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坚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淑垒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坚之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由专人负责通知到各董事。公司现任董事八名全部出席会议。公司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坚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到会董事经讨论,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
一、美达股份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二、美达股份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请参加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3日,本公司以书面送达或传真方式通知召开九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2020年4月28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九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现任监事三人均出席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
一、《美达股份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美达股份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7]22号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对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并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来明确规定。
根据新收入准则关于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以前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
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我们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7]22号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