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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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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母公司净利润109,631,067.99元,按公司会计政策以此为基数分别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和10%的任意盈余公积共计21,926,213.60元。

  公司2019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2,772,513.41元,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向公司全体股东分配红利19,800,000.00元。公司剩余累积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面向政府管理部门、行业(企业)用户及大众对于卫星(北斗)导航应用和行业信息化需求,在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智慧航运等垂直细分领域,以卫星(北斗)导航及位置服务技术为核心,融合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相关技术,提供智能化应用产品和解决方案的销售、系统集成和运营服务。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智能化终端(北斗定位终端、视频监控终端、移动通信终端)、管理平台和信息化应用软件等。

  2、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和技术基础,紧抓国家培育和发展智能交通、北斗应用等战略新兴产业的重大契机,围绕信息电子技术产品与服务产业链的技术演进和市场延伸,面向国内政府客户、行业用户和大众消费者,通过直销招投标和集成商的双渠道销售模式,为最终用户提供系列智能终端硬件、软件平台和整体解决方案等相关产品及运营服务,满足市场定制化、多元化、差异化的需求。

  3、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近年来,我国在战略规划、资金投入上将智能交通列为重点支持领域,产业加速发展,应用场景不断丰富,信息化、智能化应用开始渗透到交通全链条的各个环节。当前,我国交通信息化建设正逐步从以新技术应用为导向开始向以业务问题解决的效率和质量为导向转变,行业发展呈现出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的新特征,实现从“智能”到“智慧”的跨越。

  报告期内,我国《交通强国建设纲要》重磅发布,以建设“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为总目标,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超级计算等新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发展,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智慧交通,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用的要求。以智能交通为代表,基于北斗系统的智能化应用产业正面临多重机遇。

  公司是国内信息电子领域重要的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多年来深耕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智慧航运等交通信息化应用领域,形成了较强的技术实力和市场基础。未来,公司将顺应市场发展,紧抓客户需求,深化重点领域应用,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努力打造交通信息化应用行业专家的良好市场形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6亿元,同比增长19%,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亿元,同比下降51%。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所致;而净利润的减少主要是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的来自于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具体参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中的相关内容。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夏存海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0-004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全体监事和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夏存海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6)。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母公司净利润109,631,067.99 元,按公司会计政策以此为基数分别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和10%的任意盈余公积共计21,926,213.60元。

  公司2019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2,772,513.41元,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向公司全体股东分配红利19,800,000.00元。公司剩余累积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预案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9,800,000元,占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7.56%,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一贯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现金分红回报,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2017、2018年度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均超过30%。鉴于公司当前处于成长发展关键阶段,需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结合公司近年盈利水平和现金流情况,公司本年度计划将留存未分配利润及现金流重点用于主营业务发展、研发投入及信息电子产业园建设,有利于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和战略规划目标的实现,从根本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银行授信及贷款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自2020年4月30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和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在上述授信额度和贷款额度内批准按银行要求办理申请授信及贷款的相关手续。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8)。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7)。

  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夏存海先生、吴海波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9)。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用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0)。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待定,具体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为准。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0-005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锡康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对公司发展、财务状况和董事、经营管理层行使职权、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监督,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运行履行管理职能。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表决程序和经营管理层的运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2、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告全面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它定期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19年度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对公司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9年度公司资产出售行为符合法律法规,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9,800,000元,剩余累积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致力于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始终坚持现金分红。为保证公司长远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当期资金压力,公司拟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留存未分配利润及现金流将重点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研发投入及信息电子产业园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以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和战略规划目标的顺利推进。同时,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继续投入公司经营能相应减少公司向银行借款,节约财务成本,保障公司现金流安全,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好的回馈股东。

  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并有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周锡康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19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一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0-006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17.56%,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主营业务发展、研发投入和信息产业园建设。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98,729,518.93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8,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8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7.56%,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12,772,513.41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9,80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17.56%,低于30%,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近年来,我国在战略规划、资金投入上将智能交通列为重点支持领域,产业加速发展,应用场景不断丰富,信息化、智能化应用开始渗透到交通全链条的各个环节。当前,我国交通信息化建设正逐步从以新技术应用为导向开始向以业务问题解决的效率和质量为导向转变,行业发展呈现出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的新特征,实现从“智能”到“智慧”的跨越。

  公司是国内信息电子领域重要的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多年来深耕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智慧航运等交通信息化应用领域,形成了较强的技术实力和市场基础。未来,公司将顺应市场发展,紧抓客户需求,深化重点领域应用,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努力打造交通信息化应用行业专家的良好市场形象。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在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智慧航运等垂直细分领域,提供智能化应用产品和解决方案的销售、系统集成和运营服务,主要产品包括智能化终端、管理平台和信息化应用软件等。就当前智能交通行业发展格局,结合公司近年业务发展、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状况,公司当前处于成长发展阶段,需进一步加大对智能交通、智能化应用等业务的投入力度,不断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充分利用现有的产业和技术基础,紧抓国家培育和发展智能交通、北斗应用等战略新兴产业的重大契机,围绕信息电子技术产品与服务产业链的技术演进和市场延伸,面向国内政府客户、行业用户和大众消费者,通过直销招投标和集成商的双渠道销售模式,为最终用户提供系列智能终端硬件、软件平台和整体解决方案等相关产品及运营服务,满足市场定制化、多元化、差异化的需求。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1.近三年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元

  ■

  近年来,公司加大投入培育新产业,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值。

  2.公司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期,资金需求量较大,如下:

  当前公司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为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将自有资金优先用于业务发展、研发投入和产业园建设,2020年公司将面临较大的现金流压力,具体表现在:

  1)聚焦主业,大力发展智能交通业务。2020年,公司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通过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加强市场开拓,努力提升经营质量和管理效能,打造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2)加大研发投入,助力公司转型发展。2020年,公司将坚定不移地加强研发投入,加大对核心技术、核心人才的投入,为公司的转型发展积蓄能量。

  3)建设信息电子产业园,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为满足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产业发展做好充分的产业储备,公司计划在2020年拟自筹资金推动信息电子产业园建设。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一贯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现金分红回报,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2017、2018年度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均超过30%。鉴于公司当前处于成长发展关键阶段,需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结合公司近年盈利水平和现金流情况,公司本年度计划将留存未分配利润及现金流重点用于主营业务发展、研发投入及信息电子产业园建设,有利于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和战略规划目标的实现,从根本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继续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研发投入及信息电子产业园项目建设,以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和战略规划目标的顺利推进,补充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产品研发及市场拓展,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继续投入公司经营能相应减少公司向银行借款,节约财务成本,保障公司现金流安全,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前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客观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0-007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扩大经营规模、降低经营管理成本的正常措施手段,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得到了充分保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2020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同时对2019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了统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夏存海先生、吴海波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七名非关联董事全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会议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表决。

  (2)本次拟发生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19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400万元,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914万元,在批准范围之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0年度内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包括:销售商品、采购商品等。2020年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7,4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一)关联方介绍

  ■

  (二)关联关系

  国务院国资委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武汉邮科院间接持有本公司的28.63%的股份,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烽火科技是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28.63%的股份,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烽火通信、烽火集成、烽火众智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烽火科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或间接控制公司,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较好的行业声誉,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具备持续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技术服务等;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交易金额预计累计不超过7,400万元。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必要性: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组成部分。

  (二)对关联方的依赖程度及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1、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管理成本的正常措施手段,因此,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在一系列协议内进行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0-008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预计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在该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严格控制风险的提前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均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包括由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和筛选后,选择购买安全性高、风险性低、期限短的理财产品。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健全的资金管理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将对2020年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同时在具体投资操作时,视现金流情况作出理财产品赎回的安排,投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负责资金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公司将对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进行评估,预留足够的资金用于日常支出。公司使用短期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

  (二)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三)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在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资产财务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五)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为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方案,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我们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0-009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2017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的规定,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文件,并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3、2019年5月9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 (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4、2019年5 月16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 (以下简称 “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二)变更时间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三)审议程序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收入准则

  1、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本次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列示,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新增了“应收款项融资”,在“投资收益”项目下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调整了利润表部分项目的列报位置。

  本次对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变更的影响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细化了非货币资产交换准则的适用范围,明确了换入资产的确认时点和换出资产的终止确认时点,并规定了两个时点不一致时的会计处理方法,修订了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同时换入或换出多项资产时的计量原则,此外新增了对非货币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的披露要求。

  本公司执行该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四)债务重组准则变更的影响

  债务重组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该准则的适用范围,并规定债务重组中涉及的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列报适用金融工具相关准则的规定。对于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修改了债权人受让非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计量原则,并对于债务人在债务重组中产生的利得和损失不再区分资产转让损益和债务重组损益两项损益进行列报。对于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修改了债权人初始确认享有股份的计量原则,并对于债务人初始确认权益工具的计量原则增加了指引。

  本公司执行该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本年度及上年度损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

  议案的独立意见

  武汉长江通信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0-010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 2266 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事务所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事务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 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事务所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 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事务所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20年1-3月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洪勇,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一直专注于大中型中央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的年报审计及挂牌、IPO等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17年,2012年加入立信事务所,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会计师:张淑青,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大型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2017年加入立信事务所,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顺利,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4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大中型中央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的年报审计及挂牌、IPO等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15年,2012年加入立信事务所,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

  2020年度审计费用将由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中,立信事务所能够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客观、公允地独立进行审计,实事求是地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建议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请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立信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以及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立信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具有承担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并较好的完成了公司之前的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履行的续聘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经营班子所确定的财务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公允、合理。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用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按照控制原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与其协商2020年度审计及相关服务费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公司代码:600345                                                  公司简称:长江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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