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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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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814,500,000.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37,902,000.00元(含税)。在本方案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如因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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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从事具体业务包括:公共与民用房屋建筑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等;高等级公路及公路路基、路面、桥梁、水利、港口、隧道等的施工、建设与投资;建筑机械设备、器材、构件、钢结构、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物流、工程设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报告期内实施的工程项目经营模式主要分为施工合同模式和融资合同模式两个类别。其中,施工合同模式主要用于房屋建设、基建工程、专业工程、建筑装饰等业务;融资合同模式主要用于部分基建工程业务。

  1.施工合同模式

  主要的施工合同模式有工程总承包、EPC、施工总承包和施工承包等。

  工程总承包:承包范围最广,包括资金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包括各项目、各专业)、聘请施工监理、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各项工程数据,最后向业主移交完工工程,直接对业主负责。

  EPC模式(设计-采购-建造模式):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施工总承包:从业主或工程总承包商处接受投资及施工图,负责整个工程所有分项和各个专业的全部施工任务,接受业主及业主委托监理及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直接对业主或业主委托的工程总承包商负责。

  施工承包:是从业主或施工总承包商处分包部分单项工程、某专业工程进行施工。

  2.融资合同模式

  主要的融资合同模式有PPP、BT、BOT投资模式等。

  PPP模式(公私合作模式):公共政府部门与企业合作模式,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形式与中标单位组成的项目公司签订特许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广义PPP模式包括BOT模式,不同在于狭义的PPP模式中,政府部门也是项目公司出资人之一。

  BT模式(建设-移交):即由承包商承担项目工程建设费用的融资,工程验收合格后移交给项目业主,业主按协议向承包商分期支付工程建设费用、融资费用及项目收益。

  BOT模式(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即政府通过特许权协议,授权签约企业承担项目(主要是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设计、建造、经营和维护,在规定的特许期内向该项目的使用者收取费用,由此回收项目的投资、经营和维护等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满后项目将移交回政府。

  (三)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状况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国内建筑业也进入了转变发展模式和调整内部产业结构的时期,同时呈现向工程承包一体化、集约化、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方向进军的新趋势。2019年,我国从工程总承包管理、企业资质电子审批、招标投标监管、工人实名制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拖欠工程款整治、建筑业减税降费等方面,进一步加大了建筑行业治理力度,为推动我国建筑业高质量、规范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248,446亿元,同比增长5.7%,建筑业增加值70,904亿元,同比增长5.6%,增速虽较往年有所放缓但相对保持稳定。建筑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7.16%,为近十年最高,支柱产业地位进一步增强。国家最新宏观经济政策进一步明确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加快城市群和中心城市建设,这为公司建筑业务的发展指明了方向。随着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成渝城市群等重要战略规划落地,重庆乃至西部建筑市场空间广阔。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本公司为重庆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也是重庆市最大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公司以房屋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等业务为主业,集工程设计、机械制造、建筑材料生产、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为一体,业务范围覆盖本市及全国大部分省份。由于我国建筑施工单位行业集中度较低,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布局分散,竞争激烈。作为大型国有控股和多年深耕本地的上市公司,在承建当地重大建设项目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品牌和区域优势。同时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和资源整合,不断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和对中高端产品的渗透力,坚持立足重庆,面向全国,不断拓展市场影响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二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原因:主要是取消为退休人员缴纳大额医保费而增加的利润,在该季度进行了会计处理。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一)7.营业外收入说明”。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21.30亿元,同比增长54.76亿元,增幅11.74%;实现利润总额7.87亿元,同比增长2.25亿元,增幅39.90%;资产总额718.45亿元,较年初增长28.36亿元,增幅4.11%;净资产104.05亿元,较年初增长17.63亿元,增幅20.40%;资产负债率85.52%,较年初的87.48%降低1.96个百分点;新签合同额达736.69亿元,同比增长11.59%。???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于2019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公司已采用上述修订和通知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截至本报告日已发布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而做出的,对公司的影响具体请参阅本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部分”之“附注五、41”。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公司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请参阅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0-029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建工”或“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下午14点30分在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福生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2019年年度报告》《重庆建工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814,500,0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37,902,000.00元(含税)。在本方案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0-03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2022年分红回报规划》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2020年-2022年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0-03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0-03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0-03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临2020-03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发放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发放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2020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投资计划拟增补境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个,计划投资0.11亿元,不属于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所属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提高市场营销实力,促进可持续发展,经重庆建工第八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八建公司”)、重庆建工高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建材公司”)、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向公司申请,公司拟以现金或实物出资方式对上述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其中:对八建公司增资9,000万元,高新建材公司增资5,000万元,城建集团增资2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处置闲置房产的议案》

  为盘活低效存量资产,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建工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拟以经评估后的公允价值为底价,通过公开挂牌交易方式处置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的房产。经评估,该房产评估的市场价值为2,539.98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同意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将以下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公司2020年-2022年分红回报规划

  (8)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发放计划的议案

  (9)关于增补公司2020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2.授权公司在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安排发出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0-035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建工”或“公司”)于 2020年4月17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下午4点在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 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7人,实际出席的监事7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健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保证2019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2019年年度报告》《重庆建工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0-03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2022年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及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需求,并建立了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有利于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分红回报规划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专项说明:本次对会计政策的调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制度要求做出,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0-03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0-03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2号监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拟进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0-03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置换金额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2月24日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款项,共计109,060.88万元。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临2020-03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监事会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亦未发现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发放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0-030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6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转增,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339,373,304.29元(币种人民币,下同)。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6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14,5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7,902,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0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及公司中长期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考虑了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又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该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未来的资金需要、经营模式及发展阶段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0-031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建工”或“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布的相关准则,相应修订公司的会计政策并按照新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列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执行相关会计处理,并编制财务报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准则变更原因

  (1)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 日起施行。

  (2)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3)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4)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调整,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本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二)会计准则变更日期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及新债务重组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公司根据修订通知的规定及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适用于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影响

  (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要求,对 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使用范围进行了修订。公司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要求,对 2019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新债务重组准则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公司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要求,本次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调整及影响如下: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对“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公司执行新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只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三、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新报表格式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公司董事会发表如下专项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会计准则及新报表格式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专项说明:

  本次对会计政策的调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制度要求做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重庆建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重庆建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重庆建工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四)重庆建工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五)重庆建工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0-032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客观、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各项资产的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发放贷款及垫款等相关资产进行了清查,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及会计师审计,公司2019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4,318.07万元。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一)2019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17,525.57万元,主要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建造合同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5,687.91万元。

  计提依据: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及部分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坏账准备;余下应收款项,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本期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536.79万元。。

  计提依据: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三)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本期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522.32万元。主要为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有所下降,且本期收回账龄较长的其他应收款比上期金额大。

  计提依据: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及部分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坏账准备;余下应收款项,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四)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本期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54.55万元。

  计提依据: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五)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56.03万元。

  计提依据: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六)贷款准备

  本期计提贷款准备176.55万元。

  计提依据:公司发放贷款及垫款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经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公司2019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4,318.07万元,将减少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14,318.07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82.63万元。

  公司将通过加强资产管理、应收款项催讨、诉讼等措施,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降低坏账率。

  四、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会议召开、召集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监事同意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谨慎性原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意见如下: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公司监事会审议意见如下: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一)重庆建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重庆建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重庆建工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0-033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2号监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现将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13 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16,600,000张,每张面值为100元(币种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1,660,000,000元。上述款项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5,100,000元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将剩余募集资金1,644,900,000元缴存至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08868615794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66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价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17,635,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42,365,000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12月26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19〕第1-0017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已于2017年10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2号监管指引》《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2020年1月2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报告期,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扣划了银行手续费2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收到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19年度尚未使用。相关情况请见本报告附件。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审核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号监管指引》《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说明:“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0-034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建工”或“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109,060.88万元(币种人民币,下同),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13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6,6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60,000,000.00 元,期限为6年。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17,635,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42,365,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26日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重庆建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9〕第1-00175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说明书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重庆建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使用计划,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可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2月2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09,060.88万元,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可置换金额为109,060.88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1-01005号)。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9,060.88万元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2号监管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9,060.88万元人民币。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09,060.8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置换金额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2月24日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款项,共计109,060.88万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经审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重庆建工编制的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编制符合《2号监管指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0年2月24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重庆建工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本核查意见日不超过6个月,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0〕第1-01005号”的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号监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重庆建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报备文件

  (一)重庆建工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重庆建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重庆建工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四)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1-01005号)

  (五)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公司代码:600939  公司简称:重庆建工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建工第二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建工第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建工第八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建工第九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建工第十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水利港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建工第一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建工工业有限公司、重庆建工建材物流有限公司、重庆建工集团四川遂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信和产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重庆建工集团物流有限公司、重庆建工高新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建工建筑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层面的组织架构、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以及内部监督;业务流程层面的全面预算、财务报告、税务管理、资金活动、资产管理、担保业务、人力资源、合同及法务管理、信息系统、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销售业务风险、采购业务风险、工程项目风险、资金活动风险、资产管理等事项。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内控自评发现的财务报告一般内部控制设计缺陷已进行恰当完善;发现的一般内部控制执行缺陷,将在下一年通过公司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双重监督机制,予以重点关注。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内控自评发现的非财务报告一般内部控制设计缺陷已进行恰当完善;发现的一般内部控制执行缺陷,将在下一年通过公司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双重监督机制,予以重点关注。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一年度,公司不存在内控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发生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各1个,内部控制整体有效。针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及整改方案,在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均被验证已整改完成,不存在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未整改完成的情况。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

  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期间,公司将在本次评价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为公司经营活动的持续规范运行提供合理的保证,提高公司的风险防范和风险应对能力。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魏福生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0939                                                  公司简称:重庆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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