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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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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  裕A、张  裕B                公告编号:定摘2020-02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洪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建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翠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末,合并财务报表中的预收款项较年初下降100%,主要是公司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报告期内预收客户购货款项被确认为合同负债和应交税费所致;其他应付款较年初下降27.74%,主要是应付广告费和应付投资项目工程款下降所致。

  其他应付款较年初下降27.74%,主要是应付广告费和应付投资项目工程款下降所致。

  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营业总收入下降51.99%,营业收入下降51.99%,净利润下降48.73%,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下降49.60%,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下降28.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139.74%,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产品销量和销售收入下降所致;营业总成本和营业成本分别下降53%和50.70%,主要是销量下降所致;销售费用下降68.55%,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公司营销活动减少所致;财务费用上升193.12%,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到银行借款贴息,而本报告期没有该项贴息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0-临19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的通知和议案于2020年4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告知全体董事、监事和有关高管人员。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董事出席会议情况:会议应到会董事14人,除奥古斯都·瑞纳因病不幸去世而无法出席会议,其余13人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周洪江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和有关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与会董事采取记名表决的方式以1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与会董事采取记名表决的方式以1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有关详细情况,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0-临20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相关议案于2020年4月20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烟台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方式举行。

  3、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4、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庆昆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与会监事采取记名表决的方式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与会监事采取记名表决的方式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会计准则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有利于更准确、更充分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0-临21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拟按财政部相关规定,对“收入”所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变更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本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本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本公司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要求所进行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能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有利于更准确、更充分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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