铁岭市新城区,公司主要负责新城区22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的土地一级开发,规划土地面积33,598亩。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18.3平方公里土地开发整理,全部实现“九通一平”,基本达到可出让条件,累计平整土地面积27,444亩。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土地开发整理。

  ②收入分成模式

  公司与政府约定的收入分成比例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扣除农业发展基金、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土地规费和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照5000元/亩计算,当铁岭新城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历年累计平均超出45万元/亩,从超出45万元/亩后的下一年度,对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超出45万元/亩的,另需按超出45万元/亩部分的百分之三十五加收土地出让金)后全部归公司所有。

  (4)报告期土地开发收入和相关款项回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土地出让收入5,641.55万元。同时收回以前年度欠缴的应收土地出让金1,926.13万元、配套费395.12万元。

  (5)公司的房地产出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将其名下的写字楼、门市等房屋对外出租,共计获得租赁收入200.53万元。

  (6)土地一级开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7)融资途径

  ■

  (8)发展战略和未来一年经营计划

  ①公司发展战略

  由于土地具有不可再生性和不可替代性,公司总体上仍将立足主业,执行差异化战略,经营城市,打造中国优秀的城市运营商。同时探索多元化发展,分散经营风险,将公司打造成为一家发展良好、规范运作的上市企业。

  ②2020年经营计划

  2020年,公司将努力提高主营业务收入,推进公司多元化发展,将“稳运行、控风险、求突破”作为经营主基调,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是进一步挖掘潜力,提高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土地一级开发作为公司的主营业务,2020年,公司仍将土地出让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全力以赴推进。一是对于已具备挂牌出让条件上一年度未完成出让的地块,本年度将积极拓展渠道,加大招商推介力度,尽早完成挂牌出让工作;二是对于万达项目剩余地块,积极全力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组卷、报卷,争取早日实现挂牌出让;三是认真分析形势、加快转变思路、潜心制定策略、积极开拓市场、努力发展客户,寻找突破口,打破瓶颈期,不遗余力推进土地出让工作。

  二是积极拓展新业务,努力实现公司多元化经营发展。目前公司在做好主业的基础上,正在寻求多元化经营发展。一是通过提高内生动力,实现多元化经营发展。2019年,公司独资成立的贸易公司经过2018年的市场培育,已经实现了盈利,2020年要有质的突破;二是积极寻求外部合作,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正在努力寻求有实力的、能够带动铁岭地区产业发展的合作方进行外部合作,为公司发展引入更多源头活水,实现公司多元化经营发展。

  三是全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定运行。2020年,公司债务负担仍然较为沉重,债务风险仍是公司面临的最大风险,公司将全力严控债务风险,全面梳理,精准分析风险点,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及早筹集资金,确保按时偿还债务。目前对于存量性73,500万元银行借款已通过“借新还旧”方式办理展期;对于3月份到期的44,000万元银行借款,已办理展期;对于8月份将到期的25,000万元“15铁岭01”公司债,公司将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按时兑付。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和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是因为前一报告期湿地治理项目完成移交,并计入收入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于2019年8月25日披露《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9 年 10 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于2019年10月29日披露《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一是2017年,财政部修订印发了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即:《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四项准则。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二是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需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规定的格式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三是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由于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四是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该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将适用于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由于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③会计政策变更带来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财务报表格式等进行的相应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影响,也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0-016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3.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 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 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 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 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 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无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 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0-011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4月16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电话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隋景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4)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部分。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5,207,808.38元、母公司净利润为-5,037,085.25元;截至2019年末,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2,062,826,087.7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0,130,843.06元。

  公司土地一级开发主营业务前期土地开发整理投入大,当前处于前期融资集中还款期,资金需求量较大,同时由于本区域土地出让持续放缓,公司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低,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从全体股东长远利益考虑,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支付其报酬60万元人民币。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拟于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在公司办公大楼八楼会议室召开,具体内容详见《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0-012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15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11号金鹰大厦八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4)。

  3.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部分。

  4.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非表决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股东可以现场、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2020年5月22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2)法人股股东代表持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22日(9:00-11:30)。

  3.登记地点: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11号金鹰大厦八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迟峰

  联系电话:024-74997822

  传    真:024-74997827

  邮  箱:cf0140@sina.com

  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 :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09

  2.投票简称:铁岭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0年5月22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 “受托人” )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处填写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0—013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4月16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电话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5人,实参加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世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4)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部分。

  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的业务和财务情况,详尽分析了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2019年财务报告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19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处理遵循一贯性原则,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5,207,808.38元、母公司净利润为-5,037,085.25元;截至2019年末,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2,062,826,087.7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0,130,843.06元。

  公司土地一级开发主营业务前期土地开发整理投入大,当前处于前期融资集中还款期,资金需求量较大,同时由于本区域土地出让持续放缓,公司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低,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从全体股东长远利益考虑,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所作出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聘请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监督充分有效。

  3.2019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 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无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15)。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2019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3.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保证关联交易公允合理,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0-014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