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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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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19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716,388.60元(含税),占本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3271%。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事项已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专业从事特种及民用光学镜头、光电系统、光学元组件等产品科研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全球光学镜头的重要制造商。

  公司产品包括激光、紫外、可见光、红外系列全光谱镜头及光电系统,主要分为“定制产品”、“非定制产品”两大系列。“定制产品”系列主要包含特种光学镜头及光电系统,广泛应用于“神舟系列”、“嫦娥探月”、“火星探测”等国家重大航天任务及高端装备,核心客户涵盖中国科学院及各大军工集团下属科研院所、企业,为国内最重要的特种光学镜头、光电系统提供商之一;“非定制产品”主要包含安防镜头、车载镜头、红外镜头、机器视觉镜头等激光、紫外、可见光、红外系列全光谱镜头,广泛应用于平安城市、智慧城市、物联网、车联网、智能制造等领域。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定制产品方面,由于公司定制产品生产和销售围绕订单进行,因此采购采取订单驱动模式。技术部门及生产部门根据订单项目提出采购需求,采购部门根据要求编制采购计划文件并实施采购,形成采购合同。根据定制产品对供方的要求,采购部门每年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形成合格供方名录,定制产品的采购需在合格供方名录内选择。

  公司非定制产品主要采购原材料为镜片材料、机械件、机电件以及镜片等。公司生管部门根据营销部门提供的订单和销售预测数据,制订阶段生产计划,结合实际库存制订相应采购计划,获得批准后由采购部门进行采购。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采购渠道,并在原材料采购过程中逐步优化供应商资源,以满足生产的需要。

  2、生产模式

  公司定制产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产品生产可分为新品项目和批产项目两类:新品项目为公司接受客户的研发要求,设计生产样品,满足客户试生产需求。批产项目为客户进入批量生产阶段的定型产品。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按研发部、生产部提供的技术图纸、加工工艺、作业指导书等进行批量生产。

  非定制产品方面,公司生管部门根据销售部定期传达的需求预估与原材料库存状况向采购部门提供采购物料汇总表,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光学镜头产品生产流程大致分为光学镜片加工和镜头组装,公司依据生产加工特性以及下游客户需求,在生产计划上实施“镜片生产月计划”和“镜头组装周计划”。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产品采用直销的模式。

  定制产品方面,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及各大军工集团下属科研院所、企业等直接洽谈合作,部分新品开发项目通过竞标获取订单。新品项目定价方面,定制产品采用审价、协商定价相结合模式,综合考虑技术复杂程度、实验等要求对项目的影响,与交易对方协商后最终确定。

  非定制产品方面,下游客户定期向公司提供未来一段时间需求预估,公司据此制定生产计划,按周交货,并承担相应的物流费用。公司主要客户为全球知名安防设备商以及国内主流红外热像仪企业。同时,公司通过定期参加国内外展会宣传公司品牌、扩大知名度,进一步开拓新市场、开发新客户,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三)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的发展阶段及基本特点

  公司主要产品光学镜头及光电系统作为信息化世界的“眼睛”,特种产品需求与航天、国防建设紧密相关,安防监控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形成了较大的产业规模,而物联网、人工智能前沿技术在车联网、智能安防等领域的逐步落地,将催生出国民经济各领域对光学镜头的市场需求。公司主要产品所面临的行业发展情况如下:

  (1)特种光学领域

  近年来,国家对空间光学系统高时间分辨率、高空间分辨率、高光谱分辨率、宽地面覆盖等方面的迫切需求,空间光学系统正向着大口径、长焦距、大视场、高测量精度等方向发展,在我国航天事业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空间光学进入了新时代。我国多项航天工程正在快速推进,运载火箭、卫星应用、空间宽带互联网三大工程将成为航天工业未来发展的趋势和核心。根据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等部门着手编制的航天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末我国将基本形成主体功能完备的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完成载人航天和探月工程三步走任务,形成较完善的卫星及应用产业链。

  近年来,军事领域正从机械化、信息化向智能化发展,人工智能的军事应用正成为国内外研究的热点领域,世界各主要军事大国以先进计算、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为基础,研发应用了自动武器、无人作战机、无人地面战车、无人潜航器、作战机器人、智能炸弹等智能化武器装备,将对作战模式和战场环境带来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智能化武器集光电传感、高速处理、人工智能于一体,具有记忆、分析、综合能力。其中,光电系统处于前端感知环节,将受益于武器装备的智能化趋势而得到更加广泛深入的应用。

  定制产品作为航天工程、空间探测、高端装备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伴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面临稳定持续的市场需求。

  (2)民用光学领域

  在安防监控领域,随着高清化、网络化、智能化的逐渐普及,视频监控正步入智能分析的深度应用阶段,并有赖于安防镜头提供全面的、高清的视频数据以支持信息的准确分析,光学变焦、大倍率、大广角、小型轻量化等技术广泛使用。智慧城市、平安城市、智慧社区、雪亮工程等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安防镜头将受益于项目的建设实现快速增长。根据TSR《2018 Marketing Analysis of Lens Units Markets》报告显示,预计未来几年,全球光学镜头将会保持持续增长到2022年。其中,全球安防视频监控镜头市场也将保持稳步增长,2018年全球市场销量2.52亿颗,同比2017年增长35.6%,预计2022年全球市场销量将达到3.3亿颗,未来4年平均增长率达到8%/年。随着5G、AI等新技术的发展,推动ADAS、智能制造等领域的创新应用,下游应用场景需求将为车载镜头、红外镜头、机器视觉镜头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随着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普及速度不断加快,人类社会从传统信息社会向智能社会过渡。物联网、人工智能信息系统将视频图像信息作为重要的数据来源,从而为光学镜头使用场景带来了更大的市场空间。根据Gartner报告显示,2018年人工智能创造的商业价值预计为1.2万亿美元,同比增长70%,2022年将达到3.9万亿美元。人工智能为保证对信息数据运算的精度和效率,对光学镜头可靠性和成像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促使镜头企业的技术加速升级。这些技术的普及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即由特定场景到普通场景、由重点部位到众多部位逐渐应用的过程。未来下游新兴应用领域的加速增长将带动光学镜头行业的快速发展。

  2、行业主要技术门槛

  光学行业是融合了光学技术、机械技术和电子技术等诸多先进科技的技术引领型产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光学镜头产品的研发和设计,需要几何光学、薄膜光学、色度学、热力学、精密机械、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和光源技术、微显示技术等学科的高度集成;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涉及到芯取、镀膜等精密光学冷加工技术,与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水平的先进程度紧密相关。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源于1958年成立的国营八四六一厂,在近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中积累了深厚的军用光学技术和丰富的人才资源,在大变倍比变焦镜头、大口径透射镜头等方面拥有多项行业首创技术,具备全球竞争优势。其中全球首创大口径透射式天文观测镜头的设计与制造技术填补我国天文观测、空间目标精确定位系统探测能力的空白。

  公司积极探索和践行军民融合的发展道路,实现将定制产品技术融合应用到非定制产品领域,自2005年正式推出第一款安防监控变焦镜头开始推动了国内安防监控领域日韩进口镜头的国产替代过程。公司以自主知识产权的变焦镜头技术取代日本主导的一体机技术方案,研制的一系列变焦镜头,陆续替代日本产品,保障了中国安防产品的自主及可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454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06项。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军事领域正从机械化和信息化基础上向智能化发展,人工智能的军事应用正成为国内外研究的热点领域。智能化武器集光电传感、高速处理、人工智能于一体,具有记忆、分析、综合能力。其中,光电系统处于前端感知环节,将受益于武器装备的智能化趋势而得到更加广泛深入的应用。

  民用光学镜头不断向高分辨率、大倍率、超广角、小型化、大光圈(F值更小)等方向发展,进一步拓展了下游市场空间。摄像技术如高清、低照度等的发展使得物联网、人工智能系统采集更高质量的信息数据,提升系统运行效率和精度。

  2019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印发了《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计划指出按照“4K先行、兼顾8K”的总体技术路线,大力推进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和相关领域的应用。2022年,我国超高清视频产业总体规模将超过4万亿元,超高清视频用户数达到2亿,4K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8K关键技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取得突破。实现在文教娱乐、安防监控、医疗健康、智能交通、工业制造等领域实现超高清视频的规模化应用。并将支持超高清影视摄像机、极低照度摄像机等视频采集设备研发,加快推动行业专用系统设备的产业化作为阶段重点任务。其中明确指出安防行业是4K摄像头的主要应用领域,应重点发展超高清摄像头的规模应用。推进安防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支持发展基于超高清视频的人脸识别、行为识别、目标分类等人工智能算法,提升监控范围、识别效率及准确率,打造一批智能超高清安防监控应用试点。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参考本章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表述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具体可参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章节。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本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包括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光光电”)、福建福光天瞳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光天瞳”)。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于2020年4月28日在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独立董事冯玲女士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文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990.70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5.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16.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621.7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1%。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53,581,94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0,716,388.60元,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33%。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9)。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20)。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价格水平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AI光学感知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1年4月。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2)。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棱镜冷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60号变更为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科技园。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3)。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租关联方双翔(福建)电子有限公司房屋及土地,并增加租赁面积,用于日常经营生产,租赁厂区面积52.4亩,建筑面积为12,345.75平方米,预计本次交易总计租金及物业费为23,569,200元。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何文波、何凯伦、何文秋、郑秋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房屋租赁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4)。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26)。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9,149,154.2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53,581,94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0,716,388.60元,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33%。

  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考虑公司未来经营资金需求,体现了公司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8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22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8,536,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0,839,543.97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7,696,456.03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7月1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闽华兴所(2019)验字G-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9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1,240,764.34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31,134,300.00元;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为90,106,464.34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21,240,764.34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807,470,868.41元(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其中:募集专户余额为136,470,868.41元,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671,000,000.00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2019年7月17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六一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便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福建福光天瞳光学有限公司、兴业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已经严格遵照制度及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截至2019年7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3,113.43万元。上述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已经华兴所鉴证,并出具闽华兴所(2019)审核字G-026号《鉴证报告》。

  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113.43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已将3,113.43万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要求。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67,1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中“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福光天瞳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光天瞳”)。为满足“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万元向福光天瞳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福光天瞳注册资本变更为35,000万元。

  同时,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38.91万元的募集资金向福光天瞳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期限3年。公司将根据该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实际资金需求,在上述借款金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福光天瞳提供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算。借款到期后可滚动使用,亦可提前还款。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兴所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合法合规。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AI光学感知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1年4月。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1日起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4年1月起,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取得证券期货从业资格、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33名、注册会计师252名(较上年增加35名)、从业人员总数500余名,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00余人。

  3、业务规模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业务收入1.73亿元,净资产金额1,000万元。2018年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3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3,341万元。所服务的上市公司资产均值约3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房地产业和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并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2019年11月收到厦门证监局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8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一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卓良,注册会计师,199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5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0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红,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0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张玉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卓良、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红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2019年11月收到厦门证监局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8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一份。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5.4万元(含税),系按照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我们同意将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能够胜任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价格水平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募投项目“AI光学感知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1年4月。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光股份”)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AI光学感知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1年4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1日核发的《关于同意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6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88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22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8,536,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0,839,543.97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7,696,456.0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闽华兴所(2019)验字G-003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 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具体情况 详见2019年7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1、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113.43万元。其中,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3,082.17万元,AI光学感知器件研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31.26万元(详见公司2019-002号公告);

  2、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5,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福光天瞳进行增资,福光天瞳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变更为35,000万元;使用不超过13,038.91万元的募集资金向福光天瞳提供无息借款。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 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详见公司2019-003号公告)。

  3、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2019-004号公告)。

  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3月11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超募资金用于棱镜冷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人民币3,265.06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棱镜冷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详见公司2020-006号公告)。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鉴于AI技术及应用领域发展迅速,为满足应用领域市场需求,基于审慎投资决策,公司对工程设计具体方案作出调整,导致募投项目筹划周期超出原规划预期。同时,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募投项目的厂房装修施工进展及设备选型采购亦有所滞后。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考量,拟将AI光学感知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1年4月。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3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棱镜冷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60号变更为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科技园。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光股份”)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棱镜冷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1日核发的《关于同意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6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88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22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8,536,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0,839,543.97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7,696,456.0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闽华兴所(2019)验字G-003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 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具体情况 详见2019年7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1、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113.43万元。其中,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3,082.17万元,AI光学感知器件研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31.26万元(详见公司2019-002号公告);

  2、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5,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福光天瞳进行增资,福光天瞳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变更为35,000万元;使用不超过13,038.91万元的募集资金向福光天瞳提供无息借款。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 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详见公司2019-003号公告)。

  3、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2019-004号公告)。

  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3月11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超募资金用于棱镜冷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人民币3,265.06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棱镜冷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详见公司2020-006号公告)。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本次变更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为“棱镜冷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地点变更情况如下:

  ■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具体原因

  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为满足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科技园实施。除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外,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用途以及实施内容均保持不变。实施地点变更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项目备案、环评等相关手续。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施方式等未发生实质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部分实施地点的变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所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生产需要所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屋租赁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续租关联方双翔(福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翔电子”)房屋及土地,并增加租赁面积,用于日常经营生产,租赁厂区面积52.4亩,建筑面积为12,345.75平方米,包含:厂房8,282.06平方米,配套用房4,063.69平方米,厂房租赁期限为2020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配套用房租赁期限为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租金及物业管理费为每月429,400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形成依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文波、何凯伦、何文秋、郑秋回避表决,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的3位监事的全票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双翔电子发生的关联租赁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且该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条款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和价格基本符合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将本次房屋租赁暨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双翔电子发生的关联租赁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生产需要,交易条件、价格公允。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房屋租赁暨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生产需要,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同意公司本次房屋租赁暨日常关联交易及其相关议案的内容,并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四)关联关系

  双翔电子的实际控制人为张宇捷先生,张宇捷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文波先生的姐姐何珍女士的儿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股则》的有关规定,双翔电子系公司的关联方。

  (五)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的租赁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双翔(福建)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

  法定代表人:张清海

  注册资本:(美元)贰仟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5月19日

  经营范围: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新型机电元件等新型电子元器件的生产;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专用设备、测试仪器的生产;应用类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电子产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永威国际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张宇捷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双翔电子的实际控制人为张宇捷先生,张宇捷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文波先生的姐姐何珍女士的儿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股则》的有关规定,双翔电子系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租赁的房屋及土地为双翔电子合法所有,公司自2013年租赁该房屋及土地至今,双方合作稳定,双翔电子未出现违反相关合同约定的情形,因此,双翔电子具有履约能力。

  三、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双翔电子于2015年12月31日签订《租赁合同》(以下称“原合同”),约定公司向双翔电子租赁房屋及土地,租赁日期: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公司拟续租房屋及土地,并增加租赁面积。租赁厂区面积52.4亩,建筑面积为12,345.75平方米。承租的租赁物租金及物业管理费为每月429,400元。租金及物业管理费价格系延续原合同价格,结合当时市场平均租赁价格,与双翔电子协商确定。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每年支付一次,公司于每年3月31日前支付。根据本次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及租金测算,预计本次交易总计租金及物业费为23,569,200元。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双翔电子于2020年4月29日签订《租赁合同》,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物座落在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租赁厂区面积52.4亩,建筑面积为12,345.75平方米,包含:厂房8,282.06平方米,配套用房4,063.69平方米。

  2、起租日期自 2020年5月1日起,厂房租赁期限6年,至2026年4月30日止;配套用房租赁期限20个月,至2021年12月31日。

  3、租赁期满,公司享有优先租赁权,公司如需继续承租,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书面向双翔电子提出要求,经双翔电子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租赁物租金及物业管理费为每月429,400元,其中厂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为每月288,100元,配套用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为每月141,300元。

  5、“原合同”项下已交付的一次性租赁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整(转为本合同保证金。

  6、本合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后,于双方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履行期限满三年后,需重新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同意后方可继续执行。

  四、 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租赁双翔电子房屋和土地系作为定制产品研发、生产场所,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原因为:

  1、该房屋和土地位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实验区福州片区范围内,周边配套设施齐全,毗邻交通主干道,可节约物流运输成本,场地面积与配套设施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相关要求。

  2、本次公司延长租赁期并增加租赁面积,是基于公司未来长期稳定生产经营需求。

  3、租金及物业管理费价格系延续原合同价格,结合市场平均租赁价格,与双翔电子协商确定。本次关联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公平原则。

  4、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形成依赖。

  五、 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认为:公司房屋租赁暨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发生,并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并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本次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房屋租赁暨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一)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暨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于2020年4月28日在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寅彦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990.70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5.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16.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621.7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1%。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9)。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20)。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2)。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3)。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双翔(福建)电子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租赁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生产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情形。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房屋租赁暨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房屋租赁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4)。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20日15 点0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0日

  至2020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届时将听取《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9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10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1日、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登记: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及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者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信函或者传真上面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提供1或者2中需要的资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

  2020年5月18日-2020年5月19日(每天9:00-11:30;14: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0年5月19日17:00前送达。

  (三)登记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公司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50015

  联系电话/传真:0591-38133727

  邮箱:zhengquan01@forecam.com

  联系人:黄健、陈凡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请参会者提前半小时达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88010   公司简称:福光股份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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