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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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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101版)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段奇,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0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3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琪友,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6年开始专职负责质量复核工作,2019年转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职负责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5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晓辉,注册会计师,高级项目经理,2005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IPO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清产核资、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3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系按照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负责,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20-17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发出,分别以电子邮件、电话及直接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亿华先生主持,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2,904,411.69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29,323,742.29元,基本每股收益0.063元。调整前上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66,793,586.94元,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母公司未分配利润-452,997,997.08元,调整后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19,791,584.02元,加上本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429,323,742.29元及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处置影响179,382.89元后,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90,288,458.84元。

  截至2019年末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为保障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实现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2019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2019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根据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核查情况,审阅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真实的,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形成了相应的控制机制,保证了公司业务和管理体系运行安全有效。

  (本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2019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 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 监事会认为公司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本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本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研究,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需支付审计费用为13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5万元(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净资本审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安全性审核、关联交易审核报告、资产管理业务审计报告、信息系统建设投入指标审计报告等),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并由公司承担审计期间审计人员的差旅费,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20-18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太证非凡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减资事项概述

  太证非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证非凡”)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决定将太证非凡的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4.2亿元减少至2.6亿元。减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太证非凡100%股权。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太证非凡减资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太证非凡进行减资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太证非凡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减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子公司名称:太证非凡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2月6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921弄2号O区298室(上海富盛经济开发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4.2亿元

  公司持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冯一兵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太证非凡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减资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太证非凡目前的业务开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对其注册资本规模进行相应减少,不会对其业务发展造成影响。经测算,本次减资后,太证非凡仍可保持合理的业务发展规模。

  本次减资事项不改变太证非凡的股权结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净资本。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20-19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28日,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保持公司财务的稳健性、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评估及测算,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9年共计提信用减值准备-40.7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上述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40.70万元,增加2019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40.70万元,增加净利润人民币30.52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融出资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2019年度转回融出资金减值准备人民币135.86万元。

  对于融出资金业务,公司在个别检查的基础上,采用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方法计量测算融出资金的预期信用损失。因客户期末担保比例增长,本年融出资金减值准备整体呈现转回。

  (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2019年度转回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60,820.11万元。

  对于股票质押业务,公司在个别检查的基础上,采用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方法计量测算约定式购回和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的预期信用损失。2019年公司对部分已发生实质违约的股票质押业务项目进行了强制平仓,平仓后将股票质押客户尚欠公司的余额转应收款项,受业务规模减少影响,本年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整体呈现转回。

  (三)应收账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2019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人民币55,962.62万元。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55,250.26万元;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712.36万元。

  主要是公司对部分已发生实质违约的股票质押业务项目进行了强制平仓,平仓后将股票质押客户尚欠公司的余额转应收款项,公司对其进行单独减值测试,评估对手方资金状况、还款能力及债务追偿情况预计可回收金额,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将账面价值和预估可回收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信用减值损失。对于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无减值的项目,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简化方法,按组合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考虑了与债务人及经济环境相关的前瞻性信息,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来计量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

  (四)其他债券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2019年度计提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人民币4,570.01万元。

  对于其他债权投资中债务人到期未履约还款或出现重大不利事件的,公司对其进行单独减值测试,评估预计可回收金额,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将账面价值和预估可回收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信用减值损失。

  (五)应收利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2019年度计提应收利息坏账准备人民币346.70万元。

  主要是债务人因未按期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已构成违约。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对抵质押物预估可回收金额后,将账面价值和预估可回收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信用减值损失。

  (六)其他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2019年度计提其他资产坏账准备人民币35.94万元。

  主要是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公司会计政策,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简化方法,按组合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考虑了与债务人及经济环境相关的前瞻性信息,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来计量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资料,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本次会议有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20-20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收入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变更、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政策变更、债务重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九、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及2019年,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020年4月28日,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收入准则会计政策

  1.变更原因与变更日期

  2017年,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2.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收入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3.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二)2019年度财务报表列报

  1.变更原因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2019年9月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变更的主要影响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将按照财会〔2019〕6号、〔2019〕16号文件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新债务重组准则会计政策

  1.变更原因与变更日期

  2019年5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新债务重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2.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细化了非货币性资产有关适用范围、明确了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确认时点,修订了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换入或换出多项资产时的计量原则,新增了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的披露要求。

  新债务重组准则主要对债务重组定义、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进行了修订,新增了分组披露的要求。

  3.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衔接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务重组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该准则实施对公司当期及前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要,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4.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本次会议有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20-2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开展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交易和中介服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也包括公司的关联方。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涉及自己公司事项的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和审议,并出具了如下独立意见:

  1. 相关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 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促进公司业务增长,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相关关联方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因开展私募基金综合服务、证券经纪、资产管理、金融产品销售等日常业务而产生的收入,以及因关联方购买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债券、收益凭证等融资工具而产生的支出,均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 相关关联交易系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但不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 相关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的定价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 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本次会议有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20-24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0日

  至2020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宜。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本公司将不迟于2020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10、11、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会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登记;

  2. 自然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登记;

  3. 股东应于2020年5月18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执(详见附件2)及前述文件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4. 股东、股东代理人在参会时请携带前述全部登记文件交与会务人员。

  (二) 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

  邮编:650224

  电话:0871-68898121

  传真:0871-68898100

  (二)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

  注:

  1. 如为自然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自然人股东姓名;如为法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法人股东名称;

  2. 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 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0年5月18日前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20-23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证券公司治理准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近年发布并实施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详见公告附件),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

  《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附件: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条款变更新旧对照表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条款变更新旧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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