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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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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2020-018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产品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产品的公告》(临2020-014),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对该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购买理财产品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产品。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58号文件核准,公司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2.5元。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公W[2010]B142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500.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1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310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按规定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201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06,679.23万元,201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8,730.78万元,201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0,282.23万元, 201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1,085.99 万元,201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722.58万元,2016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224.82万元,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009.25万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065.97万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443.79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4,244.64万元,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际余额为49,734.84万元(含利息收入、手续费)。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使用余额不超过4.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产品。该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控制风险,公司购买银行保本产品。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保本投资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本次理财授权有效期内,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产品,财务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银行产品。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主要为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对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对产品的收益类型、是否保证本金、资金流动性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评估,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委托理财合同。公司选择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将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且受托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会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公司董事会将会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19,991.82万元,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产品,占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5%。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理财产品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该事项已于2020年4月2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如下: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2亿元购买银行保本型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2亿元购买银行保本型产品。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产品将在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之后进行,将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产品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产品有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产品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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