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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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产品涵盖润滑油、发动机冷却液、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车用养护品等于一体的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的产品体系,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整体制造、汽车后市场、工程机械等领域。
(二)经营模式
1、 研发模式
公司以汽车市场需求为基础,以节能环保政策为导向,进行产品创新开发,以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公司产品研发可分为产品可行性研究阶段、产品的设计与开发阶段、产品的工艺设计阶段、产品和生产过程的确认阶段、产品上市及持续改进阶段五个阶段。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基础油、乙二醇、尿素、润滑油添加剂等,公司将基础油、乙二醇、尿素等主要原料作为备货采购品种,采用按生产计划采购和备货采购相结合的模式,润滑油添加剂则主要按照生产计划采购。采购的辅助材料包括塑料粒子、包装材料、备品备件、零星物资等,主要是根据公司生产计划和经营的需要进行采购。
3、 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主要分为自主品牌产品的生产模式、OEM产品的生产模式和部分产品委托加工生产模式。自主品牌方面,公司依据销售预测计划、客户订单和库存量情况来安排生产计划。OEM产品,公司按照OEM客户订单组织生产,在接到客户订单后组织原辅物料的采购、生产等工作,对OEM原辅物料和成品严格按照订单进行,尽可能保持零库存。部分产品委托加工方面,公司主要产品中,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存在委托其他公司代为生产的情况。
4、 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的销售渠道主要为集团客户渠道、经销商渠道和电子商务渠道。集团客户渠道和电子商务渠道公司采用直销模式,另外润滑油、发动机冷却液业务存在OEM或ODM的经营模式。目前公司主要是采取第三方物流进行产品的全国配送,公司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签订年度运输承运合同。货物发出后,公司将运输信息告知客户,承运车辆的司机在到达送货点后取得收货方签字确认,第三方物流公司根据经签字确认的销售出库回单与公司进行运费核算。
(三)行业情况
1、润滑油及发动机冷却液市场
润滑油是石油和化工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宏观经济以及汽车、机械、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发展息息相关。2019年,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中美贸易摩擦、国五与国六车型切换加剧供需矛盾、消费增长乏力等大背景下,中国汽车市场产销量持续下降,使得润滑油及发动机冷却液市场增长乏力。
2、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市场
2019年1月,生态环境部等11个部委联合发布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该计划要求到2020年全国车用尿素抽检合格率达到95%,重点区域达到98%以上。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基于此,2018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要求: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区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汾渭平原等)、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各省市基于该文件陆续发布了国六实施细则,国六排放标准在全国多个地区的提前实施,使得车用尿素市场的爆发提前到来。
受益于国家治理环境污染的各项环保政策的密集出台和推进实施,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市场有望持续增长。
3、车用养护品市场
随着我国汽车政策标准落地、汽车养护知识普及和汽车保有量的快速攀升,我国汽车养护的市场需求与日俱增,行业发展也逐渐规范,并向稳步成长阶段迈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止到2019年底,公司总资产为216,968.74万元,净资产为152,083.6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5,452.4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1,296.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37%;实现利润总额18,814.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7.5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12,740.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69%,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1,369.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3.00%。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十一节 财务报告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给予确定,本期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动,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0户,详见第十一节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5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7人为现场参加,2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公司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8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302,595,8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732,267.5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40%。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公司董事石俊峰、朱香兰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关联董事石俊峰、朱香兰、秦建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53)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张家港迪克汽车化学品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6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了第三届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其他列席人员。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列席了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5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四、报备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7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及相关规定要求,现将2019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销售量含有委外加工采购量55,635.47吨。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2019年年度主要产品润滑油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增长1.01%;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产品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4.49%;防冻液产品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7.38%。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2019年年度主要原材料价格均有不同幅度的下降,其中基础油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下降675.58元/吨,降幅为9.74%;乙二醇的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下降1569.72元/吨,降幅为26.31%;尿素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下降96.83元/吨,降幅为4.99%。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19年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8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销售量含有委外加工采购量16,094.85吨。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一季度主要产品润滑油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增长2.22%;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产品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10.18%;防冻液产品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3.37%。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一季度主要原材料均有不同幅度的下降,其中基础油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下降393.42元/吨,降幅为6.38%;乙二醇的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下降802.24元/吨,降幅为15.65%;尿素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下降175.66元/吨,降幅9.32%。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0年一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9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8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79,804,140.4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8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302,595,8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732,267.5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4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的需要,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此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0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情况:根据银行办理相关业务的担保方式,主要为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
●截止目前,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担保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4月29日,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满足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2019年度生产经营实际和已有银行授信情况,公司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合计向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8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上述银行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基本情况
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合计向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8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担保主体主要为全资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为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尚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精工新材料有限公司、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LOPAL TECH.SINGAPORE PTE.LTD.。
为保障银行授信的顺利实施,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不包含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为自身或互为对方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合计发生额不超过8亿元,具体担保金额和方式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259.584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润滑油、石油添加剂、制动液、防冻液调和、销售;汽车配件、润滑剂生产、销售;汽车养护用品、汽车尾气净化还原剂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185,129.49万元,净资产为130,097.88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4,489.18万元,净利润23,693.21万元。
(2)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沂湖路8号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汽车用品、环保产品、车用尿素、润滑剂、添加剂、汽车零配件、尿素加注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环保设备、汽车保养设备销售及技术服务;润滑油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20,190.41万元,净资产为7,436.20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904.79万元,净利润6,002.42万元。
(3)南京精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沂湖路8号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塑料包装材料、复合材料、车辆新材料、设备与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精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3,731.29万元,净资产为2,162.50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68.44万元,净利润781.83万元。
(4)南京尚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沂湖路8号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环保纳米新材料、汽车尾气净化还原剂、加注设备、塑料包装材料、汽车养护用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车用化学品、汽车用品、空气净化产品、汽保设备、清洁用品及设备、汽车儿童安全座椅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尚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21,174.82万元,净资产为19,054.45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63.34万元,净利润-93.50万元。
(5)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辽河一街36号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新能源材料研发;润滑油、制动液、防冻液、汽车配件、润滑剂、还原剂的生产、销售;汽车养护用品、汽车尾气净化还原剂销售;基础油、乙二醇仓储;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41,471.97万元,净资产为9,665.74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737.19万元,净利润1,000.34万元。
(6)LOPAL TECH.SINGAPORE PTE.LTD.
注册资本:300万美元
注册地址:14 ROBINSON ROAD # 12-01/02 FAR EAST FINANCE BUILDING SINGAPORE(048545)
法定代表人:SOO HUI JIN
经营范围:润滑油、防冻液、制动液、润滑脂、汽车养护品、汽车尾气净化还原剂、新材料等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的生产、销售。
LOPAL TECH.SINGAPORE PTE.LTD.为公司在新加坡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381.53万元,净资产为366.34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3.31万元,净利润-828.0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事项是2020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安排,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含本次担保)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63%;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63%。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董事会在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授信与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包含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为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为预计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龙蟠科技上述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1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相关情况
2020年4月29日,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0年度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尚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南京精工新材料有限公司、LOPAL TECH.SINGAPORE PTE.LTD.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授信的额度不等同于实
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上述银行授信顺利实施,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俊峰及其配偶朱香兰为本次授信提供相关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方式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三)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申请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与融资有关的协议。
(四)石俊峰先生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香兰女士为实际控制人配偶、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因此本次担保构成了关联担保。
(五)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石俊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151,901,568股。
朱香兰女士,为石俊峰配偶,担任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16,870,464股。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石俊峰先生和朱香兰女士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上述综合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在提供担保期间不收取担保费用,公司也不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事项是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额度的安排,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石俊峰、朱香兰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无需公司支出任何费用。
六、该关联交易应该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
认为:
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我们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做出的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无偿担保,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操作的指导原则,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上述关联担保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授信及融资事宜,并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同意将本次关联担保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均同意该项议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关联担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本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
(四)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将放弃行使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2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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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此事项存在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性往来,因此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无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会回避情况
2020年4月29日,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石俊峰、朱香兰和秦建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李庆文、胡晓明和叶新出具了表示同意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认为: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向公司了解了相关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认为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性往来,是董事会依据公司日常经营实际作出的决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价格以公开、公平、公允为原则,符合法律和市场规律,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董事会提议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与四家关联经销商泰州市畅能瑞商贸有限公司、泰州市恒安商贸有限公司、南京瑞福特化工有限公司、南京威乐佳润滑油有限公司2019年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250万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就2019年度与南京厚隆昌汽车有限公司、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测,预计2019年度上述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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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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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泰州市畅能瑞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书红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钢材、五金、润滑油、汽车配件、尿素、船舶配件、电动工具、绳、网、带、服装、洗涤用品、化妆品、办公用品、建筑材料批发、零售;一类医疗器械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史庄村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泰州市畅能瑞总资产11,906,180.37元,净资产7,379,209.66元,营业收入13,184,147.75元,净利润549,159.0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泰州市畅能瑞商贸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石俊峰近亲属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三)的规定,泰州市畅能瑞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泰州市恒安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珍红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润滑油、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工具、服装、鞋帽、纺织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江平线西侧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恒安商贸总资产1,122,613.54元,净资产1,120,779.97元,营业收入2,265,592.1元,净利润32,383.3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泰州市恒安商贸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石俊峰近亲属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三)的规定,恒安商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南京瑞福特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骆金琴
注册资本:50万元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润滑油、汽车配件、汽车用品、环保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尧辰路3号东城世家25幢107室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南京瑞福特总资产3,139,521.18元,净资产413,322.27元,营业收入4,056,780.52元,净利润-6,775.9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南京瑞福特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香兰近亲属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三)的规定,瑞福特化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南京威乐佳润滑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娟
注册资本:300万元
经营范围:润滑油、汽车用品、电子产品、汽车零配件批发与零售;道路货物运输(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润滑剂销售;环境工程设计、施工;环保设备销售、安装、维修;机械设备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红山路92号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南京威乐佳总资产9,105,282.9元,净资产2,445,705.89元,营业收入10,965,194.7元,净利润62,638.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南京威乐佳润滑油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秦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三)的规定,威乐佳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南京厚隆昌汽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娟
注册资本:300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及配件、汽车用品、润滑油、五金用品、劳保用品、五金交电、建材、电线电缆、灯具、仪器仪表、电气设备、管道阀门、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船舶配件、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销售;汽车维修技术咨询;污水处理;环境工程设计、施工;环保设备销售、安装;机械设备技术服务、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92号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南京厚隆昌总资产1,733,461.14元,净资产-17,001.23元,营业收入2,118,620.64元,净利润-18,628.8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南京厚隆昌汽车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秦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三)的规定,厚隆昌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6、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和谊
注册资本:801533.8182万元
经营范围:制造汽车及零部件、配件(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自产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设备安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大街99号院1幢五层101内A5-061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北京汽车股份总资产1,932.12亿元,净资产726.27亿元,营业收入1,746.33亿元,净利润143.23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独立董事赵福全系北京汽车股份独立董事,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赵福全因任期届满6年不再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二)的规定,北京汽车股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7、安徽明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朝云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燃料电池、燃料电池发动机的研发、生产、销售;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系统研发、生产、销售、运行;燃料电池测试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加氢站的设计、建设、成套设备开发、安装(不含加氢站运营);氢能源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新能源汽车零配件研发、生产、销售;燃料电池车辆的研发、生产、销售;燃料电池叉车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六安市集中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6楼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安徽明天氢能总资产139,642,071.76元,净资产34,547,433.56元,营业收入9,663,595.21元,净利润-13,530,629.39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石俊峰为安徽明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三)的规定,明天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前期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其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泰州市畅能瑞商贸有限公司、泰州市恒安商贸有限公司、南京瑞福特化工有限公司、南京威乐佳润滑油有限公司、南京厚隆昌汽车有限公司是公司经销商渠道客户,公司每年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协议书,授权经销商在特定区域内销售公司相关产品。公司对全体经销商执行统一的价格体系和促销政策,公司对关联经销商与非关联经销商销售价格一致。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孙公司张家港迪克汽车化学品有限公司的车厂客户,主要供应发动机冷却液等相关产品,产品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由张家港迪克汽车化学品有限公司与北京汽车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公司持有安徽明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的股权,安徽明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安徽明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5%的股权。安徽明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公司采购冷却液相关产品,产品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由公司与其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且由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该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情形,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向公司了解了相关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认为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性往来,是董事会依据公司日常经营实际作出的决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价格以公开、公平、公允为原则,符合法律和市场规律,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董事会提议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中正常的业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该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龙蟠科技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发生,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独立性;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审议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八、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3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52元/股,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495,04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9,825,3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445,214,7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03月29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58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年产12万吨润滑油及防冻液扩产项目”累计投入10,930.52万元,“新建年产20万吨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车用尿素)项目”变更为“收购江苏瑞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0%的股权项目”投入10,875.06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800.00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为2,530.54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5,446.4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17年5月9日与全资子公司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8年,公司因变更“新建年产20万吨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车用尿素)项目”,于2018年7月13日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协商一致,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2019年,公司因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原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承接。2019年11月18日,公司与中信证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中信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三方监管协议
■
2.四方监管协议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
2020年4月16日,公司已经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4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都已赎回。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原“新建年产20万吨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车用尿素)项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晚于预期,外部市场环境、行业发展态势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车用尿素项目不具备继续实行的条件。为了更加合理的配置资产,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审慎研究,公司确认终止“新建年产20万吨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车用尿素)项目”,将募集资金改变用途,车用尿素项目尚未使用的全部资金(包括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及其银行利息和理财收益)将用于收购江苏瑞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0%的股权。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于2018年7月13日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龙蟠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二)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4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额度: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公司自有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投资品种: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一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一、委托理财的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公司自有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6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5,0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9,825,30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5,214,700.00元。
上述资金于2017年3月29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588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3、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进行理财购买时,遵守审慎性原则,选择的理财类型为保本型,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运营。同时,公司财务部会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跟进理财的运作情况。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并减少财务费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产品种类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有效。
3、购买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单笔理财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4、实施方式
本次授权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5、风险控制分析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运营。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合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及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待实际业务发生并签署合同文件时,公司将按照规定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披露。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投资产品类型或理财方式,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本次计划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运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
备注:1、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是按照本次审议通过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2、“最近一年净资产”和“最近一年净利润”为2019年的净资产和净利润。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
备注:1、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是按照本次审议通过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2、“最近一年净资产”和“最近一年净利润”为2019年的净资产和净利润。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5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6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5,0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9,825,30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5,214,700.00元。
上述资金于2017年3月29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588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0年4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原“新建年产20万吨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车用尿素)项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晚于预期,外部市场环境、行业发展态势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车用尿素项目不具备继续实行的条件。为了更加合理的配置资产,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审慎研究,公司确认终止“新建年产20万吨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车用尿素)项目”,将募集资金改变用途,车用尿素项目尚未使用的全部资金(包括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及其银行利息和理财收益)将用于收购江苏瑞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0%的股权。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于2018年7月13日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19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三方监管账户
■
2.四方监管账户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公司基于现有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未满前,若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监事会核查,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且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龙蟠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查阅了董事会文件、监事会文件、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材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保荐机构对龙蟠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6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损益、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和修订,公司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以上文件有关规定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7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天运”)始建于1994年3月,2013年12月完成转制,取得《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京财会许可[2013]0079号),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总部设在北京,在新疆、天津、浙江、四川、广东、深圳、辽宁、山东、陕西、山西、湖北、威海、河南、黑龙江、海南、江西、江苏、河北、无锡、厦门、贵州、云南、安徽等地设有二十四家分所,在香港设有成员所,2008年加入华利信国际,成为其成员所。
中天运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11000204),并于2007年6月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此外,中天运还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等。
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其分支机构承办,分支机构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以下简称“中天运江苏分所”)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6年3月
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石头城路5号石榴财智中心C栋C2
资质证书:中天运江苏分所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110002043201),中天运江苏分所是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评定的4A级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中天运首席合伙人:祝卫,现有合伙人72人。截至2019年末有注册会计师687人,较2018年末增加14人,从业人员总数为1,897人;现有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300余人。
3、业务规模
中天运2018年度业务收入69,555.34万元,2018年末净资产8,463.96万元。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39家,收费总额7,540.77万元,资产均值2,063,097.07万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和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新闻和出版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中天运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根据财政部及中注协的相关规定,中天运总分所由总所统一购买职业责任保险金,截止2019年末,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0.00万元,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天运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中天运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一份,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五份,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份。其中,行政处罚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2月做出,因中天运在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上海香榭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晓龙,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2005年8月至2016年8月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2016年8月至今在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46)、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495)、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707)、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725)、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900)、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906)、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387)等上市公司提供财报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为15年。无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贾丽娜,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1994年7月至2017年11月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江苏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17年12月至今在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99)、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513)、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98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688)、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47)、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438)、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46)、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707)、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900)、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666)、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029)、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178)等上市公司提供财报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为26年。无兼职情况。
本期签字会计师毕坤,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2011年11月至2014年6月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2014年7月至2017年10月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2017年11月至今在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387)、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906)、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900)等上市公司提供财报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为9年。无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晓龙、质量控制复核人贾丽娜和本期签字会计师毕坤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等。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19年度审计收费84.8(含税)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74.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10.6万元),2020年度审计费用参照2019年收费标准,最终金额以签订的业务约定书金额为准。
三、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中天运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益,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如下:鉴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2019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8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0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9、议案11、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8关联股东石俊峰、朱香兰、南京贝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议案9关联股东石俊峰、朱香兰、秦建、南京贝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登记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七)登记时间:2019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八)联系人:耿燕青
联系电话:025-85803310
传真:025-85804898
邮箱:lpkj@lopal.cn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会场;
3、凡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内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906 公司简称:龙蟠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