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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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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涵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世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华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

  (二)利润表项目

  ■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导致春节假期延期复工,公司及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的生产经营在短期内均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公司原材料的采购、产品的生产、交付、物流运输等受到延期复工和疫情影响,相比正常进度有所延后;下游客户受延期复工和疫情的影响,对公司产品的安装、调试及验收周期也相应延后。2020年第一季度,金融科技业务板块收入有所增长,但LED应用业务板块收入下降幅度较大,导致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此外,由于公司期间费用主要为员工工资及福利、租赁、水电、折旧等固定费用,综合导致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按照各地区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实施防护措施,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已于2020年3月末全面复工。为应对疫情影响,公司积极研发和推广防疫大堂助理、现金消毒柜、远程会议显示系统等产品。同时,公司紧抓国家“新基建”政策带来的市场机遇,通过调整市场策略,积极开拓LED应用业务国内市场,丰富销售形式,拓展销售渠道,以降低疫情的不利影响。截至2020年3月末,公司在手订单及中标金额为9.25亿元。公司预计第二季度疫情对公司业绩的不利影响较第一季度会减弱。

  2、2019年10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0亿元,拟用于“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建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10月31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截至2020年3月31日,证监会已受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材料,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3、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1)《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LED电视墙及相关系统重大合同的公告》于2013年8月1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分包商)与新世界(沈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雇主)、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商)于2016年8月8日签署《沈阳新世界中心项目第一期电视墙及相关系统深化设计、供应及安装分包工程合同文件补充协议》,因工程范围变更,原合同金额由29,288,650.00元,调整至29,249,955.00元;另外,雇主及总承包商同意对于分包商在延长竣工时间内所产生的费用额外补偿分包商1,508,000.00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已发货金额26,323,315.00元。

  (2)《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中国足协中国之队LED服务商合作协议〉的公告》于2016年3月1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为中国足协中国之队198场赛事提供了LED显示设备和比赛期间的相关服务。

  (3)《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集中采购协议-设备类〉的公告》于2016年12月1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已发货金额109,490,621.38元。

  (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PPP项目框架协议〉的公告》于2017年1月2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百辉”)已与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内蒙古黄河明珠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东协议书,合资设立PPP项目公司—内蒙古中基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合资组建PPP项目公司的公告》已于2017年8月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全资子公司之参股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的公告》已于2017年11月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内蒙古中基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与乌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本项目共同签署了《PPP项目合同》。2017年12月14日,乌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乌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将乌海市城市灯光基础建设及灯光旅游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及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决定》。截至2020年3月31日,项目已经完成竣工验收。

  (5)《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于2018年1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与遵义市高铁新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LED定制天幕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89,691,695.00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项目正在推进之中。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20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涵渠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0-048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8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2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涵渠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0-049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8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2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荣邦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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