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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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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积极应对。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公司及其子分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是合理的,且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境外银行、境内银行的离岸业务部签订的外债合同结汇与购汇存在因汇率波动产生风险的可能性,为了规避该风险公司需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减少外汇风险敞口。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是合理的,且公司已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0-030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16号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会计准则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按照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及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16号、财会[2017]22号、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财会[2019]16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 行项目和列项目。

  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根据财会[2017]22号有关规定,公司对收入准则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作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追溯前期可比数据。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根据财会[2019]8号有关规定,公司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2、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根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四)根据财会[2019]9号有关规定,公司对债务重组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情形,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根据债务重组准则,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综上所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最近二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报告年度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0-031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资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借款事项概述

  因公司国际业务发展需要,为了进一步拓展境外市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清新环境”)拟向德国合资公司Primarine GmbH(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500,000欧元的借款。合资公司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合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借款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2020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合资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董事会中不存在关联董事,故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借款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事宜。

  二、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Primarine GmbH

  2、成立日期:2018年4月12日

  3、注册地点:德国布赫霍尔茨

  4、法定代表人:Philip Reynolds、张卫民

  5、注册资本:1,000,000欧元

  6、经营范围:在海洋环保行业进行合作,包括在对船舶废气的脱硫和脱硝市场上进行合作。主要用于工程设计,生产,销售和维护海事应用燃烧过程中的减排设施并为新建和改造船舶开发可全球销售的产品。

  7、与本公司关联关系:Primarine GmbH为公司与德国ERC Emission-Reduzierungs-Concepte GmbH(以下简称“ERC公司”)共同设立的合资经营公司,清新环境出资500,000欧元,持股比例50%;ERC公司出资500,000欧元,持股比例50%。

  8、主要财务指标:

  合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欧元

  ■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对象:Primarine GmbH

  2、借款金额:不超过500,000欧元,按公告日1欧元=7.669元人民币的汇率计算,约为人民币3,834,480.67元。

  3、资金用途:业务发展需要

  4、借款期限:1年(如需延长,另行签订延期合同)

  5、年利率:5.5%

  6、结算方式:利息按季度支付,本金到期偿清。

  四、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向德国合资公司提供借款,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情况下进行的,合资公司另一持有其50%股权的股东ERC公司为合资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00欧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清新环境及ERC公司分别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为德国合资公司的经营提供支持,确保了合资与合作的公平性。此外,公司通过向合资公司派驻财务人员、管理人员,能够参与其运营,及时了解项目投资或开发进度,已对借款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进行客观、科学地评估与判断,并可在风险发生前及时预警,便于公司采取恰当的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制度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签署相关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1、上述借款对象为公司的合资公司,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向其提供借款,主要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其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亦符合公司拓展境外市场的战略发展方向,对公司经营发展有积极作用,且公司将对借款收取相应的利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合资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

  3、合资公司另一持有其50%股权的股东ERC公司为合资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00欧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了公司与其合资、合作条件的公平性。

  综上,本次借款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同时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向合资公司提供借款。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向德国合资公司Primarine GmbH提供合计不超过500,000欧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外提供借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按规定进行披露。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合资公司提供借款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境外市场,实现国际化布局,合资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风险,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借款事项。

  七、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含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约为人民币3,834,480.67元(含本次借款),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未还的情况。

  八、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0-029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最高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选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即保证收益理财产品或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4、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目前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选择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的金融机构提供理财产品,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管理层已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最高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0-033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9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9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成员如下:公司董事长邹艾艾先生,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李其林先生,独立董事骆建华先生,财务总监蔡晓芳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0-035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博惠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1月3日与北京博惠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惠通”)股东李婕、周磊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公司以现金收购博惠通8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月4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现金收购北京博惠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博惠通完成2019年度业绩承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承诺情况

  2017年1月3日公司与博惠通股东李婕、周磊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博惠通公司业绩承诺期间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该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人为李婕和周磊。李婕和周磊共同且连带地承诺博惠通于业绩承诺期内的累积净利润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如下:

  ■

  业绩补偿安排:若博惠通在业绩承诺期内的任一会计年度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的该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补偿义务人同意就博惠通累积实现净利润不足累积承诺净利润的部分按约定的方式进行补偿。

  二、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博惠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9年审计报告》(XYZH/2020BJA50395)、《北京博惠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利润实现情况审核报告》(XYZH/2020BJA50396),博惠通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1,797.32万元、2,675.52,万元、2,779.71万元,累计完成净利润7,252.55万元,满足业绩承诺。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0-024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以信息、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20年4月16日发出。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邹艾艾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9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口径)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313,212,578.92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1,321,257.89元,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81,891,321.03元;加上2018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2,453,246,316.23元,减去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股利108,127,210.00元,故截至2019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627,010,427.26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81,272,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2,190,815.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464,819,612.26元(母公司口径)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该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本次分配方案的提议、审议、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在该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该内幕信息进行保密控制,并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为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顺利实施,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负责本次方案有关的具体事宜。

  (六)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2020年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身的固定资产作为租赁物,采取售后回租形式向融资租赁公司或银行申请融资,拟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实施的融资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五年(含五年)。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效期为一年,自该议案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此项业务及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合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咨询服务合同)。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企业实际需要,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时,融资租赁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及发展需要,同时降低融资成本, 维持、提高公司银行授信融资能力,根据2020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经协商,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外资银行等)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履约保函、质量保函、投标保函等非融资性保函和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

  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提用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额度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决定。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有效期为一年,自该议案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经批准的综合授信业务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办理综合授信业务银行、授信品种的选择;

  办理综合授信业务金额、利率的确定;

  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相关的申请、借款、担保等合同文件的签署;

  与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相关的其他事项。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外币借款业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公司银行授信融资能力,拓展融资渠道,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外资银行和内资银行的离岸业务部等)在一年内申请合计金额不超过10亿元等额人民币的外币借款。

  为应对外币借款业务将可能面临的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公司将建立汇率风险跟踪机制,一旦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将采用锁汇、续贷等方式规避风险;公司在选择融资币种时会重点考虑其利率上调的可能性,同时与各金融机构积极沟通,选择利率较低的币种进行融资。如外币借款业务涉及外债的,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经批准的上述外币借款额度及期限内,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具体借款事宜。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16号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按照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及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合资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国际业务发展需要,为了进一步拓展境外市场,公司拟向德国合资公司Primarine GmbH(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500,000欧元的借款。合资公司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合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借款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关于向合资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对外投资权限的议案》。

  在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流程,建立良好的商业规范,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之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外投资行使如下的审批权限: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5、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上述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十七)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0-034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现就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集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七层7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外币借款业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向合资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20年4月29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30-15:30时);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

  (3)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上请注“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公司进行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146320

  传真号码:010-88146320

  联系人:李其林   张菁菁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142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73”,投票简称为“清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人/本单位,其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每个议案项目后的“赞成”、“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择一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议案项,该议案项的表决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注: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0-025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以信息、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20年4月16日向各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瑞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口径)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313,212,578.92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1,321,257.89元,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81,891,321.03元;加上2018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2,453,246,316.23元,减去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股利108,127,210.00元,故截至2019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627,010,427.26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81,272,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2,190,815.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464,819,612.26元(母公司口径)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一贯、有效的执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2020年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最高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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