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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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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0-37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李向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广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志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披露了公司管理人以竞价方式处置部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和资产的情况,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金石”)代表联合体与管理人签订了《成交确认书》,转增股票和待处置资产成交总价为人民币20.5亿元,其中待处置资产成交价为人民币10亿元,转增股票成交价为人民币10.5亿元。联合体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不晚于2019年12月15日再向管理人账户缴纳竞买余款中的7亿元(不含保证金),最终不晚于2020年4月5日向管理人账户缴纳全部竞买余款。本次股票、资产竞价处置所得价款将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用于公司偿付债务、支付有关费用,以及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恒天金石与联合体内部约定,恒天金石以10亿元承接了中银绒业的待处置资产。对于上述处置资产,恒天金石同浙江新澳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浙江新澳”)签署了《关于参与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竞价处置部分待处置资产事宜的合作协议》,协议中约定部分处置资产由浙江新澳支付9亿元承接,剩余资产由恒天金石支付1亿元承接,上述价款应于2020年4月5日全部支付至管理人账户;后浙江浙澳指定宁夏浙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宁夏浙澳”)作为《合作协议》项下相关权利义务的享有和承受方。

  上述资产处置各方确定以2019年12月23日为资产交易基准日,所有资产的过户日期应不晚于2020年4月5日。但2020年1月中下旬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突发并快速蔓延,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均启动了一级响应机制,实行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各方所在的宁夏、浙江、北京等地亦不例外。受此影响,处置资产的移交、过户工作受到了新冠肺炎疫情这一不可抗力的严重影响,导致处置资产中部分资产未能按计划完成移交、过户手续。

  为妥善解决相关问题,自3月下旬疫情趋于缓解后,各方即积极协同管理人推进资产移交和过户的各项工作。截止年报披露日,全部处置资产已由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夏浙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除部分不动产、无形资产、股权外的其他资产已基本完成移交、过户手续。新冠疫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处置资产中的部分不动产、无形资产、股权等交接、过户进程,部分手续仍在办理之中。目前各方正在积极推进上述资产的移交和过户工作,不会对本公司造成影响。

  截至2020年4月5日,对于上述处置资产所涉及的10亿价款,恒天金石和宁夏浙澳已经共计支付了8.5亿元,其中恒天金石已向管理人足额支付了1亿元、宁夏浙澳已向管理人支付了7.5亿元。

  恒天金石于2020年4月8日承诺将根据收款情况,不晚于2020年4月25日对上述1.5亿处置资产收购尾款进行补足支付,且不会再次延期。2020年4月24日,恒天金石已将上述1.5亿元余款足额缴纳至管理人账户。至此,本次转增股票和处置资产的全部价款已由联合体支付完毕。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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