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0-1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夏仲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德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天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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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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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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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事项
为推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组织效能、优化管理流程、激发员工活力,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管控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该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
2、报告期之前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要事项索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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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20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扭亏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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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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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夏仲昊
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0-14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对主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 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通知要求执行新收入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将自 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 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对房地产销售业务、房屋租赁业务和物业服务业务进行收入和成本的确认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收入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因此,公司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将资产负债表中“预收账款”数据调整至“合同负债”,不追溯可比财务数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0-15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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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与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满足结转收入条件的项目增加,导致本期业绩扭亏为盈。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公司2020年1-6月准确财务数据以公司公布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