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4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1号城建开发大厦九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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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陈代华先生主持。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宋建波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 董事会秘书张财广出席了现场会议;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I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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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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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债券品种及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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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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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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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议案名称:发行对象与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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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议案名称: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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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议案名称:担保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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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议案名称: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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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议案名称:上市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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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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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议案名称: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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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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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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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涉及逐项表决,公司已披露每个子议案逐项表决的结果。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邢美东、刘毅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