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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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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4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0-034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说明:公司及所处快递行业均处于快速成长期,公司综合发展规划、资本结构及股东回报等因素,兼顾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未来资金需求及投资者合理回报,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因素,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公司现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因素,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截至2020年3月20日公司总股本3,164,456,588股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474,668,488.2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8.46%。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19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7,702,784.32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局就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说明如下:

  公司所处快递行业近年来整体保持高位运行,行业品牌集中度稳步提升。现阶段,随着消费结构和消费理念的变化,快递行业的竞争已不局限于快件价格、网络覆盖等,而进一步包含服务质量、时效水平、产品类型等全方位综合服务能力。行业内主要快递服务企业均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增加研发投入,提高服务质量,快递行业整体处于快速成长期。公司作为行业内领先的快递服务企业,目前亦处于成长期。未来公司将继续坚定深耕快递主业,落实和推进服务质量战略,加大网络核心资源投入,聚焦成本管控,赋能加盟网络和合作伙伴,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深化国际化发展战略,完善终端网络布局,增强综合服务能力,资金需求较大。综合发展规划、资本结构及股东回报等因素,兼顾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未来资金需求及投资者合理回报,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业务拓展和日常运营,助力公司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核心资产掌控力,夯实服务质量核心竞争力,促进加盟网络精细化管理,实现公司可持续、稳健发展,为股东带来长期、持续的投资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未来发展等因素,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0-035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圆通速递有限公司、杭州杰伦货运有限公司、湖南圆汇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圆汇物流有限公司、亿源石化(舟山)有限公司、上海圆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圆通航空货运有限公司、圆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授权期限内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已设立、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下属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20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将视被担保人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其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高效制定资金运作方案,公司2020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其中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同时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该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具体担保情况预计如下:

  ■

  上述担保额度为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全资下属公司(含已设立、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下属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2020年度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杭州杰伦货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杭州杰伦货运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湖南圆汇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湖南圆汇物流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深圳市圆汇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深圳市圆汇物流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五)亿源石化(舟山)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亿源石化(舟山)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六)上海圆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上海圆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七)杭州圆通货运航空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杭州圆通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八)圆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圆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协议主要内容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全资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发生实际担保情况时,公司将按规定履行进一步的披露义务。

  四、董事局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局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公司为了满足全资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及融资需要,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上述担保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担保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业务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担保预计的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下属公司,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36.71亿元(已经汇率折算),其中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1.67亿元(已经汇率折算)。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8.47%、16.81%,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0-036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通速递”或“公司”)编制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9月11日签发的《关于核准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93号)核准,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大杨创世”)将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及评估确认的全部资产与负债出售予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蛟龙集团”)、上海云锋新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锋新创”),蛟龙集团、云锋新创以现金方式作为支付对价。同时,原大杨创世通过向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通有限”)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购买圆通有限100%股权。

  原大杨创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4,390,243股新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0.25元(经除权除息调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99,999,990.75元,扣除本次交易相关费用人民币2,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97,999,990.75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9月27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23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473号文)核准,公司已公开发行3,6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5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16,38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1月26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已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94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320,340,973.11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63,760,000.00元,募投项目累计投入使用资金2,256,580,973.11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887,065.72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46,083.36元。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3,618,996,470.70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75,600,000.00元,募投项目累计投入使用资金1,593,396,470.70元,购买大额存单1,650,000,000.0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753,537.19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137,066.4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历次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6年10月17日,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上海青浦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9年5月20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圆通有限、中金公司、瑞银证券、建设银行上海青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8年11月2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金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9年5月20日,公司与圆通有限、中金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3,006.67万元(不包括手续费),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98,534.13万元(不包括手续费),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投入的实际需要、现有资金周转等情况,以自筹资金400,104,991.42元预先支付了有关项目的所需投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0,104,991.4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出具了《关于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293号),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及瑞银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6-66。)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投入的实际需要、现有资金周转等情况,以自筹资金445,740,688.50元预先支付了有关项目的所需投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45,740,688.5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出具了《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950号),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108。)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6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6年11月28日转入其他账户115,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6-67。)

  截至2017年10月13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7-041。)

  2017年10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人民币1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局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转入其他账户115,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7-044。)

  截至2018年10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86。)

  2018年10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人民币5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局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转入其他账户55,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90。)

  截至2019年10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86。)

  2019年10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局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转入其他账户16,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89。)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8年11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转入其他账户300,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109。)

  截至2019年11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99。)

  2019年12月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6日、2020年1月10日转入其他账户合计216,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102。)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16年10月17日、2016年11月4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期限为自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12个月。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及瑞银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及2016年1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6-68、临2016-77。)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及瑞银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7-027。)

  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局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及瑞银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31。)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持有任何尚未到期理财产品。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持有任何理财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的情况。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9年12月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492.22万元置换前期投入“航空运能提升项目”的募集资金,并将尚未使用的拟投入该项目募集资金(包括前述以自有资金置换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35,000.00万元变更用于“转运中心自动化升级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103。)

  上述议案已于2019年12月23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108、临2019-109。)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1747号《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瑞银证券认为:圆通速递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0年4月29日

  附表: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交易相关费用的金额。

  注2:转运中心建设和智能设备升级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圆通速递的中转操作能力和运营效率,增强快递服务网络的稳定性,满足圆通速递未来业务快速增长的需求,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

  注3:通过智慧物流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公司将以信息化为驱动,全方位提升在现代物流服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

  注4:公司近年来持续加大转运中心、运能体系建设力度,不断提升转运中心自动化水平,加大海外网络布局,促进产品结构升级及扩大服务范围,网络综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而智慧物流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需综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开展情况实施建设,不断适应公司日益提升的信息化、数据化管理需要,建设周期较预期时间更长。同时,由于该项目建设主要包括智慧快递平台升级建设、智能移动客户端建设、数据中心建设、智慧物流信息一体化平台整合,其中数据中心建设进展较原计划存在一定程度滞后。鉴于此,为了确保项目稳步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合理有效运用,同时提升数据中心的存储、处理能力与实用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6月25日审议通过,公司将智慧物流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19年6月30日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的金额。

  注2:多功能转运及仓储一体化建设项目建设将提高公司中转操作能力和运营效率,增强快递服务网络的稳定性,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快速增长的需求,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

  注3:转运中心自动化升级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的中转操作能力和运营效率,增强快递服务网络的稳定性,从而提升公司在快递物流行业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

  注4:为加速提升公司自动化水平、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19年12月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492.22万元(其中1,381.82万元为2019年度前投入金额,110.40万元为2019年度投入金额)置换前期投入“航空运能提升项目”的募集资金,并将尚未使用的拟投入该项目募集资金(包括前述以自有资金置换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35,000.00万元变更用于“转运中心自动化升级项目”,上述议案已于2019年12月23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19年12月31日前使用自有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航空运能提升项目”的1,492.22万元募集资金。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转运中心自动化升级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的中转操作能力和运营效率,增强快递服务网络的稳定性,从而提升公司在快递物流行业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0-037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喻会蛟、张小娟、张益忠、万霖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参与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关联股东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事先获得独立董事认可,并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黄亚钧、贺伟平、董静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进行了研究讨论,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19年度发生的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在该等关联交易过程中完全独立决策,关联交易定价公允,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根据市场化原则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董事局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4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19年5月20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关联交易金额按照2019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币种统一为人民币。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类别对2020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预计之关联方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的规定所确定的关联方,因此其范围及关联交易金额等较审计报告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确定的关联方范围及交易金额或存在差异。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喻会蛟

  注册资本:8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4月1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徐公路3029弄28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

  (二)上海圆汇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海彪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09月1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腾路1288号1幢1层K区160室

  经营范围:从事网络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道路货物运输,计算机网络工程(除专项审批),计算机系统集成,自有设备租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商务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电信业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上海圆汇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三)上海圆通新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和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海彪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05月28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3029弄28号4幢304室

  经营范围: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电信业务,从事电子科技、计算机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市场营销策划,商务咨询,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销售食用农产品、化妆品、日用百货、厨房用品,食品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上海圆通新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四)浙江无花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海彪

  注册资本:1,01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16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龙井路8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家用电器批发;日用家电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批发;日用品零售;新鲜水果零售;物业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中草药种植;水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农副产品批发;餐饮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艺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珠宝首饰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茶叶制品生产;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浙江无花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五)杭州黄金峡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喻泽奇

  注册资本:1,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09月24日

  注册地址:桐庐县横村镇凤联村村委办公楼

  经营范围:研发、种植、销售:地产中药材;旅游开发、生态农业开发;销售(含网上销售):水果、食品、初级食用农产品、旅游用品、水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纺织原料及产品、建筑材料(不含砂石)、环保设备、服装、卫浴洁具、日用品、文具、体育用品;收购本企业销售所需的农产品(仅限直接向第一产业的原始生产者收购);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杭州黄金峡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六)上海蛟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海彪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3月15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卫路89号1幢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餐饮服务,旅馆,商务咨询,票务代理(除专项审批),会展会务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保洁服务,摄影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销售日用百货、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上海蛟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七)圆智自动化科技(西安)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海彪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8月05日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软件新城天谷八路528号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西区609室

  经营范围:工业自动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销售及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的设计、加工、安装、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电线电缆、仪器仪表的设计、安装;金属制品的加工、制造、安装;机电产品的销售;仓储服务;机电一体化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除特种设备);通讯设备、机电设备的制造及销售;计算机软件的研发及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禁止和须经审批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圆智自动化科技(西安)有限公司同受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八)圆通妈妈商贸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阳庆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4月1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城西街道义乌国际陆港物流园1-7号地块

  经营范围:实物现场销售、网上销售:初级食用农产品、日用品、服装、五金交电、家用电器、食品;卷烟零售;食品、服装的研发;服装干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服务;代缴水费、电费、燃气费、网络通信费服务;出版物销售;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道路货物运输;飞机票、火车票代理;避孕套销售;普通货物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圆通妈妈商贸有限公司同受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九)宁波圆通中柏进出口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海彪

  注册资本:8,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04月01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兴业三路2号

  经营范围:食品经营;食用农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塑料原料及制品、橡胶原料及制品、化纤原料及产品、家用电器、纺织原料及产品、建筑材料、环保设备、服装、卫浴洁具、日用品、文具、体育用品、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及网上销售;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宁波圆通中柏进出口有限公司同受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十)上海杰圆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海彪

  注册资本:13,009.183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04月22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振泾路198号

  经营范围:销售包装材料、建筑装潢材料、通讯设备、工艺礼品、日用百货,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仓储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上海杰圆实业有限公司同受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十一)圆通全球集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葛程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2月2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城西街道鸿运路315号陆港电商小镇3座3层(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贸易咨询、物流信息咨询;国内货运代理(不含快递业务);承办空运、陆运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不含快递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研发(不含电子出版物);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耗材、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文化用品(不含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销售;手机软件(不含电子出版物)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市场调研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增值电信业务;展览展示服务;国内广告制作、代理及发布;网络工程、弱电工程设计服务(与有效资质证书同时使用);图文设计(不含制版);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圆通全球集运有限公司同受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十二)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万霖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07月04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五常大道168号

  经营范围: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代理、仓储理货);计算机软件及系统的开发、应用、维护;物流数据采集、处理和管理;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物流供应链管理及物流方案设计,企业信息管理及咨询、商品信息咨询;物流信息处理及咨询服务;会务服务;承办展览;展览展示设计;票务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关预录入、进出口货物报关代理;报验代理、报检、监管仓储、监管运输代理;安装、维修、鉴定:家电、家居用品、家具、健身器材、卫生浴具整机及配件;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生产与制造、批发与零售:计算机和电子设备、仓储物流设备;食品经营,销售(含网上销售):初级食用农产品、通信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数码产品、化妆品、计生用品、卫生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玩具、汽车及摩托车配件、鞋帽、箱包、皮具、钟表、乐器、框架眼镜、珠宝首饰、家具、工艺美术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消防器材、建筑材料、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另设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08室为另一经营场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万霖担任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十三)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万霖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09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及系统的开发、应用、维护;物流数据采集、处理和管理;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物流供应链管理及物流方案设计,企业信息管理及咨询、商品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物流信息处理及咨询服务;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关预录入、进出口货物报关代理;报验代理、报检、监管仓储、监管运输代理;安装、维修(仅限上门)、鉴定:家电、家居用品、家具、健身器材、卫生浴具整机及配件;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除新闻媒体及网络广告);普通货运,货运代理、仓储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食品经营,销售(含网上销售):初级食用农产品(除食品、药品)、通信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数码产品、化妆品、计生用品、卫生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玩具、汽车及摩托车配件、鞋帽、箱包、皮具、钟表、乐器、框架眼镜、珠宝首饰、家具、工艺美术品(除文物)、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危险化学品)、消防器材、建筑材料、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万霖担任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十四)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宝堂

  注册资本:222,222.222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2日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仁和街39号1栋1层1号

  经营范围:计算机、电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凭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商务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公共关系服务、展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气球广告除外);电脑图文设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家用电器、通讯设备(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和卫星地面接收设备)、办公用品、家具、厨房用具、日用品、化妆品、珠宝首饰、钟表眼镜、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箱包、皮革制品、家庭用品、玩具、乐器、水果、水产品、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摄影服务、清洁服务;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凭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未取得相关行政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万霖过去十二个月担任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十五)上海圆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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