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018                                                    公司简称:宁波港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毛剑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焕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倪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2019年向宁波舟山港集团收购其持有的舟山市兴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和兴港物业在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同受宁波舟山港集团控制,且控制为非暂时性,故本次交易适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原则。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相关项目变动情况分析:

  〈1〉货币资金比年初增长38.46%,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公司吸收存款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比年初增加320,000千元,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公司购入货币基金320,000千元所致。

  〈3〉其他应收款比年初下降50.10%,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到2019年度资产处置款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比年初增长32.78%,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公司金融资产增加所致。

  〈5〉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比年初增长48.65%,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公司吸收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存款增加所致。

  〈6〉应付票据比年初下降67.50%,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票据到期已支付完成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增长213.36%,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预提年金及尚未发放的奖金所致。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1〉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9.06%,主要为:①本报告期内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②本报告期内公司受疫情影响,集装箱、矿石等码头业务量减少引起。

  〈2〉营业成本同比下降33.54%,主要为:①本报告期内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②本报告期内公司受疫情影响,集装箱、矿石等码头业务量减少引起。

  〈3〉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31.22%,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同比增加所致。

  〈4〉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长42,564.29%,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处置土地取得收益,而上年同期无。

  〈5〉营业外收入同比下降75.97%,主要为上年同期公司收到事故赔偿款,而本年同期无。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幅度为-361.07%,主要为:①财务公司的现金流量净流入同比增加6,184,781千元,其中:吸收存款同比增加,使得现金流入增加6,635,007千元;②除财务公司外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同比增加140,261千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幅度为589.32%,主要为:①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610,103千元;②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372,991千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幅度为1,094.64%,主要为:①上年同期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收到现金1,300,000千元,而本年无;②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401,608千元;③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346,517千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限售股流通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发行372,847,809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上述交易已于2016年8月19日实施完毕,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和指定信批媒体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之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临 2016-051 号),本次增发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宁波舟山港集团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宁波舟山港集团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均低于本次交易的发行价8.08元/股,且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8.08元/股,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根据上述承诺,宁波舟山港集团通过本次交易持有372,847,809股股份在36个月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至2020年2月19日。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临2020-015)。

  2.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为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和落实“长江经济带”、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加强长三角港口间的合作,实现协同发展,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两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拟发行数量不超过 26.35 亿股,募资总额不超过 112 亿元,主要用于码头建设、泊位改造、资产购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与偿还银行借款。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21日、2020年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22日、2020年2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相关公告。

  2020年2月27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国资委批复同意此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20〕 4 号),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获得浙江省国资委批准的公告》(临2020-016)。

  此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待中国证监会核准。

  3.被征用土地补偿款全部收到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位于宁波市江北区白沙路 353 号的港口码头用地(面积 80,287 平方米)及地上建筑物(建筑面积 32,902.29 平方米)由宁波市江北区政府征用,并签订《非住宅房屋自愿搬迁货币补偿协议》。宁波市江北区白沙街道办事处以货币补偿方式,向公司支付搬迁补偿资金及搬迁奖励合计 665,504 千元,该资产项目处置收益 625,041 千元。截至2020年3月20日,公司已收到全部搬迁补偿资金及搬迁奖励,具体详情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剩余补偿资金的公告》(临2020-019)。

  4.与上港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中“加强沿海沿江港口江海联运合作与联动发展,鼓励各港口集团采用交叉持股等方式强化合作,推动长三角港口协同发展”的精神,公司引入上港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打下良好基础。双方战略合作将以资本为纽带,实现长三角区域港口资源的战略重组,实现优势互补,增强港口群联动协作成效,优化整合长三角区域港口资源,共同推动长江上下游区域一体化发展。公司与上港集团于2020年3月24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分别于2020年3月25日、2020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引入上港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的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6日、2020年4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5.超短融注册成功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19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年内,根据公司2019年资金安排,以不超过净资产的40%为限,申请2019年度间接融资、直接融资额度均为人民币160亿元。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SCP200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接受注册通知书》中明确,公司本次超短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0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推进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获准注册的公告》(临2020-035)。

  6.超短融发行成功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完成了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简称:20宁波港SCP001),本期发行规模为15亿元人民币,发行利率1.90%,期限270天,起息日为2020年4月16日,兑付日为 2021年1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一个工作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16日到账。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临2020-038)。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