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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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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507,449,48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能源投资、开发与管理,从事或投资的主要业务包括水电、火电、核电、新能源发电、天然气输配、煤炭贸易和金融投资。目前已初步建成鄂西水电、鄂东火电及恩施齐岳山风电场等主要电力能源基地,逐步构建起湖北省天然气供应保障和煤炭储配网络,同时还投资参股长江证券、长源电力、长江财险、三峡财务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或金融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但主要盈利结构发生一定变化。火电、水电、新能源及投资收益为公司四大主要利润贡献板块。天然气业务在2018年成功实现扭亏后,盈利保持增长。煤炭板块加大营销和业务转型,经营业绩创历史最好水平。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投产可控装机容量为987.47万千瓦,其中,水电369.43万千瓦(不含境外查格亚电站45.6万千瓦),占湖北省水电总装机容量3678.51万千瓦(含三峡电厂2240万千瓦容量)的10.04%;火电433万千瓦(不含新疆楚星30万千瓦),占湖北省火电总装机容量3156.83万千瓦的13.72%;风电69.14万千瓦,占湖北省风电总装机容量405.28万千瓦的17.06%;光伏发电40.30万千瓦,占湖北省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621.43万千瓦的6.49%。天然气业务方面,已建成输气管线863公里,其中高压长输管线663公里,在运接收(分输)场站32座。煤炭业务方面,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一期工程正在加紧建设中,将在浩吉铁路形成规模运营后,在荆州形成煤炭中转、仓储、交易、加工及信息咨询五大功能的铁水联运储配基地,做实做强公司煤炭业务,实现公司煤炭板块业务转型。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19年6月25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及公司“15鄂能01”、“16鄂能01”公司债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根据评级结果,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15鄂能01”及“16鄂能01”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发电260.96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9.57%。其中,水电发电量65.55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0.23%,主要是因清江流域来水为历史最枯;火电发电量179.3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9.68%,主要是全年湖北各流域来水普遍偏枯,且入夏后持续高温干旱,火电承担稳发增供主力作用,鄂州三期双机抢在迎峰度夏之前投产,为火电年发电量增长发挥了关键作用;新能源发电16.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67%,占全省新能源发电量(130.63亿千瓦时)的12.29%,占比进一步提升。

  2019年,公司天然气销售量23.06亿方,同比增长20.35%。公司所属省天然气公司内强管理、外拓市场,天然气业务在2018年实现扭亏基础上,利润保持增长。在迎峰度冬期,省天然气公司对上积极协调气源,对下做好气量调度,全力保证民生用气,“全省天然气资源调控平台”的职能进一步彰显。

  煤炭贸易板块经营状况创历史最好水平。公司大力推行全员营销模式,加快业务转型,全年完成销售量709.05万吨,同比增长40.61%。

  2019年,公司各板块生产经营此跌彼涨,保证了公司经营业绩相对稳定,有效避免了大幅波动。2019年公司水电发电量、利润总额同比下降明显,而火电发电量、利润总额同比实现大幅增长,此外,新能源、天然气、煤炭板块实现平稳增长,各项生产、经营指标再创历史新高。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8.11亿元,同比增长28.67%,主要是由于火电、煤炭贸易营收大幅增长。除水电因发电量同比减少致营收同比减少外,其他各板块营收同比均为正增长,火电自2017年以来连续3年保持大幅增长。煤炭贸易因本年业务量大幅增长,营业收入随之增长,增幅仅次于火电;天然气,新能源业务收入持续保持稳定增长。

  2019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4.57亿元,同比增长9.96%,公司利润总额同比实现增长,主要是火电利润总额高速增长弥补了水电利润总额锐减及投资收益同比减少的影响。除水电外,其他业务板块利润总额均实现了增长,火电、煤炭板块利润总额增长最为明显。火电利润总额近5年来首次超过水电利润总额,公司“水火互补”资产优势凸显。

  2019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99亿元,同比减少3.12亿元,减幅17.25%,主要原因:在利润总额增加的基础上,主要因处置湖北银行股权当期发生所得税费用、全资子公司清江公司利润大幅下滑、控股60%鄂州发电公司利润大幅增加。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要求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公司2019年1月至执行日之间未发生相关业务无需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要求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公司2019年1月至执行日之间未发生相关业务无需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在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追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账面价值与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

  2.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并同时废止2018年6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并同时废止《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

  ■

  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通知的规定,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财会6号文件同时明确或修订了“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应付款”、“递延收益”、“其他权益工具”、“研发费用”、“财务费用”项目下的“利息收入”、“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列报内容,同时规定了对贷款承诺、财务担保合同等项目计提的损失准备的列报要求,在“投资收益”项目下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调整了利润表部分项目的列报位置,明确了政府补助在现金流量表的填列项目。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本公司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了重述。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相比,本年并购新增查格亚控股有限公司、秘鲁瓦亚加发电有限公司,新投资设立湖北能源集团随州长岗新能源有限公司、瓦亚加能源有限公司共计新增4家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已纳入合并范围,但因开展前期工作注册成立,尚未正式运营的有湖北能源集团英山天马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长阳大岭新能源有限公司两家公司。

  本年湖北能源化工新城热力有限公司被湖北能源光谷热力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湖北芭蕉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被湖北能源集团溇水水电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而减少2家子公司。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9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专业审计机构,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境内企业)提供2020年度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它相关服务,聘期一年,费用为100.50万元,其中报表审计及其它相关服务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30.5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30多年的历史。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3,600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23家境内分所。

  信永中和已加入ShineWing 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国际)会计网络,为 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的核心成员所。信永中和是第一家以自主民族品牌走向世界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埃及、马来西亚、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德国、台湾、泰国设有13家境外成员所(共计56个办公室)。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目前在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Bulletin(国际会计公报,简称IAB)公布的国际会计机构全球最新排名位列第19位。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由信永中和武汉分所承办。信永中和武汉分所成立于2013年7月17日,负责人:朱清,营业场所为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19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110744527472,已取得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364201)。

  信永中和武汉分所自成立以来一直有从事证券服务相关业务,并已按信永中和统一的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

  2.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2月29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720人(2019年末为1672人)。从业人员数量6056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黄静,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6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拟担任项目复核合伙人詹军,中国注册会计师,1992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10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波琴,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4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3.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73,0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44,6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9,700万元。

  截止2020年2月29日,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70个(含港股),其中,A股项目289个、H股项目13个,A+H项目9个,A+B项目4个,B股项目1个,港股项目(不含H股)54个。

  信永中和服务的上市公司涉及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和燃气生产供应业和交通运输与仓储物流业等。

  信永中和在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处于的电力能源行业有丰富的经验,服务过的客户包括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海天能源国际有限公司等多家电力能源业上市公司。

  4.执业信息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负责项目合伙人黄静,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深),负责过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的IPO和年报、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等审计项目,从事证券业务年限18年,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复核合伙人詹军,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深),负责过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A股)、中材股份有限公司(H股)、北京京城股份有限公司(A+H)、中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A股)、江苏鱼跃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项目。从事证券业务多年,具备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波琴,中国注册会计师;作为负责经理负责过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年报、武汉凡谷电子股份公司年报、武汉滨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湖北三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参与过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等审计项目。从事证券业务年限10年,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六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黄静、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波琴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之情形,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6.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8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信永中和武汉分所与总部实施一体化管理,总部、分所一起计提职业风险金和购买职业责任保险,信永中和职业责任保险和职业风险金之和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核查了信永中和相关资质材料,在信永中和对公司展开审计期间多次听取信永中和的报告,与其保持沟通,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表示认可。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事前核查,审核了信永中和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机构性质、历史沿革、注册地址、业务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认为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认可意见。

  公司拟继续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境内企业)提供2020年度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它相关服务,聘期一年,费用为100.50万元,其中报表审计及其它相关服务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30.5万元。继续聘任信永中和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信永中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确定的年度审计报酬合理,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0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此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届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将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2.因与三峡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属于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三峡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协议全文公司已于2018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预案全文已于2018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

  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三峡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报告已于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

  一、存、贷款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湖北能源)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财务公司)、三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财香港)开展存、贷款业务。预计2020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三峡财务、三财香港平均存款余额不超过12亿元,最高借款余额不超过90亿元,支付关联贷款利息不超过3.36亿元。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田泽新、谢峰对该事项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届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将回避该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2020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根据2020年经营建设计划, 预计2020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三峡财务、三财香港平均存款余额不超过12亿元,最高借款余额不超过90亿元,支付关联贷款利息不超过3.36亿元。

  2020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表

  单位:亿元

  ■

  (三)2019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三峡财务、三财香港的平均存款余额为12.91亿元,未超出年初预计数15亿元;累计支付关联贷款利息额为1.35亿元,未超过年初预计数2.2亿元。

  2019年存、贷款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表

  单位:亿元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超过20%的原因:结合资金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加强对本部及子公司资金统筹管理,并抓住市场机遇发行了多期低利率债券,争取政策性银行优惠借款。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1.三峡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申跃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

  2.三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红心

  注册资本金:1,923.84万美元

  注册地址:FLAT/RM 2104 21/F 248 DES VOEUX ROAD CENTRAL HK

  经营范围:境外资金集中管理、账户监控、境外债券发行、银行授信管理、市场化资金配置、流动性管理、贷款和换汇等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二)财务状况

  1.三峡财务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三峡财务公司资产总额662.94亿元,负债总额557.06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05.8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总额21.92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8.52亿元。

  2.三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39.79亿元,负债总额335.03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4.7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总额9.32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11亿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限公司、长电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湖北能源44.31%股份,为湖北能源控股股东。三峡集团同为湖北能源、三峡财务公司控股股东,三财香港公司为三峡集团全资子公司,故湖北能源与三峡财务公司、三财香港公司的存、贷款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四)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对与三峡财务公司、三财香港公司的关联存、贷款金融风险进行了评估,认为三峡财务公司、三财香港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五)信用情况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核实,三峡财务公司、三财香港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证监会相关法规要求。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存款利率按照央行颁布的存款利率浮动幅度之内执行,贷款利率按照不高于公司可取得的主要商业银行同等贷款利率执行。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或等于)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防范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同时,公司作为三峡财务公司的股东,享有其10%的经营利润,从而间接降低了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有关要求,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认可意见。对公司2019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19年存贷款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审核确认程序合法合规,其对于最高存款余额和支付贷款利息低于预计数且差异超过20%的解释符合2019年度资金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加强对本部及子公司资金统筹管理和积极拓宽债券发行等融资渠道的结果,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19年存贷款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人之间2020年预计发生的存贷款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议案的表决,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此外,公司对与三峡财务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业务进行了专项风险评估,并制定了存款风险处置预案,风险可控。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签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4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或修订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格式、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会计政策变更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的基础上,对一般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收入准则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收入准则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3.碳排放权暂行规定会计政策变更

  2019年12月1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9〕22号)(以下简称碳排放权暂行规定),要求重点排放企业2020年1月1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本规定。

  (二)变更日期

  新财务报表格式适用日期:自相关通知发布之日起。

  新收入准则、碳排放权暂行规定适用日期:2020年1月1日。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收入准则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执行。

  3.碳排放权暂行规定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9〕22 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财政部报表格式相关通知对公司财务报表主要影响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资产负债表中新增“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项目。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下新增“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6.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7.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公司按财政部通知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执行财政部通知的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二)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重述2019年比较期间数据。预计实施该准则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前及前期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均不会发生重大影响。

  (三)执行碳排放权暂行规定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通过购入方式取得的碳排放配额在当年使用的,列入当年主营业务成本;出售无偿取得碳排放配额的,按照出售日实际收到的或应收的价款,记入“其他业务收入”。公司碳排放配额一般均在当年使用完毕。

  2019年12月16日,财政部发布碳排放权暂行规定,明确重点排放企业通过购入方式取得碳排放配额的,应当在购买日将取得的碳排放配额确认为碳排放权资产,并按照成本进行计量;通过政府免费分配等方式无偿取得碳排放配额的,不作账务处理。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采用未来适用法。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处理规定对碳排放资产的确认、计量和列报等方面进行了评估,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重要影响,不涉及对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事项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日期最迟不得晚于会计政策变更生效当期的定期报告披露日期。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已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1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湖北能源)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2012年非公发行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9,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批准之后具体使用日起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2年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96号”文件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6,575,126.00股,每股发行价格5.2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15,419.07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939.0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11,4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大信验字[2012]第2-0046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和补充营运资金后,用于湖北利川齐岳山风电场一期、齐岳山风电场二期、孝昌-潜江天然气输气管道、荆州-公安-石首天然气输气管道、武汉-赤壁天然气输气管道、黄陂-麻城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

  二、201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2年10月15日、2013年7月11日、2014年1月9日、2015年6月3日、2016年6月3日、2017年4月28日、2018年4月25日、2019年4月24日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择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2012-067号、2013-028号、2014-003号、2015-055号、2016-024号、2017-021号、2018-021号、2019-031号公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累计投入金额合计226,340.29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资金88,915.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累计收入3,907.97万元,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130.23万元。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充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8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批准之后具体使用日起计算,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短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承诺不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同时承诺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需要随时归还,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投资事项增多,日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需要的流动资金增加,公司拟继续以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通过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银行借款,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有利于维护股东利益。

  本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89,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同时承诺将在该款项到期后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或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需要随时归还,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鉴于以上原因,监事会审核同意继续使用8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湖北能源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过监事会审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湖北能源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湖北能源拟继续将不超过89,000万元的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联席保荐机构对湖北能源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2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荆州煤港公司新增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4月28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荆州煤港公司新增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北省煤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煤投公司)下属湖北荆州煤炭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煤港公司)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8.285亿元。

  董事会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注册地址:江陵县楚江大道临江产业园

  2.注册资本:10亿元

  3.成立日期:2013年4月

  4.法定代表人:李智

  5.经营范围:煤炭港口项目建设;煤炭仓储、中转服务、煤炭加工销售;煤炭检验及信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化物品)、矿产品销售及仓储服务。

  6.股东持股情况:公司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湖北省煤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50%,湖北省煤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荆州煤港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7.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荆州煤港公司资产总额16.05亿元,负债总额7.45亿元(其中:借款余额2.64亿元,流动负债余额4.84亿元),净资产8.6亿元。2019年度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零。

  截至2020年3月31日,荆州煤港公司资产总额18.25亿元,负债总额9.65亿元(其中:借款余额5.49亿元,流动负债余额3.45亿元),净资产8.6亿元。2020年一季度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零。

  8.信用情况:该公司目前信用情况良好,未有逾期借款发生。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根据荆州煤港基建及经营计划,预计2020年该公司需新增借款不超过16.57亿元。根据银行信贷投放要求及控制成本需要,需由公司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间接持股比例,为荆州煤港不超过16.57亿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4年(按借款合同之日起至最后还款期满两年计算)。截至2019年底,公司对荆州煤港公司担保余额为1.32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担保有利于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提高信用评级,降低整体财务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公司在对其提供担保期间能直接控制其经营管理活动,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间接持股比例为荆州煤港公司16.57亿元借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余额为15.43亿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5.65%。上述担保发生后,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23.93亿元,占2019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8.77%。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5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在公司37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现场参加会议董事5人,视频参加会议董事3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田泽新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审计机构、保荐机构分别出具核查意见,相关意见及《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98,535,368.55元,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302,669,186.68元。母公司2018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100,192,452.85元,2019年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减未分配利润5,072,348.57,调整后未分配利润为4,095,120,104.28元。2019年,母公司净利润为1,302,669,186.68元,本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0,266,918.67元,本期已分配利润715,819,443.46元,本期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551,702,928.83元。为了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考虑到公司经营发展以及项目投资对资金的需求,现拟以公司总股本6,507,449,486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650,744,948.60元,剩余3,900,957,980.23元结转至以后年度。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审计机构及独立董事分别出具意见,相关核查意见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19年社会责任报告》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三峡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具体内容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鉴于此议案属于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同为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及三峡财务公司控股股东,且公司董事田泽新为三峡集团推荐董事,公司董事谢峰为长江电力推荐董事,因此田泽新、谢峰两位董事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6票,其中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事前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核查意见详见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核查意见详见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三峡集团同为公司、长江电力及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三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为三峡集团全资子公司,且公司董事田泽新为三峡集团推荐董事,公司董事谢峰为长江电力推荐董事,因此田泽新、谢峰两位董事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6票,其中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三峡集团、长江电力、长电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本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保荐机构及独立董事分别出具专项意见,相关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额度30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发行利率依据薄记建档结果确定,并在注册额度有效期(2年)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资金需求滚动发行。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方案条件内开展注册发行工作,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超短期融资券尚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注册。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荆州煤港公司新增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荆州煤港公司新增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5月28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详见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3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0年5月28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9:15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37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关于续聘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0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议案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已于2020年1月10日、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议案特别说明

  (1)《关于续聘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已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2)《关于公司2020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已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同为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关联交易方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三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长电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长江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长电资本)全资子公司。因此,关联股东三峡集团、长江电力、长电资本回避表决本议案。

  三、会议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

  2.登记截止时间:2020年5月27日17:00。

  3.登记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3515室。

  4.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6606100

  传 真:027-86606109

  电子邮箱:hbnyzq@hbny.com.cn

  联 系 人:刘俞麟

  邮政编码:430063

  5.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83

  2.投票简称:鄂能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会议非累计投票制议案设置了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1.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份性质: 持股数:

  2.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6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在公司3708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现场参加会议监事3人,视频参加会议监事2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承立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98,535,368.55元,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302,669,186.68元。母公司2018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100,192,452.85元,2019年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减未分配利润5,072,348.57,调整后未分配利润为4,095,120,104.28元。2019年,母公司净利润为1,302,669,186.68元,本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0,266,918.67元,本期已分配利润715,819,443.46元,本期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551,702,928.83元。为了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考虑到公司经营发展以及项目投资对资金的需求,现拟以公司总股本6,507,449,486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650,744,948.60元,剩余3,900,957,980.23元结转至以后年度。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的、准确的。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和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保证公司2019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和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同时承诺将在该款项到期后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或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需要随时归还,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鉴于以上原因,监事会审核同意继续使用8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7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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