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永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少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指标
公司在2020年1-3月实现全口径签约销售金额 201,949万元,签约销售面积 8.97万平方米;
公司在2020年1-3月实现权益口径签约销售金额 162,674万元,签约销售面积 7.12万平方米。
2、报告期内新增土地储备情况
■
■
注:上述权益比例有可能因为引入合作方或跟投企业有所变动。
3、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的进展
2020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并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7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尚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4、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该会计准则。根据文件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相应进行变锡。本次变更后,公司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5、相关索引
■
6、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0-077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前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公告编号2020-078。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公告编号2020-079;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0-078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该会计准则。根据文件要求,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我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按照收入准则的要求,我司将在编制2020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执行收入准则将使得我司调整2020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东权益,即公司2020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增加1,332.06万元,少数股东权益增加382.22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郭海兰、胡必亮、马江涛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交地产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0-080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1日,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陈玲女士主持。经与会全体监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反映公司2020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0-079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